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活着,因为你有同类-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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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是情人。一旦开始调请,弄得你五迷三倒,不知如何是好。本来挺聪明的人;让它一纠缠, 也乱了阵营。人生本来并没有那么暗淡或光辉。本来就是那么些平常小事:吃饭、睡觉、聊天、工作、晒太阳、买东西等等。但让情人一挑唆,突然你开始对什么都发电:太阳本来就是那么一团光, 但在爱情的感召下,你愣觉得太阳也能思想。本来睡觉是平静的,闭上眼,睡得能跟死猪比,才是睡;但有情人在身边,睡觉成了动荡的事,死猪般的贪睡欲突然消失,只是想多醒着多感觉对方,什么都不明确,对方的每一举动都有特殊含义。它就躺在你身边,不知道下一句它要说什么,干什么,你只有期待。它发出信号,你接受,陶醉,不知道前景,每一分一秒钟都是享受,它让你整个浸泡在它里面,包容你,替你思索。你的身体随着它的操纵而蜷缩或伸展,无休无止。即使白天的事务性工作使你变得婆婆妈妈、骂骂咧咧,但一见到情人,你张嘴说什么它作出的反映都是鼓励。它用它的欲望来鼓励你,它发出声音,使你的骂骂咧咧也有了节奏。骂呀骂呀,它帮你在想象中发起战争,把你所有的怨言变成高雅的炮弹发射出去,炸平所有你看着就有气的堡垒。然后你就可以休息了,它开始抚摩你的幻觉,你是不是这么美妙,谁知道,最起码它让你觉得你真是绝妙佳人,脸上有了光,眼睛还可以含泪,渴望爱情,它就在这儿。
文学是婚姻。天天问你吃什么喝什么,你的什么下水都可以往它那儿倒。它在身边时,你读一会儿,得到启发,满意地睡去,可以睡得像死猪。它都说了什么,其实也不重要,但你就是可以感到满足,至少你知道有那么一位在你耳边唠叨,你也可以对它唠叨。互不挑剔,只是互相唠叨,有想象力或无想象力都成。用不着感觉你自己是否美丽或有节奏感,你可以接受它的所有缺陷它也接受你的。它的唠叨即便使你感动也不至于使你跳跃,因此决不会过于放纵而致疲劳。白天见了一堆狗屁事,回家揪着它说呀说。说什么它也不见得真爱听,但管它呢,就说下去。面对它你可以无所顾忌,反正它知道你所有的残疾。它听你听得太多了就学会保持沉默,它的沉默使你把倒出去的脏水又捞回来自己喝了。这下面的日子就是你得冲你自己说。你说我真他妈的美,它斜眼看看,没反应。你刚说出去的话又弹回你自己耳朵里。但你还是忍不住要说,说得你口干舌燥,起身照一下镜子竟然又苍老了许多!本来是想通过叙说青春而得美貌(如果说给情人时它就会使你满足),但现在说多了只是换回更多惆怅,起了更多碎褶儿,还犯了自恋狂,不用对方回答自己就先信了。可日常生活就是这么一个字一个字进行着,并无节奏感,阳光也不思想,睡态也不能老是美丽,唠叨是必要的,我们靠着婚姻找到另一种满足。
但是再反过来,文学也能当情人。它的调情是窃窃私语,无时无刻不想占用你的空间,还居然知道你心底所有见不得人的小秘密,通过它的爱情,你的弱点都给美化了,它用爱情把你塑造成一个你自己都不认识的神仙。它告诉你,你的自私叫自我,你的欲望叫爱情,你的酸情叫浪漫,你的不自信叫自尊,你的怯懦叫敏感……让它的爱情一勾,你怎么都觉得你自己是完美无缺呀。黑头发披在小柳肩上,太阳照在小眼睛上,它对你说,风,云,情,美,古人,来者,史诗,文册,到处都是白纸黑字的印迹,你高于一切,你就是神,是领袖,是最敏感者、最明智者,男人女人都该拜倒在你的脚下, 因为你的情人替你诉说痛苦和渴望, 把所有不固定的现象都固定在你的语言里,还让它们都印在书中,使生活先死在书里再在读者的想象中复活,然后读者带着他(她)的生活走进你的想象,也找到了情人,体验着爱情,活出痛苦来,也开始写,让后面的读者再读了以后走进去体验活着的痛苦。