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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节

下午茶-第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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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个美国国际印刷机械公司的部门经理,叫鲍博。伦敦有他们的分公司,到这里自然是公务。    
    我告诉鲍博,他是我在酒吧见到的第一个美国人。他说,美国人不泡吧。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去酒吧是为了和朋友聊天,英国人住房小,无法请朋友到家里去,只好在酒吧里见面。冬日里,在酒吧待上一天,不仅可以排除寂寞,还可以节省家里的电费。美国人住房面积很大,邀请朋友到家里聚会是常有的事。这就是居住环境决定生活方式。我的朋友马上反驳道,到酒吧去是寻找一种平等的感觉,如果有朋友请你去他家,不去不给面子,去了,下次一定要请他再到你家。鲍博争辩说,我和朋友们轮流在不同人家聚会,谁来都欢迎。下次谁愿请就请,不请别人也不会介意。英国人活得很拘谨,而美国人则很随意。我的朋友不甘示弱,她指着酒吧的大门对鲍博说,走进这里的人有亿万富翁,也有乞丐;有君子,也有骗子。各种职业,各种嗜好的人,无论你喜欢不喜欢,都会在这里遇见。你可以对任何问题发表评论,没人介意你说的对与错,说过了火,顶多别人会认为你喝多了。这就是任何人家都找不到的感觉。遇到情投意合的朋友,当然会邀请他们到家里去。但酒吧常是约见朋友的最好地点,一杯酒可以和朋友聊片刻,也可以聊一天。鲍博听后点了点头,没有再说话,似乎开始赞同她的观点。    
    我们又聊起美国人和英国人的不同。美国人比较乐观,英国人比较悲观;美国人注重未来,英国人珍视过去;美国人粗犷豪放,英国人精细保守;美国人容易交成朋友,英国人不易打交道,但与英国人一旦成朋友,友谊却比较牢固。总之,地域和历史决定了人们的性格。谈到布什和克林顿时,我对鲍博说,我喜欢克林顿。他说,每一个女人都喜欢他。一位朋友说,克林顿让世人看到一个强大的美国,而布什则给美国带来灾难。鲍博打了一个有趣的比方。他说,如果你看到克林顿走进这个酒吧,你也跟着进去,如果你看到布什走进来,你赶快去另一个酒吧。我们大家都笑起来,他用一种幽默的方式表达了对布什的看法。    
    晚上9点,我要到附近另一家酒吧去,那是一家音乐酒吧。每周日晚上的英文老歌演唱,一直吸引着许多怀旧的歌迷。他们中有演员、作家、教授、商人、时尚设计师。鲍博也要和我一起去,我们一起离开。走了两三分钟,到了马路对面的音乐酒吧,里面已坐满了人。买了两杯爱尔兰黑啤,我俩找了两个壁炉旁的位子坐下。女钢琴手正弹着优美的乐曲,有人走到钢琴旁,随着乐曲唱起来。这是一首动人的法国爱情歌曲,名叫《秋叶》(Autumn Leaves),有人把它翻译成了英文。歌词是:    
    The falling leaves drift by the window,金红色的秋叶,    
    The autumn leaves of red and gold。飘落在窗前。    
    I see your lip;我想起你的唇,    
    The summer’s kiss;夏日的吻,    
    The sun…burned hands和曾握过的阳光晒黑的手。    
    I used to hold。 Since you went away,你走后,    
    The days grow long,日子变得漫长,    
    And soon I'll hear伴随我的是那首冬天的老歌。    
    An old winter's song。 But I miss you most of all,我只想念你,    
    My darling;我的爱人,    
    When autumn leaves start to fall。当秋叶飘落的时候。    
