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纯很桃花-第5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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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眼,刘芒已经在这里呆了一年多,当初那个有着沧桑味儿的少年现在已经成了男人味十足的精壮汉子,一年多的时间,改变的不仅仅是刘芒的内涵,还有他的身体。
刘芒的房间里现在放着很多他换来的东西,什么犀牛角,什么彩色水晶矿石,还有一些古董和珍贵的山珍,这些东西他只付出了为数不多的东西,就都弄到了手,而村民们却还认为他这个小子是个傻比。
确实,刘芒在这个村子里就像个傻比一样的生活,他的生活内容非常简单:看书,打猎,吃饭。村民们很难从某个赌局上看到刘芒的影子,也很难在某个人家的酒席上看到他,想要看到他很难,但是也很容易,只要是得到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或者他喜欢的东西,他就会鬼一样的突然间冒出来,把那些东西换走,百试不爽。
虽然刘芒在村民眼中是个神秘古怪的傻子,但是却都很喜欢他的存在,只要他在,人们就能一次又一次的把原本没什么用的东西变成有用的东西,这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在刘芒出现以前,从来没有谁让村民们这样的快乐过。
刘芒一年多将近两年没有去过城里了,这么长的时间他都在山村和深山老林中度过,他为了不给刘家人找到自己的踪迹,刻意的选择了消失,他知道这样虽然能够让刘家人很难找到他的同时,也会让那些担心他的人无法知道他的消息,可是为了能够继续活下去,他不得狠下心来这样做,与世隔绝。
刘芒是要回到繁华都市中去的,他一直在寻找那个契机,这几天他心中无法平静,就连做梦也总是会梦到那些一年多没有见过的兄弟女人,于是就决定明天要进城一趟,给几个人打个电话,看看现在风声如何,刘家过了这么久,是不是还在满世界的找他,盯着他不放!
外面渐渐放亮,刘芒又睡了一个回笼觉这才起来按照往日的规矩大一会儿拳,做了早餐吃过,背着久违的挎包和猎枪翻山越岭跋山涉水在天黑前来到了距离泡子岭最近的一座小城达石寨。
达石寨是一座县级市,面积五家集差不多,但是繁华程度却差了很多。这个城市里最显著的特色就是到处都是石头,无论是建筑还是景观,多半都是用石头来堆砌,一睁开眼睛看到的石头,闭上眼睛晃着的还是石头。
本地人可能是见怪不怪的原因,对这些石头熟视无睹,可是刘芒却非常喜欢这些石头,他来到这个石头城不久,就被这里诸多的石头迷上了,那些带着沧桑古朴花纹的石头,在他的眼中,都是好东西。
刘芒很奇怪,为什么这么多有价值的观赏石就在这里蒙尘,变成街头巷尾甚至茅坑里的垫脚石,他在这个城市里转了两圈明白了,之所以会这样,只是因为这个城市太闭塞。
闭塞这个词汇不是随便用的,只有那种交通不发达和外界沟通欠缺甚至没有的地方才能这么说。达石寨属于少数民族聚集的地方,这里又是山城,和外面的世界到现在只有一条古老的铁路和一条烟尘四起险象环生的所谓公路,这里的人几乎还保持着外界十年甚至十五年二十年前的那种思想潮流意识,即便也有广播和电视,可是人们更热衷的却是烤肉摔跤之类的事情,说这里是城市都不确切,其实这里更像是一个周边草原的牧民和森林山地的猎人们聚居之地,处处都透着青草树叶的味道,还有石头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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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情,如果不是身临其境的话,恐怕一辈子也想不到这个世界上竟然真的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但是神州浩浩地大物博,只有想不到的存在,没有发生不了的事情。
刘芒走进达石寨,感觉自己就像是走进了一个时光回溯的奇妙世界里,有些迷迷糊糊,他在这个城市里游荡了好久,才终于找到了电话亭,打了几个电话,结果这些电话号码要么就已经无效,要么就是关机欠费。
刘芒有些失落的离开电话亭,站在这个城市最熙攘的街头,却觉得自己异常的孤单,好像是已经被这个世界遗弃了似的,没有谁是他的亲人,更没有谁会陪伴他。
一年的时间,究竟会改变多少事情,刘芒不知道,真的不知道,甚至也不想知道!
