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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6096-读小说,写小说 -第2节

小说: 6096-读小说,写小说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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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猜测,你可能读这段文字还是读得太快了,我觉得纳博科夫一定很着急,但他又没有办法,现代的读者都是这样。于是,他只有再一次地纠正着,洛…丽…塔,稍稍拖长的,缓慢的,像含在口中的,在舌尖滑动的一枚糖果,但这还不够,再来一遍,舌尖向上,轻柔地撮着嘴,小心地把口腔里那个蕴涵了很久的秘密抵上前,舌头会有一个甜蜜的吻舔,从上颚揉下来,停留在牙齿,就停在那里,能感觉到从牙齿缝隙里漏进来的一丝微风,它是专门为了来迎接一个心底的秘密的,然后,那蕴结成一团的、来自最心底的、跟生命粘连在一起的一股神奇的甜蜜就自然而然地升了上来。    
    很多东西都开始上升,那不仅是一个名字。那是你的气流,你的声息,你的灵魂的颤动。世间最美好的回味,稍不注意,你就会从此与她告别。你必须要有这种适度的害怕和某种没来由的担心。总担心着什么是一个写小说的法门。你必须要重复够二十三次,才能养成是你自己的习惯。    
    我可能说的太快,再慢下来,不断地慢下来。慢下来,也许你还能感受到“洛丽塔”几个字音浮出来的独特的意象,像丝,白色的,飘动的精灵,就在这一段文字里缠来绕去,还有,或者还是星星,或者是音节与音节之间的呼吸做成的眼睛,一直都在眨呀眨着的。“洛丽塔”,一星幼芽,就这样慢慢地开放出一朵还没带出刺来的玫瑰。就像书封上那个还在含苞未放的花季少女。    
    没有什么词是应该被忽略的,只要它在小说的开头出现,你都得用你的情感、被调动起来的巨大的期待把它软化一遍,不能太用力,那样对你的呼吸不好,也使你的气流或鼻息发生混乱。好的开头一定有着至少一个这样的词汇,它是灵魂,或者一个穿着黑衣的布道者,一定要虔诚向他。传统的小说第一段大都有人物的姓名、人物之间的关系、地点、时间等等这类的要素,可是,这些经验在现代小说里已没什么大用处。就像我们随时都会加入某个派对,主人很慎重地介绍了几遍客人的名字,可我们都心不在焉地微笑着,因为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正确的名字完全是多余的。不需要硬着头皮去记一些应酬的东西,还因为有更多让你感兴趣的东西,比如作者说话的腔调、用词范围、句法习惯,等等。    
    爱玛·伍德豪斯清秀、聪明、富裕,家庭舒适,性情快乐,似乎同时有了生活上的几种最大幸福,已经无忧无虑地在世上过了差不多二十一个年头了。    
    这是简·奥斯汀《爱玛》的开头。简单而清晰,但冷静客观之中隐隐而有嘲讽之意。它是一种类如天鹅绒般柔软的织体,本做着很亲切的把主人公抬得高高的姿势,但随即用“似乎”和“差不多”两个不确定的语气把支棱着她的靠垫往外一撤,只是还没有完全悬空,毕竟还有“清秀、聪明、富裕”,做着一个三脚凳的高腿。这几个词每一个都可以引人遐想,说她清秀,回避的是常用的漂亮,暗示着一点中性或是男权的意味;聪明则是个骑墙派,好像褒义其实有点贬;富裕暗示的东西则更多,某种出身,或是借用着《圣经》中的财富带来危险之意。总之,她是那么小,“无忧无虑”,其实也可能是没头没脑,“过了……二十一个年头”,而不是直说她快满多少岁,“差不多”,活的就是一笔糊涂帐。    
    你要是懂英语,请把这三个英语单词连起来读一遍:ely、acuminous、rich,音调铿锵,错落有致的,但你随便怎么颠倒一下位置,就没有了那种天然的音韵美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节奏感了。    
    读小说的第一段就得这么着处处小心。根据我的经验,一般总得要调动起十二分的注意,但又不是让你太用力,而是尽可能地用心,安心静心的心,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有时半眯着眼,自然而然地,就进入到了小说的文本。小说是一个太美妙的世界,因为太美,对我来说,只有这种享受才是最真实的,但似乎一下子就读进去了反而又不真实了,要的是那种过程,所以,我偶尔为小说的第一段读得不知所云时,反而更有踏实感,因为我总是对自己说,一下子就把里边的东西读干净了,那就太不正常了,那种智力的人一般会短寿的。我不知迷小说的人有多少种读第一段的习惯,有人读不到什么东西就放弃了,有的人要骂一句,有的人要懊恼,有的人都读到几里路开外了,不得不又倒回去。这些习惯都不好,因为小说不是数学,一开始就不是预备着让你读懂,你想把小说读懂,抱着这样的目的,注定就享受不了小说的妙处。博尔赫斯说:读《神曲》最好两遍,第一遍只能是天真的印象阅读,也就是说是孩童式的,让自己被它带走,这样,它就会终生陪伴你。第二步才是像一般的读法。这才是内行的门道。


