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杂集电子书 > 是谁在天边歌唱 >

第48节

是谁在天边歌唱-第48节

小说: 是谁在天边歌唱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血腥是从鲜艳的肉色中渗出来的,刚刚宰杀的羊肉还冒着热气,一出屋门就冻结了,就像是白雪在阳光的暴晒下结了壳,没了柔软,铺了一地,但仍旧是雪,仍旧从雪粒的空隙处渗出清冷。    
    春天来了,可是这里根本没有春天,草原的春天或许就代表着灾难。冷,奇冷,所有的牛羊都聚集在了一起,铺满了整个山坡,土屋外的干草垛越来越矮,很快就只有薄薄一层了,但春天还是没有来。雪地下面的草还没能蹿出,每天羊吃的草还不够能量抵御严寒,大犄角的头羊带领群羊开始刨积雪下的枯草,但很多羊已经没力气刨食了,隔三差五,我就看到一只羊站得好好的,就突然倒掉了,再也站不起来了,死了。生命,在这里,是如此坚强,又是如此脆弱,好像一场风雪就可以带走一切,好像这一切是理所当然的。我不能理解生命,当初不能,现在还是不能。当一条生命消失了,也就是说,他完成了本该属于他的生命,无论这历程是幸福还是艰辛,圆满或是遗憾重重,总归是完成了,他将为此付出自己的身体和灵魂。这只羊付出了他的身体,成就了他的灵魂。事情就是这样。    
    并不高峻的山峦并不能遮蔽风寒,而我们终日与风寒为伴。这一小块羊肉带给我们的热量,不足以维持我们半天的体温,剩下的大部分时间我们只能靠运动取暖。我们不停地围着土屋跑动,直到融化了脚下的积雪,整整齐齐围着土屋画出了一个圆又一个圆。    
    我们的境遇可以说是每况愈下,没完没了的春天没完没了的雪,没完没了的雪没完没了的风,没完没了的风没完没了的寒冷,长生天催促着我们皮毛坚硬,就像催促着我们长大一样。我们见风就长,不停地成长。    
    母亲等待的事情终于发生了。那是一个风雪的夜,伴随着由远而近的狼嚎,母亲像箭一样飞了出去,然后就是马嘶、羊跳、牛鸣,这时候一道闪电撕裂了天穹,春天第一场暴雨降临了。    
    这是我第一次遭遇狼群,谁能想到呢?这也是我今生最后一次遭遇狼群!漆黑的夜,绿色的眼睛,像鬼魅一样出现,又像鬼魅一样消失。丢了十几只羊,死了十几只羊,伤了十几只羊,人和马、还有牛都没有任何损伤,但母亲却浑身是血,看起来是那么惨烈,那么疲惫,那么悲壮,却紧张地巡回在整个牧场。但,第二天早晨,我却看见她神采奕奕地站在山梁上观望昨夜的战场。    
    惊心动魄的夜在今天想来就像是一场梦,一场惊心动魄的梦,就像一幅黑白图片被定格在了记忆深处。漆黑的夜,白色的闪电,闪电过后是更加漆黑的夜,更加明亮的闪电撕开了整个世界……或许因为年代久远,我已经记不起细节,也或许是惊惧使我根本就没看清细节,但飞一样的狼和飞一样的母亲,却一同被镌刻在了阿玛尼木占木松雪白的石壁上,每当雷电交加就一再回放。    
    阿玛尼木占木松是有记忆的,他不会遗漏他怀抱中的任何一个生灵任何一个细节,尤其是他宠爱的狼群最后一次战役最后一次飞跃。从那天开始,狼群就不见了,彻底不见了,即使那一夜他们聚合起了所有的狼,也不过寥寥数十匹,此后,狼群就从阿玛尼木占木松彻底绝了迹。偶尔,也会有几匹雪狼在茫茫的雪原相遇,凄厉的长嗥划破了天穹,阿玛尼木占木松在战栗,千年积雪又被抖落几许,渐渐地,阿玛尼木占木松抖落了他穿了千年的白色的衣,袒露出他单薄的身躯……


第四部分阿玛尼木占木松(7)

