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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节

天遥-青涩世纪2-第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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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随着周佾磊的一个挺身,她重重地喘息,身躯完全瘫在他的怀里,面上浮动着玫瑰一样的艳丽色彩,全身的力气都流失在了粉色的迷雾中。
  
  ——是因为,那个流氓开始顺应他的生理反应!
  
  “晓晓乖,”被她软软抓住了手腕,周佾磊停下动作,将唇靠近她的耳朵呢喃,“晓晓,乖。”
  
  那被低低吟唱着的名字,被充满蛊惑的声线稳稳传递着令人迷醉的温柔;只是,往日用来哄宠的口语,如今听起来,倒像是隐秘不堪探究的邀请。
  
  不能答应他,不能不能!崔晓蕊脑中的尖叫越来越响清晰,刚刚苏醒的理智却又在那带着魔力的呼唤中渐渐崩塌……他,他是周佾磊,是她喜欢的周佾磊,是她的兄弟周佾磊,是品学兼优的周佾磊,是道德高尚的周佾磊……和这样的他有亲密关系,应该、应该不会遭天谴吧……
  
  反抗的动作渐渐放松,她慢慢地放弃了挣扎,准备放任自己陷入这火热的漩涡——罢了罢了,他们相爱,而顶着这个名义,即使是双双自戕,也决不会气短。
  
  只是——轻轻搂住他颈项反客为主地将自己送入他口中,她享受着他传递来的直接而激烈反应——只是,他们真傻,真傻呵。
  
  “晓晓,晓晓。”将她的名字模糊在一个个吻中,周佾磊一把托起她的腰臀,几步穿越过日光灯照耀的客厅,来到比厨房更加昏暗的小屋里。
  
  一个回手挥上门,他将自己和崔晓蕊一并放倒在那张铺着兰花图案床单的单人床上。
  
  双双交叠着,周佾磊悬宕在上方,迷醉地看着崔晓蕊在他的身下不能自已地喘气。
  
  这是崔晓蕊,他爱的女孩,一个专属于他的女孩,一个能够陪他成长,一起经历永远的女孩。
  
  她可爱善良善解人意,虽然偶尔任性、偶尔敏感,但就是这些优缺点让她具备了吸引人的独特特质;他总是不能自已地想念她那单薄的身影,时时牵挂着她面容上是否还留有愉悦的笑靥。
  
  如果说每个人都有无法避免的软肋,那么毫无疑问地,晓晓就是他的那一处小心守护的柔软。自从去年夏天,她穿着绿色碎花裙子出现在他的家里的时候,他就不是原来的周佾磊了,那飘扬的裙裾,和微微卷曲的发尾,总像在心头长起的小草茂盛着随风搔挠他的心,轻轻地,源源不断。
  
  太爱她,所以不能控制地想要早早占有她,剥夺她的纯真,将她变成他的女人,自此不再有时间有空闲动脑筋离开他。虽然残忍且卑鄙,但遗憾的是,这是他即将疯狂的脑海中唯一能想到的方法。就算她后悔,就算她恨他,他都不怕,因为决心已经下定,因为他是周佾磊,所以晓晓注定是他的。
  
  可是,守护两人的想法早已根植,心中仍有一个微弱的声音在叫唤着不确定。晓晓她,会不会完全对他心甘情愿?
  
  “热……”身下的女孩面色潮红,发出迷朦的微吟。“晓晓,”周佾磊伏下身躯,完全覆上她小小的身躯。“晓晓,你会后悔吗?”之后,你会恨我吗?
  
  崔晓蕊摇头,怜惜他的担忧。可怜的周佾磊,那么骄傲的他,竟然还会有这样的不安。她怎会后悔,即便日后两人缘分散尽而分开,她仍感激他给了她美好的回忆,充满了被爱的幸福与付出的欢乐,她会永远铭记在心,她,永远不会后悔。
  
