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东方探案-第4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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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了?这些是我最好的姑娘,您都看不上。〃坐在桌边的那个女人说。
福尔摩斯觉得这个老鸨极其令人反感,身体肥胖,一头橘色头发实在恶心,脸上覆盖着厚厚的粉,穿着一件红色天鹅绒长袍,脖子上戴着一根粗大的项链,全是假的孟买珍珠。
〃我想找那个耳朵受伤的。〃福尔摩斯回答她说。
她皱起了眉头,犹豫了一下。〃今天她不在这儿。今天她休息。〃
第八部分贼市谋杀案(3)
〃我会付一大笔钱。〃福尔摩斯说。
〃很好。我这就去叫她来。等着。〃
福尔摩斯等了几分钟。那间房子里热得让人喘不过气来,熏的香和廉价香水的味道让他直想吐。那个老鸨回来,带来一个相当年轻的姑娘,她没穿职业服装,而是穿着普通的沙丽。她脸上没擦粉。不过,她的右耳裹着胶布,另一只耳朵上的耳环跟福尔摩斯发现的那只样式一致。幸运之神让他很快找到了结局。
福尔摩斯伸出手,把那只耳环的残片递给她。她大吃一惊,害怕起来。她示意福尔摩斯跟她走,他们去了她的房间。老鸨看着福尔摩斯咯咯地笑。
〃那我就开门见山了,小姐,〃福尔摩斯用印度语说,〃我已经查到,你昨晚残忍地杀害了一个叫威克兰·森的家伙。至于你为什么这样干,现在对我来说并不重要,因为我的一个年轻朋友被冤枉,替你背了黑锅。我得帮他洗清罪名。所以我要你跟我一起去一趟警察局。〃
她站在那儿,一语不发,一动不动,福尔摩斯觉得仿佛过了很长时间。然后,她轻轻地说:〃您是对的。我的确杀了威克兰·森,但我为什么杀他,对您和警察来说都很重要。我跟您去以前,我希望您能听听。〃
福尔摩斯在角落里的一把椅子上坐下来。她转过身,说:〃我在这个房间已经住了十一年了,也干了十一年。我十三岁的时候就被带到这儿来了。〃
她开始讲自己的故事。福尔摩斯很快发现,虽然自己靠着想象出来的故事找到了凶手,但却跟真相相去甚远。
〃我出生在南边的一个小村子里。〃她说,〃父母是农民,家里很穷,总是饿肚子。我妈妈生了五个孩子,生下我之后,她就死了。我父亲尽力抚养我们长大。有一天,他对我说我要去当一名神庙舞女,这是很光荣的事。我将成为湿婆神的妻子。我感到很自豪,因为我完全不知道'神庙舞女'意味着什么,但能嫁给神,我觉得非常幸福。几天后,我穿上美丽的衣服,被人带到寺庙,僧人们进行了祈祷,给我施了涂油礼。我在那儿呆了几天。然后我父亲就把我带走了,对我说我得进城去。我的表叔,也就是他的表兄弟,会来接我。我还是干神庙舞女的活儿。我会吃饱喝足,还能挣大钱。我会过上好日子。
〃一天,我父亲的表兄来把我接走了。我们离开时,我伤心地哭了,但是我父亲跟我的兄弟们都充耳不闻。他们都走开了。我跟着表叔坐火车来到孟买。一到孟买,他就把我带到这儿来了,把我卖给您刚才在楼下见过的那个女人。很快他们就教会我干这种事,我成了个见不得光的女人。从那以后我就一直呆在这儿,我终于明白了神庙舞女是什么意思。
〃这么久以来,我从未见过我的家人。我父亲来过几次,但他只是来把我的钱都拿走。我表叔当了兵,他出去打仗了,我想,他再也没回来。