平静的心乱了,就无法再回到原来的状态,刘芒不想回泡子岭了,至少现在他不想回到那个只有深山老林野兽出没的地方,他感觉自己在这个繁华和萧条并存的城市里更好些,他要找找过去时候的感觉,他怕自己再回到泡子岭呆几年,会真的变成那个村子里的人,永远消没在那片散发着浓郁山野气息的世界里…
第111章新人生
刘芒身上没有钱,他把自己带来的猎物在饭店和皮货店换成为数不多的钱,虽然明知道自己吃了不少的亏,但这个城市和泡子岭其实也没差多少,对于这类过于寻常的东西不稀罕,不寻常的东西在这里也很难实现价值。
这个城市有一点是和外界相同的,那就是这里也使用人民币,黄金在这里依旧有着不可替代的昂贵价值。
刘芒不是地主,也不是财主,他这辈子看到过最多的黄金也是在金店里,他自己的手上连点金色都没有,如果一定坚持要从他的身上找到带着这种色彩的东西,那只有眼前乱冒的金星了。
刘芒现在的感觉就是眼前乱冒金星。这个城市里不用担心他会成为什么通缉犯,更没有人会关注他这个人,在这个城市里从早走到晚还没有吃一点东西,刘芒眼前乱窜的金星纯粹是饥饿所致。
刘芒看了看口袋里的两百多块钱,这个城市赚钱不容易,可是花钱却非常的容易,一个烧饼都要花上两块钱,这个消费标准要比五家集贵四倍。
刘芒最后还是选了一家小吃部果腹,他不习惯在街边随便垫垫肚子,对于饮食他即便是在泡子岭也非常注重,更别说现在来到了繁华的都市,有了打牙祭的机会,自然不会放过。
达石寨也有大酒店,不过刘芒并不喜欢在大酒店里吃那些刻板味十足的所谓美食,真正的美食都只存在于民间,就像真正的高人都在民间藏龙卧虎一样。
刘芒在这家名为真好吃的小店里吃了这里最拿手到了红烧狍子和秘制猴头,还吃了几个小菜,一顿饭风卷残云,把店主都给惊到了,还以为他是从梁山上下来的好汉呢。
刘芒现在的饭量足以和以前的刘二楞媲美,也正是因为这样,他现在的体格才会异常的健硕,身高达到了一米八,满身都是腱子肉,一看他那身形,就给人一种渊渟岳峙无比有力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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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芒吃完了饭,结账的时候问看起来非常和气的中年老板:“大哥,知不知道这附近有什么地方招工?我想找个活儿干。”
老板看了看刘芒的体格:“附近有一个工厂招工,还有一个货场也招人,估计你这个体格就算是这两个地方都干不上的话,去干体力活儿也绝对不是问题,实际上扛大包什么的赚钱更多,而且还是干完了就给钱。”
刘芒详细的问了相关的信息,道谢之后离开了真好吃,随即到了两条街以外的地方,那里有个食品厂正在招工,可惜他到了的时候那里已经招完了人手,没有他什么事儿了。
刘芒又去附近的货场,那里正在招收库管,活儿倒是有,但是收入太低,他索性就直接在货场当了装卸工,一天下来虽然累的腰酸腿疼,但是收入却有五十多,这样算下来,一个月要比干库管多赚一半。
刘芒就这样在货场里当了一个多月的装卸工,攒了两千块钱,这天他休息的时候发现食品厂又开始招工,就进去应聘,经过了两轮面试,他成了这个食品厂的工人。
乐哈哈食品厂规模不大不小,而且还是国内知名食品集团下面的分公司,这一点有些诡异,这么个兔子不拉屎的地方出现这样的一家厂子,实在是令人寻味。
这个不是刘芒需要理解的事情,刘芒成为这个厂里的员工,每个月基本工资八百元,加上奖金福利之类的东西应该能够拿到一千多的收入,这样的收入对于以前的刘芒来说没有半点吸引力,但是对于现在的他却值得干。
刘芒杀下心来,打算先在乐哈哈这里好好的干上一年两年,一方面能够攒钱,一方面还能作为一种重返都市生活的过渡。
乐哈哈食品厂生产的是饮料和纯净水,刘芒在这里做的是辅助工,也就是干各种零碎活给操作工打杂的工种,他去的是制瓶车间,一共有两班人,他所在的这个班共有五个人,一个在料库,一个看瓶,两个做日常保养并且跟着学习处理一般问题,还有一个操作工和一个段长,刘芒在面试的时候表现得不错,给安排做了日常保养的活儿。
