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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

5968-荒凉天使-第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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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员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想取悦于我。在厅里,几个妇人低声用马来语交谈。我突然想到,这些声音会穿门破户而出——所有的声音,中国人的声音和其他一切声音。我甚至听到了法国人的和声,那是店主的声音。在铺着地毯的阴暗大厅里,回旋混合着每个房间发出的声响,夜深人静时分吱吱嘎嘎上楼的脚步声,壁钟钟摆踢踏踢踏的声音,窗栏杆后面德高望重的80岁驼背老头的声音,还有猫的动静……我在等候处等候着,服务员给我找了零。我拿出一把小巧的铝制剪子,它能力有限,连夹克上的扣子都剪不下来,但是剪剪头发还凑合——我凑到镜子前,观察剪发的效果——不错,我又弄了点热水刮胡子。我摆好姿势,看到墙上挂着东方女孩的裸体挂历。对着一幅挂历,我也有很多事情可干。(“啊,”在脱衣舞秀场,一个流浪者对另一个流浪者呻吟,“我已经来了!”)    
    带着火热的短暂的激情。    
    七十六    
    我出了门,穿过哥伦布街和基尔尼街,碰到一个流浪者,他穿着长长的浪人外套,对我唱着小曲:“当我们穿过纽约的街道,我们穿过了它,没有这个可耻的家伙在等我!”我们一起冲过马路,在车边漫步,有一搭没一搭地数落着纽约……然后,我走到“地窖”①,走下木楼梯,走进一间宽阔的地下室,右边的房子就是酒吧,还有演奏台。我进去的时候,杰克·明格尔②正在吹小号,在他后面是一头金发的疯狂钢琴师比尔,敲鼓的忧郁少年有张俊秀的脸,满头大汗,鼓点强劲而又绝望。一开始我都没看见他,他隐身在一个暗黑的角落里——但我来得太早了,还没有正式开场,要我稍候再来,到时我就可以淋漓尽致地欣赏到杰克·明格尔在乐队中的演奏了。看来我不得不在附近找个书店逛逛。一个叫颂雅的17岁少女仪态万方地朝我走了过来,跟我说:“你认识拉菲尔③吗?他需要弄点钱,正在我那儿等着呢。”拉菲尔曾是我在纽约的一个老友——以后我还会再说颂雅的事。我赶紧跑进酒吧去看了半天,正打算走人的时候,突然看到一个男人,长得很像拉菲尔,戴着墨镜,正在演奏台上跟一个女人叽呱着。我一路跑过去,其实应该说是快步疾走——以免把他们演奏爵士的节奏给搞乱了。我仔细打量着他,想看清楚他到底是不是拉菲尔。但他一直对我视而不见,还在跟他的姑娘聊天;我正打算倒立过来再看看,忽然发现他并不是拉菲尔,便赶紧打住——小号手一边吹号一边好奇地看着这一切,他以前就知道我是个疯子,今天又冲进来倒立找人然后又跑了出去——我离开酒吧,回到唐人街,准备吃完饭再回来看演出。河虾!子鸡!肋排!我找到孙向黄的店子,店里上了一种新的啤酒。男店员看来酷爱洁净,一直在店里擦擦洗洗,甚至过来把我啤酒杯下的桌面都擦了好几次。我夸他“你们这间店可真是干净”,他却回答说“这是新牌子……”    
    我想找个包间——但没找到——我上了楼,那里有一间挂着垂帘的大包房,可以装下一大堆人。他们把我赶了出来,说那是为家庭聚餐准备的,我不能独自占用。可接着,他们就再也不理我了,我一直等着服务员过来,但谁也不来。我只得静静地下了楼——终于找到一个包间,嘱咐服务员:“不要让别人进来,我想自己一个人坐在这里吃饭。”沾着褐色酱汁的河虾,咖喱子鸡,糖醋排骨——我一边吃着这顿中式晚餐,一边喝着新牌子的啤酒。这真是一顿令人恐怖的肉食大餐,我不可能把它们吃完——但我最后居然吃得一点不剩,然后结账走人。在午后迟昼的公园里,孩子们在沙盒和秋千间嬉戏玩耍,一个老头坐在椅子上发呆——我走过去坐了下来。    
