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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我们无处安放的青春-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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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她初次盛开的夜晚——哪怕明天就枯萎都是值得的,哪怕他骗她都是值得的。

  他居然吻了她,在丢开她一个多月之后。男人怎么会是这样?周蒙以前认为懂他才会爱他,此刻,她突然聪明起来,爱他又怎能懂他呢?人家讲爱情是盲目的,也就是说,爱情是瞎的,当你真的爱上一个人你就看不清他了。

  令她稍感遗憾的是,他什么都没有说。可是,爱,还需要用语言来表达吗?爱如果有语言的话也是身体语言。

  这个夜晚对李然来讲更为躁动不安。他该有小半年没亲近过女孩子了,禁忌之后再度打开异常的刺激。蒙蒙是不解风情的,她不知道她的过分敏感会令男人发狂。可是李然知道,他知道她会非常美好的,柔软得水一样化开。

  比受不了她的敏感更甚的是他受不了她的目光,从最初,他掂着球杆缓缓转过身去的瞬间,她的目光,单纯而强烈。她为什么那么深情地看着他?又为什么好像带着一点绝望?

  他爱她吗?不如说,他能不爱她吗?

  周蒙夜不成寐,当晨曦刚刚打开第一层夜的面纱,两只早起的小鸟就在树上吵闹,一朵淡紫的牵牛花颤悠悠地开在窗前,它原有一个更美丽的名字:朝颜。

  很久没有这样早起了,周蒙做好早餐,才叫母亲起床。

  她母亲的反应直截了当:今天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他们家的人都不习惯身体接触,周蒙就不记得母亲抱过自己,但今天早上,她热情地拥抱了一下母亲,简直把她母亲吓坏了。许是刺激过度,像方德明女士那样精明的人也要等洗漱完毕,喝下半杯茶才醒悟过来,一连串地发问:周蒙,你昨天晚上几点回来的?又是那个高中同学吗?几时约他到家吃顿饭?他学什么?家里是不是部队的……

  幸亏周蒙已打扮好了,她冲母亲笑笑:“妈,今天晚上回来告诉你,我上学去了。”打开门她就往楼下跑。走出楼道一抬头,周蒙看见一个人,因为不能置信她愣在了当地。——真的是他呀,嘴里衔着根烟,斜靠在楼前那棵玉兰树上,看着她笑。

  李然还是第一次看她穿长裙,裙子很耀眼,天空才有的那种柔蓝色,腰身细细的,裙摆宽阔垂感良好。可是,更耀眼的是她脸上青春的美色,眉目清秀,嘴唇花瓣一样鲜艳。说实在的,昨晚他还没意识到她有这么好看呢。而且今天,她的目光出奇的宁静,啊,因为他已在掌握中,她不紧张他了。李然也放心了,她要老那么要死要活地看着他,他可有点儿受不了,他们是恋爱,又不是上演什么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两个人很自然地手拉手,蒙蒙并且开始挑剔了:“你有多久没理发了?”

  “三个月,半年,忘了。”好嘛,这就管头管脚了。

  “对了,你有多大?”

  “二十四。”

  明显失望:“可我的理想是男朋友至少大我八岁。”

  “我看起来显老。”

  她斜睨一眼,算是放他一马,接着问:“血型?”

  “AB。”

  “啊,性格模糊摇摆不定。——星座是哪个?”

  “不知道。”

  “生日呢?”

  “10月21日。”

  莫大遗憾似的,周蒙说:“记住,你是天秤座,也是我最不喜欢的一个星座。”“为什么?”

  乌溜溜的黑眼珠在他脸上悠来悠去:“甜言蜜语,冷酷心肠。”

  “真的?那你还跟我好?”

  她好像没听见一样,松了手,跟他拉开一步远,文静地向对面走过来的一位中年妇女问好,那中年妇女一对火眼金睛只管在李然身上忙。周蒙心中暗笑,管保不到中午她妈妈就能得到准确情报。精仪所是个大所,可是,所里这些人,好像都是彼此的近亲。

  李然把周蒙送到学校,自己回报社点了个卯。他去会计室领了当月工资,加上各种补贴、奖金一共是1032元,尾数照例存在会计那儿。李然这段比较穷,他刚买了个8000多元钱的镜头。当记者的都有外快,不过他拿到的红包不能跟李越比,李越是摇笔杆子的。李然,按他自己的话说还是凭手艺吃饭,他可以揽到各种私活,包括广告和淹了街的艺术摄影,还有为各种文艺团体里渴望一夜成名的小姑娘拍照。没银子的时候李然干过,来钱也快。可挣这些碎银子有什么意义?太琐碎了。

