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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70派私人史-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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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探讨上世纪七十年代出生的人的生活现状,是网络上的热点话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趁热打铁,近日推出《情定落日桥——70派私人史》。    
      本书以《情定落日桥》、《拒绝和七十年代的人交朋友》、《光辉岁月》和《睡在我上铺的兄弟》这四部分互相连续的内容,集中讲述了这一代人的感情和心灵遭遇。在这本个人化文本中,凸显了当下文学作品中无比匮乏的特质——感动。在共同对过去生活的追忆里,我们起码知道有一群人和自己一样,经历着同样的心理波动,感受着同样的世事沧桑。也许,这会令我们有些感动,是为自己,也是为别人。    
      在该书中附有上世纪70年代的调查结果。调查问题包括“你们的理想还在吗?”、“最能代表70年代人的词”、“70年代人成长中的经典卡通”、“70年代人成长中的经典电视剧”等。      
    


相关资料《70派私人史》为70年代人画像

    有人说,20世纪60年代出生的人看着大字报识字,80年代出生的从麦当劳文化里面了解西方文明,而出生在70年代的赶上了最好的时候,教育最完备,思想最开放,也是传媒文化还没有盛行的时候。他们是被商务印书馆的汉译学术名著和三联书店的西方现代学术名著滋养起来的,同六零族相比,他们显得更加朝气蓬勃,VS八零族,他们又不是那样地新新人类,他们是最完整的一群,既有知识分子,也有新锐传媒人,也造就了美女作家的神话。    
    一部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与新浪网读书频道联合推出,新浪网文化频道热点话题——《情定落日桥—70派私人史》,就是讲述70年代人成长经历与情感经历的作品。这部作品从不同角度构画出了这一代人的生活状态。    
    这是融合了20世纪所有光荣与梦想的一代,在他们身上既有文化传统的延续,又有对后工业时代的满怀激情的迎接,浸染了中西方的文化碰撞,于是成就了跨进新世纪门槛的新一代人,中国日益壮大的中产阶级还没有轮得到他们,但是小资却是他们中大多数人的最佳代名词,他们倾向于怀旧、篝火、有些与众不同……开始学英语……    
    七零族也是最难以被定性的一群,他们正好遇见了一个没有共同价值取向、共同的教育背景和思想背景的时代。思想史的研究学者可以在书斋里面痛斥所谓的“礼崩乐坏”,而面对多元的社会环境,七零族呈现出其他任何人群所不曾拥有的多姿多彩。    
    对于70族来说,失败的爱情是一种经历,成功的爱情是一种幸福,或是一种痛苦;70年代的人,他们的爱情包含了传统与反叛,包含了乏味与浪漫,包含了涅槃与死亡……如诗如画,如泣如诉,千姿百态。但他(她)们毕竟到了收获的季节。    
    这部作品所呈现的70年代人,被定格为在自省与彷徨中成长的一代,在保守与激情中生存的一代;他(她)们注定成为中国理想主义者的最后一代。    
    编作者称这部作品是一个让一代人流泪的今典,是一次最后一代理想主义者的集体告别!不知七十年代人能否正视这部为他们描述的“私人史”,为此新浪网的大讨论仍在继续进行中。    
    


