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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节

阳光碎片+番外 不是我 是风 by 清响 (虐心+郁闷..)-第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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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的车?”魏遥光极有风度地拍拍手:“既然如此,不如把你的车留下来,开我的车回去。以防路途崎岖,半道抛锚──这里偏僻得很,一旦出了毛病可是相当麻烦的……” 
“多谢关心。”方言可拿起咖啡,轻轻吹了吹,浅酌一口,脸上仍然是云淡风清地笑:“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辆宾利欧陆GT花了288万,我的Murcielago318万──我的车比你的贵三十万。如此盛情,勿怪我敬谢不敏了。” 
好歹将皮蛋赶了回去,听到两人一如往昔的唇枪舌剑,我无奈地摇头,回来,坐在离魏遥光最远的地方。方言可匆匆瞥了一眼,依然微笑。低头,继续喝咖啡。热气腾腾,将他那幅淡茶色眼镜蒸上一层水汽。他迅速拿下来擦擦,又马上戴好。 
“方医生又查房了?”我问。他愣了一愣,想起来从前的习惯,不由得苦笑摇头:“现在患者已经习惯我戴眼镜的英姿了。想摘都难──不然我的医院迟早要因为死亡率问题被查封。” 
我低头,没有再说下去。也没有再笑。 
是一种习惯。但不是患者的,而是他自己的。 
方才,他摘下眼镜擦水汽的时候,左眼角分明一个浅浅的疤痕。虽然历经一年,已经淡却不少,却仍然清晰可见。只是,虽然是道疤痕,却并不影响到他原本美丽的脸。反而使他的脸,因为这道酷似蝴蝶形状的淡茶色痕迹而愈发显得魅惑妖娆。 
旁人这样想,可他不会。所以他经年累月,用一副淡茶色眼镜,将自己的本色遮挡。 
他不希望任何人看到这道疤痕。因为,这疤痕里,蕴涵的都是痛苦耻辱的回忆。 
其实,他伤痕累累的身体所承受的耻辱更甚。只是,旁人见不到他的身体,只能见到他的脸。对於这唯一暴露在外的耻辱痕迹,当然要花费他最多的心思去隐瞒。隐瞒久了,就成了习惯。禁锢著身心,不得解脱的习惯。甚至,他的微笑,都成了一种习惯而趋於麻木。他笑得比从前多,多很多。可是,在我的眼里,他却一次都没有笑过。 

“是麽?我怎麽没感觉出来。”听到我问,他照例微笑著回答。 
夜深。我睡眼惺忪的起来,看到阳台上独倚遥望的身影,默默走过去──我知道,他是不喜欢被人打扰的。可即使不喜欢,有人打扰的时候,他也绝不会有任何不快。因为,他已经习惯了。习惯戴著淡茶色墨镜,习惯随时优雅的微笑,习惯封闭自己的心,习惯自欺欺人。所以,他带著习惯的微笑,习惯地欺骗我,也欺骗他自己。 
我将双臂放在栏杆上,看繁星满天。良久,问他一句:“他还没有消息麽?” 
身边的人微微颤抖一下,很快恢复平静:“那家夥啊。一年了,音讯全无,生死不明……估计已经死了吧。差不多。” 
“我想也是。”我肯定地点点头:“不然怎麽一点消息都没有。最起码应该跟你打个招呼,让你放心啊……” 
“他?”方言可嘲讽地笑:“他凭什麽告诉我。我算他什麽人?他是死是活跟我有什麽关系?那种人渣,死了也是罪有应得。” 
“医生……”我有些惊愕:“你生气了……” 
“不是。只是笑他愚蠢罢了。”他不自然地眨眼:“这个世界上,就有他这样愚蠢的人。明明什麽都不屑去管,偏偏要在关键时刻横插上一棒子……玩儿命还要装潇洒,真TMD大白痴,混蛋!他以为自己多高尚,以为自己是救世主玛利亚观音如来。真TMD比驴还蠢!明明就是个小混混痞子无赖,装什麽好人!他以为他会流芳千古万人敬仰麽?他以为人人都会感激他舍身救人麽?他以为……” 
夜静如水。 
其实,哪怕是夜里,也不会有真正的平静。所以,夜静如水的意思是说。夜很静。静得只听得见水声。 
确切的说,是泪水滴落,砸在地上,惊起夜色里圈圈涟漪的声音。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的眼泪。只有一滴,一滴而已。不再有任何保护自己的伪装,仅仅是因为伤心。 
或者,还因为爱。 