    那些中国小孩用沙子玩着游戏,像在演出盛大的舞台剧——一个父亲过来,领着他的三个小不点回家——警察穿过马路,走进监狱——这就是旧金山的星期天。    
    一个长着络腮胡的家长式人物朝我颔首致意,在一个老友身边坐下,两人开始高谈阔论。我勉强能听出来,他们说的是俄语。    
    空气开始凉爽起来,我沿着唐人街红尘滚滚的街道漫步,就像我在荒凉峰顶曾经设想过的那样。美丽的霓虹闪烁,店里的面孔映现,格兰特大街张灯结彩……    
    我回到旅馆,在床上歇了一会儿,抽烟,倾听着从旅馆后院飘进窗口的各种声音,杯盏相碰、车来车往、中国人谈话的声音……这是一个巨大的喧哗的世界,哪怕在我自己的房间里仍然充满喧嚣,那些强烈的、席卷而来的寂静之声冲击着我的耳鼓——我放松身心,感到星光体远离,于迷狂中顿悟一切。而一切皆白。


《荒凉天使》 上 卷《荒凉天使》 孤独之荒凉(37)

    七十七    
    这是北海滩的传统。罗勃·多纳利曾经在百老汇旅馆有着相似的经历。他灵魂出窍,洞察了整个世界,然后回到旅馆,在床上醒来,发现自己已经穿戴整齐,正准备出门。    
    老罗勃说不定正斜戴着马尔·戴姆雷特的尖角帽,出现在“地窖”里……    
    但是“地窖”此刻悄然无声,正等着乐手们到来。那里没有一张熟面孔,我靠边站着。查克·贝曼和比尔·斯里沃威兹各从一边走了进来——贝曼看上去很疲惫,眼睛浮肿,穿着轻便软底鞋,看上去显得很酷——比尔一向粗枝大叶,身上穿了件褴褛的运动衫,脚上趿着一双磨损不堪的便鞋,在口袋里塞满了诗稿——贝曼很高,四面张望了一下就走了,不过他还会回来的。我最后一次见到比尔的时候,他问我:“你去哪儿?”我当时朝他大喊大叫:“去哪儿有什么分别吗?”现在,我向他道歉,解释说我当时宿醉未醒——作为弥补,我们去“老地方”喝啤酒。    
    “老地方”是个木头装饰的酒吧,非常可爱,淡淡的褐色调。空气里飘浮着锯末灰,玻璃杯里盛满啤酒,一架任人弹奏的旧钢琴,一个摆放着小小木桌椅的楼上包间——谁会在意呢?一只猫在椅子上打瞌睡。男招待一般对我都很友好,但今天,此地是个例外——我给比尔叫了啤酒,我们坐在一张小圆桌边聊天,聊到塞缪尔·贝克特①,以及其他的诗人和诗歌。比尔认为贝尔特是一个终结,一切都已经结束,他的镜片在我眼前反着光,长长的脸上带着严肃的神情。我难以相信他对死亡会抱着严肃的态度,但看来如此——“我要死了,”他说,“我写了一些关于死亡的诗……”    
    “诗在哪儿呢?”    
    “老弟,我还没写完呢。”    
    “我们还是回‘地窖’听爵士吧。”    
    我们转过街角,刚到门口,就听到里面传来一组男高音和女低音,小号引领着他们合唱——我们正好在乐曲暂停之际及时赶到,一个男高音开始独唱,曲调很简单,是“乔治亚·布朗”——他音域宽广,唱得厚重而响亮——他们从菲尔莫尔②坐车过来,带着姑娘或者独自一人。在星期天的旧金山,这些色彩鲜艳的男人,穿着炫目的运动服,闯入你的视野——他们带着乐器,坐上的士,或者自己开车,涌入“地窖”,演绎古典音乐和爵士乐。黑人也许就是美国的救星——上次我在“地窖”,极目所见全是白人,他们粗暴无礼地挤作一团,最后发展成斗殴。我的老友雷尼被打倒了,他的对手是一个250磅的流氓水手,因在纽约常跟狄兰·托马斯和吉米这两个希腊人酗酒而臭名昭著——现在,一切都很平静,没有一丝斗殴的氛围。爵士开始了。现场开始骚动,所有的美女们都现身了,一位黑发美女跟男朋友在酒吧里喝酒——我觉得似乎在哪里曾见过她,短发,慵懒,穿着一条简简单单的口袋裙,双手插进口袋,跟每个人打招呼——他们在楼梯口上上下下——男招待是乐队的正式成员,而长着小胡子的重音鼓手正张着蓝眼睛仰望天空。一切都汇入到节拍之中——这就是垮掉的一代③,这就是节拍,这就是不断持续的节拍,这就是心脏的节拍,它敲击着,敲向整个世界,敲出过去的真相,像是远古时期,奴隶们划着船打出来的节拍;或者是仆人们转动着纺锤发出来的节拍……那些面孔!