相关资料让纯情洗去我们心上浮华的风尘

    ——有感于《情定落日桥》     
    楠竹     
    在这个年代,当一批又一批的写手公开自己的感情隐私、写真照片时,当媒体上铺天涌来某和某某不得不说的口述故事时,读者的心灵似乎也不再容易被感动了。    
    然而,我还是希望自己容易并且经常被感动。在我看来被感动也是一种享受,那是造物赋予的天生本能,不仅不该被压抑克制,更要处处呈现出来。一个容易被感动和容易感动他人的人,应当是具有某些非凡的品质和魔力的,至少,他们会是一群心灵完美丰富的人。现在都市里的人们似乎是渴望着感动而不可能了,美男作家和美女作家轮番轰炸下的人们都已经审美疲劳,追寻刺激却不得不面对“太阳底下无新事”本来局面,到最后反倒更颓然。    
    在很多作品中,沉痛往事被时光之手化作轻描淡写的云烟,岁月的黄金在心头磨砺出不再脆弱的伤痕,写作者不但自己追逐着浮华的泡沫,作品中的风尘味道也使得读者蜕弃了内心的童真。在阅读和写作的世界中,人生成为了某种流程和形式,人们变成戴着面具披上枷锁的工具,穿梭在人群似乎是走在战场上。冷漠、孤独、厌倦,如影随形,都市里的人们再也享受不到天生的感情的复杂丰富,也领略不到神圣的命运所隐含的深奥内涵。有人说这是个众神狂欢时代,写作正在堕落,我们无法在“精神世界”找到归宿,沉沦的心无法得到救赎。    
    然而终于有什么感动了我一把。在当下的阅读语境里,《情定落日桥》竟成为一个能够感动我的“异数”。从出版的黑话来说,它没有“卖点”,然而她却这么实实在在地感动了我。    
    刘小枫说,在天堂和地狱之间只有一根若有若无的细线,它维系着每个人的灵魂不至于堕落炼狱,这个细线就是个人的内心之善与纯洁。现在,70年代正贴在一大群人的脊背上,成为一种标签,同时也成为不可推卸的负担。理想主义,还没有从这一代人的集体视野里退去,诗意的色彩,还在这群人的背后打出略微有点不合时宜的光环。而这一本标示着“70年代私人史”的个人化文本,更是如此突出了一个当下无比匮乏因而异常鲜明的特质:纯情。    
    想起来纯情,似乎叫人有点不好意思。    
    纯情意味着青涩,意味着不成熟,意味着花已落果未熟的风雨飘摇,摇摇欲坠,意味着陌生和娇羞,意味着在离家远一点的地方摔倒又摔倒,最后不得不自己站起来的尝试,意味着当那人在暗中滋生“不再摔倒”这一意念的短暂刹那,纯情就已经绝尘而去。    
    走向成熟和强大是我们一生的主题,因此纯情就是不可逆的,纯情如生命一样只来一次,并不多做停留。生命可以很漫长,而纯情只是一瞬间——时光流逝构成生命的全部内容,但到最后我们并不是一无所有,是的,到最后总会有东西给我们留下来。    
    诗歌和记忆是人类抗拒时光流逝的武器,在这场抗拒之中诞生了无数伟大的作品,这些作品讴歌了人类的灵性和之爱,也讴歌了人心的深沉和繁丽,同时也使得人性的光辉因之不朽。但是文学史上,纯情可没有很高的待遇。在奥德赛的诗歌中,纯情是胆怯的脚步;在莎士比亚的笔下,纯情是软弱的动摇。而对在革命时代诞生的孩子来说,纯情,却是一个让人稍微感到可恼的定语,横加在少年青涩的笑容上。    
    认识到纯情的可贵,大概只会是这样一个情形:一个伟大古老的国度整体上从农业时代快速地转型向现代社会的瞬间。在这一瞬间,作为这个时代最年轻的老人——七十年代人,每个人都亲身经历了失去纯情的痛楚,目睹了她的谢幕,纯情是我们化蛹成蝶褪去的皮,就好比一面逝去的旗帜飘落向记忆远处。当我们终于意识到纯情的美丽,竟然是因为我们已经成熟,多么可叹的流年岁月!从这个意义上说,这确然是“一次中国最后一代理想主义者的集体告别仪式”,从今而后,我们只能打起精神,饱经风霜铁石心肠了。    
    在这个观盖繁华的年代和城市里,我竟然为一本书的纯情而感动得心醉神迷,就因为它真实坦率之余还带着那么一点纯情。现在,真实和坦率已经泛滥成灾,可一丝珍贵的纯情却给一切镀上了黄金般的高贵底色,不容亵渎。我想说,让这样的感动来得再多一点吧,让那些纯情岁月的华章,洗去堆积在我们心头的浮华风尘,引领我再次回首我们共同有过的纯真岁月。    
                                                                          (转自《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第一部分三万英尺(1)