最好的情人就是制造假象,偶尔不留神露出真实来,也有充分的语言使你相信那真实的美好和力量,你看着真实的残缺恍然大悟,原来残缺也是美好,于是真实又变成或者夸张或者淡化的假象活在描写中。本来你已经为生活而疲倦, 突然文学含情脉脉地看着你让你倾诉又开导你,突然连脚底下的污泥都有了新的意义!它把你所有无价值的唠叨都变成了有价值的历史记载和艺术,尤其是当它把你的唠叨变成文字印在书中,你乐得忘了其实你的脚气是传染性的! 啊,我们多么需要这种无所不包无所不通的大情人!我们多么需要一个可以每时每刻都能对话并“提高境界”的情人。我们多想看到情人就跟照镜子似的更自恋起来!我们多么需要一个可以设计我们形象的情人!镜子有时还会残酷得诉说我们的生理缺陷,但文学能在你的心灵上安一面你想看的镜子,在这面镜子前,你完美无缺,想当什么样的人都行。它并且把这面镜子中的你用文字翻印在纸上书中(如果有可能的话),告诉世人,有那么个你,不像那个真的你那么糟糕。
跟音乐结婚也不错。音乐在谈恋爱的时候很抽象,等一结了婚,就变得很简单。结了婚,它就不整天追求灵感了。它其实是那种很有逻辑性的伙伴,需要感情的时间很短,一旦需要,半分钟就知足了,剩下的时间都是设计。在那精彩的半分钟,它给你无限的天地,使你陶醉,但半分钟之后, 它只是用结构维持着你的想象力,即不浪费你们的精力,又不使你失望。它用结构使你们的关系伟大,美丽,使你们的关系令人垂涎。但你们都知道,你们之间根本不用多废话,多费力,一切都是心照不宣,如果它用一个长长的音来设计你们今天的生活,那不过是一个长音而已,你完全不必追究这个长音中的哲学性。 因为哲学意义是音乐在当情人时讨论过的, 它可能会和你只讨论半分钟,但它会用三个月的长音来对付你对人生的渴望。它觉得你应该满足。因为生活不过是活着,声音不过是声音。对外人来说,你们的婚姻永远是神秘的,因为他们不能长期听到那些声音,对你来说,你们的婚姻是不断变化中的逻辑性和默契,是结构,是设计,是在变化中找到稳定。不明白这个,就不明白婚姻,明白了婚姻中的哲学,你才能享受。婚姻不能婆婆妈妈的老是追求感觉的细节。当你真的能从种种节奏和音响变化中找到那种稳定的因素,明白了婚姻中的貌似变化其实冷静的实质, 你会开始享受。只需要半分钟的亲近,你们之间就可以达到一种默契,冷静的同时充满享受,持续着动作,持续着高峰,同时不耽误晚饭。这默契全是由于你们对结构的把握而带来的快感。而不是像有些婚姻,没有结构,只好死死缠着计较爱情的每一点一滴,累个贼死,还是要互相抱怨。总有不到之处。
第一部分:曼哈顿随笔曼哈顿随笔(1)
1993年,我的美国音乐代理人打电话到伦敦,说她为我在曼哈顿找到了一套转租的房子,地点是在格林威治西村。从那以后,西村就象征着我新生活的开始。等费尽了千番周折从伦敦来到纽约曼哈顿,搬进西村的第一天,我就把新宅房子里一把房东的“古董”椅子给坐折了。从此后我惧怕纽约的古董家具,谁家有古董家具我都绕着走。转租(sublet) 的意思是租用别人租来的房子。一般这种情况下房子里都有现成的家具。我租的那套单元里充满了古董家具,砰,一个水杯放在桌子上,桌子上一个水印,那是古董油漆,怕水;咚,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椅子腿就折,那是二次世界大战时的木工。后来我赔偿了很多古董家具修理费。在英国跳蚤市场上卖的旧货,在美国就可以进博物馆陈列。我在房间里绕着各种陈列物走,还是免不了那些木头们自己就裂开。邻居家的钢琴响了,指法清脆利索。这楼里都住的是什么人呢?直到有天楼里着了大火,我才见到一些邻居。发现我们那个楼里住的都是单身,很有些风流人物,不知是艺术家还是同性恋的派头使他们举止非凡。 各家抱出来的都是小猫小狗,没有小孩儿。
