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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1421:中國發現世界-第12节

小说: 1421:中國發現世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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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过:一种长着狗头的人。有两条题记是用来描写这种动物的:“此地有如此形状的野兽”(5),“它有七指距(这一个单位距离相当于一只手伸开,大拇指顶端到小拇指指尖的距离)长,但它的双眼之间只有一个指距的距离。据说这种动物很善良。”(6)皮瑞·雷斯地图描绘的其他巴塔哥尼亚的动物都是相当准确,在它们所被标注的地方今天都能够发现这些动物。如果这种动物真的存在的话,我认为它们的生活范围应在阿根廷的圣克鲁斯省(Santa Cruz)的南部或者在智利的麦哲伦省的北部。这种怪兽是否在此生存过?伦敦的自然历史博物馆并不能提供任何可确定的帮助,所以我决定在皮瑞·雷斯图上所表示那种怪兽存在的200英里半径的范围里考查每一个自然历史博物馆。     我第一个拜访的是在智利麦哲伦省“佛得河”(Rio Verde)的法那博物馆(Museo de Fauna),得到的答案是否定的,而我的兴致并没有减退。我拜访的第四个博物馆是在布埃尔托·那塔勒斯(Puerto Natales)的司提奥博物馆(Museo de Sitio) 附近,得到的结果很令人振奋。     “我正在找一种有两倍人大的一种怪兽,在你们这儿是否有类似这样的动物吗?”     “有啊。”     “你们的博物馆有展览的吗?”       “有的。”     “那它叫什么啊?”     “它叫大树懒。”①     除了伦敦的自然历史博物馆提供了一些零落的关于大树懒的信息外,到目前为止我对大树懒的了解几乎是一无所知的。大树懒是南美洲独一无二的一种动物,它的体重大约有两百多公斤。在1834年,达尔文在巴塔哥尼亚的白巴尼亚(Bahía Blanca)附近发现了一幅骨骼,这个地方在皮瑞·雷斯图上标明的就是这种怪兽出没的地方。达尔文把这些骨头送给在伦敦的皇家外科学院的里查德·欧文(Richard Owen)博士,他把骨架做了复原。它像一个有着狗头的巨大的人,在它要摇倒一棵小树的时候,它用尾巴和双腿组成一个三脚架蹲着。放倒一棵树之后,它要把这棵树的没有果实的枝条都剥去,然后再去毁坏下一棵树。据说这种动物有3米多高,有的甚至更高,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巴塔哥尼亚的本地居民在冬天里把它们拴在洞穴里,夏天就带出来吃草,它们的肉尝起来很像味道清淡的羊肉。据说大约在三百年前,这些没有“恶意的东西”(7)的最后一只在地球上消失了。然而,近年里却有一些保存完好的这种动物的碎片在山洞里被发现,看样子很明显是被当地人屠宰的,以致有人推测在巴塔哥尼亚的野地这种动物依然存在。     后来,我发现了一本于宣德五年(公元1430年)出版的中国书籍,名曰《异域图志》①(The Illustrated Record of Strange Countries)。正如它的题目所表明的那样,这本书记载了一些中国人在他们航行中 所见到的一些奇怪的动物。有一种长着狗头的动物与在皮瑞·雷斯图上画着的大树懒很相似,并有文字说明,说他们是在从中国往西航行了两年才发现这种动物的。这部文献仅这一部分被翻译了出来。     那些中国人在发现这种动物时肯定是很惊奇的,并立刻想方设法地去捕获了一些。那是中国人的习惯,在遇到奇怪的异国动物时,他们会抓一些回去献给他们的皇帝,以充实他的动物园。(8)一连串的麒麟(长颈鹿)被郑和将军带回献给了朱棣,这使朱棣很惊奇和高兴,因此我也相信肯定有一些大树懒被带上了中国帆船,其中的两只带回了中国。(9)我能够想象的出来,那些中国水手们一步一步的引诱着这些有点笨、长着狗头的动物从它们的山洞里出来,慢慢的进入他们的大船里,并且给它们载了成吨的树叶来喂养。     