    文/香奴奴    
    1991年,她13岁,他23岁!    
    他是她哥哥大学四年的同室密友,来此避暑,作短暂停留!    
    小城空气湿润,风光旖旎,古旧城池,护城河如玉带环绕,昔日繁华,从氤氲河水中涛涛流过。    
    一个月的时间,一大群男孩子进进出出,游泳,唱歌,跑步,灌篮,踢足球!穿着最简单的白衬衫,来来去去的人中,他是最抢眼的!    
    喝夜啤的时候,也会带上她,她是大家的宝!她总是很乖,穿了细致的白色亚麻裙子,白色透明凉鞋,跟在哥哥后面,也叫他哥哥!他们喝酒,她就安安静静地坐在旁边,喝柠檬茶,吃棉花糖!    
    夜深回家的时候,她坐在他的单车后面!夏夜的风总是很凉爽,他将单车踩得似长了翅膀,风吹过来他的气息,她抓住他的衣角,闭上眼睛,无比的舒适安稳!    
    夏天很快就结束了,夏天结束的时候,他走了!他摸摸她的头发,这一别,再相见时是1996年,她18岁,他28岁!    
    小女生都在折着千纸鹤与幸运星,生涩的故事在校园里每一个角落里上演,而她的年少岁月是散发着玫瑰香气的雪白素纸信笺,有他的影子在上面打了淡淡底子,她过早地曾经沧海,除却巫山!    
    她在古堡中安然沉睡,光阴在城外飞快地滑翔。她安静地来去,很乖地读书,她的成绩始终保持在三甲!填志愿的时候,她慎重地填了那个遥远陌生的城市!    
    她等了5年,5年里,她一直都在等着这一天!    
    那个城市,在北方!他在那个城市!    
    而她是属于南方的,她从来都生活在阳光中,她怕冷!    
    北方的冬天,冰天雪地!她冷得受不了,脚被冻坏了,走路一跛一跛的!    
    她穿了红色防寒服,白色毛衣,黑色百褶裙!抱着书本,穿过白皑皑的校园!    
    遥遥看见他,宿舍楼下有株橡树,他穿着深海蓝的大衣,站在橡树下!    
    雪落下来,落在他肩上!她慢慢向他走过去,看着他,不说话,眼睛已经开始笑!    
    他伸手摸摸她的头发,接过她的书包!他把她冰凉的手握在手中,再放在唇边,呵呵气!他的手,很温暖!让她想到南方的阳光!    
    她安然地笑,享受他的呵护!    
    回到宿舍,他替她脱掉鞋子,看到她的脚,他蹙眉!她笑,安慰他:明年就不会了,我只是有一点点不适应而已!他不说话,把她的小脚放在怀里,拿了酒精棉签清洗伤口,再替她穿上干净的白色厚棉袜子!    
    她完全感觉不到身体的疼痛不适,她看着他微微低下的头,她看着他的后颈,一瞬间,心里柔情决堤泛滥,他离她如此近,她想伸出手去抚摩他的黑发!    
    她一惊,将她弹钢琴的手藏到背后,她怕自己真的会伸出手去。    
    他背着她去诊所,她淘气地向他的脖子哈气!他威胁她道:你不听话,我把你扔雪地里!她傻乎乎地笑,安心地叹口气,乖乖地趴在他背上!他就这样背着她穿过校园!    
    春天来的时候,满城花香。    
    他把钥匙交给她,每到周末,她都会去他的宿舍!单身男人的屋子,窗明几净,一尘不染!    
    她洗他换下来的衬衫、袜子,她煮了绿豆排骨汤等他回来,她把香水百合插进水晶花瓶     
    ,她泡一壶上好的玫瑰花茶,她打开CD,放一支绿袖子。    
    他回来得很晚,走上楼梯的时候,看见她倚着栏杆睡着了!    
    他心中百感交集,他是如此脆弱,他是如此疲惫,他是如此的不快乐!这么多年来,有时从噩梦中惊醒,冷汗涔涔,没有一个人可以分担他的孤独!    
    而现在,这个小小的玻璃人儿,开了灯,坐在楼梯上,在等着他回家!    
    他脱下外套,把她裹起来,她的手臂凉凉的,他抱着她回家,她好小,轻得像片羽毛,她在他怀里睡熟了,没有醒!    
    她上课的时候,他有时也会开车来接她去吃麦当劳,她安安心心地吃得饱饱,非常享受!他点燃一支Camel,看着她开心的样子,他很是安心!她是这样容易满足,带着她吃一顿快餐,也让她如此快乐!    
    他看着她,像是看着一个脆弱易碎的宝物!从13岁那年,他是哥哥,她是妹妹!他们中间,有着三万英尺的距离!    
    Camel的烟雾慢慢散开,夜凉似水,她和他,如隔河相望的剪影。    
    风一吹来,影子动了动,在河水中破碎了。    
    他的服饰多是深深浅浅的蓝,每次洗他的淡蓝衬衫,她都忍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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