  琐碎比穷更可怕,琐碎会毁掉一个男人的尊严。

  从报社出来李然去邮局取两笔稿酬,结果有一笔还因时间拖得太长被邮局退了回去。稿酬不无小补,但和投入是不成比例的。张讯劝过他:你就拍点儿静物,要不大美人也能发,满世界的乱跑什么?劳民伤财。可对李然来讲,最享受的正是满世界乱跑的过程,有一部电影他没看过,可他记住了电影的名字——《边走边唱》。边走边唱,意思挺好。

  并不是天真,总有一天,生活会逼人而来,不过逃得一时是一时。

  看看时间还早,李然决定回宿舍补一觉,昨天晚上他根本没睡着。因为心情太愉快,李然暂时忘掉了男性尊严的问题,他现在得好好挣钱了,不管大钱还是小钱。如果他想娶老婆,如果他的老婆是个漂亮女孩,如果那个漂亮女孩是蒙蒙。

  十一点半,李然准时来到女生宿舍门口,站在指定的那棵紫藤树下。正是下课时间,一拨一拨的女学生回宿舍,现在这些女大学生都不背书包,每人捧一摞书和笔记,上身笔直,眼睛只看天空。然后,他看到蒙蒙。

  她从一个大下坡姗姗走来,有风吹过她浅蓝色的裙摆。她也看到他,宁静如水,那瞬间的动与静,在李然心中留下清晰的底片,多年以后一次又一次从记忆中洗出。

  周蒙远远就看见站在宿舍门口紫藤树下的李然,这一次,她不会再认错人了,不是背影。仿佛是为了配合她此刻的心情,耳边,罗大佑那首《恋曲1990》从空中慢慢走来,真是美丽。“听这首歌,”她笑语如花,“这一个月我天天听,每一次听,我都想,什么时候你才能来到我的面前。”这大约是李然听过的,最美丽的话语。

  她手中的书噼里啪啦地落了一地,就在这人来人往的路旁,他俩紧紧拥抱。片刻,两个人低着头分开。

  李然先把掉落一地的书捡起来:“蒙蒙,别回头,都在看我们呢。”

  “我要把书放回宿舍。”

  “不用,我帮你拿着。——想去哪儿吃饭?我可饿坏了。”

  按周蒙的意思他们去了在本城新开的一个美式快餐厅。

  她只吃薯条和香草冰淇淋,喝红茶不喝可乐,嫌甜,而且振振有辞:“我要减肥,必须扣着吃。”“可你不胖啊。”李然目测她细得只一拃的柳条腰,以前怎么没注意,也许是穿长裙才特别显腰身,顺便提一句,她今天穿这么一条裙子简直是存心诱惑他嘛。

  灌下一大口冰可乐,李然接着说下去:“事实是偏瘦,女孩子胖点儿才好看。”

  “我胖过,像噩梦,一点儿不好看。”

  蒙蒙不胖,但脸上也显不出带有灵魂气息的那种瘦,李然已经拍过不下两百个女孩了,多少有点儿心得:“想不想听听专业人士的意见?”他托起她的小下巴,“有一种脸,最不好拍也最不上像,我们叫它babyfat——婴儿肥。”

  “哎,我就最不爱照相,照出来总是显胖,”周蒙直点头。

  李然捏捏她光滑幼嫩的脸蛋:“我给你拍,准把你给拍瘦了。”

  她扬扬下巴,一脸不以为然的神情。

  从快餐厅出来他们去了文化宫,这里的录像投影常放国外得奖的新片。周蒙如数家珍行情熟透:《情人》由法国女作家杜拉丝同名小说改编,男主角是香港影星梁家辉,女主角是个初上银幕的十六岁少女,非常美丽。李然只知道这是一部有大量性爱镜头的电影,张讯看过,还是跟李越一块去看的。看后张讯几乎悔得吐血,考虑到他一个二十八岁高龄处男和没有性关系,甚至,很可能,还没有吻过女朋友,看这么一部腐化的电影,是够坐立不安的。李越的评论含蓄简洁得像社论,她说,拍得很优美。偏偏今天蒙蒙的论调有异曲同工之妙,她介绍说这部影片拍得很艺术。李然还真怕她不懂事闹着要看这部拍得很优美的艺术片,他可不想两个人坐在那儿,他一个人想入非非。