在皮瑞·雷斯图上,对这种动物的外在体形描绘是相当准确的,还表明这种动物是南美洲独一无二的,此图只能是图示的巴塔哥尼亚,不可能是其他地区的描绘。因此我确信图上西面所画的山就是安第斯山脉。山脉沿着太平洋海岸向北延伸,而从大西洋那面看是看不到的,因为群山离东海岸有数百英里的距离。在第一个欧洲人到达南美洲或者太平洋之前,那个最初绘这幅图的人肯定是从太平洋沿岸航行的,载着他的船要么是通过麦哲伦海峡,要么是勇敢地面对合恩角永无休止的惊涛骇浪。     由于知道了巴塔哥尼亚的面积,我能够准确地判断出皮瑞·雷斯图的比例,并标出图中陆地和岛屿的纬度。白角(Cabo Blanco)是在南纬47°20′,所以皮瑞·雷斯图底端的岛屿的纬度肯定是南纬48°43′—恰好与南舍得兰(South Shetland)岛的纬度一样。我现在了解到,在第一个欧洲人到达南舍得兰之前,那个最初绘图的人已经在400年前乘着船发现了南极洲和南舍得兰。正如后来我发现的那样,那些荒凉、几乎是无人居住的岛屿对于中国人而言是相当重要的。                                            绘制南到南极洲、北到秘鲁的安第斯山,覆盖了从陆地到大洋绵延数千里的地图,肯定要花费那些富有技巧的测量员和水手们成千上万的人力和时间。要想覆盖这么远的距离,绘图的工程必须通力合作,这就涉及到了对不同舰队的使用问题。在欧洲人到达南大西洋之前,惟一有能力提供这样的船队航海的国家是中国,而这种提供给中国舰队测量的机会只可能在郑和航海中永乐十九年至二十一年(公元1421~1423年)的那两年“失踪”航行。虽然我想我是对的,但是我仍然没有找到中国人航海到过南美洲的第一手证据。要证明这一点,最明显的证据将是来自一艘装满明朝早期瓷器的宝船的残骸。在世界上要来推测中国的宝船是否在某地出现过,这样的残骸将起到一个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要在南美洲的沿岸找到这重要的残骸却可能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况且由于持续不断的暴风雨和强烈的潮起潮落会冲毁船的残骸,并且卷走那些撒出的货物。所以寻找宝船的工作虽然有待进行,但看起来这不太可能在短时间里完成。


第二部分:指路星辰新世界(图)3

     此时,我需要一个临时的解决方法。比如,当第一批欧洲人到达南美洲时,他们是否发现与他们到达中国时发现的植物或动物是一样的呢?或者说,当第一批欧洲人到达中国时,他们是否发现中国的植物是与美洲一样的呢?如果是这样的话,中国舰队是否带了一些回国呢?幸运的是,许多知名的学者已经研究这个问题很多年了。(10)我之所以能够被他们的工作吸引是在一次拜访秘鲁的旅程中,在一个黎明被鸡鸣声叫醒的一个结果。我在马来西亚居住过,记得很清楚在早上亚洲鸡的叫声—“咯咯咯(kik…kiri…kee)”—与它们欧洲的同类“咕咕咕(cock…a…doodle…do)”的叫声有明显的不同。当时我正躺在床上,我听到了熟悉的“咯咯咯”的鸡叫声,于是我很好奇,为何是亚洲鸡而不是欧洲鸡,它们是如何来到秘鲁的。     这些家养的鸡起源于数千年前东南亚洲的丛林,包括中国南部、安南、占城、柬埔寨和马来西亚。这种类型的鸡与欧洲鸡有着明显的不同。当麦哲伦到达里约(Rio,此地现在也用此名),他“得到了很多鸡,……因为用一个鱼钩或一把小刀就换了当地人6只鸡,甚至担心当地人是在骗我”。(11)但后来麦哲伦和这些西班牙征服者发现南美洲的鸡和欧洲的那些“粪堆上的家禽”有很大的不同。鸡分为完全不同的四类。马来种瘦瘦、高高的—以至于能飞到餐桌上来抢食物吃。它们的头细细的,更像是火鸡,从喉部到胸脯都没长毛,光秃秃的。中国种的则是矮胖矮胖的,身体有点肥,羽毛松软,翅膀短短的,腿上长毛。这种鸡有着很小的尾毛,还有着小小的、短的、不甚发达的骨刺。它们都不擅长飞翔,性情很温顺。到目前为止,这种有着松软羽毛、以黑色素为主要特征的鸡(“以黑色素为主要特征”是指这种奇特的鸡的羽毛、皮肤、血液、骨头都是以黑色为主)在拉丁美洲已经到处都能发现了。第四种鸡就是亚洲卷毛鸡,①这种鸡身上的羽毛是弯弯曲曲的,而不是平直的。