同样是辅助工,看瓶和料库的人可能一辈子就干那活儿,而日常保养的辅助工其实就是预备的操作工,等到新厂一上生产线,这边就会去那边一批人,很有可能就成为操作工,操作工其实就是正式工,有了三险一金的待遇,是工厂的正式工人,如果成为设备科的科长,就会成为整个集团的正式工,那时候待遇就会远远的超越操作工,更别说辅助工了。
刘芒以前也是见过大场面的人,但是来到乐哈哈才明白原来装纯净水和饮料的瓶子是这么制造出来的,他觉得机械这个东西实在是太奇妙了,其实从一部制瓶的sipa机复杂但是有序的运转中可以体悟到很多深刻的道理,甚至做人的道理和智慧。
其实人生处处都有值得学习和体悟的事情,只是人们习惯性的忽略身边的一切,更没有几个人愿意认真的感受感悟,甚至有很多人都不是在认真的生活,认真的生活的人,就不会对身边的一切无动于衷,懵懵懂懂。
一个瓶子的制造过程很复杂,一根真空吸料管把料库里的pet树脂切片吸入料罐,在里面烘干除尘进入小料斗,再进行细化处理,然后进入机舱的挤压机里面加热,融化的料浆灌注到模具中变成瓶胚冷却,瓶胚传送到气刀部分加热,到达吹制模具中进行拉伸吹制冷却,从模具里出来就掉到了传送带上,这就是成品。
整个整瓶的过程非常严谨,进口的设备不但价值昂贵,而且非常复杂。但就像有一句话说的好,越是复杂的东西越是简单,意大利进口的sipa制瓶机一台两千多万人民币,修起来异常复杂,但是使用起来却全部自动化,不说非常简单也绝对称得上轻松。
刘芒的新人生,就是从鼓捣sipa机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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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不睦
“刘茶,你怎么来的这么早啊?”
“还好了,呵呵。”
刘芒现在改名刘茶,他手上拿着的是当初去泡子岭之前做的假身份证,幸好那个时候弄了这么一个东西,要是想在达石寨做个假身份,简直就是一件痴人说梦的事情。
事实上,很多时候达石寨这个城市还不太流行用身份证这种东西,更有很大的一部分人都没有身份证,甚至也没有户口本。
深山老林的,要户口本做什么呢?野兽鸟虫可不会看身份证。
也正是因为这样,刘芒这张做得很逼真的身份证就很管用,本来他还想弄张假文凭的,后来发现好像不用,因为他花了两百块钱,就轻松弄了一张真的,达石寨中专学校的文凭很多,全是盖有钢印的那一种,批发零售。
在奇怪的城市里,发生奇怪的事情一点也不奇怪,就连刘芒所在的这个工厂,也是有着一定奇怪事情存在的,不足为奇。
工厂两班倒,今天是刘芒那班倒白班,他来的很早,夜班的看瓶工是个女孩儿,名叫东方红霞,长得挺清秀,尤其是一张红嘟嘟的小嘴儿很招人稀罕。
东方红霞掩着小嘴儿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摇晃了一下迷糊的脑袋说:“昨晚可闹心死了,破机器一会儿漏油一会儿气刀坏了,滋嘎滋嘎的叫唤,弄得我都快得心脏病了,结果要下班这两个小时倒是消停下来,破机器,真烦人。”
刘芒微笑:“累坏了吧,给你,这是你要的肉包子。”,他给东方红霞带了四个大肉包子,这是工厂食堂做的,如果去晚了就吃不上,所以两班人都是互相带,免得吃不到。
“谢谢了,大帅哥。”东方红霞接过包子,心情非常愉快,跟他摆了摆手,就乐颠颠的去了更衣室,交接班的时间已经要到了。
刘芒刚来乐哈哈不到十天,对于工作流程熟悉了,却还不没有上手处理简单故障的机会。这不是因为他是新来的人,而是因为这个班的段长李航看他不顺眼。
一个人要是看另外一个人不顺眼,那就像是遇到了天敌一样,根本就没有办法和睦的相处。刘芒的性格虽然经过这么久的磨练变得非常深沉,非常有耐性和忍性,可是骨子里的那种跋扈不羁是天生的,根本就不是生活所能磨平,只是现在隐藏起来罢了,一旦受力,就会像锥子一样从伪装的皮囊中扎出来,锋芒毕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