默默转身,步履沈重地离开。抬头,看见不远处的阴影里,魏遥光淡淡笑著,注视著我。 
默然走过去,关上门。抱紧他。紧紧抱著他。心里充盈的是一种恐惧与侥幸,以及些微的罪恶感并存的复杂情绪。 
我不是圣人。我是个凡人。所以我理所当然,有卑微,有怯懦,也有理智有冲动。可我无法忽略──方言可也是个凡人,我所拥有的感受,他也一样会有。所以,凭什麽只有他一个人承担这些? 
魏遥光也紧紧抱住我。吻我。然後他抱起我,横在床上压下去。 
熟悉的疼痛,已经疼痛过後的兴奋和快感。但我清楚:我需要的既不是疼痛,也不是快感,而是带给我这一切的人──我需要的是你啊,遥光。我的身体,我的意志,我的一切,需要的都是你啊。 

“其实他说的,并不都是正确的。” 
吻著他的胸口,我轻轻说:“至少,我是感激江凝洲的──不管他怎麽样,他和医生之间如何。以受益者的角度来说,我是真的很感谢他──毕竟,没有他,我也活不到今天……” 
“我了解。”他吻著我汗湿的额头:“言可和你不一样。他和江凝洲之间的关系,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清楚的。所以──” 
“那又怎麽样。那混蛋是死是活都不知道。医生经历了那样的事,他却拍拍屁股走人了──不管因为什麽……” 
“喂,这麽说的话,你也是罪魁祸首啊。”他半开玩笑地亲亲我。我顿了一下,不太情愿地转过身,不再说话。 
“欠揍。” 
闷了很久,我还是挤出了两个字。是在说江凝洲,间接也说到了我。 
其实这一切又是和我毫无干系。就像方言可当初为了我们所遭受的那一切一样。但是,我总是脱不了关联。或许这世界上的一切,都以一种你无法选择的方式环环相扣。有时候你需要将扣子解开。而有时候,你只能任由它乱做一团。 
想解也解不开。因为,我不是系铃人。我是那个铃当。 


第五十五章 

虽然我和遥光百般挽留,方言可还是婉言谢绝了再多呆几天的建议。他说他过两天还有个医学会要参加,不能耽搁太久。他说这话的时候,抬头看看天空:空气清新,阳光明朗。薄薄的雾气,好像是稀释了一百倍的牛奶放到喷壶里喷出来的效果。他深深吸了一口气,淡淡笑着,了解了我们为什么不愿回到那个喧嚣的城市,甘愿守着清淡躲藏在世界一隅。 
那里有太多纷争,太多欲望,太多诱惑,太多无奈。我们全都经历过,所以我们不愿也不需要回去。 
可是方言可要回去。他必须回去。因为,那里有他没有走完的路。或者,还有一个,能陪着他走完这路的人。 
“基本上是以一个礼拜为周期,遥光都会陪着我爬山。不过,每次都只到这里而已。” 
指着前方的石头,示意方言可坐下来休息。他本打算今天上午就回去,可是因为我说这附近的山可以看到很稀有的小野狼,他便来了兴致,临时改变主意,想和我一起上山见识见识。魏遥光本想一起来,可是方言可的车因为旅途颠簸出了点小毛病。不得已,他只好暂时充当修理工,乖乖呆在家和那台318万的Murcielago较劲。 

