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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节

午门囧事(完结)-第6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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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露台上静静坐着一双壁人。
    “真漂亮……”清乔望着脚下美景,忍不住喃喃自语,“不知道离开后,还能看到这么多萤火虫吗?”
    “好妹妹,这些发光的不是虫,而是花粉。”陆子筝笑容促狭,似乎嫌她没见过世面,“这种花叫夜光兰,因为花粉带萤光而闻名,不过夜光兰十分矜贵,只能在天水阁内生长,离了天水阁便立即枯萎。”
    “切!”清乔没好气哼一声,“你唬我呢?欺负我乡下人!听安妃说,皇宫里也有一处叫留梦园的院子,每到夏夜就会有无数的萤光在花朵上飘舞,和这天水阁一样厉害。”
    “那怎么能一样?”陆子筝仿佛听到了天大的笑话,笑的是前俯后仰,“留梦园是皇帝老儿看了天水阁后自己仿建的,那些飞舞的萤光也不是花粉,而是老头派人去各处搜罗回来的萤火虫,每到傍晚就一袋子一袋子赶进院里。等到萤火虫飞出了院子,又再度抓回来……晚晚都如此这般,简直没意思极了!”
    “啊?原来皇帝也盗版……”清乔怔住,然后啧啧称奇,“看来山寨真是无处不在……”
    “你说什么?”陆子筝回头看她。
    “啊,没什么,我只是在好奇,为什么夜光兰只能活在天水阁里呢?”
    “你想知道答案?”陆子筝眨眨眼,笑的非常神秘。
    “嗯。”清乔点点头。
    “来,站近一点。”陆子筝扶着她站在露台边,伸手朝下探去,“你知道这些娇贵的花要用什么肥料来灌溉吗?”
    清乔不明就里,茫然摇头。
    “——是人的脑髓。”
    他一字一句说出答案,语气镇定,神色坦然。
    一个踉跄,清乔差点摔倒。
    “最美丽的东西,往往需要用最血腥的方式来培养。”
    俯身摘下一朵花,陆子筝将枝干缓缓插到清乔手里。
    “没人知道夜光兰的这个秘密,所以没人能在外面养活它。”
    手中的花瓣娇艳欲滴,幽光暗现,清乔却再也不觉得美,只感到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
    “你你你到到到哪哪哪里找这么多人头?”
    “山人自有妙计。”陆子筝那双指尖嫣红的手,有意无意在她跟前晃来晃去,“天水阁最不缺的东西,就是人头和鲜血。”
    哧溜一声,清乔不由自主矮下去,双膝硬生生跪在露台上。
    ——每个姑娘,大概都做过关于王子的梦。
    英俊威武,神通广大,脚踏祥云,身披金甲。
    我的意中人是个盖世英雄,总有一天他会踩着七色的云彩来接我。
    紫霞仙子如是说。
    可是我的好姑娘,当王子真正驾到的时候,你怎么知道他将要带你去的地方,不会是另一个人间炼狱呢?
    (本章完)
 
午门囧事 午门篇 饭毒计

    天水阁深秋的早晨,清爽而甘美。
    穿过重重亭台楼阁,只见一位嘴角含笑身姿婀娜的少女,正端坐着对水梳妆。
    蒙蒙薄雾中,纤纤玉手时而滑过青丝,时而拂动湖面,这满是风情的样子,悄悄撩动了水中一只成年癞蛤蟆的心房。
    ——对于常年不见异性的它而言,此情此景,宛如武侠小说里仙女惊艳出场,震坏了久居深山的傻小子。
    “好妹妹,怎么这么早就起床了?”
    不远处似笑非笑的声音,迅速打破癞蛤蟆的花痴幻像。
    伴随着脚步声,天水阁众生物公认“吃人不吐骨头,吃青蛙不吐皮”的邪恶美男陆子筝,捏着他的兰花面具闪亮登场了。
    “昨晚上做噩梦,没睡好。”少女叹气,随手将一只小石子丢进湖里。
    ——呱呱!
    癞蛤蟆意外接到了少女丢过去的石头,幸福的当场晕厥,在湖里翻起雪白的肚皮。
    “呀!被我砸死了吗?”少女吓一跳,纳闷自语,“可是我也没怎么用力啊……”
    “我看多半是胆子太大,把肚皮撑暴了。”
    扫一眼湖中的“尸体”,陆子筝长眉微挑,话里有话。
    感觉到凌厉的杀气扑面袭来,一个货真价实的青蛙跳,癞蛤蟆翻身而起。
    ——不好,被这个邪恶男看破居心了!
    ——美女,俺打不过他!咱俩就此别过,后会有期!