一、小说的开头纳博科夫的舌头(2)

    我自己读第一段总是从音节上去考虑,慢慢读去,看哪里少了一个词,哪里的重音是否还该重点,只要稍稍有三两个地方不对,那对我来说都是一种兴趣的破坏。我当然还有一些别的坏习惯。我都把它们交给你。    
    1965年的时候,一个孩子开始了对黑夜不可名状的恐惧。我回想起了那个细雨飘扬的夜晚,当时我已经睡了,我是那么的小巧,就像玩具似的被放在床上。屋檐滴水所显示的,是寂静的存在,我的逐渐入睡,是对雨中水滴的逐渐遗忘。应该是在这时候,在我安全而又平静地进入睡眠时,仿佛呈现了一条幽静的道路,树木和草丛依次闪开。一个女人哭泣般的呼喊声从远处传来,嘶哑的声音在当初寂静无比的黑夜里突然响起,使我此刻回想中的童年颤抖不已。    
    这是余华《在细雨中呼喊》的开头,也是我比较喜欢的用中文思维和写作的小说开头。对我来说,这个开头比较简单,因为它的音节完全符合我的气流与脉息。我不用怎么费劲,就将它全部纳入到我的阅读经验里,我不是说的它的时间设置、人称转换、隐喻等常用技巧,而是,它像一只印度抛饼一样,从我头上旋转而下,而我一点都没有要躲避的意思。    
    “1965年的时候”,这跟我的出生相差不过三岁,“一个孩子开始了对黑夜不可名状的恐惧”,这个谁都很熟悉,“我回想起了那个细雨飘扬的夜晚”,一个马尔克斯的句式,夜晚,暗暗指向一个将受到刺激的小孩, “细雨飘扬”,有点真实的烦恼,“当时我已经睡了”,像是福尔摩斯正在盘查,“我是那么的小巧,就像玩具似的被放在床上”,很像福克纳开头那个白痴的意味,又有点大难降临前的不安和惊恐,或者,就是大洪水来临之前和一些种子一起被放上挪亚方舟的那个孩子。“屋檐滴水所显示的,是寂静的存在”,引入昆德拉式的哲思,“我的逐渐入睡,是对雨中水滴的逐渐遗忘”,这是鲁迅“灯光在慢慢地暗下去,在预示着石油的已经不多”的翻版,“应该是在这时候”,是的,时间到了,耶稣准备上绞架了。“仿佛呈现了一条幽静的道路”,“呈现”,一个意境优先的词汇,还因其及时的书面化而产生了间离效果,“树木和草丛依次闪开”,兰波《晨曦》的句法,“花们都向我报出了自己的名字”;“一个女人哭泣般的呼喊声从远处传来”,就这一句,前边的都不算,前边的对我来说只是不断地跟我套着亲近,但这一句让我立即停住了,因为它突然陌生了,也就是这一句,一个女人的声音就一直不停,带着哭腔地开始了“呼喊”,更关键的是,我还太喜欢这句话的第一个字的笔画,也就是“一”,像一条木棒直朝着我的心脏戳过来。然后,余华也像被这句突起的叙述电了一下,脑袋被临时掏空了似的,只本能地觉得才写到一个逗号,必须要再加一句才能结束。当然,写了一句,他也许觉得不够,因为尽不到安全保护责任,所以,又多写了一句,把一个再也不死的好句子牢牢地保护在了当中。    
    这是一段有着极美的梦幻曲式的音乐引子。我不知你静下来没有。别当流行音乐那样把它废了。余华是一个古典音乐迷。我自己迷恋古典音乐多年,我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样的音乐,跟我的什么经验对位。    
    小说第一段就是一种反复炼声、炼气,直到能听到作者的声音,不知为什么,我在大学时读《白鲸》,就第一句“叫我以实玛利吧”把我迷得神魂颠倒。“叫我以实玛利吧!”似乎我的文学思维糊涂了许多年,终于被点了名,被喊出了名字,被从一个队列里叫到了前排。以实玛利,这就是我终生对话的对象。我一遍一遍地重复,我成了自己最亲切的人,我固执地认为这里边包含了全宇宙的音乐,或是这里边有着把文字任意组合起来的速度、节奏,这种喜爱一直持续着,一直到看到格非把麦尔维尔排为他最喜欢的小说家,我的眼里竟然长久地爬满了泪水。    
    我不断地为各种声音所痴迷。各种声音,或是全部声音。叶芝说:“全部声音、全部颜色、全部形式,或者是因为它们固有的力量,或者是由于源远流长的联想,会唤起一些难以用语言说明,然而却又是很精确的感情……一种感情在找到它的表现形式——颜色、声音、形状,或某种兼而有之之物之前,是并不存在的,或者说,它是不可感知的,也是没有生气的。”是的,就是这些声音,我全听到了。