〃两天前,来了一个男人。我不认识他,但他点了我。很多人来这儿,他们认识我,所以他叫得出我的名字,我一点儿都不奇怪。他喝醉了,还想抽鸦片。起先他对我很好:送给我一副耳环,我戴上了。他夸我长得漂亮,还温柔地抚摸我的脸。突然,他性情大变,他抓住我,想强行搂抱我。我没有反抗,他做完后,扔给我一些钱。他大笑起来。然后他告诉我:他就是我父亲的表兄,就是把我带到这儿来的那个表叔。他是来要钱的。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告诉他我什么也没有。但是他翻遍了这间屋子,找到了我多年来藏下来的钱,那是我准备赎身的钱。他把钱都拿走了。我跟着他,但我们到了他住的地方时,他威胁要杀死我,把我推了出来。我绝望地回到这里,决心报复。天一黑我就去了他的住处。他的窗户没关,我看见他睡得正酣。酒和鸦片让他不省人事。我从窗户爬进去。他一定是听见了什么,因为在睡梦中他嘀咕了几声。我害怕他醒过来,所以一个箭步冲上去,使出浑身的力气割断了他的喉咙。他断气前挣扎着睁开眼看见是我。鲜血从他的脖子喷到床上。他试图抓住我,我一把推开了他。但他的手抓住了我的耳朵,还拽下来一只耳环,疼得我差点叫出声来。我想夺过我的钱盒,但钱盒摔到了地上。我听见有人来了,没来得及捡起钱盒就跳窗户跑了。出来后,我对那些钱就无所谓了。这个人终于死了,自从我离开出生的小村子以来,这是我最大的快乐。现在您已经知道事情的经过了,我也不怕跟您去警察局。〃
福尔摩斯又从椅子上站起来来回踱步。〃关于故事的基本情节,华生,我完全估计错了。我只是想到了证据间一种可能的联系,是一个善良的人告诉了我真相。〃
那女人一说完,福尔摩斯就决定采取行动。他叫那个女人呆在房间里等他回来。她同意了。然后福尔摩斯直接去了警察局,又找到警长普希卡·山姆希尔,他负责兰奇曼这件案子。福尔摩斯告诉他刚刚听到了事情的经过,非常紧急。警长认真地听福尔摩斯道出了真相。
〃瑞德福先生,〃山姆希尔说,〃我知道您根本不相信年轻的兰奇曼有罪,还找到了足够的证据,这样的话,您的说法我一经核实就会放了他。我是个老警察,我必须亲自出马。至于您说的那个年轻姑娘,我一定会秉公办理。有些案子,〃他笑着说,〃不论我们多老了,警察都不能意气用事。〃
警长跟福尔摩斯握了握手,请他把那个钱盒还给那姑娘。福尔摩斯照做了。他离开孟买前得知,那个姑娘离开孟买避难,不再回来。兰奇曼和妻子团聚,福尔摩斯不时地得到他们的消息,自从这件事后,他们的生活一直过得平静而幸福。
我的朋友靠在椅子上,朝我这个方向看了一阵,但并没看我。
〃因此,我亲爱的医生,〃他说,〃对情况有各种不同的解释:警长的、兰奇曼的和我的。最后,还有真相。或者说,我们也能这么想。〃
杰萨梅尔之谜杰萨梅尔之谜(1)
我以前已经好几次提醒过读者,1894年歇洛克·福尔摩斯刚返回英格兰的头几个月里,他患有严重的精神忧郁症。不过,随着破案机会的增多,这种抑郁也逐渐减弱了。从1895年的诺伍德一案开始,一直到世纪末,福尔摩斯都没闲着。因此,我用不着设法让他情绪高昂,但听他讲东方历险记的机会也少得可怜。一般我只能听到只言片语,有时是一些古怪的片段,无法串联成一个完整的故事。
这个故事也是我把一些断断续续的奇怪片段组合而成的,花了很长时间。这是福尔摩斯在1895年到1896年间给我讲述的冒险经历,我把它们编辑成一个连续的故事。在那期间,福尔摩斯经常到欧洲大陆去,他已经声名广播,很多国王和国家元首也请他去破案,甚至还有罗马教会。在那桩臭名远扬的布索尼女儿一案之后,有一个短暂的间歇,他才把这个故事的最后一部分讲给我听,我也才能把这个故事理出了条理。
福尔摩斯在东方各地游历了将近三年后,才踏上归途。他计划最后从德里向西,经过拉贾斯坦和信德,到达卡拉奇,在那儿搭乘一艘货船驶向地中海。
在德里,他遇到一个法国人,叫路易·伯努瓦·德·布瓦涅,他和同伴一起去拉贾斯坦旅行,他有个仆人叫希瓦,是个印度小伙子,还有一个年轻的瑞士画家,一开始只知道他名字叫肖姆伯格。福尔摩斯觉得大家情趣相投,他提议同行,自己仍化名为罗杰·兰登-史密斯。伯努瓦非常高兴地同意了,他已经安排好了要穿越沙漠,再加一个人会更有意思。他在之前的旅行中有一点超支了,所以也很乐意这一次有人与他分担费用;他觉得一路上再多一个旅伴并没什么不同。
