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大门-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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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地方,跟家里比起来实在差太多了。要不是因为阿勉极力怂恿,大肆吹嘘这个房子的好处,我才不愿意住在这里。
但现在这个房子到处都是我们的味道,亲手布置之后是我们自己的私人别墅:客厅的纯牛皮大沙发是阿勉有一回在垃圾堆发现的,刚被迁去新居的屋主丢在外面,阿勉说:好可怜,看起来很孤单,所以我们几个大男生轮流抬着沙发一路扛回来。
还有水塔上面的篮球架,也是阿勉说我们应该好好利用屋外的空间,所以在夜半的时候大家一起从学校的篮球架上偷回来的,现在我们有了自己的篮球场,天天练习投篮希望自己变成乔丹。
据说楼下的房子想要卖,却一直卖不掉就是因为顶楼是篮球场的缘故。希望没有造成夫妻失和或者不孕之类的事情。
这一切都是阿勉造成的,阿勉这人什么事都干,上次他在操场上打手枪,就为了跟我赌一千块班费。我输了,帮他缴了一千块。
他很喜欢发表评论,尤其是自己不懂、又没经历过的事情。
不过他对于我的情书事件并没有表现很大的兴趣。只是冷冷地坐在一旁吃泡面。
我知道他在嫉妒。上一回有个女的在西门町红茶店用眼睛海电我,阿勉硬说那女的对他有意思。
无所谓,让给他,我才不会因为这种事情跟朋友决斗。
“泡面吃太多会没有女人缘……”我故意压他的头,他灵巧闪过。被我欺负习惯了,训练有素。
“那你喜欢她吗?”他安安稳稳把汤喝完,这种天气吃泡面满头满脸汗,电视两性节目看太多。“淫不淫荡不是重点,重点是:你会喜欢她吗?”
这个问题却让我辗转难眠一整夜:我喜不喜欢她?
我不知道,不能回答。但有一种虚荣,一种骄傲。
我不骄傲,我不能骄傲,可是躺在床上面对天花板,就是飘飘然的长满了小花小草、满天星星。不知道怎么了,睡不着。我翻出了所有的CD,过份甜腻的恋爱歌,甚至连过度悲伤的分手曲,唉这里痛那里痛的,听了一整晚,想要参考别人的感觉,却没什么结论。
我希望那天最好是没有笑着睡着。
到头来,那封信变成了悲剧,不过也让我确定了林月珍是不存在的,她的确叫孟克柔。
因为听了一夜情歌,耗费太多脑力,下了课就赶紧趴在桌上补眠,半梦半醒中听到了教官室传来的广播声:968班孟克柔、975班张士豪马上到教官室……
不知道是谁把她给我的“情书”,贴在穿堂上,而且是穿堂的地上……
我们两个人提着水桶和刷子呆呆地看着那封信:小花小草的信纸上踩满了过往人的脚印,她的名字“孟克柔”三个字还被圈了起来,有人用红笔在上面画了猪头、写上不要脸之类的眉批……
楼上满满是看热闹的同学,他们开始起哄、喧闹,甚至有人开始洒纸花,我们像是被抓奸的奸夫淫妇,众目睽睽,光天化日。
最好,最好他们都不要写情书,不要谈恋爱。
第一部分第2章 谢谢大家,就酱子(4)
我带着微笑像新郎一样接受嘘声当祝福,挥挥手,越红越要冷静。
“信不是我写的,是林月珍……”她先动手用指头抠去了信末署名“孟克柔”三个字。
“信不是我贴的,可能,可能是阿勉他们……”我也动手撕掉我的名字。但他们可能是用三秒胶还是什么低级的黏滑液体贴的,怎么撕也撕不掉……
“我叫张士豪,O型天蝎座,游泳队、吉他社……”就酱子,我又自我介绍了一次。
她好象根本没在听我说话,只是忿忿然地把水泼在地上,想要溶解那些黏液,指甲抠断了也没有办法抠起来那死硬的纸张。
“你这样算是认识我了。”算是给她辛苦写满一整张信纸的响应。“你已经认识我了,我叫张士豪。”我再次补充。
她好象真的很羞愧,又愤怒。头也不抬地干脆用脚去踹,我也开始用脚去踹。
穿堂里,只剩我们两个人,半天没人说话,只有球鞋踢地上发出单调吱吱的声音。我们热烈的跳起了双人踢踏舞。
“你这样算认识我了,我叫张士豪。”我希望她记住我的名字,这样重复不知道会不会很白烂?
