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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节

天香血染衣-第5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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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整天都在为生计奔波,他们活得很苦很累,为了生存,他们也许不得不忍辱负重,甚至做一些不光彩的事。

  但他们却尊敬侠客,崇拜真正的英雄——除暴安良,为民造福的英雄。他们向他欢呼,为他让路,不就因为他们对仁侠,对正义抱着极大的尊敬,怀着极大的希望吗?

  郑愿感到一种全新的生机在体内勃勃生长,他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公道自在人心。

  他同时也明白了,为这些质朴善良的人们而活着,是完全值得的。

  如果说,在这之前。郑愿这只不过是个具有正义感的、满腔热血的杀手那么,从现在起;他已渐渐变成了一个“侠者”,一个真正的侠客。

  真正的侠客,是为平民百姓请命的人。

  只要你是满腔热诚地帮助这些质朴善良、勤劳可爱的人们,哪怕你手无缚鸡之力,你也是侠客。

  真正的侠客,是那些满身“侠气”的人。

  否则你就算武功天下第一,精擅长生之术,能活一千一万岁,你也永远不是真正的侠客。

  郑愿忽然之间,对自己充满了信心。因为他明白了作为一个侠客的意义。

  他深深地感激那些平凡的人们,感激他们对真理对正义的尊敬。

  只要他还有一口气,他就要帮助他们。

  走不多远,郑愿就看见前面的岔路口边停着辆马车,一个高大结实,相貌丑陋的汉子正望着他笑,笑得又苦又无奈。

  郑愿吃了一惊:“老宋?你怎么还在这里?”

  宋捉鬼嘿嘿笑道:“有人醒过来,说谁要是送她回洛阳,她就……嘿嘿,…她就要跟谁拚命。”

  郑愿一怔:“深深他们还没走?”

  “赶车的老兄”转过脸来,赫然就是阿福。

  阿福苦笑道:“我们也没办法。”

  阿福嫂从车里钻了来,轻声道:“她在里面,你自己跟她说去吧!”

  宋捉鬼伸了个懒腰,微笑道:“前面有卖酒的,我请杨老哥和老嫂子去喝几杯,怎么样?”

  阿福嫂笑道:“当然好。”

  阿福也笑:“有人请吃酒,谁会不去?”

  他们看都不着郑愿,转身朝路边的小酒馆里走去,走了没几步,他们就听到身后车厢里传出了一声脆响。

  一个人的巴掌落在一个人的脸上,就会发出这样的响声。

  郑愿捂着睑,苦笑道:“就算你要打,也别打这么响啊!让人听见什么意思?”

  花深深披头散发,面色慌忙,两眼肿得像小桃子。

  她瞪着郑愿,流着泪,哆嗦道:“你…以后敢…

  敢再,…··这么对我,我就……我就去……去死!”

  她的声音又沙又哑,郑愿听了,心里又难受又歉疚。

  他陪着笑睑,挨过去伸手搂她,却又挨了一个耳光,但毕竟还是将她拥在了怀里,而且这回的耳光轻得像抚摸。

  花深深拧着他,又哭又骂:“我成了什么了?呜呜……你就这么让我回去?……你是休了我呢,还是我休了你……,你这混蛋!你气死我,气死我!呜呜呜……”

  郑愿只好不说话,但只施展浑身解数,着意抚慰。

  花深深还在哭还在骂:“我一个人怎么回去?你这死脑筋就不替我想想?……我是…·我是被赶出来的呀!呜呜呜....”

  她的声音一下子提高许多。

  想想也是,她是被赶出来的,已不是花家的人,就算花家肯重新让她回家,她一人怎么好意思回去?

  如果花家不要她,让她一个人怎么办?

  郑愿心疼得要命。

  花深深呜咽道:“就算你…嫌弃我了,不要我了,你也。·、,··也不该这样子对我!我成了什么,啊?!”

  郑愿认错,态度之诚挚,之沉痛,简直令花深深无法再哭下去,不仅如此,都快令她反过来安慰他了。

  总算是雨过天晴。

  郑愿讨好地吻干她面上的泪水,小心翼翼地道:“老宋他们在那里喝酒,咱们是不是也该过去凑凑热闹?”

  花深深一动不动缩在他怀里,一声不吭。

  郑愿只好又说一遍。

  花深深冷笑道:“我这个样子怎么去?”

