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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是谁在天边歌唱-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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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更精通中国文史,但毕竟不经常说,说起来总是磕磕绊绊的。而吴小小学的就是英文,所以项小米并不奇怪她为什么说英文说得那么好,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可是,他并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学英文,如果她想做哪一方面的研究不得不学英文的话可以理解,或者作为一种职业也行,比如说做翻译,可她仅仅是想出国。当然,中国国情他并不是很懂,他也不能理解为什么那么多的中国人想往外跑,如果说自己的国家不好,为什么不致力于改造它,而是选择了逃跑?难道断定了自己的国家无可救药?    
    可以说吴小小是他的女朋友,也可以说不是,是情人但不是朋友。他和她有着肌肤之亲,却没有真正的思想交流。你可以怪罪于孤独,也可以怪罪于天性,但事实就是如此,她是他的旅伴,暂时的旅伴,虽然吴小小并不这么想。    
    他觉得自己有一种根深蒂固的孤独感,甚至他预感:或许这一生他都会在孤独中度过。但他知道自己需要旅伴,这个或者那个旅伴,以安慰他太过孤独的心灵。他不会对吴小小说什么,时间会说明一切,时间也会更改掉它想更改的一切,比如说小小对他的依恋。他并没有要抛弃小小的意思,如果她愿意,他想他可以一直这么跟她走下去,直到死那一天。不过他也知道,这样的事是不可能发生的,女人总是被自己无限膨胀的欲望打败,你给她今天,她就会想到明天,而明天,他是不可能跟她登记结婚的。当她看到了这一点,她就会走开,无论多么痛苦,她都会走开,才不管你孤单不孤单。


第一部分:不想去做一个忤逆子孙

    人哪,这一辈子,有很多事情是不能自主的,因为并不是你一个人能说了算。他项小米虽然是个男子汉,但还是很多事情不能自主。其实这么多年,他是带着疑问过来的,他怀疑父母不是他的亲生父母,在三岁时他就已经这么想了。长大后,跟着父母回台湾探亲,从老人们的言辞之间他也察觉到了这一点。就算他是被收养的吧,父母对他很好,即使后来他们天各一方,仍然对他呵护有加。所以,从小他就很上进,不让父母为他操一点心,也希望将来能够回报父母。    
    母亲看不惯大陆的女孩儿,说是太娇惯,太自我,什么家务都不会干,什么茬儿都找得出,反正想过太平日子是没可能的。所以,母亲在他来北京之前就严正声明,决不允许他在大陆谈婚论嫁。这样还不放心,干脆把自家的保姆送到了北京来,一来照顾他的饮食起居,二来做个监督。不管怎么说,他都感觉自己这一生是亏欠了父母,在他们的有生之年,他真的不想去做一个忤逆子孙。而他是这么喜爱中国,回到这里,他才能感觉到自己的根。所以,他想,他就是一辈子孤单的命,无论是哪个女人陪伴过他,他都会感恩。    
    夏天快过去的时候,田泽突然回来了,手里还拎着一个大皮箱。据说是刚从香港回来,所以给淡梅买了很多礼物,又是香水,又是护肤品,还有一块镶着金边的翠玉,弥勒佛雕刻得栩栩如生,说是从庙里请回来的。    
    这时候,窗口那一树杨叶在夕阳中恢复了生机,白天里被阳光榨干了的肢体在黑暗来临之前舒展开来,等待夜露给他注入新的生命的勇气。    
    收拢起失而复得的惊喜,收拢起如花一样灿烂的笑容,淡梅看着那一树杨叶,莫名的,一股悲凉萦入心头。    
    “我该去茶楼了。”淡梅好像在自言自语。    
    “我陪你去。”田泽愣了一会儿,说。    
