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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师爷当家-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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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日,周进和一伙商人来到省城。由于他执意要去科举考试的贡院看看,姐夫和几个商人只得陪他去贡院,买通了看门的,进到考试的号房里。不料周进一见号房,突然一头撞在号板上,昏死过去。众商人连忙把他抬出来抢救。但周进醒来后嚎啕大哭,且一间间号房哭过去,无休无止。大家见状不免责怪金有余:“周相公既是斯文人,为什么带他出来做这种事?”于是凑齐二百两银子,要替周进捐监(清代允许以银钱来买国家最高学府——国子监学生“监生”的资格。监生可以直接参加乡试,跳过考秀才的院试)。周进这才止住哭声,趴到地上连连给商人们磕头,说:“若得如此,便是重生父母,我周进变牛变马,也要报效。”从此他步入仕途,成为一名政府正式官员。    
    做官是读书的惟一正途    
    上述故事反映出清代社会对于读书人的普遍看法。在中国古代,读书人的出路只有做官这一条正途。读书人所读之书就是专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职责之书”,这些书不外乎要人做忠臣孝子而已。在家行孝无生计可言,只有替皇帝做官治民,才能求得俸禄,才能奉养双亲,才能光宗耀祖,才能忠孝两全。读了书不能为君效劳,博取俸禄,读书人就会觉得是白白读书,觉得无面目立于天地覆载之间。而且读书人为皇帝效劳也是法律义务,如明太祖发布的特别刑事法令《大诰》中就特立一条“寰中士夫不为君用”,规定不愿出仕为官的士大夫要处死刑。    
    另一方面,当时中国社会所能提供给读书人的用武之地也并不多。社会主体经济是自给自足的农业,“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农业的主要经营方式是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即使是拥有“千顷田”的大地主,一般也并不集中经营,而是把土地分成几十亩、十几亩的小片分别出租给一家一户的佃农,每年收取占收获量二分之一的地租,具体经营并不用操心——缺乏集约化、商品化的农业并不需要复杂的知识来经营。城市工商业虽然从绝对数额来看规模巨大,但在整个社会经济中的比重并不很大。四分之三的商业分散于农村的集市,长途贩运商业比例较低,且不依靠严密的法律及公开的会计制度来维持,所以也就不需要读书人来提供法律上、经营上的服务。    
    僧多粥少,名额有限    
    读书人的“华山一条路”是做官,而政府官僚机构规模则受到财政、人事的制约,不可能趋向无穷大。尤其在君主专制政体下,如果官僚队伍及准官员、享有特权的士大夫阶层过于庞大,就会对皇权本身产生威胁。所以古代皇帝总是煞费苦心地维持国家财政与官员队伍、准官员队伍,以及皇权专制势力与社会士大夫阶层势力之间的平衡。在这一方面,清朝统治者最为成功——通过对参加科举考试人数、取中名额、考试次数的精心控制,有效地掌握了附属于皇权的士大夫数量、规模及其分布。而且为了防止官僚队伍中的士大夫力量过强,清朝皇帝又允许用银子“捐纳”为官,以这种“异途”官员和满族贵族官员来抑制士大夫势力。由于这种控制,清代读书人想出仕为官,就不得不努力攀爬一个层层台阶都极为陡峭的大金字塔。    
    读书做官金字塔    
    清代“读书做官金字塔”的基础是数以千万的读书人。而早在识字的启蒙教材里,就开始灌输“读书做官”的儒学传统,因此理论上,每个识字者都有着出仕为官的心理准备或主观要求。他们通过县官主持的每三年两次的“县试”、知府主持的“府试”而得以进入金字塔底层为“童生”。全国童生总数估计为两三百万人。    
