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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节

倾泠月-第72节

小说: 倾泠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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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倾雪不语,只是看着他。这个人就是名传天下的侠盗?敢入大内偷奇珍盗龙渊的人?只不知当年他与秋意亭是如何了却那段公案?秋意亭不是简单之人,而这人可在他手下安然无恙,定也有其过人之处! 

  方鹏天收回目光看着她,但见她沉静如潭,素凈如莲,神态间有着一种不沾红尘的脱俗,周身散发着一种静谧、安祥,而若非亲耳听得,刚才那一声叹息真不似发自她。 

                  

  “转眼间便是三十多年了!”方鹏天言语间有着一丝萧索与怅然。 

  “伯父可喜欢说故事?”风倾雪忽然问道,脸上带着一抹轻烟似的淡笑。 

  “说故事?”方鹏天反问道。 

  风倾雪却不答话,从袖中取出竹笛,凑近唇边,轻轻的吹着一支曲子,笛声悠扬,不悲不喜,无忧无愁,平淡静然,这庭院便是一个小小的天地,有清风拂面,有花香盈袖,有艳阳暖心,更有那知己话肠。 

  方鹏天在这笛音中只觉得舒心畅意,轻松自在,那心中藏了几十年的故事便娓娓的道出。 

  “以前有个年轻人,学了一身的本事,加上年轻气盛,好打抱不平,便以侠士自居,一生之快事便是行侠仗义,除暴安良。而且最恨富贵人家,穿绸裹罗,山珍海味的,而穷人却是三餐不继,寒天赤足,因此便立志要做一名侠盗,偷遍天下所有富人,救济天下所有穷人!” 

  “有一年,他到了蜀地,那儿有一巨富,足可以富可敌国来形容,因此那年轻人便三番四次去那富人家偷东西。那富人家虽然有钱,却也没请什么打手护院的,不过是些家丁,所以那年轻人可说是畅行无阻。有一天晚上,他又去了,只是每次金银珠宝都轻易到手,他觉得很没劲的,因此这次想偷点不一样的东西。后来他看到有一座楼在月下看来特别漂亮,因此就摸了进去。” 

  “年轻人没想到自己竟摸进了小姐的闺房,那房间呀可说是年轻人一辈子见过的最漂亮最雅致的房间了,便是连皇上的寝宫都比不上的。那年轻人仗着自己本领高,便毫无顾忌的东看看西摸摸的,将那房中的古玩摆设看了个遍,想挑一件稀奇物,只可惜瞅了半天,那全是女孩儿喜爱的东西,没一件中意的。最后,年轻人看到铜镜前搁着一支眉笔,便起了恶作剧的心理,想着用那眉笔在镜上留下几行字,到明日那小姐醒来,发现夜里竟遭贼了,不知会不会吓得发抖?况且明天自己也不打算来了,看在这家人对他这般‘礼遇’的份上,也应该给他们提个警醒嘛,以后可不会有他这么善良的贼人了!” 

  “正在他拿起眉笔打算写字时,背后忽传来清脆的声音:你拿我眉笔作什么?年轻人一惊,马上回头,身后应该是小姐的卧房,中以珠帘隔开,借着窗外射进的那一片银光,清楚的看见,一位约十七、八岁的少女双手分帘俏生生的立在那儿,满脸好奇玩味的笑容。” 

  “年轻人当时大窘,想他下山以来可还从未失手过,想不到今天竟让一个弱质纤纤的女子当场抓住,而且手中拿的还不是那价值连城的宝物,而是那不值钱的眉笔!” 

  “只见那小姐笑吟吟的走近,看着他说:你第一次偷了我们家一千两白银,后来听说麻里巷那一带的贫民一夜间每人家都多一袋米。” 

  “第二次你偷了我们家一尊青铜汉鼎,后来听说丰慧当铺被人强当去了五万两白银,典当物便是一尊汉鼎,哦,忘了告诉你,丰慧当铺是我们家开的。” 

  “第三次你偷了我们家一块苍山玉璧,然后启成绸布铺被人以一块玉璧强行换去了一千匹青布,再然后听说单基巷的穷人一夜间又天降青布,再告诉你,启成绸布铺也是我们家开的。” 

  “第四次你偷了我们家一支红珊瑚,后来听说,县令大人的官印丢失了,案上却留下了这支红珊瑚及一张字条,条上写明,叫县令大人出黄金千两买下这支红珊瑚,否则官印就永不能归来!而当县令大人从私库里捧出那一千两黄金时,监察御史却到了。” 

  “你……你……你竟全知道?!年轻人当时真是惊呆了,想不到自己做的事,意全被人家知道得一清二楚的,真是要多逊便有多逊!” 