    还是坐在那个位置看着淡梅弹琴,还是同样的凄冷渗入身体,田泽陷入了深深的自责。这不是一个随便的女子,她的爱情也不会随便施予,她的身体,她的身体还是那么瘦弱,却要独自一个人承担起那么沉重的现实。他想他是真的喜爱这个小女人的,无论过了多久,无论他走到哪里,他总还会想到她,牵挂着她。有时候看到穿白衣服的女孩儿,总会不自觉地多看两眼,好像他们真的不期而遇了。可是,这个城市这么大,要想遇到自己想遇到的那个人实在太难了,更何况是深居简出的她。    
    原本只是说要送她回家,真的要走,却舍不得了,只好住了下来。    
    好像真的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好像他没有离开过,而她也没有察觉到他的离开,断裂的时间在某处缝合。    
    田泽走的时候给淡梅留了一万元现金,她没有拒绝,也没有说话。说实话,她不知道接受现金的感觉居然这么差!就好像是一种交易,而先前接受他的汇款的时候她却没有这种感觉。想想也就释然了,其实性质是一样的,她在接受他的施舍。从前她为什么就没有这么想过呢?好像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时间能更改一切,包括所有的感觉、所有的细节、所有感觉的细节,所谓的经历就是等待时间来改变细节。她甚至有点儿糊涂,不明白自己当初是为了什么才跟他走到一起的,忘了,都忘了。    
    最近,淡梅老是感觉自己遗忘了什么,仔细去想的时候却又想不起来了。就像这样,她明明拿着杯子站在饮水机旁边,却忘记自己要干什么了,右手拿着茶盒的盖子,茶盒却在厨房。做菜忘记放盐,煲粥忘记开火,更是常有的事儿,一天跟梦游似的,搞得自己没了胃口,到后来什么都不想吃了。干脆买了许多汉堡放在冰箱里,饿了放微波炉里一热就可以吃,倒是省去了许多麻烦。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吃饭竟然成了生活的累赘。    
    她想起了一个故事,不知道是哪朝换哪代的事儿了,说是一个大臣去监狱招降另一个大臣,那个大臣宁死不从。没办法,这个大臣也只好就这么跟皇帝复命了。皇帝问他有什么细节,他想了想说,有灰尘落到那个大臣身上,他用手指弹去了。皇帝笑了,说,一个还在乎身上的灰尘的人是不会真想死的,等着吧,他会回心转意的。果不其然,后来那个怀着必死信念的大臣还是招降了。    
    淡梅不由得想,自己可能就是那个大臣吧,不在乎吃、不在乎穿,甚至不在乎家里已经满地灰尘,但她必须要去茶楼弹琴,所以她也不得不在乎自己的仪表。当然,也只有到了黄昏,她才会脱去她那身麻白的睡衣。到了茶楼,换上他们为她准备好的白纱曳地长裙,然后像个新娘一样被展示。与其说这一切是他们强加给她的,不如说是她自己决定顺从,一个人要生存下去就要先学会顺从。谁说人能改变社会的?明明是社会在改造人!人生在世,总会有许多不如愿,要事事如愿那不成了神仙了?    
    或许这只是个借口,要自己活下去的借口,一件衣服成了生死界的屏障。当你走进人群,你就需要一件衣服,有了这件衣服,你就可以汇入人流,而后,人群会带着你走,就像一滴水汇入了河流。世间的事就是这样,一切都是相辅相成的,你需要一件衣服,而那件衣服也需要你。    
    田泽的回还并不说明什么,但是她对他的态度却一定说明了什么,她这么想着。


第一部分:他们简直就是不食人间烟火

    我喜欢看这个穿着麻布白的女子,她总能让我想起天边的云朵,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含蓄。那丝丝脉脉古朴的色泽,如玉一样温润,如玉一样婉约,还有一种收敛了的世事沧桑,浸润在麻衣的丝丝内里,渗透在麻线的根根筋络。着麻白的女子,本应与天边的朝露为伴,与山谷的岚烟为侣,无论春夏秋冬,无论风霜雨雪,日日晨起,日日日落,却不随时光老去,依然故我。    
    静静地站在莹白的窗纱前,暮色透窗,于屋内四合,那一衣麻白缓缓浸没了远处高楼钢筋混凝土的坚硬与冷漠。斗转星移,这世界一日千里,只有这一袭麻白还是原来的样子,不染半点风尘呵!    