    接着,各省学政每三年主持两次“院试”,童生参加院试如能考取,就成为一名“生员”(俗称秀才)。生员在理论上不过是县、府官办学校的学生,但却能够享受很多政治、法律上的特权,诸如可以礼见地方官而不用下跪、可以不受体罚、免去差役,成绩好的“廪生”还可获得政府发放的“膏火银”等等。所以考取生员就算是进入准官员的特权阶层——士大夫阶层或“绅士”阶层。这是金字塔的第一层台阶,录取名额限制极严。    
    层层筛选出的佼佼者    
    19世纪时,全中国1741所官学,每次录取25089人,录取率仅为百分之一二而已。所以能爬进这第一层台阶的读书人,已是相当不容易了。当时全国生员总人数约为46万人,他们可以考“五贡”进入第二层台阶(五贡指五种贡生,即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贡生是京师国子监学生,而以“贡”为名,是指贡献人才给皇帝)。贡生可以经挑选当官,也可以与其他生员一起向第三层台阶“举人”冲刺。    
    考选举人的考试称“乡试”,每三年在各省省会举行一次,全国总录取名额不过一千三四百人,录取率仅为百分之一二。举人总数有一万八千多人,他们可以经过“大挑”考试当官,不过大多数是教职。要想当地方长官,就得参加每三年一次的全国性“会试”。会试被录取的称为贡士,贡士再经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就成进士。进士是第四层台阶,每次只录取两三百人,考取率也不过百分之二三而已。进士总人数约两千五百人左右,构成士大夫阶层的核心。至于这个金字塔的顶尖,则是每次会试、殿试中的佼佼者——十几名翰林学士。    
    与读书人要爬的这个金字塔相对应的,是官僚机构的金字塔。清代官职编制上有两万七千个,其中文官约两万个,武官约七千个。读书人所能填补的并非文官职位的全部,实际上有将近一半的官职是授予“异途”(包括捐纳或满洲贵族)的。所以只有进士才肯定能当官,而举人、贡生做官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以上数字参考张仲礼《中国绅士》)    
    退而求其次的选择    
    从几百万读书人中只能出一万左右的官,可见读书人做官跳龙门之艰难。《儒林外史》中马二先生劝告匡超人的话具有典型意义:读书人“总以文章举业为主,人生世上除了这件事就没有第二件可以出头。不要说算命、拆字是下等,就是教馆、作幕,都不是个了局。只是有本事进了学,中了举人、进士,即刻就荣宗耀祖。”    
    不过跳不进龙门的,只能走教馆或作幕这两条路。从读书人所学无非是如何做个好官的道德训诫而言,作幕更为自然。清代幕学名著《佐治药言》起首就称:“士人不得以身出仕,而佐人为治,势非得已。”大多数幕友都是功名不就才转而作幕的,虽只能“佐治”而不能“主治”,但毕竟是官府衙门的沾边者,于心可安,还能自诩为“治国平天下”的一员,不至于像周进那样无地自容。另一方面,作幕的收入也较稳定,从“治生”的角度来看,仍不失为一条道路。“笔耕”、“舌耕”总比“手耕”要好。《佐治药言》亦说:“吾辈以图名未就,转而治生,惟习幕一途,与读书为近,故从事者众焉。”


第一章知县换人做做看

    担任师爷并非一辈子原地踏步没出息,居干了二十年师爷,跻身当知县,知县当了一年,被弹劾罢官,回锅当师爷,仍是生龙活虎。    
    幕友主要是一批未能爬上读书做官大金字塔台阶的读书人,那么当了师爷以后还能不能进一步参加科举考试,完成读书做官的壮志呢?或者是否能由其他途径使“佐治”升为“主治”?这种可能性当然是存在的。    
    下面举一个清代江南名幕汪辉祖的例子,则具师爷再走“正途”的代表性。    
    努力科举,改行当官    
    汪辉祖,字焕曾,号龙庄居士,浙江萧山人,生于雍正八年(1730),卒于嘉庆十二年(1807)。他十一岁时,父亲去世,由嫡母、生母守寡抚养长大。十七岁时考中秀才,但家境贫寒,无力再参加科举,只得于二十三岁时跟随做官的外舅,当一名书启幕友。以后立志学习刑名,到了三十岁,终于成为一名刑名师爷,在江浙两省州县衙门应聘作幕,办了不少疑案,名声鹊起,为州县官争相聘请。    