  温热的手臂圈上他的颈项,周佾磊为她坚定的神情眼热,不忍让感动的泪光被她看见,他完全贴合她的身躯,不再多加言语。
  
  喘息中,他们互相摸索着,一点一点熟悉真正的情欲,在施与受的探求中付出以爱为名的代价。
  第一次的结合,有双重的生涩,双重的痛苦,还有双重的欢乐。
  
  跨过一道线,青涩的时代渐渐远去,催促成熟的声音响起。没有缓冲的时间,人生路上的艰难困苦即将到来,而走过青涩的他们,也会慢慢体验,慢慢成人。
  
  燕尾蝶破蛹而出,扇动着柔软的翅膀,飞翔着,迎着阳光,挥洒一片风样灿烂。
  
  
第二十一章
  一进入十二月,时间就会变得越过越快。尤其是月中一过,节日的气氛就铺天盖地地渲染起来,满处迎新的欢天喜地,让人也变得神清气爽。
  
  北京的十二月,已经开始时不时飘着小雪花了。碎碎的雪片,像冰箱里结成的粒粒凌霜,不痛不快地,没有半点北方鹅毛大雪没过膝盖的气魄。
  
  虽然暖冬现象一年严重过一年,但好在风还是满争气地冰冷冻人,刮得人脸红扑扑地,赶在风稍微大点的时候还能把耳朵冻到没知觉,这才勉强维持了燕京昔日的边塞风光。北方本就是粗犷的山水,养出来的人也是豪迈不拘的。若是连这点风雪都抵不过去的娇贵身躯,不如还是到风水宜人的南方去,在没有暖气的地方开着空调过冬,享受柔风细雨的滋润,养出一身柔肌玉骨。
  
  毫无疑问,在这样冰冷冻人的冬天里最令人憎恨的事就是起大早。如果没有必须的理由,没有什么人情愿从暖融融的被窝里爬起来——最好睡死在里面变成冬眠才好呢。
  
  但是每个人的思想却总是不尽相同的,有那么一种人,就偏偏喜欢在严酷的条件下磨练自己的意志,自虐一样考察自己的极限在哪里。
  
  孙季风有游泳的习惯,夏天的时候喜欢在游泳馆里游,冬天的时候喜欢在室外游。事实上,他的惯常做法是,寻得一处结冰的水源,然后凿开冰面,自己跳下去游泳。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任何安全设施,也没有其他人的陪同,完全是独立自主地找罪受。
  
  “季风,你今年游得特别狠。”凌晨五点半,什刹海河边上,孙季雨瑟缩在羽绒服里面,痛苦地对着正往岸上爬的胞兄抗议。游野泳已经很不对了,竟然还叫上她作陪,真是没人性。冬天的凌晨冬泳,这简直不是人干的事,偏偏他就好此道。
  
  只是,这一阵的季风,游泳游得特别厉害。不,不仅是游泳,就是往常被他当成休闲活动的其他运动,这半个多月来也是集训似的天天不停。她观察到,季风最近的精力好像特别充沛,好像他最近,生出了一些烦恼,而且无处释放。
  
  “你睡得太厉害了,不出来运动可不行。”孙季风闲适地站在岸边穿衣服,接近零度的低温似乎对他完全没有影响。
  
  孙季雨红着鼻头大声抗议,“你可以叫蕊蕊来陪你啊,干嘛只挖我起来。”凭什么蕊蕊就能安稳地睡大头觉,而她就得四点起床到这里来受冷风吹?差别待遇太明显了。
  
  听着她的忿忿不平,他慢吞吞地擦干头发,再点上烟,就着薄薄的晨曦吞云吐雾。
  
  翻了个白眼,孙季雨拎着早已冷掉的热宝追赶他的脚步。以为她看不出来?自从蕊蕊越来越漂亮之后,他也就愈加阴阳怪气了。
  
  所有人都看得出来,蕊蕊越来越女人了。好像就是一夕之间的事情,她的气质突然变得安然娴静,不似以前小孩子似的蹦蹦跳跳,女性的柔媚渐渐展露在她的举手投足上,和着女孩未褪去的纯真,她开始散发出动人的光彩。
  
  蕊蕊的变化,她心里多少也有点谱。能让一个女人变化如此之快的,除了男人不做他想。而蕊蕊身边的男人就只有季风和周佾磊,看季风这郁闷样就不是他,所以,这件事大抵跟周佾磊脱不了干系。
  
  大胆一点地想,蕊蕊可能,也许,大概是,跟周佾磊那男人一起跑全本垒了。说实话她本还不太能想象小心谨慎的蕊蕊有这个狗胆做这种事呢,不过现在看来,确实是她小看了她,蕊蕊,还真是一鸣惊人呢。
  
  虽然与蕊蕊有一腿的不是自家兄弟真是可惜,但看在周佾磊对她那么好的份上,就暂且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反正能让晓晓幸福就行,不管那人是谁。
  
  慢慢地,孙季风走在河岸边上,寒风从半湿的头发中呼啸而过,低温将发梢的水珠冰冻,使发丝凝成缕缕冰丝。寒气从头皮直达全身,每一个细胞都在嘶吼着冰冷的感触,他的大脑,彻底清醒了。
  
