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碎片+番外 不是我 是风 by 清响 (虐心+郁闷..)-第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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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赴宴会吧?”飞快地撇了他一眼:“今天麽?”
安影放弃了剥得远没有他削的苹果好看的桔子,也放弃了和我周旋,直截了当:“是今天。在本市最好的饭店。本来也邀请我来著,可是……”
“不去可惜了。怎麽说你们也是朋友。”淡淡应著,半天也没听到他的答话,便无聊地扯下花瓶里的花,扯著淡紫色的花瓣。
今天是第八天。具体一点说,是魏遥光告诉我他要订婚,我因贫血和营养不良外加一点小小的刺激昏倒,被送进医院的第八天。就在今天,八天前他对我说过的话,即将成为现实。言笑宴宴,欢天喜地,魏氏总裁携著他温柔美丽门当户对的未婚妻,正式向世人宣布:他魏遥光把我许树阳狠狠地抛弃了。
“喂,你这麽平静不会是装出来的吧?”安影试探著问。我扯下一片花瓣,没有抬头:“我认为:我不平静的时候才最有可能是装出来的。”
“这倒是。总之明天你就要转院了,安心养病要紧。”
“安影。你帮我总结一下吧。”一个使劲,又扯下一片。
“总结什麽?”
“把我和魏遥光这点恩怨,用最言简意赅的语言总结一遍。”
“这个……据我所知,应该是这样的吧:你们是青梅竹马的朋友,大学时魏遥光向你表达爱意,而你没有答应。然後他出国,你退学,三年後戏剧性的重逢,想爱,却迫於病魔不能爱。所以你提出分手,不久魏遥光订婚──大致如此,具体的细节,有些我也不清楚──毕竟,我并没有直接站在你们身边旁观……”
“已经够了。”打断他的话,慵懒一笑:“你说这些,已经够了。就是这个样子──不过就是这个样子。旁人看到我半死不活的躺在这里,肯定以为发生过什麽惊天动地的大事,事实上──说来都好笑,原来,就只有这个样子而已了。”
“你想说什麽?”安影有些迷惑。
“最後一片……”答非所问地看著手里的花枝,淡淡笑容自唇边升起:果然是这样……
“树阳,你要干什麽?”安影惊讶地看著我拔掉针管下床换衣服,一时有点不知所措。
“安影,你知不知道刚才我在做什麽?”换好裤子套著衬衫,半只袖子悬空。
“安影还是一脸茫然地看著我穿衣服。我微微一笑,扣好最後一颗扣子,拿起那枝花,举到他眼前:“最後一片──去。安影,对不起了。”
将惊呆的安影落在後面,我义无反顾地走了出去。就是这天,我已经等了很久了。
魏遥光,你是我的。谁也别想把你抢走。任何人,任何东西,一切的一切,都不能从我身边,把你抢走。
不过是这个样子。我苦苦挣扎了这麽久,突然有一天就醒悟到:所谓牺牲,所谓痛苦,也不过就是这个样子。既然如此,我顾忌这些,有什麽意义?
即使短暂,那也是我的幸福。我却为了一些事,一些人,放弃了追求的权力,也放弃了自己。然而就像方言可所说,旁人的幸与不幸,跟自己有又何干系?我为了他们放弃,真的值得吗?