    汪辉祖在为人佐治的同时,仍孜孜不倦地向科举正途努力。乾隆三十三年(1768),他高中浙江省乡试第三名,成了一位举人老爷。但他并不满足,又先后参加了三次会试,终于在乾隆四十年考中进士,殿试二甲第二十八名。不巧的是,那年他正值生母病故,按当时法律要报“丁忧”,回乡守丧三年,不准选官。于是汪辉祖返乡,仍应聘作幕。直到乾隆五十一年才赴北京参加吏部选官,成为湖南宁远县知县,并于翌年赴任。这时他已是花甲老人了。    
    在宁远知县任上,汪辉祖以精明强干、清廉正直著称,后兼知道州。乾隆五十七年,他因故遭劾,革职返乡,但从幕“佐治”三十四年,先后为十六位州县官作幕友,“具有贤声”。其所著《佐治药言》、《续佐治药言》、《学治臆说》等书流传很广,是清代最著名的幕学指导书。    
    名幕不见得能成名宦    
    从汪辉祖的经历来看,幕友仍可以走正途入仕。另外,走异途捐纳做官也不是不可能。幕友收入丰厚,如能积蓄,亦可用自己的钱来买个官做做。这也有不少成功的例子。    
    清代乾隆年间有位名叫居的刑名师爷,在直隶州县当刑名幕友达二十年,案牍熟练,精于判案,很有名气,被州县官争相聘请。后来,这位居师爷觉得自己佐治二十年,积得不少余财,很想捐个官做做,大展身手。他自信轻车熟路,必定能顺利一路升迁,于是出银子捐了个大八成的县官,又到督抚衙门里找了些门路,很快就候得实缺,得任直隶南皮县知县。不料到任后,事事不称职——坐在堂上主持审判时,“愦愦如木鸡”,面对原告被告,常常面红耳赤,语无伦次,甚至瞪着眼说不出话来。拜见上官时,也是慌慌张张,手足无措,进退应对的礼仪无不颠倒,引得上官不悦。最后才当一年的知县,就以“才力不及”而被参劾罢官,不得已只好转回来重操旧业,继续当他的居师爷。奇怪的是,一旦面对案牍,他依旧剖断如流,精明果决。后来这位不走运的下台县官,只得自嘲有“穷鬼”附身。(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如是我闻一》)    
    幕前幕后毕竟不同    
    汪辉祖、居的例子都说明幕友可以走正途或异途做官,至于能不能胜任,则是另外一回事了。    
    不过大部分幕友一般都满足于“佐治”,并不特别力争成为“主治”。这是因为作幕与做官不同,作幕友的可进可退,不受官规约束,某些情况下比当官更安全、更有利。而官员要对治下百里之内的治安状况负责,发生命案、盗案不能如期破案,就要受到查参处罚。清初几位著名清官如于成龙、彭鹏等都曾因此而被参劾。    
    此外,地方官上面还有重重治官之官在监视着,办事、应酬稍有不慎,就会影响前程。再则,官员每判一个案子,都要慎又之慎,因为理论上错判案件,是要担负“出入人罪”罪名的,倘若确为过失,虽说可以减等处罚,折为罚俸、降级,但毕竟是仕途上的一个污点。幕友却只对官员个人负责,即使办错事,顶多被辞退,丢掉饭碗而已,何况刑名师爷办错案件,后果也是由官员承担。所以幕友虽不能“大展宏图”,但不失安稳,且岁修有保证,不至于被罚,也不会有什么需要应酬的——幕友只在幕后从事案头工作,绝少公开露面。    
    正因如此,幕友如转到台前,往往不能适应角色的转换,也很难扮演好所谓“琉璃屏”式的官员。居就是这种类型的典型。    
    师爷难懂官场游戏规则    
    除了那些实际利害关系的区别外,官与幕的为人之道也不相同。幕友理应真心对待幕主,而幕主亦要相敬如宾。所以幕友个人性情如何,并不特别重要。但地方官要应付的上司很多,只能虚与委蛇,对同僚也很难一片真心。    
    性情刚直或孤僻的幕友转变为官员时,常常因此得罪上司。如汪辉祖作幕一流、做官一流,可惜个性过强,在官场上吃不开。他初至湖南时,巡抚就告诫他不可锋芒太露。他虽注意收敛,但还是招来同僚的排挤、上司的猜忌。乾隆五十五年(1790),他被委派至桂阳检办刘氏四命案,半路遭遇山洪暴发,落水受伤,未能及时赶赴现场。那些平时对他不满的人,见状纷纷上奏参劾,以致最终他被革职罢官。    
    所以名幕很难成为名宦,幕友也为此而不力争入仕。    
    


第一章五花八门的来历

    师爷与雇主的关系无奇不有,有的是儿子当官,父亲在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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