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72-兵以诈立-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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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的后面是“将”、“法”。“将”、“法”是人事。
“将”有五德,第一是智,第二是信,第三才是仁。对于将帅,智、信最重要。兵法是斗心眼的学问,第一重要是智。信也很重要,不仅是诚信,而且是威信,令行禁止,有权威性。上面对下面,说话算数;下面对上面,绝对服从,彼此可以信赖。司马迁讲李将军(李广),说“彼其忠实心诚信于士大夫也”(《史记·李将军列传》),这就叫信。仁和勇,仁在勇上。孔子说,“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论语·宪问》),“勇而无礼则乱”(《论语·泰伯》),“见义不为,无勇也”(《论语·为政》)。婆婆妈妈,妇人之仁,算不上真正的仁。好勇斗狠,匹夫之勇,算不上真正的勇。仁是爱兵如子,赢得士兵爱戴。勇是杀敌致果,令敌闻风丧胆。晏婴说,司马穰苴,“文能附众,武能威敌”(《史记·司马穰苴列传》),就是对这两个字的最好解释。严,和下面的法有关,主要是管理严格,执法严格。
“法”,不是一般的法,而是管理军队的法,古代叫军法。我们中国,不是无法,历代都有法,很多的法,其中也包括军法。如《司马法》,就是齐国很古老的军法。军法包括的东西很多,俗话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凡与组建、供给、装备、训练军队有关的一切事,都属于军法。大家不要以为,军法就是军法从事,推出去斩首。当然,各种赏罚规定和纪律规定,也是军法的内容。“曲制”,指军队编制。这个词,又见于《管子·七法》。《管子·侈靡》也叫“曲政”,旧注多以部曲为说。汉代军制有部、曲,曲是200人,部是400人。“部曲”这个词,确实可能与“曲制”有关,但“曲制”是先秦固有的军事术语。我做过一点考证,“曲制”即“曲折”,是按阵法的要求设计,“曲折相从,各有分部”的意思(《尉缭子·兵教下》)。“官道”,是与“曲制”相配,设官分职的制度规定。如军有军将,旅有旅帅,卒有卒长,伍有伍长。“主用”,是用于车马兵甲、衣装粮秣的各项花费,属于军事装备、后勤保障。作者举例,专讲这三条。“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不是“五事”以外多出的比较。一支军队,它的士兵是不是有战斗力,平时训练好不好,赏罚是否得当,这些都属于军法的范畴。
这里的“五事七计”,用克劳塞维茨的说法,就是战略要素。
经过上面的比较和计算,原文说,“吾以此知胜负矣”。这就是定计。
定计只是“知胜”,还不是真正的胜利。真正的胜利,还要到战场上,“首先是投入战斗,然后才见分晓”。这是拿破仑的名言。
从知胜到制胜,一个好的计划,要想得以实现,一切取决于人。第一是自己人,各级官兵,要贯彻意图,执行计划。贯彻执行不力,等于白搭。第二是敌人,敌人是否中计,是否上当,是否就范,牵着鼻子,乖乖跟你走。这点更重要。剃头挑子一头热,敌人不配合,也是白搭。己方也好,敌方也好,都是“接受美学”。
下面一段话,有两个“听”字,就是讲接受。但这段话,主语是谁,两个“听”字上面的“将”字怎么解释,历来有争论。一种解释是,这段话是孙子对吴王讲的话,他说,如果你肯接受我的计,我就留下来;不肯接受我的计,我就走人。“将”是虚词,表示假想中可能发生的事。如果是这样,就是要挟的口吻。一种解释是,这段话是国君对将帅或主将对裨将说的话,就是说,如果将帅或裨将肯执行我的计,我就留用他;不肯执行我的计,我就撤掉他,“将”可以是实词,指将帅或裨将。此外,还有一种可能,是说敌人是否中计,中就留下来,与敌周旋;不中,就赶紧撤离。三种解释,无论哪一种,都是指计的接受和实现。中间一种,可能较大。上面我们说,庙算之后,要有拜将授命,这个环节,就是体现“听”。