  郑愿笑了:“你要是怕羞,我去给你打盆水来洗洗脸,好不好?”

  花深深拧了他一下:“就会假心假意地讨好人!一到要紧时候,就把人家不当回事,哼!”

  郑愿佯怒道:“谁敢这么对你?你告诉我,我找他算账!”

  花深深扑哧笑了。

  阿福嫂的笑声在车外响起:“洗脸水已到,请郑大侠屈驾往酒店一行。”

  两人连忙分开,花深深瞪眼悄悄道:“你给我记着!这笔账我迟早要算。”

  郑愿在她脸上轻轻拍了一下,以示嘉许。

  五个人,分成三批上路了。

  最先走的,是宋捉鬼。

  宋捉鬼是名人,走到哪里都有人认识,都会引起不小的轰动。

  那么,别人就不会注意到比宋捉鬼晚半个时辰出发的一对少年书生。

  自然也没人会觉得一对老夫妻有什么抢眼。

  这是他们在那个路边小店商量了一个时辰后的结果。

  两个书生,两头小驴,两副书筐,两把剑,典型的满怀仁侠闯江湖的少年书生形象。

  这都是花深深和阿福嫂巧手易容的功劳。

  这样的少年书生,江湖上虽不多,也还不少。

  郑愿扮的是年长的哥哥,温文尔雅、相貌朴实,性格木衲深沉。花深深当然是弟弟,性格飞扬,人品俊雅,只可惜个子矮了些,不大气派。

  驴于当然走不快。

  所以他们当晚,才走到仪征,又花了两天时间,才游逛到扬州。

  花深深开心得要命。

  她问郑愿:“我可以不可以笑?”

  郑愿当然说可以。

  花深深皱着眉头道:“可我发过誓的。”

  她发誓只让一个男人看见她的笑靥。

  郑愿微笑道:“你现在是柳景明,我现在是柳春和。”

  花深深道:“现在我笑,不算是真的我笑,是不是?”

  郑愿苦笑道:“当然不算。”

  花深深笑了,笑得很开心。

  郑愿柔声道:“以后你想笑就笑,好不好?”

  花深深脸一沉;“不!”

  但转眼之间,她又笑了:“我听说扬州很好玩。”

  郑愿道:“你的意思是说柳氏兄弟要游览一下扬州?”

  花深深道:“不错。”

  郑愿想了想道:“但只能玩一天。”

  若非是在路上,花深深真想好好亲他一口。

  郑愿冷冷说道:“坐好了,别老是盯着我看!高兴的时候,莫要忘形,露出狐狸尾巴来。”

  花深深恨恨地道:“晚上有你好受的,哼!”

  扬州的奢华,实在出乎花深深想象,和扬州一比,洛阳简直像个土里土气的小集镇。

  她简直看什么都新鲜,她几乎马上就喜欢上这个地方了。

  但没过半个时辰,她就觉得扬州很讨厌。

  原因很简单,扬州的少女实在很美,一个一个又白又嫩,水灵灵的,软语娇柔,纤细妩媚。

  这实在令她有点气馁。

  她一向自认是天下最美的女人,就算金蝶被誉为“第一美人”,她内心深处也不以为然。

  但扬州的少女,却让她感到了威胁。

  她发现郑愿的目光时时溜向那些少女的柔唇明眸,纤足素手,她简直气得要命。

  这小子在和她说话时,也常常走神,你想想,她能轻饶他吗?

  找好客栈,吃完饭,要了开水澡盆,进了房,挂上门,花深深绷着脸,嘟着脸儿,赌气似的不理他。

  郑愿赔着小心,察颜观色,道:“你累了吧?”

  花深深扭头不理他。

  郑愿自我解嘲似地往下说:“那就等会儿再洗澡,先喘口气儿。”

  花深深还是不理他。

  郑愿叹道:“其实你也不必生气,扬州这地方东西是贵了点,没办法。”

  听听,他居然说出这种打马虎眼的话来了。

  花深深更生气。

  郑愿坐到她身边,轻声道:“乖,我给你捶捶腿儿,好不好?”

  花深深冷笑:“街上那么多女孩子,一个一个都是美人,你何不去替她们捶腿?”

  郑愿似乎很吃惊:“这话从何说起呀?”

  花深深道:“哼!我自己有眼睛!”