    残雪消融,当迎春花、紫云英、点地梅开满草原的时候,哥哥被一个穿绛红色僧袍的阿卡带走了,接着,姐姐又被尼玛的阿香带走了,我不明白母亲为什么会允许他们这样独断专行剥夺了她做母亲的权利!就这样骨肉分离了,轻而易举!但我分明看见了她眼神里的抗拒,因为哀伤那抗拒变得迷离。从此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们了,即使是在梦里。在我的记忆中,他们永远都是离家出走时的样子,圆滚滚、肉墩墩、笑眯眯,永远一副长不大的模样。有时候我也会把他们忘记,就像他们从来就跟我没有任何关系,岁月总是让我们遗忘很多东西,包括我们本来想记一辈子的东西。但每当我孤独行走的时候,我都会毫不犹豫地又想起他们,就好像我们从来不曾分离。或许这就是他们所谓的命运吧,我们注定只能骨肉分离!    
    即使我和母亲也没能朝夕相依,那年春天阿佳骑着马跟母亲带着羊群和几十头牝牛去了很远的春季牧场,我跟尼玛带着牡牛每天在鄂陵湖或扎陵湖一带游牧。听起来这些地方离家并不是很远,其实不是这样,通常我们要很多天才能回一次家,走的时候,牦牛驮着帐篷、干粮,还有锅灶,就像背着一个家。阿妈常在阿佳那里,我们回去也通常是到他们那里,然后尼玛就会喝到酸奶、酥油茶,吃到新鲜的炒面、糍粑,而我也会见到母亲,免不了亲热一番,就又分离了。    
    牡牛不多,也就十几头,大多是黑色的,拖着长长的毛发像个盔甲战士,其实他们都很温顺,但是他们的亲戚野牦牛就没那么温顺了,不过很难见到。在鄂陵湖放牛的那些日子里,常常一连几个星期都见不到一个人,除了尼玛之外。盘桓在天上的鹰,游弋在湖面的野鸭,游荡在这里的黄羊都是轻车熟路,还有世居在这里的鼢鼠、旱獭,漫山遍野的野花,蓬勃生长的生灵们安心地站在蓝天之下,没有谁感觉不安全,因为阿玛尼木占木松就是他们的家。只有我不安地奔跑在暴烈的阳光下,新奇中带着惊讶。    
    偶尔有一辆破旧的吉普车飞驰而过,车上的人直勾勾地盯着草原,忙不迭地东瞅西望,似乎想把阿玛尼木占木松一口吞下。我看见了他们的贪婪,可怕的贪婪,阿玛尼木占木松都战栗了,鹰也惊飞了!我冲他们冲了过去,直到他们收回了贪婪的目光,蜷缩在车里,嘎嘎笑着,像一群野鸭。    
    阿玛尼木占木松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所有人都意识到了,但没有人真正意识到,即使天上的鹰都没有意识到,所以没有任何生灵离开他们的家。天地这么大,被外来的人占据一点又算什么呢?大家都是这么想的,或许阿玛尼木占木松也是这么想的,一场屠杀就是这样悄无声息开始的。    
    那些人是来这里开矿的,据说阿玛尼木占木松坚硬的石头里可以生长聚宝盆,于是,一场人与石、人与草原的艰苦卓绝的对抗就开始了。    
    达杰是在尼玛的成人礼上第一次见到尼玛的,就跟她的名字一样,尼玛像太阳一样明亮而且充满了活力,被一群盛装的女人簇拥着,就像一朵太阳花金灿灿地开放了。但让达杰始终不能忘记的不是尼玛花儿一样的容颜,而是她冰蓝色的衣服,和她如水一样的歌声。只有冰蓝色的衣服才配有那样一种如水的歌声,水是冰蓝的,和天空一样,一丝云都没有,纯净得没有一粒杂质,辽远、绵长、空阔。不知道为什么,达杰想到了鹰在天空飞的感觉,滑翔、展翅、飘然降落。    
    达杰喜欢鹰,喜欢在天空飞的感觉,但他没有翅膀,他只能眼看着苍鹰在天空中飞翔,暗自艳羡罢了。然而,尼玛的歌声却让他有了一种身在云端的恍惚,在某一刻他甚至认为自己已经飞起来了,就像那苍鹰一样在阿玛尼木占木松四处翱翔着,审视着自己的领地,有一种君临天下的气概和气吞山河的气魄。    
    达杰不喜欢唱歌就是因为他不知道歌声能把他送上天空,但今天他总算明白了这样一个事实。为时还不算晚吧,毕竟他才十八岁,他还有很长的一生可以用来歌唱的。那天他就唱了,唱得很含糊,夹杂在别人的声音里,明显底气不足的意思。但他毕竟唱了,他用自己含混的歌声表达了对尼玛的爱慕,虽然尼玛不会明白,毕竟尼玛才刚刚十六岁。    
    达杰的家就在尼玛家背后隔了两座山头的地方。每天早晨尼玛的歌声从山那边传过来的时候已经很模糊了,但隐隐约约还是能听得见的。阿玛尼木占木松没有回音,从来没有,所有的声音都被皑皑积雪吸了进去,即使春暖花开,阿玛尼木占木松就像顶了一个白帽子的老人,甚或后来那顶白帽子被彻底摘了去,也还是没有回音。阿玛尼木占木松太空阔了,即使相隔十米,人和人的声音也是靠喊声来传递的。但尼玛的歌声好像具有穿透力,越过了茫茫草原,越过了山谷和湖泊,向四面八方荡漾开去。就像草原上的风吧,从来都是畅通无阻,自由自在地飞翔。这种感觉很奇怪,就好像世界上真有那么一种东西,可以穿越时空,穿越灵魂,这种东西就是尼玛的歌声。    
    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每当达杰听到尼玛的歌声,都会大声应和,只不过无论他怎么努力,声音好像只是停留在原地,风也不帮他的忙,任凭他急得抓耳挠腮,寂静仍然在十步开外,直到有一天他碰见了那个阿卡。