没有任何一张面孔能跟杰克·明格尔相比——他高高地站在舞台上,他身边的黑人小号手吹出狂野而令人晕眩的小号,而杰克则以一副难以形容的姿态俯视着众生,还有腾腾烟雾——他的脸像所有你认识的人,像街上随处可见的脸,一张甜蜜的脸——难以形容——他那悲哀的眼,残忍的唇,渴慕的光,与节拍一同摇摆,庄严宏伟……在药店门口等待……一张像哈克一样的面孔(你在纽约时代广场能看到哈克,昏昏欲睡而又时刻警醒着,既悲哀又美好,阴郁、颓废,刚从牢里放出来,一个受难者,在人行道上备受折磨,对性爱和伴侣饥不择食,对万事万物都敞开心扉,随时准备着被引入一个新的世界)——那个音域宽广的黑人男高音,声音清澈、厚重,有时略显迟钝,甚至不再像是音乐但又永远在音乐之中。它永远在此,带着激情;五色杂陈的流浪汉也在此,对于他们,这些和声过于复杂,已经超出了他们的理解力——但是音乐行家们在倾听——鼓手是一个敏感的12岁黑人少年,他还不到能喝酒的年龄,但却已经登台演出,长相柔弱,有点像迈尔斯·戴维斯①的少年时代。他节奏强劲地敲击着鼓点,站在我身边的一个戴着贝雷帽的黑人鉴赏家大为激赏地说,“此鼓只应天上有”——金发比尔正在弹钢琴,配合所有乐队都游刃有余——杰克·明格尔吹着小号,我注视着他,在他头上飞舞着菲尔莫尔的天使……    
    我靠墙站在场外,没有啤酒,身边是来来往往的听众,还有斯利沃。查克·贝曼回来了。这个少年是来自西印度群岛的有色人种,六个月前,他闯入我们的聚会,我和科迪那帮人正在听查特·贝克②的唱片,在房子里飘飘欲仙地一起跳舞。他的音乐妙不可言,优雅完美,令人颤动……此刻,贝曼也像那天一样,兴奋得手舞足蹈地跑了进来……每个人都在到处张望,这就是爵士的力量,这就是垮掉的一代。你看到某个人,打声招呼,然而扭头旁顾,再跟另一个人打招呼,然后回头,然后再扭头,再环顾……这一切都如此荒谬,如同精神错乱。在爵士乐中,所有的事物从所有的地方涌来,“嗨”“嘿”一片……    
    嘭!嘭!鼓手开始独奏。用他年少的手击打着爵士鼓、架子鼓、铙钹和所有的打击乐,引起一阵阵喝彩——他只是一个12岁的少年——今后在他的生活道路上还会发生什么?    
    我和斯利沃回应着鼓点的节奏,后来那个穿口袋裙的姑娘跟我们搭讪。她叫吉娅·瓦伦西亚,是个了不起的西班牙人类学家的女儿,他跟加州的印第安人住在一起。他老人家很有点名气,三年前我在圣路易奥比斯波铁路局卖苦力的时候还读过他写的东西——在他死前的一段录音带里,他激情洋溢地发表演说:“啊,把我的黑色还给我!”——而今,太阳依然如旧,但印第安人已经不在,瓦伦西亚老头已经不在,只剩下他这个博学多才、魅力无穷的女儿,听着爵士乐,双手斜插在口袋里——她跟所有相貌堂堂的男人搭讪,无论是黑人还是白人,她都喜欢——而他们也都喜欢她——她突然对我说:“你不想给欧文·加登打个电话吗?”    
    “会的,我现在刚到!”    
    “你不是杰克·杜劳斯吗?”    
    “是的!你是——?”    
    “吉娅——”    
    “啊,这是一个拉丁名字?”    
    “哈,你这个男人,样子怪吓人……”她的口气很严肃,让我突然意识到自己与一个女人谈吐的方式有问题,我的目光,我的眉毛,我的粗线条的、疯狂的、目光闪烁、瘦骨嶙峋的面孔……她指的就是这些——我能感觉得到——而我自己也常被镜中影像所惊吓——而如果是一些柔情万种的姑娘们,带着你所知道的所有悲哀,看向镜子……那就更糟了!    
    她跟斯利沃聊天,他没有吓住她,他多愁善感而又严肃认真,她就站在他的身边。我凝视着她,小小单薄的身子,带着女性的柔弱;她的声音低沉,风度优雅迷人,带着某种怀旧的气息,看上去完全不属于“地窖”这个地方——她应该出席上流社会的鸡尾酒会,在威尼斯和佛罗伦萨与艺术家们倾谈,或者成为霍桑小说的女主人公……我真的喜欢她,倾心于她的迷人魅力……    
    爵士乐的乐声冲击着我的意识,我闭上眼睛,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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