伯努瓦准备了各种线路,包括了拉贾斯坦的主要城市节布尔、乌代布尔和焦特布尔还有一些不太有名的城市,比如说杰萨梅尔,那是沙漠以西很远的一座城市。很少有欧洲人踏足,故事中所描绘的美景吸引着伯努瓦,于是他把那里也列入了这次长途旅行的目的地名单。福尔摩斯在去卡拉奇南部之前,也想在那儿停留片刻。他完全没想到,到那儿去会把他卷入一系列事件之中,无限期地推迟了他的返乡之行。
〃我们准备好后就马上出发了,华生。〃福尔摩斯开始讲述了,〃在尼萨目丁,就在德里旧城之外,我们雇了挑夫搬运行李,又雇了熟悉沙漠的向导。我们将骑马前往焦特布尔。到达后,改骑骆驼继续剩下的旅途,因为据我们的向导说,从焦特布尔再向前走,是一片会移动的沙丘。我们一起到达信德的海得拉巴城,然后我跟他们分开,他们向北前往拉合尔,我向南去卡拉奇,在那儿坐第一艘轮船回欧洲。〃
说到这儿,我打断了我的朋友。
〃当然,福尔摩斯,绝不止这些。我很难相信您只是这么简单地跟这两个人同行。〃
福尔摩斯露齿而笑。
〃我发现,你对我话语的洞察力加强了。你说得没错,华生。一个人走并不困难,我宁可一个人。除了一位叫斯彼奈利的意大利伯爵,无论是在公海上还是在山区,我都很少能遇到聊得投机的旅伴。但这一次,他们所说的跟我的观察有很大出入,这立即引起了我的兴趣。有两个欧洲人在印度旅行,一个是画家,另一个是作家,他说自己是个日记作家。照他们自己的说法,故事平淡无奇。在马赛,他们偶然坐上了同一艘开往孟买的轮船,就这样认识了。他们觉得彼此很合得来,就决定同行,并合写一本游记,那种书现在总是装点着英国中产阶级的书架。〃
表面看来,福尔摩斯说,一切合情合理。他们举止文雅,跟那个印度小伙子的关系也相当不错。两人的穿着打扮也很得体,英语说得还可以,确实也做他们说的那些事。那个年轻的画家肖姆伯格,每天早上选择不同的地点,搭起画架,直到中午才回来。另一个,叫做伯努瓦的,黎明即起,出发前一直写作。
〃外行就只能看到这些,华生。但对一个不仅是看而且还看得非常仔细的人来说,远不止于此。在这儿,亲爱的医生,我要说的是,我看到了很多跟他们自己所说的不相符之处。他们的话是有意要误导我,尽管我至今没有证据,但我预感到,在他们无辜的外表下面隐藏着险恶的目的。〃
福尔摩斯估计肖姆伯格二十出头。他中等身材,长得很瘦,可以说是骨瘦如柴,头发剪得很短,身体却很结实。他走路腿有点瘸,这是福尔摩斯看到的他惟一的身体缺陷。他认为这是某次受伤致瘸的,后来他又发现了一道新的枪伤留下的疤痕,证明了这一点。他的眼睛是蓝色的,但他尽量避免与人对视,仿佛想隐藏什么。
伯努瓦年纪大得多,四十多岁,不是那么瘦,但高一些,差不多跟福尔摩斯一样高。他的手上有深深的伤疤,脖子上那条很长。他英语说得相当标准,只是不时冒出些法国口音,他也尽力克服,但福尔摩斯觉得他虽然看似平静,但其实是在掩饰一种极度的不安,任何时候都可能爆发。
〃两个人都很强壮,他们的脸因长期的风吹日晒而显得粗糙、坚硬。〃福尔摩斯说,〃看来他们一定当过兵。他们的手掌宽大有力,也说明曾干过重体力活。他们看起来一点也不像个画家或作家。所以,华生,从我第一次听到他们的故事开始,我就知道他们撒了谎。〃
开始的几天,福尔摩斯继续说,他们的旅途平静无事。第一天他们到达帕拉特普尔城外,第二天又前进到安泊,在王宫里过了夜。翌日早晨,他们在蓝姆巴克迎接了节布尔的王公。他非常有礼貌,受过英式教育,乐善好施,他们后来觐见的君主也都是这样。王公邀请他们留下,多久都行,但几天后他们就向王公辞行,继续向南前往乌代布尔,在构达和布恩迪地区停留过,参观了传说中的木城东克。
〃在东克,我第一次感觉到我的旅伴有了些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