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中国教育底线-第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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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呐喊5 直串天价的岗位——横行乡村的上岗费(2)
按说,一个地方的教师编制是个定数,不会因为收了上岗费,名额就多出来。也就是说,收取上岗费在控制教师编制上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但怪就怪在这里,这些乡镇在收取了上岗费之后,还真就能提供足够多的工作岗位。以淅川县上集镇为例,这个镇1997年教师不足400人,而今却猛增至700多人,据说是因为只要花1。2万元便可以买到一个教师指标,一些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便乘虚而入。从这个角度来看,该镇的收费政策并没有控制住教师编制,控制住的只是师范毕业的合格师资,而且给不合格的师资开了方便之门。
对上岗费问题,河南省有关部门的态度是明确的,即严禁地方政府向大中专师范毕业生乱收费,各地市也都做出了相应的要求,然而,一旦落实到具体的执行上,则显得十分苍白。
如针对上岗费现象,原河南省教育委员会在1999年6月印发的《教师学生权益保护手册》中就有解释,其中的第68条说:“向毕业生收取上岗费的情况在全省不少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收3000多元,有的收5000多元不等,有的上岗时虽不缴纳上岗费,但要从上班后的工资中扣除,毕业生上班一年却得不到分文工资。这是一种乱收费的行为,是完全错误的。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曾三令五申,对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毕业生就业,任何部门都不准以任何理由向毕业生收取上岗费以及其他不合理费用。但是,这些规定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向毕业生收取上岗费,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毕业生可以向上一级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如纠风办、物价、教育等部门控告或申诉。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责令他们予以改正。”
师范生就业要交上岗费,上岗一年内没有分文工资,此后数年内也只发长期拖欠的每月150元左右的生活费。这种严重违背国家录用新教师的有关政策规定和《教师法》的行为,却没有得到任何相关部门的查处。这样,各乡镇的领导者自然有恃无恐,纷纷大肆收取上岗费,有的还互相攀比,竞相提高幅度。由上岗费和拖欠教师工资引起的教师罢课事件,他们已经无所谓,因为解决办法非常简单,就是用下岗威胁罢课者。在他们的面前,所谓国家法规,只能是废纸一张。
在这种情况下,大批优秀教师离开了或不安心于教师岗位,而新毕业的师范专业的学生又由于上岗费的压力另谋生路,倒是相当一部分根本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靠金钱铺路,登上了神圣的讲坛。
对这种影响教师队伍长期稳定的现象,终于有人拿起了法律的利器,他就是徐朝山。
2001年3月5日,全国优秀教师、河南省新蔡县练村镇中学教师徐朝山,和该镇其他学校60位教师,集体向县人民法院递交行政诉讼状,起诉镇政府拖欠他们1999年、2000年的部分工资和1999—2000年的公费医疗费共计177641。04元。
