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要义-第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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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可靠者,则国内外学术专家私人之所举办,又嫌规模小,不可以一隅而概全局。故土地 分配情况究竟如何,无人能确知。就耳目常识之所及,则北方各省自耕农较多,东南西 南佃农较多。然在南方某些地方并不见土地集中者,亦非罕例。同时北方如山东之单县 曹县,亦有大地主累代相承。抑且不止此。好些地方,一县城东之情形或与其城西不同 ,城南又异乎城北。总之,话难讲得很。因此,论者恒不免各就所见而主张之。我自然 亦只能就我所见者而说,但平情立论,不作过分主张。
我家两代生长北方,居住北方,已经可说是北方人。我所见者,当然亦就是北方的情形 。北方情形,就是大多数人都有土地。虽然北平附近各县(旧顺天府属)有不少“旗地” (八旗贵族所有),但他们佃农却有永佃权。例不准增租夺佃,好像平分了地主的所有权 (类如南方地面权地底权)。我所曾从事乡村工作之河南山东两省地方,大地主虽亦恒有 ,但从全局大势论之,未见集中垄断之象。特别是我留居甚久之邹平,无地之人极少。 我们在邹平全县所进行之整理地籍工作,民国廿六年上半年将竣事,而抗战遽作,今手 中无可凭之统计报告。但确实可说一句:全县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都有土地,不过有些 人的地很少罢了。这情形正与河北定县——另一乡村工作区——情形完全相似。定县则 有《定县社会概况调查》一巨册,其中有关此问题之报告。(1)(据李景汉《定县社会概 况调查》,则该处土地分配情形有如下之三例:
第一例:东亭乡六二村一○四四五家,除一五五家不种地外,种地为业者一○二九○家 。其中种一百亩以上者二二○家,即占百分之二,种地百亩以下者一○○七○家,即百 分之九十八。又调查其中之六村八三八家,除四八家不种地外,种地者七九○家。其中 完全无地而以佃种为生者一一家;余七七九家均自有土地多少不等。
第二例:第一区七一村六五五五家,除三七九家不种地外,种地者六一七六家。其中多 少自有土地者五五二九家,完全无地者六四七家。无地佃农视前例为多,然亦只占十分 之一强。有地百亩以上者,在六五五五家中占百分之二,有地三百亩以上者占千分之一 。有地而不自种者,占百分之一。
第三例:第二区六三村八○六二家,除三二三家不种地外,种地者七七三九家。其中多 少自有土地者七三六三家,余为无地之佃农雇农,约占百分之五。在有地者之中,一百 亩以上占百分之二,三百亩以上占千分之三。
以上均见该书第618—663页。)据其报告,分别在不同之三个乡区作调查:一区六十二 村,一万零四百四十五家;一区七十一村,六千五百五十五家;一区六十三村,八千零 六十二家。总起来,可得结论如下——
一、百分之九十以上人家都有地。
二、无地者(包含不以耕种为业者)占百分之十以内。
三、有地一百亩以上者占百分之二;三百亩以上者占千分之一二。
四、有地而不自种者占百分之一二。
此调查工作系在社会调查专家李景汉先生领导之下,又得当地民众之同情了解与协助, 绝对可靠。而准此情形以言,对于那一部分人有地而不事耕作,一部分人耕作而不能自 有土地的阶级社会,相离是太远了。我承认这情形不普通。但我们两个乡村工作团体, 当初之择取邹平、定县为工作区域,却并没有意在山东全省中或河北全省中,特选其土 地最不集中之县份。乃结果竟不期而然,两处情形如此相同,则至少这情形在北方各省 亦非太不普通了。
