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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零点时刻-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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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22/88号犯人——监狱的人都叫他鲍曼, 但这应该不是他的本名——对这一天的精心策划已是蓄谋已久。    
    那天他和平时一样,起得很早,透过窄小的铁窗向外凝望。南非的日照特别强烈,翠绿色的山腰闪烁着宝石般的光芒。看了一会儿,他的目光落在了一条狭长的几乎看不见的海面上,水面波光粼粼。他听见远处传来海鸥的叫声,耳边响着重罪犯们在熟睡中翻身时身上的锁链发出的哐铛声,还有监狱大楼隔壁狗舍传出的阿尔萨斯狗的狂吠。    
    跪在冰冷的水泥地板上,他开始了晨练:一套伸展运动,一百下俯卧撑,一百个仰卧起坐。等到做完后浑身的血液开始沸腾了,他去冲了个凉。    
    按照外面平凡世界的标准来看,鲍曼的独单监狱房细长而且狭窄。但是,它却有单独的洗浴间,一张床,一个桌子和一把椅子。    
    他四十岁出头,但是看起来仿佛要年轻十岁,而且相貌非常俊朗迷人。头发乌黑微卷,只零星有一些灰白。近乎整齐的胡须更加突出了他那瘦削有力的下颚;浓黑的眉毛下,鼻梁挺拔呈鹰钩状;皮肤则是地中海人典型的橄榄色。    
    如果不是他那长睫毛下长了一双明亮清澈的深蓝色眼睛,很可能有人会错以为鲍曼来自意大利南部或者是希腊。他很少笑,除非是他自愿希望表现得讨人喜欢。其实,他微笑时弯起的嘴角使得整个人都容光焕发,露出一排洁白整齐的牙齿特别好看。    
    在普尔斯摩监狱的这六年里,鲍曼得到了一种从未有过、也不会再有的体能考验。其实他的身材一直就非常适称,但是现在的体型更加高大有力,甚至可以称得上威猛。没有书看的时候,鲍曼只能做一些柔软体操和练习跆拳道,他花了几年的时间磨练这个不太为人知的朝鲜武术。    
    鲍曼换上了那套蓝色的监狱服。这套衣服和其他衣服一样都打上了数字4的钢号,表明这是普尔斯摩监狱这个分区的财产。铺好了床,他开始了这一天自己早就清楚将会是非常漫长的日子。    
    普尔斯摩监狱坐落在南非海角镇的边上,以前这里是个赛马场还有几个农庄。监狱四周高墙耸立,墙的顶端都插着电网,从外面能看到一片连绵不绝的棕榈树和橡胶树园。典狱长和监狱看守以及他们的家属都住在大墙内舒适的公寓内,有娱乐中心、游泳池和花园。而被禁闭的四千犯人的生活条件却是难以想象的肮脏和艰苦。    
    普尔斯摩监狱是南非仅有的十一所高度戒备监狱之一。就恐怖之名,它当然无法和南非阿尔卡拉兹地区已经消亡的罗本岛媲美,这个曾经的岩石小岛和四面被冰冷狂暴的汹涌波涛隔绝的半岛角相隔不远。但是普尔斯摩监狱却在另外一个方面胜过了罗本岛,那就是,在这个地方关闭着南非人民公认的极度重罪犯、一级杀人犯和强奸犯、甚至曾经还关押过反对种族隔离政策持不同政见者。就是在这里,当罗本岛被关闭改建为一所博物馆后,尼尔森曼德拉结束了他长达25年监禁生涯的最后几年时光。    
    经过秘密审判,鲍曼连同其他20个人一起戴着脚铐被大篷货车从普里托里亚中心监狱运送到了这里。对大多数布尔人、看守和他所谓的狱友们而言,322/88是个神秘的号码。他自己对此只字不提,一直守口如瓶。吃饭的时候,他总是一个人坐着,默不作声地吃着已经烂掉的蔬菜和拌着大块油脂的玉米和豇豆。在院子里面做运动时,他也只是一成不变地做柔软体操和跆拳道。放风后回到房间内,鲍曼不像其他人那样看电影或者电视,他读书——一大堆数量惊人内容又很特别的书,从原子弹爆炸、国际原油交易发展史到丘吉尔、尼采的传记,到最近的华尔街丑闻、马克思韦伯的《新教的伦理》和《资本主义的精神》,再到十六世纪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建筑学的论述。    