案件的起因是,2000年暑期,练村镇政府让全镇教师替其向农民收取乡镇统筹、村提留,并答应收取以后,发放拖欠的教师工资。但是,这项工作结束以后,拖欠工资并没有全部发放。为维护自身权益,徐朝山等61位教师把镇政府告上了法庭。事情发生后,练村镇政府不是躬身自省,而是据起诉状副本所列原告名单,挨个儿找人“做工作”,要求教师们必须无条件撤诉,并在镇政府统一打印的“撤诉状”上签名,否则,在以后的整编、聘任中,就有可能下岗。在这种情况下,60位教师先后撤诉,只剩下徐朝山一人表示:我要把官司打到底。
对此,我的第一反应是拍案叫好!激动于我们的教师终于硬起了腰杆,转变了观念,由长期以来忍气吞声、逆来顺受、遮遮掩掩地讨要被拖欠的工资及待遇,到今天开始运用法律武器解决问题,走依法保护个人合法权益的道路。在新世纪里,教师们敢于如此作为,实在可喜可贺。要知道,有什么样的教师,就有什么样的学生,当教师们在今天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卑不亢地与现实较量时,它实际上已经为学生的明天树立了可贵的榜样。
由此,我想到了上岗费问题。在采访中,有的教师常常是说着说着就痛哭不止,让人心情异常沉重。但当我问他们该如何解决这种明显违法的事情时,他们的回答基本相同,都是希望新闻媒体对此类事件进行舆论监督。然而,他们并不知道,虽然新闻舆论监督的力量不小,可一旦涉及到像教师工资被拖欠、违规收取上岗费等社会普遍现象,却也往往无力回天。
鉴于此,徐朝山老师与练村镇政府法庭相见的选择,给了我们一个重要启示,即工资被拖欠、违规收取上岗费等问题并非仅仅违反了《教师法》、《劳动法》等操作性不强的“软法律”,还违反了操作性很强的《行政诉讼法》等“硬法律”。教师们完全可以自己给自己撑腰,据此起诉有关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和行政违规,而不必一门心思地盯着新闻媒体为自己主持公道。事实上,无论新闻媒体怎样做,都不可能为任何人主持公道,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法律是唯一的保障。
同时,教师们挺起腰杆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也是现代公民最起码的法律意识。更何况,作为特殊职业者的教师还具有他人无法替代的影响力,其整体素质将最终影响我们民族的未来。所以,徐朝山老师的依法讨要工资和待遇的做法,磨利的不仅仅只是法律之剑,它还磨利着教师的骨气和民族精神。我希望这些被强行收取了上岗费的老师以及准老师们向徐朝山老师看齐,挺起腰杆,举起法律之剑,勇敢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磨利自己的骨气,也磨利民族精神。
附:世上咋没有后悔药——某小学老师的自述
说起上师范我就后悔,这倒不是说后悔学的知识,而是后悔因我的上学而给家里带来的沉重债务。初中毕业时,我想报高中,但母亲说女孩子还是上师范好,将来可以当老师。虽然眼下学费比高中贵些,但3年后就能上班挣钱补贴家用,照顾下面的弟弟妹妹继续上学了。
刚上师范那会儿,我还想,要真是毕业后就能上班当老师,也真不错,所以,就拼命学习。可一个学期之后,就没那么大的劲儿了。那年寒假回家,和村里的几个老师一起闲聊,说起工资的事,他们都唉声叹气地,说一年忙到头,才领了不到3个月的工资,而且只有400多块钱。我就问其他的工资哪去了,他们说乡里没钱,不给发,就是这3个月的工资,也是老师们罢了一个星期的课才争取到的。当时听了心就有些凉,想着自己上师范交的1万多块钱,要真这样发工资的话,那猴年马月才能挣回来呀。
当天晚上我就对母亲说,干脆趁早不上算了,这样学校还能退回不少学费,但母亲不依,说既然上了,就上到头,哪能半途而废呢?再说,下面的弟妹们都以我为榜样努力学习呢,要是我不上了,他们的学习积极性肯定会受打击。虽然后来又跟母亲提了几回退学的事,但都没成,所以,过完年后,我就又回到了学校。
在学校里,虽然我还是比较用功地学习,但却总是走神儿,想着将来毕业后一年半载领不到工资,不但不能为家里减轻负担,反而可能会再添负担,心里就越来越不是味儿,学习的热情自然就少了许多。在我们班,刚开始入学时有45个人,等毕业时就只有38个了,其中的七个都在中途退学打工去了。现在想想,也许这七个同学是很明智的,因为剩下的38个同学中,毕业后又去打工的占了13个人,像我这样交了上岗费就业的,有15个人,另外10个因为交不起上岗费,都在家里闲着没事。