“……根本就没有林月珍,是你自己想认识我吧?……”
我真的只是想搞清楚一些事情而已,但后面那句话真的有点白烂。
她提起水桶奋力冲走那些糊烂一团的纸屑,一笔勾销。
“信不是我写的,是林月珍。”
真是固执的杀人凶手,证据都已经在这里了,却死也不肯认罪。毁尸灭迹之后,头也不回就走开了。
我像英雄一样地回到班上接受大家的揶揄,但那嘘声淫笑,在我听起来是欢呼。因为在这个年纪就能够变成公众的奸夫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我不知道我哪里不一样了,但我就是忍不住飘起来,然后不由自主地微笑。
笑了整个早上,什么都听不见。我只是不断看向窗外她们班的那个位置:她被罚站了,和另外一个女的排排站在教室走廊上。手里拿着课本。我可能漏看了什么情节。
“嘿!我在这里……”拿起镜子,用反光照她,跟她打招呼……
镜子的反光对不太准,她一直低着头。不理我的召唤。
“这里,这里……”她终于看过来了。
实在太屌了,我没有看过这种女生:她瞪了我一眼,甩了课本,直接走出教室。
真的生气了。
其实,我只是想要打招呼。我只是想跟她说,最好不要继续精神分裂了,孟克柔这个名字比林月珍好。
她在走廊间快步走着,绕过穿堂,穿越操场,走向体育馆。女侠大步流星,我跟随着她,脚步差点跟不上。
在体育馆里到处搜寻她的踪迹,她不见了。
篮球队在练球,乒乒乓乓的回音到处都是,晃来晃去,偌大一个体育馆,我找不到她。
既然逃课了,不如找个篮球队的来一场斗牛。
打得正火热,一抬头却撇见她站在二楼角落盯着我。
我朝她挥挥手,笑。
不知道是什么状况,牙齿不整齐还是怎么样,就是不肯笑一下给个善意的响应。
换成是我跟她之间的斗牛,我想走上楼去跟她说话,可是她身体的姿势好象是防守投篮的姿势,又像躲避,挡住我,当我向右,她也向右。当我向左她也向左。很霸道。
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空档,我向楼梯冲去。
不见踪迹。
必然是练过轻功,居然不见踪迹。
我到她防守的位置察看,只见角落的墙上被人写上各式的留言:某人爱某人、某人诅咒某某人之类的……太多人,太多爱恨情仇密密麻麻。
我企图寻找和她信上一样的笔迹,但是太懒。反正我们还没有登上爱恨排行。
于是,我干脆拿出笔,在墙上留言:“你可以认识我。OK?”
这样简单多了。
希望她可以看得到。
第二部分第3章 我叫做张士豪(1)
“我叫做张士豪,O型天蝎座,游泳队、吉他社。”
我没听错,原来他一模一样的介绍词可以用在任何女人身上,包括欧巴桑。
“啊……你是游泳队的啊?那有空可以教教我们家阿孟,她从小就怕水,可能是因为我也不会游泳的关系……”妈妈一边洗着碗,一边跟他聊起天来。
前几天,从出校门口那家伙就一路跟着我,无论我如何抄快捷方式、绕远路,怎么甩也甩不掉他。好不容易转进巷子里面,才到家门口,就发现他像条厚颜无耻的流浪犬坐在我家面店门口,还跟我妈搭上线聊了起来。
他露出诡异的笑容,我把脚踏车往门边一摆,赶紧上楼。这已经是他连续第三天到我家来吃面了。
“最近我也想去游泳减肥,可是就是不会换气,不如下次你有空教我好了……”
“好啊好啊……那有什么问题……”
“唉啊……想到自己是欧巴桑就不好意思……”
“游泳是最温和的运动,什么年纪的人学都好……”
“是说我现在变胖了穿泳衣很难看……”
“不会啦……这样很标准咧……”