    当其它犯人(通常称为强盗或者恶霸)还在抽一种用棕色纸片卷好的违禁自制“左尔”香烟时,鲍曼吸的却是罗斯曼斯。没人知道他是怎么搞到手的。他从来不参与其他人的策划走私,也不加入他们的越狱计划,这些所谓的逃跑计划总是因为太拙劣而导致最终的败露无疑,参与者的下场要么是被捕要么是——在大多数情况下——被杀。    
    鲍曼也不是任何一个团伙的成员,这些团伙得到典狱长的默许——可能帮助他们控制所有犯人。这都是些有着严格等级划分的组织,被牢牢控制在名为克里营的所谓理事会手中。他们参与“祭祀”屠杀、斩首、分尸甚至是吃人,专门针对不加入任何组织的人,他们称之为“木帕塔斯”或者是绵羊。    
    有一次,那时鲍曼来到普尔斯摩没几天,一个帮会派了一个他们最狠毒的“烂泥”——一个被判长时间服刑的小头目,几乎谁见了都躲的人——在锻炼的院子里面向他发出了一次警告。结果,后来有人发现这个“烂泥”被非常残忍地给杀死了——尸体被砍得七零八落,场面恐怖之极令人汗毛倒立,以至于发现尸体的人——无论曾经表现得多铁石心肠凶狠手辣——都无作呕想吐。有几个犯人运气不好,倒霉目睹了整个杀戮的过程:干净、利落。但是最恐怖的是,即使是在激烈的打斗中,鲍曼也丝毫不改冰山一般的冷漠。后来,所有人都被禁止再看这个可怖的杀人现场。自此,鲍曼得到了敬畏,于是安心独来独往。    
    关于鲍曼; 大家所了解的只有他被判终身监禁,还有就是最近他刚从厨房分配到了汽车修理车间,负责修理典狱官的汽车。有传闻说他曾受雇于南非政府为国家安全局(简称BOSS)从事国家情报部门工作,那里也就是现在的国家情报科。    
    也有风声说他曾经参与了南非以及国际上一系列著名的恐怖袭击——有些是受命于BOSS,有些则不是。有人相信他曾因暗杀以色列间谍机构摩萨德下属的一个叫基顿的恐怖组织内部一名成员而被判入狱,这当然是个借口,因为暗杀行动中,鲍曼只是奉命行事。事实上,就是因为他的工作完成得太出色,以至于他的老板们都开始有些担惊受怕,所以他们宁愿看到鲍曼被永远地禁闭起来。    
    一个布尔人曾听说鲍曼在BOSS里有“黑暗王子”之称。至于为什么,典狱长也说不上来。有些人揣测觉得可能是因为他有风度不苟言笑,也有些人认为是他杀人时一向干净利落,这一点已经有活生生的证明了。其他还有很多说法,但是就是没有一个人知道确切的原因。    
    在被监禁的六年里,鲍曼对这个地方已经了如指掌。因为太熟悉哥摩瑟尔消毒剂的味道,他甚至已经把它当成了这里愉悦环境的一部分了,就像咸咸的海风一样。他不再被“猫”的喊叫惊醒,这只报警器偶尔会在没有任何警示的情况下发出巨响,召集看守们处理一个事件——一次斗殴或者一次越狱企图。    
    早上九点半,鲍曼走进汽车修理车间和典狱官凯维打了个招呼。鲍曼对他印象不错,不过他还喜欢慢慢看人。还行,凯维的确还算不错。    
    布尔人和强盗们之间的关系很奇特。典狱长是出了名地残忍,甚至到了丧心病狂的变态程度——可是,他们在难以取悦的同时却又十分渴望得到犯人们的拥戴。    
    鲍曼把这个弱点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需要的时候便牢牢抓住机会好好利用。他知道凯维对自己非常着迷,希望了解自己的经历以及到底自己是从哪里来的。于是,鲍曼总是适时在不经意间透露一些消息——可是这总是没法完全满足凯维的好奇心。凯维太容易操控了,这就是鲍曼喜欢他的原因。


第一章一切顺利

    “今天给你们搞了个新家伙。”凯维拍了拍鲍曼的肩膀,热心地说。“食品货柜车。”    
    “哦?”鲍曼平静的回应道。“出什么问题了,老伴儿!”    
    “不知道。他们说换档的时候会冒烟。”    
    “白色的烟?”    
    凯维耸了耸肩。“好像就是砰的一声”。    
    “知道了,可能也是没传动油了。不是什么大事。可能真空调节器坏了。”    
    凯维挑了一下一边的眉毛,一脸内行地点了点头表示听懂了。“真他妈地烦人!”    
    “还没呢,凯维!我们还没完全搞定牧师的车。”鲍曼指的是自己这几天一直在修的一辆小型黑色福特轿车。    
    “让鼓眼泡修吧,”凯维说。“鼓眼泡”是简库普曼在监狱里的绰号,这是一个在修理车间干活的恶霸。“我说过了,这是辆食品货柜车。总不想我们没东西吃吧,对吧?”    