第四部分阿玛尼木占木松(8)

    阿卡是从措哇尕什则多卡寺来的,一路哼唱着什么,听不清唱词,只听得见语调,雄浑中透着沧桑,旷远中渗着孤独,好像是随意哼唱,毫不费力似的,却传播得很远,人还没看见,就先听到他的歌声了。那时候花草都长得很高,很轻易就能把人埋没,但阿卡不是从草丛里冒出来的,而是从山脊上突然出现的,然后很悠闲地行走在山脊上。达杰追了很久才追到那个阿卡,阿卡看见他的时候,他已经气喘吁吁了。阿卡很老了,就跟阿玛尼木占木松一样老,满脸的褶皱,满手的褶皱,数不完的褶皱将他层层包裹住了,褶皱中露出一双慈爱的眼睛,笑眯眯地看着达杰,问,“孩子,怎么了?”    
    歌是用心唱的,而不是嗓子,这是达杰得到的唯一告诫。他以为自己懂了,真的懂了,他的歌声从此明亮了许多,开始向四面八方传播,但直到几年后他离开玛多,他才明白,当时他没懂,他真的没懂。    
    已是暮春。阳光依旧暴烈,不同的是温度突然升高了许多,羊皮氆氇下的身体燥热了起来,牛儿也感觉到了似的,四蹄就不那么安宁了。阿玛尼木占木松头顶的积雪开始融化。越来越多细弱的草秆从枯黄的泥土中探出头来,花儿一朵一朵绽放开来,渐渐连成了一片。焐了一年的地热慢慢散发了出来,和黎明在草叶上相撞,凝成了一颗一颗晶莹剔透的晨露,阳光下闪烁着耀眼的银光。土地被打开了,隔年的草腥味儿喷涌而出,长冬里生硬、冰冷的草原立时生动了起来。    
    达杰又像往年一样开始了长时间的游牧生活。游牧是放肆的、自由的,一个人策马扬鞭奔跑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看起来惬意极了,实际上是寂寞的一种发泄。在空旷的大草原上,人只有把寂寞、无聊作为必须战胜的对手。这是比流血更残酷、更悲壮的较量,草原人就是这么一代一代走过来的,草原人自有草原人的性格,草原人无拘无束的性格就是这样养成的。每天对着一群牛羊说话,但大部分时间只有沉默,所以他学会了唱歌,没完没了地唱歌。这样有一天,突然从山那边传来了应和,是尼玛的应和!这一点毋庸置疑,尼玛的声音只属于尼玛,世间独一无二的、任谁也无法模仿、无法替代的尼玛和尼玛的歌喉!    
    他和她就是这样相见的。并不高峻的山峦,漫不经心地盘踞在天空那一片平静的冰蓝之中,坡缓而云矮,疏疏落落写在一片花团锦簇之上。没有喧哗,没有旋转,没有风,也没有梦,只有阳光平铺直叙在流彩之上,安静而淳朴,无遮无拦地纯净着。    
    看见一匹枣红色的大马从山梁上飞奔下来的时候,尼玛有点儿发傻,就像传说中说的吧,那匹马好像在飞。并不是所有的马都会飞,父亲的马就不会飞,父亲的马健步如飞也只是如飞,四蹄也总是会落到实处的,而这匹马好像是腾空而来的,从冰蓝色的天空一跃就来到了她的面前。    
    晶亮的眼睛,棕红色的皮肤,像一块金子一样闪闪发亮地站在尼玛面前,晃得尼玛睁不开眼。红唇一抹,像缎面一样柔软,慢慢地荡漾开来,一波一波的,尼玛的心情也跟着一波一波地荡漾了。    
    好像是见过的,也好像没见过,是在梦里见过的,不是在现实中。无论达杰怎么解释,尼玛都是这么认为的。如果她见过他,就不可能再把他忘记!他看起来是那么美好,美好到令人窒息!谁会遗忘美好的事物呢?谁会呢?    
    这是阿南在这个春天送给她的最好的礼物,一个可爱的令人窒息的男人,一颗爱情的种子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