    依依不舍看一眼少女,癞蛤蟆心中充斥着属于离别的柔情。
    “好奇怪,你看它一眼它就立刻活了……”少女纳闷不解,转头看向陆子筝,“莫非你有医治动物的本领?”
    陆子筝笑而不答,挑高眉,静默。
    ——美女,他怎么会医治我们呢?他只会欺负我们,吓唬我们,烹煮我们!
    ——你千万不要被他的外表所欺骗啊!我们族里的母癞蛤蟆就是这样被他拐走的!
    癞蛤蟆愤怒了,一蹦三丈高,边蹦边回头,嘴里不忘高声呱噪。
    “……真欢快。”
    少女望着它远去的背影,下了评语。
    “我已经很久没见过蹦的这么高的癞蛤蟆了,它看见你一定很高兴。”
    ……
    我们早熟的癞蛤蟆君,有口难辩,只好流着心酸的泪默默跳走了。
    ——农妇,山泉,有点冤,这是秋季属于癞蛤蟆忧郁的爱情。
    —————————————我就是只母癞蛤蟆也坚决不嫁公癞蛤蟆的分割线———————
    “……很少见你对镜贴花黄的样子,莫非是红鸾星动?”
    陆子筝将视线拉回来,静静落在清乔膝上。
    “你不是对蝠儿说我又傻又丑嘛?”清乔白他一眼,“我要为自己正名!”
    “……这不是我送你的簪子。”慢悠悠俯身,他弯腰捞起她膝盖上的一抹耀眼金黄,“我送你的那根呢?”
    “既然有毒,怎能随便放?”清乔忙着梳理绞在一起的乱发,头也顾不得抬,“为防意外,我都好好收着呢!”
    陆子筝闻言蹙眉。
    “这根破烂玩意儿究竟是谁送的?”
    迎着明晃晃的日光,他将簪子放在手中,眯着眼翻来覆去的看。
    “居然刻着百鸟朝凤,想来一定是大富大贵之人?”
    “切,百鸟朝凤有什么用?又重又大,我带这个,本质上就一金叉娘娘,累死我。”
    清乔没好气别嘴,伸出手欲将簪子夺走。
    陆子筝稍一侧身,轻而易举避过。
    “莫非是段玉?”他转头看她,声音冷冽,眼神尖锐。
    “怎么可能?”清乔有些莫名其妙,“这是宫里的亦妃赏的,前几天她说我照顾太子有功,就托人给我送了这么个礼物。”
    “亦妃?”陆子筝神色放缓,启唇一笑,“四妃之首的亦妃?”
    清乔忙不迭点头。
    “既然是那女人送的,戴戴也没什么坏处。”
    随手将簪子扔回,陆子筝又变得完全的不以为意:“虽然这多半是她挑剩不要的。”
    “听你口气,似乎和她很熟?”清乔接过簪子,忍不住好奇打探,“自打我入宫以来,还从未没过她呢!她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居然能够打败风情万种的三妃,坐拥言情界女王身份,这是何等厉害的角色!
    “嗯……”陆子筝偏头别嘴,貌似有些伤脑筋,“一个目空一切,总是将‘美则美矣,毫无灵魂’挂在嘴边的女人——我就这么点儿印象了。”
    “……我就知道。”
    清乔没好气翻个白眼。谅这个作者也不敢拿亦舒开涮,人家的粉丝群多强大啊,一人一口唾沫都得淹死她——当然,亦大人的粉丝是不屑于吐唾沫星子滴。
    “既然你今天这么容光焕发,不如我勉为其难,亲自出面带你参观天水阁吧。”
    陆子筝望着河边绾发的少女,忽然来了这么一句。
    “参观什么?水牢?监狱?人头陈列室或者脑髓储藏库?”
    清乔放下梳子,叹气,哀号。
    “拜托!大哥您饶了我吧!昨晚我梦里人头与鲜花齐飞,鲜血同萤火共舞,牛头马面坐在我枕边倒了整整3个时辰的苦水,您还想不想让我睡个好觉了?!”
    “哦?没想到你居然这么害怕。”
    陆子筝好整以暇操起手,笑眯眯的。
    “是呀!害怕!”清乔举高双手做投降状,“非常害怕!完全害怕,各种害怕!”
    “——天水阁既然被誉为中原最后一处仙境,并不会只有人头与鲜花。”
    重新带上妖异的兰花面具,陆子筝伸手将她拉起。
    “这里还有许多别处不可见的珍禽异兽,难道你没有一点感兴趣?”
    天水阁,珍奇菀。
    “……天哪!活了这么多年,我从来没见过,长的像拳头一样大的屎壳郎!”
    顾清乔立在金丝笼前,瞠目结舌,完全的合不拢嘴,“——真令人恶心!”