“很不错的地方啊。”方言可环视着周围的溪流草地,古木森然,轻声赞叹:“不过,小狼在哪里?” 
“啊?小狼就别想了。我住了一年,连根狼毛都没见过。”我答——这的确是事实。曾经有一次,我发现地上疑似动物脚印的痕迹,很兴奋地以为是小狼的行踪,招呼魏遥光过来看。他只看一眼,拍了我的头一下,转身走开——那只是野兔的爪子印而已。 
“你诱骗我。”方言可露出很委屈的表情。我笑着点点头:“回答正确。因为有些事,我想单独和你谈谈。” 
他好像意识到什么,没有作声,只是将头转过去,看着绵延至远方的草地。 
“方医生……你恨过我么?这一年来。”我开口。 
“这个啊……我说没有,恐怕你也不会相信。”他轻轻笑了一声:“不过不见得是恨你罢了。遭遇了太多事,难免会怨天尤人。恨过你,恨过遥光,恨过天枞,恨过他,甚至恨过自己。” 
“我也一样。”我笑:“即使在你看来,我是受益者,可我还是恨过很多人。包括他,我的恩人。” 
和缓的风扫过。淹没了我的声音。 
我一直不愿回想。一年之后的今天,我突然又想起来了。所有,一切,全部,没有顾忌,放肆地去回想。 
如果没有江凝洲,今天,我就不会站在这里,这个山坡上,迎着淡淡的风,回想过去。 
一年前,他说他有事,离开大陆,回到香港。一去,便再无任何消息。 
那时,我们谁也不知道,他这次香港之行,是如何凶险。也许有人知道,但他当时已经心死,什么都不在乎了。 
在我进入弥留期时,有人受人委托,送来了肾源。方言可低头沉默了一会儿,继而抬头,问:委托人在哪里。来人面无表情地摇摇头,离开。 
那是我们最后一次得到和江凝洲有关的讯息。方言可依然沉默,没人看得出,他心里在想些什么。然后,我换肾成功,方言可开始打听关于江凝洲的消息。 
江凝洲冒险回到危机四伏的香港,联系倒卖人体器官的地下组织,又费尽心思,托人送回大陆。而关于他自己,有人说被仇家发现,死于敌手;也有人说被警方抓获,秘密处理。总之,没有人知道确切的消息。但所有的答案都是凶多吉少。 
方言可从香港回来,面容有些疲惫。那以后,江凝洲这个名字,再也没有出现在他的生活中。 
一切看上去又恢复了正常。或许这个人,本来就是我们生命中的过客。但是,他却在最后,留下了谁都无法磨灭的痕迹。我不知道,方言可相不相信,这个人已经不复存在于这个世界。但是,他曾经存在过的证明,却真真切切,烙印在我的身体里。 
他不见得是多么高尚无私的人。他只是做他自己想做的事情而已。无拘无束,任何人都无法阻拦。无论是爱,还是死亡。 

“的确是个好地方……”他再次轻声感慨。我赞同地点头:“嗯。所以,我曾经和遥光说,我死后,要葬在这里。” 
“死后……”他轻声重复。 
我看他,突然微笑。 
我不知道自己重新获得的生命,何时能走到尽头。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不会太久。 
可究竟,什么才是长久? 
“方医生……你是什么时候发觉的呢。” 
“嗯?” 
“发觉自己已经爱上他了。什么时候?” 
“啊。”他呵呵一笑:“什么呀。那家伙,有什么爱不爱的。”笑容渐渐凝固,他压低了声音:“不见得是爱。大概是因为孤独吧。” 
“孤独?” 
“就像这个,”他指着远处的草地:一如既往,泛着绿波。层层堆叠,向远处传去。 
“没人知道,这风到底能吹到哪里才停止。所以,在到达目的地之前,它不允许停下脚步。因为不清楚何时才能到达终点,所以,它会觉得孤单。”他放下手:“我也罢,他也罢,都不过是人生旅途上孤独的路人。因为受不了独自承受的孤寂和恐惧,结伴而行。仅此而已。” 
“然后,一旦有一个先到达终点,剩下的那个就要继续承受孤独么?” 
“都是无所谓的事。”他笑笑:“有当然好,没有了也无所谓。因为人本来就是孤独的,孤独的来到这个世界,最后还要孤独地走到生命尽头……” 
“孤独的回家。”我抬头,看着远处依稀可辨的灿灿金黄——那是一整片向日葵田。我坚持要种的,因为,它们自始至终,都忠诚地仰望着太阳——在它们的温柔包围下,依偎着两个因为孤单而结伴而行的旅人。 
死亡是所有人的归宿。无论绕多少圈,最终都要抵达这个终点。就像小时候,不管在外面玩得多晚,跑得多远,最后,还是要回家一样。 
“树阳,那天他离开的时候,曾经对我说过一句话。”方言可深吸一口气,开始往山下走:“他说:我不为任何人而活,所以谁都不会有负担。希望你也一样。” 
他突然停下,没有回头:“我想,我已经做到了。” 
“是么……”若有所思地低语,释然地笑,跟着他下山。 
我想,我也做到了。 


“你平时都没时间管它么?里面都破成那样了也不知道修。”魏遥光连连抱怨着。为了方言可这部“即将被淘汰”的车,他足足浪费了一上午的时间。 
“都说了是要淘汰的,再修岂不赔本。”方言可笑眯眯地拍拍差点被某人因情绪失控砸成废铁的坐骑:“不过有免费修理工自然另当别算……好了,我该走了。多谢盛情款待。”他笑着拉开车门。夕阳的余光反射在车窗上,随着他的动作晃过眼睛:“有什么事一定要找我啊,特别是树阳的病……啊,对了,这个差点忘了。”他突然想到什么,从车里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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