  “偷东西的人到底是谁,我们并不知道的。那小姐笑意盈盈的凑到他面前,就着月色把他细细的看了一遍,那一双眼睛亮得好象天上的星星。但自家的东西不见了还是知道吧,而且还从自己的铺子里跑出来,你说还能不清楚吗?不过爹爹说不要报官,反正少了的东西做了不少好事。这几天呀,我每天晚上都没睡,看着你树上、屋顶的像个猴子一样跳来飞去的,真是好看极了!” 

  “你……你……竟说我是猴子!年轻人又惊又气,这小姑娘竟把他那超凡入圣的轻功说成了猴子跳!虽然武功不敢自夸绝顶,但轻功可是他的绝技,江湖上少有人能比的!” 

  “好好的路不走,却非要跳来跳去的不是猴子是什么?那小姐似乎非常开心的,从见面起,那脸上的笑就没断过。” 

  “唉!年轻人长叹一声,然后手一挥,眉笔落回妆台上,想不到我今日竟栽在了你这小姑娘手上。” 

  “那小姐在妆台前坐下,拾起眉笔,在眉上轻轻描了描,然后回头一笑,问,漂亮吗?” 

  “呃?年轻人呆住了,暗自想着,是不是遇上了傻子呀,深更半夜的,屋子里出现了贼人,一个娇滴滴的千金小姐,不但不怕,反还轻松自在的画着眉,还去问那贼人漂亮不漂亮。想虽是这样想,但口里还是老实的回答着,漂亮。那小姐确实漂亮,那面若银月,那眉如翠羽,那眼如秋水,那唇似樱桃……呸,自己在想些什么呀?” 

  “真的?那小姐却似极为开心,一把走近他,那眼波转呀转呀,转得年轻人头都昏了,脱口道,我虽是偷儿,可从不打诳语。话说完了,又后悔了,自己在说些什么呀?” 

  “嗯,我信你。小姐笑得更美了,然后挥着手中的眉笔,这次你难道想偷我的眉笔不成?” 

  “年轻人忽然生出一种恶作剧的心理,一定要吓吓这小姑娘,否则一直处于劣势的可是自己。当下便满脸凶相的说,我是打算偷你的!话一说出口,便知道说错了,当下脸火烧似的烫,一直烧到耳根脖子,却犹自解释道,我是说偷了你去买!嗯……买给人家做压寨夫人!” 

  “可惜,那小姐竟一点也不害怕,反说道,真的?那你买我好不?” 

  “什么……什么……咳咳……年轻人差点给自己的口水呛死,你……你……那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偷儿此时竟给那个娇弱的小姐戏弄得不知如何是好!” 

  “正在此时,忽然门外传来声音,小姐,你在和谁说话?” 

  “那小姐一听,马上手一伸拉住年轻人,然后往里间走,走到床边,一把把他推进去,然后用锦被把他从头罩到脚,再自己也躺了进去,还把罗帐放下了。其实那年轻人只要施展轻功,随便一跃便可跳上房梁,躲避起来的,只是也不知是因为什么,他竟胡里胡涂的服从了那小姐,竟躲到人家被窝里去了。” 

“刚弄好,房门便开了,然后进来两名丫环,一直往里走,走到床边,试探着的叫道,小姐?小姐?” 

  “那小姐故作困顿不堪,语气夹着嗔怪,谁呀?干么吵醒我?” 

  “小姐,你睡着了吗?刚才好象有人在你房中说话。帐外两人答道。” 

  “有人吗?没有啊,可能是我说梦话了吧?小姐道,没事啦,你们去睡,别吵我了。” 

  “是。帐外两人答道。” 

  “等那两人离去后,那年轻人马上从锦被中爬出,而那小姐也坐起身来,帐中朦朦胧胧的,两人面面相视,一时间竟不知要如何是好,也许因为罗帐中太小,也许因为锦被太厚,两人都只觉得全身发热,呼吸急促,那年轻人看着小姐此时面色绯红,艳若桃花,眼波盈盈,情意流转,只觉得心头一荡,不由伸出手抱住了小姐,那小姐柔若无骨的倚入他怀中,他情不自禁的低下头,在小姐桃瓣一般的脸颊上轻轻亲了一下。小姐叹息一般的轻轻说道,你和我睡在同一张床上了,而且你亲了我,咱们有了肌肤之亲的,所以你得负责,你得娶我。” 

  “年轻人一听,就象当头棒喝一般,马上清醒过来,一下推开了小姐,瞪大眼睛看着她,看看她是不是在说胡话?” 