要说上岗费,那可真够坑人的。本来,像我们这些正规师范学校毕业的学生,在农村小学教学是自然而然的事,因为农村小学缺少正规师范学校毕业的老师。就拿我们村小学来说,10名教师中,真正拥有正规中师文凭的,包括我在内只有三个人,其余的要么是职专毕业的,要么就是初中或者高中毕业的,还有一个是小学四年级毕业。可是,等我们毕业到学校报到时,乡里却通知说必须先交1万块上岗费才准许上岗。
我们跑到乡里跟领导讲理,他们说现在乡里的老师严重超编,能接收我们就不错了,再说这说那,一律滚蛋,爱上哪上哪去。还说我们正式教师一个月的工资能聘三四个代课的,愿意干的多得很。乡教办的人冷着脸告诉我们,上岗费必须在通知后的一周内到乡政府交齐,逾期不交,拿十万块钱也不理你了。一看这阵势,我当时就哭了。为啥?家里没钱呗。
从乡里回到家,我一夜没睡,天刚亮就收拾好行李,准备出去打工。母亲问我怎么了,我说不怎么,反正不想当老师。母亲一听就急了,立马给我一个大耳光,说3年来家里东挪西借供应我上学,为的就是我上班的这一天,没曾想我竟然要放弃工作,出去打工。母亲的这记耳光打得我泪如雨下,只好把要交上岗费的事告诉了她。母亲听后,好一阵子没说话。第二天,母亲就和父亲一起去了城里,他们跑遍了几乎所有的亲戚,总算给我凑够了上岗费。
上岗费交上之后,我开始上班,满想着这下可该发工资了吧。可一个月之后,当我问校长几号发工资时,校长苦笑着说,工资?你第一年上班属于实习期,没有工资。我一听就愣了,就又问,那生活费总该有吧?这回,校长像看怪物似的看着我,过了好半天,才说,我都大半年没见一分钱了。说完,就走了,丢下我一个人傻呆呆地立了半晌。就这样,我苦苦地支撑了两年,才算在今年2月份拿到第一份生活费,70元。本来是150元的,校长说另外的80元由乡里代为扣除,算是捐给乡里搞建设了。
因为我上班挣不到一分钱工资,还得吃家里、花家里的,结果本来还不错的家,被我给慢慢折腾光了,小妹和小弟都先后辍学,去南方打工了。最近我谈了个朋友,我的同班同学,是附近村小学的老师。母亲听说后,极力反对,还到他家里闹了一场。我知道母亲的心,因为像我们这种处境,假如将来真结婚成了家,那就非饿死不可。我就听说附近一个乡里的老师,因为夫妻俩都是老师,又都没有什么依靠,结果生活非常艰难,竟然经常在放学后轮流到学生家里吃饭。嘴上说是做家访,实际上谁都知道那是去要饭,只不过说起来好听些。
事实上,我们俩已经商量好了,如果过段日子工资还没什么盼头的话,我们就出去打工。我想,那时候,母亲可能不会再反对我放弃教育的选择了。因为这一阵子母亲老在唠叨,这世上咋没后悔药呢?是啊,这世上咋没后悔药呢,如果有,我肯定会第一个吃。
第4章 追问1 灭顶之火还是繁荣之源(1)
1 灭顶之火还是繁荣之源——浙江长兴教育券实验引发地震
美国教育券的运行模式是“先发后选,官随民选”,长兴教育券是“先选后发,民随官选”。美国教育券无论发放对象有无限制,一定是所有获券家庭可以自由选择学校,政府认可公众选择,学校只要想方设法迎合学生(家庭)需要即可;长兴教育券是政府选定若干学校,学生(家庭)只有选择政府认定的学校才能获得教育券,从理论上说,学校除了要在教育质量和办学特色上下工夫以吸引学生,对于如何进入政府划定的学校范围也需要进行努力。
2000年11月,浙江省长兴县教育考察团在美国考察期间,发现有些州的教育财政拨款与目前国内的做法大不相同。它们是将政府教育经费以“教育券”形式发放到学生手中,由学生持券择校,学校则将收取的“教育券”到政府换取教育经费。
长兴县位于浙江西北苏、皖交汇的半山区,民办教育虽起步不算晚,但初具规模的只有湖州清泉武校和华盛高级中学,民办教育仍处于弱势地位。如何做大、做强民办教育?原长兴县教育局局长(现任长兴县副县长)熊全龙说:“必须创设公办、民办学校平等竞争的环境。”
2001年9月,长兴教育局为扶持当地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发展,决定借鉴美国同行的做法,结合当地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面向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开始教育券试点,通过发放教育券对弱势教育和弱势群体进行补贴。经县委、县政府批准,该县出台了《长兴县教育局关于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