    But I miss you most of all,我只想念你,    
    My darling,我的爱人,    
    When autumn leaves start to fall。当秋叶飘落的时候。    
    最后一段,大家一起唱起来,飘荡的歌声,把大家的激情凝聚在一起,每一颗心都融进歌声的海洋里。鲍博在我耳边小声说,感谢你带我到这里来,让我有机会再听再唱这些歌,不少歌是我小时候唱过的。我转过脸,看见他眼圈有些红,他有些激动,歌声里也许有他难忘的回忆。    
    童年的歌,总是那样亲切,无论走到哪里,无论多大年纪,都是永远不会忘记的。    
    午夜,酒吧里的灯闪了三下,提醒人们去买最后一杯酒。鲍博告诉我,他明天就要回美国了,下次来伦敦要四个月以后。他喜欢这个酒吧,有机会还会到这里来听歌、唱歌。他让我留给他我的伊妹儿地址。然后说,他要把他家房子的照片发给我。他家可容下一百人聚会,比这个酒吧还大。    
    凌晨1点,鲍博开车把我送回住地。告别的一刹那,我想,萍水相逢,天涯海角,也许我和他不会再见面了。我刚要下车,他说一定要送我到楼门口,看我走进大门,他才放心。    
    他又开了几分钟,拐了两个弯,车停在楼前。道别后,我下了车。打开楼门,拧亮顶灯,转身向他挥手。他的车启动后,很快消失在夜色里。那一刻,我的心,为这位细心的男人激烈地跳动着。    
    没想到,几天后我收到鲍博从美国发来的伊妹儿,洋洋洒洒两页,详细地描述了那一晚他在音乐酒吧里的感受,并附了三张他家的照片。那是树林中的一幢欧式洋房。一张是冬景,大雪覆盖着房屋,银白色的世界充满诗意;一张是夏季绿阴下的花园景色;最美的是那张秋景,红色、黄色的树叶,有的挂在枝头,有的落在地上。看着三幅色彩截然不同的照片,我马上给鲍博回了伊妹儿。三张照片,三种意境,那张秋景的照片,让我想起《秋叶》那首歌,真是太美了。但酒吧里的感觉,家里是找不到的。人们在酒吧里,讲述着各种各样的故事,有时乏味,有时精彩。不同的人去酒吧寻找不同的东西。各种酒混合的气味和不散的人气,就是它存在了几百年的原因。    
    不久,鲍博把一本叫《维多利亚时期的酒吧》(The Pubs In Victoria Time)的书中的几页扫描给我,上面讲的是酒吧简史。他说,看到这本关于酒吧的书,大致读了一下,对酒吧有了新的认识,希望在酒吧里再见到你。    
    我回答他,酒吧是个神奇的地方,它成全了许多友谊。没有酒吧,我不可能认识你,应该感谢它。    
    一段浪漫的友谊,就这样开始于一个小小的、迷人的英国酒吧……


第四章慈祥的苏格兰伯爵

    慈祥的苏格兰伯爵    
    An douce Scottish Laird    
    吉姆斯是苏格兰伯爵,外科教授,在伦敦一家医院做了多年院长,现在虽已退休,还常上班,他称自己是“半退休”。我告诉吉姆斯,我在中国做过多年护士,他对我马上产生了一种职业上的亲近感。他对我说,英国缺护士,你应该在这里应用你所学的知识。就是这点缘分,以后再见面时,他总是爱和我多聊上几句,讲讲苏格兰和他的过去。    
    吉姆斯是一位世袭的伯爵,出生在苏格兰。家族21代人一直生活在那里的一个城堡中。他打趣地说,在城中随便朝任何一个方向扔块小石头,就能砸到一个亲戚的头上,城中多数人都是亲上加亲。他毕业于爱丁堡大学医学专业,严格的训练,使他毕业后很快适应了繁重的临床工作,无论是门诊、手术,还是参加学术会议或撰写医学论文,他都做得得心应手,并从一名普通的外科医生成为医院院长。    
    谈起苏格兰,他总是怀有一种眷恋之情。优质的羊毛、闻名的三纹鱼、独特的湖光山色、曲调优美的高地音乐……他的每一句话,都让人感到他脉管中流淌的苏格兰热血所散发的激情和坚韧不屈的民族性格。    
    一个星期六下午,吉姆斯穿了一身笔挺的深色西装和一双油黑发亮的皮鞋来到酒吧。通常他总爱穿休闲服,看到他这身装束,我问他,是不是今天有重要约会。他笑笑说,不是约会是聚会,晚上要到一家酒店参加“鼓斯之夜”(Burn’s Night)晚会。晚会每年举办一次,主要是为了纪念苏格兰著名诗人罗宾•;彭斯(Rabbie Burns)。    
    喝着威士忌,吉姆斯向我讲起了彭斯。彭斯生于1759年,他受到人们的敬仰和怀念,不仅是由于他写了大量浪漫主义的诗词,还因为他不羁的性格和个人魅力。他27岁时成为著名诗人,并以享受美酒、女人和写诗的生活方式,扬名于苏格兰。    