  孙季风知道自己一直是清醒的,清醒地看着蕊蕊走进他的生活,清醒地看着她投入周佾磊的怀抱,然后,清醒地看着她变成女人,变成周佾磊的女人。
  
  很少有事情能让他感兴趣,很久很久以前,当他认为读书变得一成不变的无聊之后,他转向去打架滋事,因为,搏斗时肉体的痛楚和全神贯注的感觉总好过在学校里消磨无趣的时光。必须承认他是个极端自我的人,在他的脑中,大众道德和纪律条规的约束等同于卫生纸,如果不合意,一切都是可以撕掉重来的。
  
  十二岁,他发现自己厌倦了学校的生活,于是烧了书本,脱下校服去打架;十四岁,他聚起几个手下集结成一个小团伙,做起贩卖摇头丸的生意;十五岁,已经没有人能在打架上胜过他,帮派的壮大引来了周围角头的频频关注,蠢蠢欲动着要把他撂倒;十六岁,打架变得不再单纯,他厌烦了无休无止的制式化地盘争夺,于是决定拖妹妹回到学校,为父亲尽孝。
  
  然后,他念书,然后,他考上A大,然后,他见到了崔晓蕊。
  
  人生是那么无聊又漫长的时光,以前,他一直是这样认为。可是,自从蕊蕊到来之后,他渐渐发现,无味的贫乏人生,还是可以改造成可爱又有趣的。蕊蕊很有趣,乖巧听话又不会盲目顺从,平时活活泼泼,该安静的时候却也决不聒噪;她周身散发出来的纯洁宁静的气息能够轻易给他心灵的平静,消却那些时常凭空而来的烦躁与空虚。
  
  她的一切都是如此契合他的习惯与喜好,简直是天生合该站在他身旁的的女人。
  
  虽然之前并没有打算将她据为己有的,他以为,他要的不过是个可以闲来作陪的乖女孩。可是,随着时间的变化,原本的要求也慢慢变质。不再满足于简单的陪伴,他想要蕊蕊成为他的伴侣,能够带着这份令人疼惜的可爱伴随他的一生。
  
  只是,他明白得有些晚了。
  
  只晚了一步,就错过了那最重要的一步。
  
  他可以不在乎蕊蕊是否和周佾磊发生关系,但是,他无法不在乎她的心完全属于他。蕊蕊由着天性热爱自己的亲人,因此她容许他们成为她最亲近的两个同龄异性,这个竞争存在于他与周佾磊之间,他早已明白,只是没有行动;而周佾磊,或许即使发现了也不会在意,他对蕊蕊,有着比他还早产生的企图。
  
  先下手为强,同样的条件下,周佾磊领先了他一手。
  
  现在,困扰他的问题已经变为,是否还要继续他对蕊蕊的感情。虽然一向有着能够颠覆现实的能力,但他不喜欢强求,尤其针对喜爱的女孩,他不忍残忍破坏她付出了一半的感情。
  
  由着蕊蕊继续她和周佾磊展开他们的未来,还是横向观望,等待时机?这显然是个棘手的问题,他需要好好想一想。
  
  冬日的朝阳,缓慢地从东方升起,柔和的光线穿透清冷的空气散播到大地上,雾气弥漫在空气中,让清晨充满了被希望撒满的温柔气息。赶着上班上学的人多了起来,马路也渐渐拥堵。忙碌地穿梭着的人们,都是在为什么而劳碌呢?因着不同的理由,同样地辛劳,让朝阳映照的街道显得如此生机勃勃。
  
  孙季雨走在兄长的后面,看着周围川流不息的人流车流,驻足不前。此时此刻,她感到自己完全生活在了阳光下,每当新的一天来临,她就会更加理直气壮地站在人潮汹涌的地方,仰首抬眉,享受着来自被艳阳照耀的幸福。不再生活在黑暗里的她,面对再平凡不过的阳光,心中也是充满着感恩的幸福。
  
  她爱现在的生活,努力从过往的泥沼中拔腿而出,她的努力受到了肯定,和父母过普通而温馨的家庭生活、和正常的人交往、和可爱的妹妹亲密无间,没有了受人歧视白眼的隐痛,不用再在自卑与愤怒中挣扎,她甚至无法想象,如果不脱离以前的黑暗,她的生活会腐烂到什么地步。
  
  啊,当初季风拉她抽身,真是再明智不过的选择。
  
  “季雨,”忽然想到什么,孙季风转身,“昨天陈安打电话过来,说上次你吩咐过的那个人,已经离开北京了。”
  
  孙季雨怔楞了下,才想起甩了高月的那个男人,她曾请陈安帮忙调查。只是,后来王卓跟她说,陈安已经替她修理过那人了,算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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