不值得。尤其是你,魏遥光。
你想独自承担不幸麽?少做梦了。
没有我,你什麽都承担不了。同样,没有你,我哪儿也去不了──就像现在,我疯狂地飞驰在街道上。人影,喧哗,尘嚣,也从我身边飞驰而过。他们不知道我要去哪里。如果你不在那儿,连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到达何处。正是因为我知道,你就在前面,就在那里,等待著我,所以,我才有继续奔跑的力气──遥光……
你是我的太阳啊。
第四十四章
“说实话,我等这天,已经等了很久了。”一抹娇羞的红晕飞上脸颊,愈发显得准新娘的温柔美丽。准新郎带着抹淡淡的微笑,略略低着头,不知在看什么东西。
“其实我和魏总裁很早就认识了。但仅限于生意上的关系。那时候我就已经很仰慕他,只是……”眼含深情,看了心上人一眼:“他当时并没有什么反应,对我好像也没什么兴趣,害我自卑了好一阵子,甚至想去做整形手术了。”
堂上的准新娘半开玩笑的抱怨,引来堂下宾客们轻微的笑声。
“所以,今天,他能答应这门婚事,我是觉得很意外的。但不管怎么说,我都要谢谢他。遥光,谢谢你,给了我这样的幸福。”转过身,用更加深情的目光,盯住魏遥光的眼,踮起脚尖,吻上了他的脸颊。顿时,堂下掌声雷动,庆贺这一双璧人。
没有鼓掌的,只有我一人。
斜倚在门口,双手插进兜里,头靠着门框,眼神飘向前方。很远,在我看来,却是近得不能在近,近到我的眼里,只有他一个人。
微侧过头,接受了未婚妻的吻。魏遥光很自然地抬起眼,很自然地向外望。然后,很自然地对上我的眼神。
刹那间,我们之间的一切:时间,空间,人群,距离,沸腾的海水一样蒸发殆尽。彼此的眼中,只剩彼此的身影。
延续着昨日的梦想,看到通往未来的方向。
我顺着那方向向前走,缓慢而坚定,来到魏遥光跟前。穿越一切,穿越生死。
“魏遥光。”我叫他的名字。他不语。我盯住他的眼睛,突然一把拉起他的手,跑了出去。
不知是从哪里来的力气,就这样一直的跑,跑。远离那无边的黑暗,投奔光明。
如果可能,我愿跑到天荒地老。
再没有跑下去的力气,我一步步停下来,甩开魏遥光的手,撑住膝盖,大口喘着气。
“我说,你这算抢亲吧。”魏遥光也累得够戗,靠在天桥的栏杆上,用手背擦着汗。
“少废话。”气息渐渐均匀,不想再浪费一分一秒的时间,扳过那张我梦过多少回的脸,毫不迟疑地吻下去。
风一阵一阵刮过。是春风。有些干燥。被我湿热的舌舔过,得到滋润的唇意犹未尽地,磨蹭着我的额头,眼睛,脸颊。最后,又重新回到嘴唇,舌尖试探地撬开唇齿。然后,是将一切呼吸都夺走的搏斗。
“遥光……”几近窒息地,将嘴唇移开,脸深深埋在他的颈窝——不愿让他看到自己脆弱的样子,能让他感觉到就好。
第一次,哭得这样畅快淋漓。这是积攒了好久的眼泪。是我早已熟知的味道。我不愿再尝,今天,却宁愿为了他,为了我的心而流泪。
颤抖着搂紧他的肩膀,哭得不能自持。眼泪顺着他的脖颈流下,全都流进了他的衣领里。他也搂紧我的腰,揉着我的头发,脸颊磨蹭着我的脖子。
真好。又能闻到我熟悉的味道了。
令人安心的味道。太阳的味道。
遥光,在我身边。永远都不要远离。
“喂,拜托你一件事。”踢飞一颗小石子,我闷闷地向走在身边的魏遥光开口。
“什么?”
“刚才风太大,沙子刮进眼睛里去了。”
“哦。”他若有所思地应了一声,低低微笑:“明白。”
“谢谢。”本来还想找点话说,却一时想不起该从哪里说起,只好又闷闷地走路。
“树阳……方向不对。”走了许久,魏遥光突然停下来:“医院在那边。”
“我暂时不想回……”突然回过头,看一脸气定神闲站在那儿的魏遥光。
“你……”又对峙许久,我迟疑着开口。
“怎么了?”他心不在焉看着表:“你逃出来不少时候了吧,该回去了。”
“是方言可……”瞬间明白了什么,语气却依旧迟疑:不行,一时还反应不过来……
“啊?”他愣了一下,随即笑笑:“哪里。树阳,你还记得这个么?”他在大衣里掏呀掏,掏出一个小瓶子,举到我眼前。
“这是……”我不知所措地看着他。
“壮阳药啊。”他终于再忍不住笑出来。拍拍我的肩膀,向前走去。
就是这么回事。魏遥光手里拿的,正是我很久以前——还在和他“同居”的时候吃的药。当时被他看到,心生怀疑,偷了药去找方言可化验。结果可想而知:方医生不可能再隐瞒他,于是便和他联合,一起隐瞒我。换句话说,从那时候起,他就已经知道了我的病情。再换句话说:从那时候起,被蒙在鼓里的不再是他,而是我。