他真是有女人缘,而且跟我妈还真配,愚夫愚妇,一搭一唱、一来一往,默契十足,他们应该组队去百货公司门口跳双人啪啦啪啦舞。
电话响了,妈妈正忙着帮别的客人煮面。
“阿孟!帮我接一下电话啦!”妈妈是选里长的最佳人选,都不用扩音器什么的。
还正在找楼上的分机时,电话就被接了起来。是那个男生。真是够了,从来没见过这么大方的人。
“孟家面店您好……喔……您要二十个水饺吗?……”我稍稍向楼下探头,他真是太过热心地帮忙接起电话,学起麦当劳的服务生那种恶心的抑扬顿挫。
“青菜豆腐汤吗?……我们的酸辣汤比较好啦!料又多……只贵一点点咧……”
“我们”?“我们”的酸辣汤?不过是第三次来,就可以装得熟门熟路的样子,好象他已经在这边打工许久。
“同学,你帮我去冰箱里面拿一盒水饺出来好不好?……”妈妈居然也利用起这样的小方便。“……真是谢谢你啊。我女儿就是靠不住,每天放学就会躲在楼上,也都不帮我……”
好吧,八字这么合,你们两个最好可以意外发现彼此是失散多年母子,锁麟囊,抱头痛哭,重新相认。真是受够了他们两个人的一搭一唱。
搬了板凳等在楼梯口,不想出去。我闭上眼睛,捂上耳朵,想要把这荒谬的剧情理出个头绪,让自己平静。
他们的声音越来越远。
气压变低了,好象有什么风暴靠近本岛,飞不起来,我还是什么都看不见。
是不想让自己看见,我怕闭上眼睛看见的是月珍。
课堂上,我问了月珍,为什么要用我的名字写情书给张士豪。她若无其事望着黑板不回答,我又问了一次,她还是不说。
我干脆撕了她的课本,丢在她脸上。
面对这样的羞辱,她居然没哭。
她以全部的自尊拽起来,一副无所谓的姿态。继续凝望前方。
她实在不愿意让我知道,她不愿意失去往日的高姿态。
月珍在信末签上我的名字必然是颤抖的,为什么喜欢一个人会变得如此卑微怯懦?她甚至以苦练过的明星级签名自豪,“林月珍”三字一出,谁与争锋?
但是什么让月珍变得如此谦卑怯懦?
……我这才明白她有多喜欢张士豪。
然后我意识到自己,一样地怯懦,甚至更加无能。
我赶紧张开眼睛,怕看见真正的自己,怕意识太多。才一下子,阳台外的天色就暗了下来。我趴在栏杆上希望自己可以看得更远,但靠近夕阳落下的地方只是一片阴霾蒙蒙,完全不是公子佳人良辰美景。
“以后有空常来吃啊……”妈妈招呼着。”带同学一起来嘛……”
我真是没有办法想象,真的有一大群男生在我家楼下面摊喧哗吃食的景况。
“好啊……”我听见那男生牵起了脚踏车,发出清脆的金属响声。
抬头望见我,他学起日剧男人对妻子说再见的样子。
“我吃完啰……”手举得那么高摇晃得太厉害,还怕我没听见似地重复一次。”喂!我吃饱啰!拜拜……”好啰唆的男生,如果不是故作可爱,就是装单纯。他以为他是谁?我们根本不认识,还要装熟!
我躲进窗户里,够蠢的男生!
“阿孟!下来帮我把面端到对面钟表店去!……”妈妈扯着嗓子喊着。“快一点啦……”
端着热呼呼的汤面,一心一意维持着平衡,热汤在汤碗边缘摇晃,高温让我的手指慢慢失去知觉,我忘记了烫,闪过人车过马路。妈妈拉开喉咙喳喳呼呼地在后面叮咛。“小心一点!”
马路是自己要过的,这一关是我自己得走的,真不知道是什么让一个女人变得如此不同。
在爸爸离开之前,妈妈还是个妈妈,爸爸离开之后,她是怎么让自己变成欧巴桑?是怎么让自己忘记了滚烫的汤水就要泼洒出来,走过了一关又一关的?
深呼吸闪过一台临时靠边的出租车,终于过了马路。我成功地把汤面端过马路了。
一定得赶紧跟他说明,他搞错对象了:信是林月珍写的,不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