要知道此种情形并非奇迹,而是有其自然之理的。在当时定县中等土地每亩值钱普通不 过四十元。而一个长工(雇农)食宿一切由主人供给外,每年工资普通都在四十元以上。 节储几年,他自己买一亩地,有何不可能?这是说,有地并不难。有地人家百分比之高 在此。又中国社会通例,一个人的遗产,由他诸子均分。(1)(大清律例关于遗产继承有 如下之规定:嫡庶之男,不问妻妾婢所生,以子数均分之;私生子及养子各与其半。) 所以大地产经一代两代之后,就不大了。若遇着子弟不知勤俭,没落更快。这是说,纵 有大地产,保持正不易。一百亩以上人家,百分比之低在此。河北省谚语“一地千年百 易主,十年高下一般同”(十年间的变化,可能富者不富。贫者不贫),又说“穷伴富, 伴得没有裤”,都是由此而发。
既然如此,那么,南方各省土地集中,佃农颇多,又何自而来呢?这一半来自工商业势 力,一半来自政治势力。古语早已说过“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见《史记 ·货殖列传》)。现在之经济学家则指出农业上远没有像工商业那样的竞争:土地集中 远没有像资本集中那样的容易;大规模经营压倒小经营,工商业有之,而农业不必然。 从封建解放后之土地自由经营,其本身是不可能发展出这局面来的。只有由工商业发财 者,或在政治上有钱有势者,方能弄到大量土地并维持之。而一般说来,中国的工商业 家和官吏,出在北方者远不如南方之多。土地分配情形,南北所以不大同,其故似在此 。但他们要土地,不过觉得不动产牢稳,用以贻子孙;其积极兴趣不在此,绝不是想要 改行。虽土地分配情形不免时时受其影响,而土地集中总不是一种自然趋势所在。造成 此种不自然趋势,固有可能;亦必非工商业势力所能为(理由见后),而必在政治势力。 由政治势力而直接地或间接地使全国土地见出集中垄断之势,那对于从封建解放出来的 社会说,即是形势逆转。此种逆转,势不可久。历史上不断表演,不断收场,吾人固已 见之矣。
故我以自耕农较多之北方和佃农较多之南方,两下折衷起来,以历史顺转时期和其逆转 时期,两下折衷起来,笼统说:“土地集中垄断之情形不著,一般估计,有地的人颇占 多数。”——土地集中垄断情形,是有的,但从全局大势来说,尚不著;以有地者和无 地者相较,当不止五十一对四十九之比,而是多得多。自信所说绝不过分。
中国工商业发达,尽管像先秦战国那样早,像唐代元代那样盛,却是从唐代至清季(鸦 片战争)一千二百年之久,未见更有所进(某些点上,或反见逊退)。其间盖有两大限制 存在。我们知道工商业是互相引发的。要商业上有广大市场,乃赖激工业生产猛进;要 工业生产增多,乃推动着商业前进。反之,无商则工不兴,无工则商亦不盛。而商业必 以海上交通,国际互市为大宗。西洋古代则得力于地中海,到后来更为远洋贸易。近代 工业之飞跃,实以重洋冒险,海外开拓为之先,历史所示甚明。然中国文化却是由西北 展向东南,以大陆控制沿海,与西洋以沿海领导内地者恰相反,数千年常有海禁。虽然 亦许禁不了,且有时而开禁。还有许多矛盾情形,如王孝通著《中国商业史》,一面述 唐代通外商之七要道四大港(龙编、广州、泉州、扬州),一面却说:
(上略)是唐时法制,实主极端之闭关主义。虽以太宗高宗兵力之盛,大食、波斯胥为属 地,而国外贸易曾未闻稍加提倡,转从而摧抑之;亦可见吾国人思想之锢塞矣。(见原 书第112页)
所以综而论之,至多不过给予外商与我交易机会,而少有我们商业向海外发展,推销国 货的情形。这样,就根本限制了商业只为内地城乡之懋迁有无;其所以剌激工业生产者 之有限可知。在内地像长江一带,有水运方便还好;否则,凡不便于运输,即不便于商 业。以旧日交通之困难,内地社会虽甚广大,正不必即为现成市场。直接限制了商业, 即间接限制了工业。同时,工业还有其本身之限制。
工业本身一面之限制,是人们的心思聪明不用于此;因之,生产工具生产技术无法进步 ,而生产力遂有所限(关于此层详论在后)。近代西洋在此方面之猛进,正为其集中了人 们的心思聪明于此之故。在此之前,亦是同一样不行。所以说:
直到十八世纪之中叶,发明很为稀见。事实上,技术的情况在1750年以前,相当停滞, 达数千年。到了现代,往往一年间所发明,要超过1750年以前一千年所发明的。(巴恩 斯[H。 E。 Barnes]《社会进化论》,王斐孙译本第211页,新生命书局版)