这段话很重要。因为定计和用计怎么转换,这是中介。纸上谈兵的东西和实际操作的东西,前后如何衔接,光有“利”不行,还要有“听”。上面说过,计的实现,不光取决于自己这一边的接受,还要有敌人的接受。“利”只是计算上的优势,光有计算的优势,还不一定有真正的胜利。比如美国,有这弹那弹(过去的弹,不是人工智能的弹,是笨弹,现在才有聪明弹)。大家都知道,这些武器很厉害。但它要发动战争,首先要有民意的支持,想打也能打。其次,战后的美国,因为炸德国、炸广岛,特别迷信大规模报复和核武威慑,但光是吓唬,没有灵活反应,还是不灵光。战争是活人和活人的较量,不光是斗力,还是意志的较量,智慧的较量,变数最多。如果对方不怕死,特别顽固,就是不投降,或者有什么办法可以应付,战争还是无法避免。现代大国,厉害不厉害?它就连摧毁地球的能力都有,但还是不能光靠计算。你不能天真地设想,各国用电脑计算完,打个电话,通知对方,你不是对手,问题就解决了。克劳塞维茨说,不要以为,战争是计算的游戏,只要摆摆数字就能解决问题。自古以来,很多战争,实力悬殊,仍有一拼。对方是人,“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论语·子罕》),光是这口气,就不能小视。当然,也有人相信,只要打下去,实力可以屈服意志。但即使如此,意志也还是不容忽略。心服口服,才能最终解决问题。
【1.3】
计利以听,乃为之势,以佐其外。势者,因利而制权也。兵者,诡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也。
“计利以听”,是总结上文。承上而言,它的意思是,不但有计算上的优势,而且被执行者接受。这是个条件句。下面两句是说,在这个前提下,才制造“势”,用来帮助我们在国外的作战。“外”是对“内”而言,“内”是国内,“外”是国外。庙算在国内,作战在国外。古人说,“计必先定于内,然后兵出乎境”(《管子·七法》)。军队一旦越过边境,投入实际战斗,不能光靠计算的优势,还要靠“势”。“势”是什么?后面的《势》篇有专门讨论,这里只能简单说一下。在《孙子》一书中,“形”、“势”的概念很重要。这两个字,连在一起讲,含义比较模糊,可指任何军事上的态势。态势是由兵力的分配和部署而造成。但《孙子》把它分为两个概念。形是静态的,势是动态的。形是可见的,势是不可见的。不可见,也就是“无形”。它们的关系,用拳术打比方,就是套路和散打。下棋,按行棋路线,有些地方,你可以去,但对方设局,形格势禁,去了就是死。这种形格势禁,也是“势”。你看见的是形,看不见的是势。定计是靠形,用计是靠势。
第三讲 (始)计第一(始)计第一(5)
关于“势”,后面还要讲。这里只有一句话,“势者,因利而制权也”。“利”就是上面讲的“计利”,就是计算的优势。“权”本来是秤砣,古人说“权衡”,“权”是秤砣,“衡”是秤杆,用作动词,就是掂量轻重。“权”指权变,就是从加权平衡、调解力量分配一类含义发展而来。它的意思是发挥优势,制造机变。势的变化,都是因应敌情,随时随地调节,没有固定内容,这是它与形不同的地方。
然后,作者说了一句话,“兵者,诡道也”。这是很关键的一句话。“诡道”不仅是“势”的特点,也是“兵”的特点。兵不厌诈,是典型的中国智慧。但诡诈并不是中国的专利。克劳塞维茨讲战争,他也承认,战略一词,从语源上讲,本来就与诡诈有关。
西方的军事传统,比我们有贵族气,但战争不是贵族决斗,扔白手套,鲁迅说的费恶泼赖(fair play)。现在,美、英等国的政治家说,恐怖分子是胆小鬼,不敢用堂堂之阵、正正之旗跟他们决斗。开玩笑。恐怖分子粉身碎骨当肉弹,怎么还胆小?李敖说,大卫胜哥利亚,就是使用暗器(投石器)。