    啪!陆子筝往她脑门上狠狠弹一下。
    “这位没见过世面小姐,你知道你现在面对的巨型金蜣,价值几何吗?”
    “……不知道。”清乔暗暗吃痛,抬起手边揉脑袋边嘟哝,“蜣不就是屎壳郎嘛,难道用笼子养就不一样了?”
    “你说的对。”陆子筝赞许点头,“不过,这确实是一只非同一般的屎壳郎。”
    从怀里拿出一个精美的锦囊,他抓出些许黄色粉末撒进笼中。
    “这只尊贵的屎壳郎,它只吃金砂。”
    察觉到食物进笼,巨型屎壳郎缓缓爬过来,开始慢条斯理吃起粉末。
    “它活了整整十年,吃下的金子累计起来,”陆子筝意味深长扫清乔一眼,“恐怕比你那尚书爹领的俸禄加起来还多。”
    “……请问!”按捺住心中翻滚,清乔深呼吸一口气,“这位金屎壳郎先生,它拉出来的还是屎吗?”
    “我觉得是。”陆子筝淡然一笑,“可是外面的人都说,它拉出来的是金子。”
    “你知道,曾经有人出多少钱买它吗?”眯起眼,他脸上的笑容愈发邪恶,也越发灿若桃花,“——万两白银,外加一座城池。呵呵,原来不过是只谁都看不起的低贱生灵,一旦被认定可以产出金子,便成为众人竞相争夺的对象,你不觉的很好笑吗?”
    仿佛为印证主人的话,也仿佛故意炫耀般,巨蜣张开了甲壳上薄薄的侧翼。
    ——满屋顿时熠熠生辉,金碧辉煌。
    “……好,好高档。”
    清乔擦一把额头上的冷汗——这只屎壳郎它不寻常,不寻常呀!
    “吃金砂,拉金粒,这是怎样一种醉生梦死的奢华生活啊!”
    “是吗?可惜我觉得它并不快乐。”陆子筝拍拍笼子,“一辈子都关在这金丝笼子里,没有同类,不会有伴侣,更不可能有后代,大概会一直孤独到死吧!”
    清乔心头一软,正想伤春悲秋感怀几句,却又被陆子筝拉出门带到了新的地方。
    天水阁,御风林。
    “天天天马!”
    清乔站在观景亭中,远望林中那群高贵美丽的生物,激动的上蹿下跳。
    “咦?你知道这种动物?”陆子筝撩开眼皮,懒洋洋看她。
    “怎么会不知道?!这可是传说中才有的动物啊!”难得亲眼见到童话中的生物,清乔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涌到了脸上,“——长着翅膀,翱翔在天空,简直是神的化身!我梦寐以求的宠物啊!”
    “有这么夸张?”陆子筝从牙缝里嗤一声,本想说些什么,却欲言又止。
    “子筝!我可以骑它吗?它能带着我飞到天上吗?”
    转身抓住对方的衣领,清乔眼中闪动着蜡笔小新必杀技——无人能抗拒的星型光波。
    “你确定要骑?”陆子筝垂下长睫,脸上隐隐有促狭的笑。
    “……嗯,但是要你带着我骑。”
    虽有疑惑,清乔却无论如何舍不得打退堂鼓,只好拉一个垫背的。
    “可以啊,如果你能骑得上的话。”
    陆子筝抛下这句话,自顾自朝林中扬长而去。
    天马们远远看见有人走来,纷纷温顺伏下脖子,仿佛致敬。
    “夜叉鬼,很久不见了。”
    陆子筝拍拍其中一匹马的头。
    “真漂亮。”眼睁睁看着天马与陆子筝亲昵,清乔又妒又羡,不禁抗议,“你干嘛给它起个这么可怕的名儿?”
    “可怕吗?我只是觉得很适合它。”陆子筝别嘴,随手给予马身重重一击。
    一声长啸,“夜叉鬼”高高举起两只前蹄,张开羽翼使劲呼扇。
    呼~~呼~~林中一时狂风大作,天昏地暗飞沙走石。
    “哎哎!你吓到它了!”清乔慌忙去抓陆子筝的手,“你打人家干嘛呀!”
    “……看来,你还不够清楚。”陆子筝侧过脸,笑容诡异。
    抬手念指,他闭眼喃喃低语几句,风沙很快平息。
    不远处的树丛中,忽然冒出一只伶俐可爱的小花鹿,低着头东探西寻着,似乎被什么东西所吸引。
    “噢,是斑比!我最喜欢的斑比!”清乔顿时笑的嘴都合不拢了——谁说作者是后妈的?她最爱的童话动物如今可都出现在这里了!
    “……嗯?你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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