换言之,若依然像中古人生态度而不改,便再经一千年,产业革命在西洋亦不得发生。 从来之中国人生态度与西洋中古人生态度诚然有异。但二者之不把心思聪明引用于此, 正无二致;其相异,不过在后者自有一天转变到心思聪明集中于此,而前者殆无转变之 一天。那亦就是,若无西洋工业新技术输入中国,中国自己是永不会发明它的。
那面限制了商业发展,这面限制了工业进步。在工业上复缺乏商业的剌激,在商业上复 缺乏工业为推进。他且不谈,就在这两大限制之下,中国工商业往复盘旋二千多年而不 进,试问有什么稀奇呢!似此只附于农业而立的工商业,虽说便于发财而不免购求土地 ,却又不能为发财而经营它,其势不能凌越农业而操纵了土地,则甚明白,所以,由此 而垄断土地,形成地主佃农两阶级,那是不必虑的。而在这种工商业本身,一面没有经 过产业革命,生产集中资本集中之趋势不著,一面循着遗产诸子均分之习俗,资本纵有 积蓄,旋即分散;所以总不外是些小工小商。像近代工业社会劳资两阶级之对立者,在 此谈不到,所不待言。可以说,秦汉以来之中国,单纯从经济上看去,其农工生产都不 会演出对立之阶级来。所可虑者,仍在政治势力之影响于土地分配。
三 何谓职业分途
我们知道经济上之剥削阶级,政治上之统治阶级,例必相兼。上面对于经济上有无阶级 之对立,已略为考查;下面再看它政治上阶级的情况如何,俾资互证。
中国社会在政治上之得解放于封建,较之在经济上尤为显明。中国之封建贵族,唯于周 代见之。自所谓“分封而不锡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见《续文献通考》) ,实际即早已废除。战国而后,自中央到地方,一切当政临民者都是官吏。官吏之所大 不同于贵者,即他不再是为他们自己而行统治了。他诚然享有统治之权位,但既非世袭 ,亦非终身,只不过居于一短时之代理人地位。为自己而行统治,势不免与被统治者对 立;一时代理者何必然?为自己而行统治,信乎其为统治阶级;一时代理者,显见其非 是。而况做官的机会,原是开放给人人的。如我们在清季之所见,任何人都可以读书; 任何读书人都可以应考;而按照所规定一一考中,就可做官。这样,统治被统治常有时 而易位,更何从而有统治被统治两阶级之对立?英国文官之得脱于贵族势力而依考试任 用,至今未满百年。以此较彼,不可谓非奇迹。无怪乎罗素揭此以为中国文化三大特点 之一也。
今人非有相当本钱,不能受到中等以上教育。但从前人要读书却极其容易;有非现在想 象得到者:
第一,书只有限的几本书,既没有现在各门科学外国语文这样复杂,除了纸笔而外,亦 不需什么实验实习的工具设备。
第二,不收学费的义塾随处可有。宗族间公产除祭祀外,莫不以奖助子弟读书为第一事 ,种种办法甚多。同时,教散馆的老师对于学生收费或多或少或不收,亦不像学校那种 机械规定。甚至老师可以甘愿帮助学生读书。
第三,读到几年之后,就可一面训蒙,一面考课,藉以得到膏火补助自己深造。
那时一个人有心读书,丝毫不难。问题不在读书上,而在读了书以后,考中做官却不那 样容易。一般说,其百分比极少极少。人家子弟所以宁愿走农工商各途者,就是怕读了 书穷困一生“不发达”,而并非难于读书。所谓“寒士”、“穷书生”、“穷秀才”, 正是那时极耳熟的名词。但却又说不定哪个穷书生,因考中而发迹。许多旧小说戏剧之 所演,原属其时社会本象。
我承认像苏州等地方,城里多是世代做官人家,而乡间佃农则不存读书之想,俨然就是 两个阶级。但此非一般之例。一般没有这种分别。“耕读传家”,“半耕半读”,是人 人熟知的口语。父亲种地为业而儿子读书成名,或亲兄弟而一个读书,一个种地,都是 寻常可见到的事。谚语“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正指此。韦布林(T。 Veblen)著《 有闲阶级论》,叙述各处社会都有视生产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