    鲍曼对典狱长可怜的笑话咯咯干笑了两声,冷冷地回答说:“我也不想再错过一只耳朵啊!”几个星期前一天晚间就餐时,鲍曼饭碗里的玉米和豇豆时发现了一只脏兮兮毛茸茸的大猪耳朵。    
    “噢!”凯维突然一阵爆笑,喘着气说,“噢,那只毛茸茸的猪耳朵。”    
    “我把牧师的车弄走,让鼓眼泡看看货柜车,怎么样?”凯维还在笑,使劲憋还是笑得歇斯底里,圆滚滚的宽大肩膀耸个不停。    
    鼓眼泡几分钟之后才过来,闷闷不乐地接受了鲍曼的指示。他肩头刺着一个很大很粗糙的纹身,代表他曾经杀过一个典狱长。其实,他个头比鲍曼要大,体重也多出一截,可是他所听说的事情足以令自己对这个同事敬畏三分。所以,鲍曼要他干什么,他就得干什么。    
    鲍曼把牧师的车盖打开时,偷偷瞟了一眼正拿出一支香烟的凯维。有一点他很有把握,那就是每次点燃烟后,凯维就会拖着笨重的步子把自己庞大的身躯挪到门口去弄杯咖啡喝,然后和下一个站点的典狱长一起休息个十到十五分钟。    
    鲍曼站在车箱边上,冲鼓眼泡叫道:“你能过来看一下这个该死的排气管吗?我想可能该换了?”    
    鼓眼泡走了过来跪在地上看了看排气管,“靠!你到底在胡扯什么东西阿?”他觉得什么都没坏,说话时语气很冲。    
    “我来指给你看,”鲍曼蹲了下来静静地说,突然,他的两只手分别从侧面和上面牢牢抓住鼓眼泡的下巴,然后猛地从一边往另一边一拧,最后再把下巴向前和脖子扯成45度角。只有几秒钟的时间,鼓眼泡还没来得及叫一声就重重地跌在水泥地上,死了。    
    鲍曼迅速地把笨重的尸体拖过地板然后拉进了肉桂红的工具房。他把房门打开,移开了钻头架,把尸体塞了进去,然后上好锁。他扭头朝门口看了一眼。值得信赖的老凯维的确还没休息完。在凯维和看守聊完之前鲍曼还有至少5分钟。总是有个程序的:人类的存活与繁荣靠的就是程序。    
    鲍曼探到牧师的轿车后备箱深处伸手掀起一条茶色的衬垫,抖了一抖,在那后面是他这几天修车时装好的门插销。把插销拉开,他把之前靠粘贴衬垫装好的假门拉开。    
    在镶嵌板后面,车箱和汽车的后坐之间出现了一个隐秘的小隔间,正好能让他爬进去。这些都是他在修理车身的时候完成的。凯维从来不注意鲍曼的工作,所以没有起任何疑心。    
    他爬进车箱将身体安放在小隔间里面。可是,就在他准备从后面关上镶嵌板的时候,却听到一串渐渐逼近的笨重脚步声。他想挣扎着起身爬出去,可是太迟了。凯维此时已经站在了几步之外的地方,正打着哈欠。    
    凯维不该现在出现的,鲍曼心里一沉!“你他妈地在……”凯维有点滑稽的声音压得很低,想弄明白鲍曼在干什么。他一只手里拿着一个记事本,鲍曼看出来那是看守心不在焉时落下的。    
    鲍曼干笑了两声,冲凯维扔了一个可爱的笑容。“车箱散了,”他边说边漫不经心地爬出来,晃了晃脚,站了起来。“看看他们给了这个可怜的老头儿什么东西,就不奇怪咯。”    
    但是凯维一脸狐疑,慢慢摇着头说:“散架了?”满脸的愚蠢。    
    鲍曼把一只胳膊搭到典狱官的肩膀上,感觉他那软绵绵的肉像一碗摇动的肉冻。他哥儿们似地用力挤了挤凯维,“这样吧,”接着露出一副非常信任凯维的表情小声说道。“何不让这件事只有你知我知呢!”    
    凯维眯起贪婪的小眼睛,嘴巴松弛下来,“这个我有什么好处?”他突然问。    
    “好处可是多了去了,老伴儿!”鲍曼说,手臂仍搭在凯维的肩膀上。“首先,一只猪耳朵。”    
    他又笑了一笑,凯维也咯咯地很得意的笑了起来。鲍曼大笑,凯维也跟着大笑了起来。就在这时,鲍曼的右手攥成了拳头,狠狠地使出浑身的力气打向凯维的腋窝处。只是简单的一个回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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