  郑愿哭丧着脸,喃喃道:“我怎么又得罪你了?”

  花深深道:“你还装糊涂!”

  郑愿叫屈道:“你不说是什么事,我怎么知道?”

  花深深气结:“我……我……是不是很丑?”

  郑愿马上起誓,说她绝对是他见过的女人中最美丽的。

  花深深冷笑道:“不对吧?街上的那些女人,哪个都比我漂亮十倍。”

  郑愿恍然,旋即大笑,一笑而不可收拾。

  花深深眼泪都气出来了:“好,好!你…·、·你还笑我,还笑我!我……我,…··”

  郑愿忍住笑,悄悄道:“你现在是柳景明,我是柳春和,你总不能让我在大街上一直盯着你猛瞧吧?”

  花深深语塞,但羞悔之余,当然不肯认输:“那你也不该瞧她们!”

  郑愿一本正经地道:“那我瞧什么?”

  花深深伸手拧住他耳朵,咬牙切齿地道:“瞧什么都行,就是不许瞧女人!”

  郑愿连连告饶,花深深这才松手,得意地点着他额头说:“我是醋缸,你记住。”

  郑愿忍着笑,道:“你是醋缸,这句话我以后每天念三遍,早中晚各一次,以免忘了。”

  他抱起她,微笑道:“现在我的大酪缸要洗澡了,对不对?”

  花深深嫣然笑道:“对!”

  这个世界上,任何地方都有青皮混混,而青皮混混们无论在任何地方,好像活得不错。

  于小三就活得不错。

  在扬州城里,敢叫他“于小三”的人,还真的没几个,细数起来,绝对超不过二十个,包括知府老爷,有次审他时唤了他一声于小三。

  于小三也没有什么别的能耐,但扬州人谁要是得罪了他于小三,说不定家里就会失窃,厨房就会失火,女儿就会“走失”。

  于小三活得不错,他的一帮朋友们也活得不错,只不过这些年来他们都已发了家,开始要面子讲气派了,往日的泼皮勾当已不常干,甚至于有时还掏出钱来造点福做点善事。

  也没人追究他们的钱是怎么来的。反正他们有钱,有钱的人就有道理、有面子、有派头。

  这个世界好像就是这样,只要你有钱,就有人捧场,说你的好话。

  于小三等人闲得久了,身上痒,心里也痒,以前的勾当做上了瘾,一旦全丢开,实在难受之极。

  这天夜里,于小三推开第十一房姨太太汗淋淋的身于,顾不得她还在呻吟蠕动,胡乱套上衣衫,重重往地毯上吐了口浓痰,破门而去,丢下她一个人难受。

  于小三实在是憋不住了,他实在想再做一票“生意”。

  他走到前厅,大声道:“小王,小王你死哪里去了?”

  一个白白净净、胖乎乎的、文文静静的年轻人站起身,微笑道;“我一直在这里。”

  于小三倒吃惊了一惊:“你刚才在哪里?”

  小王道:“我一直就坐在这把椅子上。”

  于小三哈哈大笑。

  小王道:“三爷一向眼界高,而我也实在太不起眼了。”

  于小三拍拍他肩头,大笑道:“你真会说话!哈哈哈,你放心,你的那些书,那些文章。那些事,由我们撑着!

  哈哈哈。”

  小王感激地道:“多谢三爷成全。我以后一定再多为三爷和三爷的朋友们多写几本书。”

  干小三道:“那时候你就成大名人啰,是个大秀才啰!哈哈哈。”笑声一顿,又道:“你是不是马上就走?”

  小王道:“是。”

  于小三拍了拍他肩头,赞道:“好!”

  其实这句“好”赞得一点意思也没有,但小王知道,这是于小三表示诙谐的一种手段。

  小王认为于小三这类人最懂诙谐。

  于小三道:“你出去告诉我的那些跟班,让他们去通知小胡、小九、小皮他们,马上到我这里聚一聚,就说我蛮想念他们的。”

  小王道:“是。三爷真是够义气的人。”

  于小三哈哈大笑。

  小王恭恭敬敬地退了出去,不一会儿,外面就响起了争吵声和打闹声,于小三吃了一惊,刚想冲出去,一个书生已拎着小王走进厅来,身后是一批鼻青脸肿的家丁。

  于小三只看这白衣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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