  “你得娶我!小姐却清清楚楚的、一字一字的说着。” 

  “娶你?我?年轻人指指自己。看着小姐轻而肯定的点头,年轻人不由伸手一掌拍在脑上,想清醒一下,看是自己在做梦还是那小姐是疯了!” 

  “难道你想做那种不负责任、敢做不敢当的乌龟男人?小姐却睁着亮晶晶的眼睛追问道。” 

  “我当然不是!年轻人马上反驳,一说出口,便又知自己落入了套中。” 

  “那就得了,你要娶我!小姐斩钉截铁的说道。” 

  “小姑娘,你——嫁给我?年轻人伸手指指她再指指自己,你——是千金小姐,我——是人所耻与为伍的盗贼!你要嫁我?” 

  “你是偷儿,我知道。小姐伸出纤纤玉手,贴在他的胸口,可是我知道,这儿很好很好!所以我要嫁你!” 

  “这儿很好?年轻人喃喃自语,手不自觉的抚住胸口,也握住了小姐的纤手。嗯,很好!小姐再重重点头。年轻人一瞬间,只觉得很温暖很快乐很幸福!他走下床,走到桌边坐下。小姐也跟着走到桌边坐下。” 

  “月从窗口射入,洒在桌旁的两人身上,沐浴在月光中的两人静静的凝视着对方,彼此的眼睛对视着,仿佛能触摸到对方的灵魂。良久后,年轻人开口道,我叫方鹏天,今年二十一岁!小姐盈盈一笑,似一朵昙花悄然开在月中,美不胜收,我叫江离原,今年十八岁!” 

  “我娶你!年轻人郑重承诺。” 

  “我嫁你!小姐郑重许诺。” 

  “三个月后,我会请我师父和武当紫晨道长来江府提亲。年轻人道。” 

  “好,我等你来!小姐道。” 

  “我一定会来!年轻人站起身来走向窗边,他准备离去了。” 

  “若是你不来娶我,我便出家作姑子,而且我一定要在你面前落去那三千青丝!小姐也站起身来送他至窗边,你一定要来!” 

  “我会来的!年轻人再次保证。” 

  “要分别了,两人都恋恋不舍,黯然消魂者,唯别而已矣!小姐忽幽幽的念道,千万恨,恨极在天涯!呃?年轻人不大懂这些,恨?恨天涯?” 

  “你等我!年轻人跃上窗棂,然后飞身而去。” 

  说到此处,方鹏天脸上一直挂着浅浅的笑,似是沉浸于某种快乐中,而风倾雪的笛声依然飘然而悠扬,依然无喜无悲,只是一片平静淡然。 

  “只是三个月后,当年轻人再回来时,只余一座颓废了的空宅,而空气中弥漫着一丝残留的血腥味!” 

  “年轻人发疯一般的寻找着小姐,可即算是掘地三尺,也依然找不到!他向所有江湖朋友打听消息,却只知道是一批强盗洗劫一空后灭门而去,此后便消声匿迹,从官府到白道侠士再到绿林好汉,都不知道那一批强盗哪去了,唯一值得安慰的是小姐可能没死,官府并未找着她的尸首。” 

  方鹏天的语气依然平静,只是那紧握的双拳、那一双悲痛的眼睛泄露了他的情绪,可风倾雪的笛音却还是那样的平静无波。 

  “这三十年来,年轻人终年奔走,寻找着小姐,他想若她没死,肯定在某个地方吧?被人买入青楼?或在路边乞讨?或嫁人生子?不管是那一样,他总是要找着她,他们说好了的!他娶她!她嫁他!三十多年都过去了,年轻人也变成了老人了,而天涯海角,人海茫茫,小姐却依然杳无踪迹!” 

  方鹏天的故事已说完了,风倾雪也终于止了笛声。两人都沉默着,静静的坐着,一个看着茶杯中波光粼粼,一个抚着手中竹笛。 

  良久后,方鹏天才似已平复心情,抬首看向风倾雪,“多谢姑娘的笛声。” 

  这么多年来,这是他第一次能如此“平静”的回忆这个“故事”。 

  “伯父无需言谢。”风倾雪抬首笑笑,心中忽然一动,想起一些事情。 

  方鹏天看着她淡雅如莲的一笑,心头忽然开阔,沉重的心情竟一下轻松了一半,。眼前这个人虽年轻,却仿若深不可测的大海,可包容所有的秘密,说出了,自己便解脱了些。 

  “那位小姐姓江,这便是伯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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