    童年时,彭斯常听一位寡妇给他讲一些离奇的故事。成年以后,他把不少故事改写成了诗歌。一次,酒醉后回家的路上,彭斯倒头睡在路边,一阵大雨浇过后,他染上了风湿热。病魔夺去了这位年仅37岁诗人的性命。他的最小的孩子,诞生于他葬礼的时刻。200多年来,彭斯从未被人们遗忘,他的诗歌一直深受人们喜爱,许多诗被谱成歌曲,广为传唱。    
    讲完后,吉姆斯喝尽杯中的酒,匆匆离开,赶赴这个每年一次的聚会。    
    “彭斯之夜”是苏格兰人的节日,世界各地的苏格兰人都会在1月25日这一天聚会,缅怀这位伟大的诗人。苏格兰的名吃哈格丝(Haggis)和名饮威士忌,是晚餐中少不了的,还有传统的韭菜肉汤、煮咸鲱鱼、萝卜羊肉条、碎布丁和土豆泥。接着是风琴音乐、苏格兰舞蹈和彭斯情诗朗诵。彭斯为“哈格丝”写的诗,在晚会上作为不变的主题被保留表演。伴着人们的醉意,晚会在《友谊地久天长》乐曲中结束。    
    一个晴天的下午,吉姆斯约我和他一起到附近的豪利露公园散步。这是一个不大的公园,它浓缩了许多自然的景致,丘陵、绿地、湖水,各种树木层层叠叠,色彩协调地组合在一起。    
    我们沿着小路慢慢向前走,享受着这里的宁静和优美。吉姆斯向我讲起他的第一位女友。那是在他14岁的时候,女友大他两岁,他们同在一所中学上学。当时,他觉得她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孩。长长的金发,细高个。他们一同去上学,一同放学回家。她喜欢野花,他就把摘来的花插在她的头上,蝴蝶在她的身边飞舞,让他感到整个苏格兰大地上,仿佛就他们两个人。两年后,女孩得了肺结核。这种病在当时无药可治,不久便死了。那是他第一次感到悲伤,难过了很久。    
    后来,在爱丁堡大学读博士时,他遇到一位比他小10岁的女生。她刚进大学,吉姆斯即将毕业,他们在图书馆相遇,吉姆斯很喜欢她。几次交往后,他买了一枚戒指送给她,并示意她这是订婚戒指,而这位女生却对他说,她刚开始上学,以后不知道会怎样,这枚戒指什么都不能算。吉姆斯对她说,我等你。女生毕业后,他们结了婚,一起从苏格兰到了伦敦。他们在不同的医院工作,彼此都很忙,但一直相爱如初。16年前,吉姆斯夫人因工作过度劳累,突发心脏病去世,留下了4个孩子。吉姆斯度过了一段艰难的岁月,4个孩子需要的一切,他都要为他们考虑。令他欣慰的是,3个孩子现在继承了父业,做了医生,1个孩子做了教师。他们都在自己的事业上有所成就。    
    和吉姆斯聊天,我总爱仔细观察他的每一个细小的表情。白里透红的细腻的皮肤,笑起来常出现许多细细的皱纹,绿宝石色的眼睛里满是真诚。大大的鼻子,明显的棱角,散发出苏格兰人刚毅的气质。    
    圣诞节前夜,我和几位朋友与吉姆斯在一起聊天。我想起几天前在皇家歌剧院看的多尼采蒂歌剧《拉莫尔的露西亚》(Lucia di Lammermoor)。故事发生在苏格兰,讲述的是两个敌对的贵族家族的一对青年男女相爱的故事。由于长期征战,瑞文斯家族只剩埃德一人幸存。而即将暴发的政治动乱,又威胁着埃斯家族的社会和经济地位。出于政治的原因,埃斯家族的埃瑞克希,将妹妹露西亚嫁给有钱有势的阿图奥伯爵。露西亚爱恋埃德多时,并私下已与他订婚。为寻求政治上的支持,埃德远赴法国。露西亚的哥哥伪造了假信,欺骗露西亚说埃德已另有新欢,露西亚相信了哥哥的话,与伯爵结婚。喧闹的婚礼,没有改变露西亚对埃德的爱。新婚之夜,她杀死了新郎,后来因持续高烧,死于精神狂乱。埃德回来后,看到心爱的露西亚已死,也拨刀自尽了。    
    我问吉姆斯故事发生的拉莫尔在哪里,他用笔在一张纸上画了一个苏格兰地图,指出了拉莫尔的位置。他对我说,歌剧很感人,可故事并不一定是真的。我说,我觉得它是根据真实的故事改编的。他说,不管怎么样,多尼采蒂的音乐都使这个感人的故事变成了一部不朽的歌剧,也让世人都知道了苏格兰的拉莫尔。我赞同地点点头。他又对我说,明天他就要回苏格兰,晚上和家族的人在城堡里共进圣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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