转动着手里的水杯,极力想理清思绪。时隔这些天,我又一次坐在曾留下无数回忆的房子里,被告知事实真相。
然而重点不是他发现了我的病,而是他发现之后的反应。他发现的同时也顿悟出我之前种种反常的原因。于是他下了个赌注,赌我什么时候能将这件事告诉他。装着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苦苦相逼,逼着我做出决定。然而我没有。我选择了逃避,选择了独自承担,选择了一走了之。他很生气,甚至绝望:因为我到最后关头也没有选择信任他,依靠他。于是他加大赌本,才出现了今天的场面。
“还好,你终于肯来找我……本来我也没太大把握。万一我赌输了,我就要永远失去你了……”
“你现在很开心?”我突然打断他的话:“因为你赢了,因为我终于来找你,因为我想回到你身边?”面无表情的起身:“不好意思,打扰到你的游戏了。再见。”
“树阳!”魏遥光一个箭步冲上来,猛地从后面揽住我的腰:“不要再这样了……对不起,真的对不起……不要再离开我……我并非真心要伤害你……树阳,我爱你……”
握住他紧紧缠在腰上的手,再也无力挣扎:我知道。只有懂得痛,才能真正了解爱——这是你教我的,遥光。
第四十五章
直到现在回想起那天的情形,我都会有那麽一会儿,以为是做梦而发呆。接著就会痛心疾首地自省:以我的性格,是绝对干不出这样的事情来的。虽然之前已经酝酿了好久,不能简简单单归到“一时冲动”里去,但绝不能说是理智。可能人一辈子都要有那麽几次年少轻狂,做一些有违本性的事。但前提得是“年少”──想想自己的年纪,在用这个理由开脱的话,委实有些丢脸。
那件事所造成的影响不算小。首先,直接受害人是那个还沈浸在即将新婚的幸福中的准新娘。自己的夫君在订婚当日被抢,一切幻想成了泡影。富贵人家的高傲千金哪受过这样的委屈,又哭又闹,寻死觅活,差点又上演了当初“宴会枪袭”的好戏。魏遥光苦笑著说这事儿是你惹出来的,你可别管挖不管埋。话虽这样说,毕竟人家是他魏大总裁的未婚妻,善後的工作还是要交给手段高超的魏大总裁。说他手段高超还真不是阿谀奉承。也不知他使了什麽手段,三下五除二,居然平复了对方的怒气。我後来问他,他也只是笑而不答。然後是方言可。那天我和魏遥光回到医院後,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对我王老虎抢亲式的行为大家赞赏;第二件事是露出比蒙娜丽莎还要优雅神秘的微笑,无比诚挚地说树阳,相信我,我是受到魏遥光胁迫才瞒著你的,实在是逼不得已而为之。然後一溜烟走人,好几天没敢拿著他那把恐怖的手术刀在我眼前晃──万一某个时候我火气上来,极有可能就地取材。方大医生何等聪明,自然要顾忌後果。其实我也没真把这件事放在心上,毕竟他这样做也是为了我好。但只要想到堂堂方大医生略有些狼狈的擦著眼镜,说什麽今天天气真好呀一类的话,也算是人间一大奇景了。
不过话说回来,今天天气还真的很好。我清楚的记得:去年五月份的时候,大雨中雨小雨,阵雨暴雨雷阵雨,各种式样的雨下了个遍。下得人浑身长毛发霉,恨不得塞了卫生球防潮防蛀。鲜少有像今天这样,春意融融,阳光普照,甚至听得到小鸟欢快地歌唱──虽然目所能及的,只有麻雀而已。撑著床沿,失神地仰著头,看窗外点点阳光:原来已经过了一年了。但要我回想,却多半想不起这一年具体的经历。其实想不起来又如何。我需要记住的,唯有一个魏遥光而已。
“喂,又想什麽呢。”
转头,看见魏遥光笑著关上门,脱著外套走进来。走到床边,鞋子也不脱,懒懒爬上床,从身後揽住我的脖子:“出去麽?”
“我不想动。”摇摇头,向後,靠在他的脖子上:“在这里看也是一样的。”
“随你便。”对著我的耳朵轻轻吹了口气,一个凉凉的东西架到鼻梁上:“用这个看,当心伤了眼睛。”
“哪儿弄的?”抬起一只手,扶正了稍微有点大的墨镜:据说今天上午,将出现本世纪最後一次日环食,中国是最佳观测地区之一。百年难遇的天文奇景,很有观赏价值。更有意义的是:在我行将就木前能得以一遇,也算是三生有幸了。
“还能有谁。把墨镜当日常装备的,你还能想到别人麽?”轻轻亲了亲耳朵,魏遥光搂紧胳膊。
“江凝洲。”提到这个名字,就意味著有人要头疼了。江老大自上次很潇洒地扯下方言可的衣服,既而风度翩翩逃离现场後,我就再没见过他。但没见过不代表不存在。具体时间记不清,唯一记忆鲜明的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