    我想我有城市恐惧症。当我散步的时候,看见源源不断的车流从那一排房子中间呼啸而过,才发现自己对这个城市是如此陌生而且恐惧,好像自己根本没在这里生活过。就像从一开始我就掉进了一个迷宫,自始至终我都在这个迷宫里,从来没有离开过半步,每一处都是那么熟悉,每一处也都那么陌生,而我只是在这里兜圈子。似乎有风吹来,风是凉风,却是空调制造的。冬天不冷,夏天不热,我被这个城市彻底搞糊涂了!如果不是又掉毛又长毛的,真不知道自己又长了一岁。    
    我喜欢这个女人为我梳理毛发,有时候这些毛发太长了,有点热,令我烦躁。我也喜欢看这个女人不得不为我收拾地板上的毛发的样子,虽然她总是等地板上厚厚铺了一层之后才会这么做。这对她的身体有好处,不得不流很多的汗,不得不累得气喘吁吁的。一个人不活动,腿会发软的,就像我。不管怎么说,身体是自己的,也只有身体才是自己的,我们的生命就依仗着它存在,而我们的灵魂是紧随其后的。我不知道她能不能看到自己的灵魂,它就在她身体上方三尺的位置,一个蓝色的影子,更多灰尘的聚合物。    
    她相信人是有灵魂的,还相信除了这些已知的宇宙之外还应该有另外一个世界,那是不为人知的领域。有人说那是天堂。    
    她不知道天堂究竟是什么样子,但她想,如果有天堂的话,那这里就是地狱,人间地狱。上天惩罚罪者,把他们放逐在这里,任凭他们相互惨杀,却让他们忘记了是为什么,也不告诉他们怎样才能赎过。有时候,她想,那些科学家都是现世的佛,即使他们不明白为什么,但他们总在研究为什么,他们也总能够应时需发明一点什么,解救众生的痛苦,哪怕只是身体的,他们也算是在普度众生了。那些发明机械的工程师不算,他们顶多算是投机取巧者。那些艺术家是神仙,他们沉醉在自己的世界天马行空,全然不管别人怎样理解,行善也只是顺手牵羊,没有那么多刻意或者招摇。至于说剃度出家走入空门的,也仅仅是走入了空门而已,一个门岂能将一个世界劈为两半?淡梅也想过要坠入空门的,只不过是想找个地方清净罢了,“心静自然凉”,淡梅知道这个道理,从小姥姥都是这么教导她的,还有什么“境由心生”,全是扯淡的话,你做得了一时却做不了一世,烦恼在人间那是天经地义的,谁能说自己真的没烦恼呢?那还是人吗?    
    好在淡梅没有那么多烦恼,这是因为淡梅没有那么多欲望。欲望是人们活下去的理由,也是生存的基础,可淡梅根本就没想活下去。    
    最近一段时间,淡梅总是在满屋子寻找,寻找一根梁木,或者一根高挂的金属横杆,只要能够支撑起她的体重就好,可是她发现,除了挂窗帘的罗马杆,没有任何符合这个条件的东西。可那铁杆离窗台实在太近了,一脚就可以踩到窗台上,她不能保证自己是否会在死之前临阵退缩。叛徒就是这样产生的。面对失去生命的巨大恐慌,什么信仰、什么真理,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吗?他唯一能做的也就是这些了,难道他真的愿意当叛徒吗?这是人的本能在起作用,而不是道德。那些刘胡兰之类的英雄,那些非常人之举,令人佩服的原因就在于此,他们真的是英雄啊,或者说是神,能够把自己的信仰凌驾于生命的,淡梅统统称他们为神,他们简直就是不食人间烟火!    
    这么想着,淡梅就觉得自己的确有点儿好笑了,好像自己真的就是那个不想死的大臣。但忍不住还是会去寻找,寻找那根足以支撑自己体重的梁,或者杆,每天寻找,一天不下二十遍。    
    有时候,我感觉,她就像是一个幽灵,轻飘飘的脚步无声无息地滑动,从这个房间到那个房间,从楼上到楼下。好像那一衣麻白就是她的隐身衣,只见衣动,却看不见人。偶尔对视,我发现她眼神灵动,灵动到狡黠,在一个立柜里她也能发现点儿什么,比如说永远。她还对着我狡黠地微笑,好像发现了天大的秘密,我的秘密,搞得我毛骨悚然。    
    这个女人疯了,真的疯了!只有田泽来的时候她才会恢复正常,又变成了一个甜甜蜜蜜的小美人儿。这个女人真是多变,就跟变色龙似的,说变就变。    
    也只有田泽来的时候才会给我吃肉,都是田泽带来的,淡梅每次看都不看,背过身去。她始终想不明白,为什么我在城市呆了这么久,竟然还是学不会吃那些营养丰富、搭配合理、花花绿绿,足以让人羡慕的狗食?为什么每次吃狗食看起来都是那么勉强,只吃那么一点点,而吃肉的时候却狼吞虎咽?有很多事情她都不明白,越想越不明白,直到想得头疼她都没弄明白。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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