离我住地不远,是个很舒服的咖啡吧兼饭馆。年轻人在那儿一坐就是一天,可以看书、吃饭、喝咖啡、约会、聊天儿。大沙发椅有种安全感。这安全感有时对外来人是一种假象,因为伺者可以根据你的风格来决定他是不是要热情招待你。如果他不认同,你就一边等着去。看着他有选择地嘻嘻哈哈或气势哼哼地招待顾客,这就是西村人向外人显示无名压力的时候。来这儿的大多是艺术家, 话题永远是项目、计划、前景,外加谈论爱情……姑娘们尽力要使浑身曲线分明,那就是她们给曼哈顿的礼物,曼哈顿喜欢线条儿。
在西村散步。我和朋友发现一条小街上的法国饭馆,安静,没有外来青年们改天换地的高谈阔论气氛,坐的都是老住户,是来吃饭的好地方。走进去,想找个座位,伺者出来,不太情愿地问,几位?然后说,午餐快结束了,没什么饭了。似乎他不愁没生意。我看看四周,屋里面坐的人们在看报纸,屋外露天坐的人们也是在看报纸。所有的人都是坐在那儿看报纸,没人说话,但似乎所有的肩膀都开始审查我们:这外来的是什么人?他们是住在这儿的还是游客?似乎他们都在向饭馆的老板示意:我们可不想和游客在一个饭馆里吃饭!要是你把这个饭馆搞得像游览区饭馆一样庸俗你就会失去我们!你是要游客还是要我们?!这些外来的游客都是一些傻瓜!就是他们把环境破坏了!我们住在西村的人就是不喜欢这些专会破坏景象的游客!庸俗的游客,没准是日本人,闹不好还会掏出照相机来……这些肩膀们发出的无声抗议,使我怀疑错进了帮会俱乐部。住在西村的老住户有时候像金字塔里的石头,闹不清他们自己是塔或只是些石头,是没有塔就没有他们还是没有他们就没有塔?反正这是文化名流聚集地加现代文化发源地,即便你想向文化贡献小命,没有他们的默许,也没地方去献血。
走出西村到东村,东村的饭比西村容易吃。东村住的人没有西村那种成就感,更加随意,外露, 不修篇幅。街上走的尽是披头散发的男女艺术家,夜生活比西村热闹得多。到了晚上人和狗都在街上整夜寻配偶。人们眼睛里发着亮,随时期待着什么新刺激出现。那儿整夜都有各种声音,不管是不是做艺术的人,住在那儿,就是要追求艺术。你能看得出来他们人人被内心的艺术渴求烧得冒火。 想当作家的人最好是住到东村去,听听噪音,使你完全不能精力集中,一天到晚能感受人类对情欲的饥渴。于是你开始不得安宁,要逃避那些声音,可又要听那些声音,还要参与那些声音;你不能等待,不甘寂寞,不能自拔,挣扎着寻找更多在别处找不到的感觉。那些快乐,那些消耗,那些挣扎,不在其中是不能体会的。你必须被东村骚扰到向它妥协,再不用常人方式思索和生活,精疲力尽,一个字都没了,就搬出去,变成另外一个人;油头粉面,把你所经历的灿烂时刻都消化掉排泄出去了,再不写作;也可能突然有一天,那些血都涌上来了,成串的字带着大麻味儿滚滚吐出,小说有了。
但我没在东村停住脚。走出东村,到了十四街。到了十四街就是彻底出了格林威治村。那儿煮着另外一种生存方式,热气腾腾。人到了那儿就回到生活最本相,单纯地满足基本需要。满街都是不管质量、不问品牌、论审美的便宜货,穷人天堂。移民可以大批廉价购买衣食住行所需用品,装进黑色垃圾袋中扛回家解决急用之需。一步之差,那儿和格林威治西村就是两个世界。十四街是穷人的真理,一把勺子就是一把勺子,它不可能是一张床。可是出了这条街,上了第五大道,或者是去那时还存在的下城巴尼斯分店(Barneys),一把勺子可能就是大门,品牌和设计使它变成了身份和教养的标志。美学; 情趣,想文明?你就活在文明的压力下。刚一学会审美,就要先体验有钱不知道怎么花的困惑;一旦知道了怎么花, 又随之招来被文明欲望驱使的劳碌; 永远不满足已经有的,永远想有个更高雅的符号,永远在寻找新的……我住在伦敦的时候,一个英国朋友说:“干脆不去商店了,不知道买什么才对。”伦敦人可以躲在习俗的后面,曼哈顿人只能不停地换胃口。曼哈顿的商店预示着移民的命运,你会挣扎,会暴发,会死掉,什么都是你的。
从西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