一、小说的开头马尔克斯时间(1)

    有人问马尔克斯,你为什么写作?马尔克斯说:因为我看了《变形记》,然后恍然大悟,原来小说可以那样写。所以,我就开始写小说了。    
    有这么容易吗?也许是的,也许不是,看你觉得一部好的小说需要多少时间完成。《百年孤独》老马构思了十五年,开始动笔了,又折腾了三年,因为他一直不知道如何写第一句。这也正是我目前的苦恼。所以我理解马尔克斯,所以我读起他来就格外地细心。“第一句话很可能是成书各种因素的实验场所,它决定着全书的风格、结构,甚至篇幅”,他可能觉得没有说透,又说:“有时写第一句话比写全书还要浪费时间……因为第一句话有可能成为全书的基础,在某种意义上决定着全书的风格和结构,甚至它的长短。”你看,他替我把什么都说了。    
    这一定算是上个世纪最著名的小说开头:    
    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当时,马孔多是个二十户人家的村庄,一座座土房都盖在河岸上,河水清澈,沿着遍布石头的河床流去,河里的石头光滑、洁白,活像史前的巨蛋。这块天地还是新开辟的,许多东西都叫不出名字,不得不用手指指点点。每年三月,衣衫褴褛的吉卜赛人都要在村边搭起帐篷,在笛鼓的喧嚣声中,向马孔多的居民介绍科学家的最新发明。他们首先带来的是磁铁。一个身躯高大的吉卜赛人,自称梅尔加德斯,满脸络腮胡子,手指瘦得像鸟的爪子,向观众出色地表演了他所谓的马其顿炼金术士创造的世界第八奇迹。他手里拿着两大块磁铁,从一座农舍走到另一座农舍,大家惊异地看见,铁锅、铁盆、铁钳、铁炉都从原地倒下,木板上的钉子和螺丝嘎吱嘎吱地拼命想挣脱出来,甚至那些早就丢失的东西也从找过多次的地方兀然出现,乱七八糟地跟在梅尔加德斯的魔铁后面。“东西也是有生命的,”吉卜赛人用刺耳的声调说,“只消唤起它们的灵性。”霍·阿·布恩蒂亚狂热的想象力经常超过大自然的创造力,甚至越过奇迹和魔力的限度,他认为这种暂时无用的科学发明可以用来开采地下的金子。    
    我曾收集过有关这个小说开头的很多评论资料,从技术上谈这个开头的东西完全可以编成厚厚的一大本书,如果要是把模仿这个开头的小说编成书,我估计要编一百本。    
    每个人说到自己时总是滔滔不绝,这就是第一人称的好处,省力。    
    还是说这个开头吧,从最初的惊艳到读过二三十回之后,我能总结的俗套的解释是这样的:“多年以后”,这是一个站在未来追忆过去的视角,“那个遥远的下午”,继续往前延伸,“当时”,是作家隐匿的一个现在的叙事角度,再往前,“这块天地还是新开辟的”,基本上就是对创世纪的模仿……“每年三月”,又是时间里的时间,在前定的站在当下回望过去的那个时间段上,开始反复……    
    未来、过去和现在,三个时间层面就这样交织在一起,并以之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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