而且在公元1500年左右,这种卷毛鸡已经遍布南美洲了,而在地中海世界还没有相似的鸡。或许最令人吃惊的不同是,这种亚洲母鸡生下来的蛋是蓝色壳的,与之相对照的是欧洲母鸡产下来的蛋是白色的或者是奶黄色。从智利到墨西哥,这种蓝色的鸡蛋依然在各处都能看得到。     而且还存在着两个至关重要的不同。如果欧洲人带了鸡过来,那么这些欧洲鸡的名字将会被南美的印地安人所采用。但事实上并不是这样的。南美洲北部的阿拉瓦克人(Arawak)称那种以黑色为特征的鸡为“卡那卡(karaka)”;印地安名字是“卡那卡那斯”(karakanath),在墨西哥西北部,鸡的名字是“托瑞”(tori),在日语里是“nihuatori”,意思是“圈养的鸟”。在1421年,那些致力于帝国扩张时期的印加国王们,他们经常戴着羽毛,并采用了这种鸟的名字。在盖楚瓦人(Quechua)的语言里,鸡是“hualpa”,是托帕卡·尤潘基(Topac Yupanqui,约公元1440~1493年)①所采用的名字。在弗朗西斯科·皮萨罗(Francisco Pizarro)的统治下,印加国王正式的名字是阿塔瓦尔帕(Atahualpa)②。因此至少在征服者到达南美洲40年前,印加就有了对应“鸡”的词汇。     那个时代的欧洲人把鸡和鸡蛋用来吃。在东南亚和中国,鸡的用途完全不同。中国人拿鸡蛋来占卜,或者在烧纸之前把鸡血滴在树皮纸上,人们相信那黑色的鸡能够保护家庭不受到恶魔的侵犯。这些做法都能在南美洲发现。像在中国一样,美洲印地安人也不是把鸡和鸡蛋用来吃的,他们把鸡和鸡蛋用来做祭祀、占卜和治病。     亚洲鸡在美洲的大西洋海岸到太平洋海岸都有发现,向北最远到罗德岛(Rhode Island)。这些家禽不可能飞得这么远,肯定是用船载过来的。除了欧洲人,只有中国人的船能航行得那么远。在欧洲人征服美洲之前,亚洲鸡在美洲的传播是和皮瑞·雷斯图中表示的位于委内瑞拉、巴西、智利和秘鲁的奥里诺科(Orinoco)的三角洲密切相关的。即使到今天,在南美洲的受到西班牙人(或者其他欧洲人)影响最小的地方,人们还会发现,那儿的鸡所生的蛋依然是淡蓝色的,还有着其他的亚洲鸡的特征,而这些与欧洲鸡是不一样的。(12)所以这样的结论是毋庸置疑的:中国的舰队肯定已经把鸡带到了南美洲。               既然亚洲的鸡与地中海的鸡有着明显的不同,而这些亚洲鸡的特征又在美洲鸡的身上重现了,那么最明显的结论就是美洲鸡最先是从亚洲引进到南美洲的,而不是来自地中海沿岸……(13)     如果关于美洲鸡的所有信息都被考虑到的话,是西班牙人或葡萄牙人最早把鸡带到美洲的结论显然是和所有的证据相矛盾的。直到1600年,地中海民族还没有拥有、甚至还不知道美洲印第安人手中掌握的鸡的种类……如果一种学术的和科学的方法在这个课题上运用的话,这种方法必须注意到这些信息,而不是以往的那些教条,那么最终只可能得出这样的结论:鸡是通过太平洋传入南美的。也许我要再重复一下,这是在地中海民族发现美洲之前很早的时候了。(14)              第二个明显的证据来自于玉米,这是一种原产于美洲的植物,在郑和航海之前一直不为中国所知。正如鸡不能飞一样,玉米也不能自我移植,无论它在何地被发现,它肯定是被人移植过去的。这里有相当明显的证据能证明在1492年哥伦布达到美洲之前,(15)玉米就已被引入了亚洲。例如,在安东尼奥·皮加费塔(Antonio Pigafetta—麦哲伦的随军记日记的人)的关于在1520年他们在菲律宾的利马萨瓦(Limasava)的探险的记述写道:“那些岛民们邀请将军(麦哲伦)到他们的船上去,因为他们的商品都在船上,有丁香、肉桂、生姜、辣椒、豆蔻和玉米。”(16)毕加费塔是不可能不认识玉米的。他的记载是用古老的意大利文写的,玉米是被翻译成“miglio”,与之相对照的是他曾用加勒比文写这个词是“maíz”,他知道那种玉米有“穗,长的像印地安人的玉米,皮剥掉后,被称作拉答(lada)”—毕加费塔不仅花了数个月的时间跟随着麦哲伦从南美洲到了利马萨瓦,而且还在加勒比海给哥伦布效过力。(17)中国的记载说,郑和将军带回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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