  幸亏蒙蒙最后选的是《沉默的羔羊》。

  李然记得一个哥们儿曾谆谆教导过:请女孩子看电影,一定要看恐怖电影才能获得超值享受。《沉默的羔羊》是一部悬念片,不算恐怖,但也足够令蒙蒙这种小女孩一惊一炸的,吓得往他怀里靠。今天她没那么敏感了,剧情分散了她的注意力。李然不准备乘人之危,不过蒙蒙的细腰可比她的眼睛更具杀伤力,她的骨骼一定特别细小,李然立刻决定今晚带她去跳舞,而且要跳慢三。

  看电影是周蒙的最大爱好之一,她小时候每看完一部电影就钉着大人问:“然后呢?然后呢?……”都没有然后,他们只跟她共度这华美的两三个小时,然后,谢幕而去。可是,然后呢?电影散场,李然用手熨着她喷红的脸颊:“这么烫?”

  “看得太专心了,结尾真棒。”她早已不再问然后,生活中已有太多的然后:一个美丽的少女,然后——她嫁人了。有情人终成眷属,然后——白首,相对,默然,如果,他们还没有离婚的话。“怎么了?惊吓过度?”她看起来郁郁寡欢。

  “才没呢,相信吗?我是个忧郁的女孩。”

  “不,你活泼可爱,怎么会忧郁?”

  “因为年少不得志啊,容易来得忧郁。”

  她神情是那么认真,李然不好意思笑出来,女孩子只要美丽,就足够得志了。“我从小有两个好朋友,一个考取了中国科大少年班,另一个十七岁就在《收获》上发表小说,保送上的复旦。”

  “可是她们不漂亮,你漂亮。”

  “你怎么知道?”周蒙不免沾沾自喜,心里很想再听一遍好话,“你真的觉得我漂亮?”“比漂亮还多,你长得很甜,你可爱。”李然把她拉向自己,“你是我见过的最可爱的女孩。”他凝视她的目光啊,此去经年,依然隔着岁月与尘埃,停留在六月阳光灿烂的一个下午。两个人站在街头,像是两棵开花的树。

  “去哪儿?我有点儿累了。”

  “陪我回趟报社,看看我刚在山区拍的那些照片。晚上我们去‘四季’跳舞。”“我不会跳舞呀,连三步四步都不会。”

  “我教你,你穿这条裙子跳舞会好看。”李然忍不住张开两手围在她的腰间,轻盈一握,“怎么会这样细的?”

  周蒙推开他的手,笑道:“高中时有个男生给我起外号叫‘细腰’,我从此不理他。”“你上高中时一定太骄傲。”

  “正相反,是太自卑,才特别容易被得罪。所以,那时我没人追。”她笑吟吟地说。如沐春风,是描述这样一种为人的,你越接近越觉得清新、自在,留恋其中。在报社门口,他们碰到一个人,如果说,李然是没想到,那么,周蒙就是想不到。刘漪于当日下午四点一刻到达江城,想着马上就能见到李然了,她搁下关于爱情的所有疑惑,只剩下对即将重逢的渴望。

  城市不大,刘漪打了一辆夏利不过十分钟就来到省报社,下了车,转身之间,她首先被一个女孩子注视的目光所吸引。此类注目礼刘漪并不陌生,她知道自己这身迪奥的套装非同凡响,面料是纯麻,象牙白带隐花,样式高贵裁剪熨帖,像这种欧洲板型的衣服一般东方女子穿起来并不称身,但换到刘漪身上好像度身订制来的。注视她的女孩一张雪白的面孔亦可圈可点,刘漪不免回视两眼,要到这时候,刘漪才注意到跟女孩手拖手的长发男子未免太过面熟,这个男人——不是——李然吗?刘漪心里沉吟着,眼睛不自觉地锁定在了两个人的手上。在周蒙眼里刘漪那张喜滋滋的脸一下子垮了下去,连周蒙亦觉恻然,这样高贵美丽还是输不起。这边,李然放开自己的手迎了上去。周蒙还有什么不明戏的?他们是一对,至少,曾经是一对。刘漪笑容发僵:“哎,是李然,第一眼竟没认出你,头发这么长。”

  李然接过她手里的棕色真皮中型手提箱:“怎么不打个电话,我去接你。”一直打,他一直不在。刘漪越过他,目光放在那女孩身上,女孩往后退了几步。

  李然转过身,周蒙抢在他前面开口:“我该回学校了。”

  “我送你。”李然眼睛不放松她。

  “不用,你有客人。”即使再不悦也不肯露出来。

  “晚上我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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