其实,兵法的产生,和兵不厌诈直接有关。弱者不择手段,用糙招,这是战术,不是道德。兵法是什么?是项羽想学的“万人敌”(《史记·项羽本纪》)。“万人敌”,不是决斗,不是打群架,而是政治集团间的殊死搏斗。这种艺术,它的产生,首要前提,就是要打破贵族传统:什么招儿都能使,什么道德都管不了。
中国的贵族传统,崩溃特别早,基本上在两千多年前。中国的兵法,就是产生于这一时代。比如《左传》,它有一条凡例,叫“皆陈曰战”,即只有双方都摆好阵势,这样的战斗才叫“战”。如果敌人没有摆好阵势,只能叫“败某师”,不配叫“战”。“战”都是双方摆好阵势,不用“权谲变诈”,“坚而有备,各得其所,成败决于志力”(《左传》庄公十一年、僖公二十二年及其注疏)。这就是贵族式的战法。
贵族战法,宋襄公是典型。他是商王的后代,老牌贵族。宋、楚在泓水上打仗,楚军人多,宋军人少,司马子鱼劝他,何不趁楚军半渡未陈,发动突然袭击,他不听。半渡,他不让打;没摆好阵势,他不让打;非等楚军上岸摆好阵势再打,干等着挨揍。结果是,他的大腿让对方砍了,伤重不治,身死兵败,为天下笑。当初,他不听司马子鱼劝,理由是,“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阻碍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左传》僖公二十二年)。这些道理,其实是贵族的老礼儿,比如《司马法·仁本》,里面有“古者司马兵法”(《史记·司马穰苴列传》),它讲的“成列而鼓,是以明其信也”,其实就是“不鼓不成列”;“见其老幼,奉归勿伤;虽遇壮者,不校勿敌;敌若伤之,医药归之”,其实就是“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比较文学家称之为“中国的唐吉诃德”,毛泽东称之为“蠢猪式的仁义道德”。
宋襄公和司马子鱼的争论,是时代性的争论。《荀子·议兵》篇,记荀子和临武君在赵孝成王面前辩论,还是争这一问题。荀子最推崇,是三代的王者之兵;比它差一点,是春秋时代,由齐桓、晋文代表的霸者之兵;最差,是战国的“盗兵”,即临武君推崇的“攻夺变诈之兵”,如齐国的“技击”、魏国的“武卒”、秦国的“锐士”。但荀子反对的东西,正是当时的潮流,也是后世兵法的正宗。道德和兵法,正好相反,道德最差,兵法最好。
韩非是荀子的学生,他也接触到这个话题。他说,成濮之战前,舅犯(即咎犯)主张用诈,雍季(即公子雍)反对用诈,晋文公用舅犯谋败楚,归而论功,雍季在舅犯之上。舅犯说,“繁礼君子,不厌忠信;战阵之间,不厌诈伪”(《韩非子·难一》)。战国兵家,大家有共识,庙堂之上,我是谦谦君子,战阵之间,却不厌诈伪。不合规矩,现在反而是规矩。这段话,很可能就是“兵不厌诈”一词的出典,《史记·田单列传》索隐、《北齐书·高隆之传》已经使用这个词,明清小说,更为常见,现在是成语。春秋战国,礼坏乐崩,贵族传统大崩溃,本来意义上的贵族,秦始皇是最后一人。陈胜喊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是中国历史新纪元。但项羽是贵族,刘邦是流氓,刘邦在垓下打败项羽,才是贵族传统的句号。
《孙子》尚诈,除这一句,还有《军争》篇的“兵以诈立”。上面说,宋襄公反对“半渡而击”,但后世兵家,说法相反。《孙子·军争》说“令半渡而击之利”,《吴子·料敌》也说“涉水半渡可击”。“兵不厌诈”,是军事学上的大革命。
下面的话,都是讲“诡道”。
我说,形是看得见的东西,势是看不见的东西,但它们并非各自独立,毫不相干。形是摆在前面,势是藏在背后。摆在前面的东西,还是有形可睹。比如这里讲的“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毛泽东称为“示形”。“示形”,就是制造假象。它是势的表现。摆出来的样子,是伪装。伪装也是一种形。
“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