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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深圳别说爱情无所谓-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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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初来乍到(4)






  林燕接着说:“小阳,你集中精神认真玩,一定能和几把牌的。你是男孩子,按理说应该手气挺好的。”  李苹接口说:“你大概不是童男吧?如果是童男,手气一定很棒!”  孙浩白了李苹一眼:“看你,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哪有姑娘家这么说话的?”  李苹大大咧咧地说:“我又不是姑娘家,我早就是货真价实的女人了。我以后结婚,一定要找个童男。”  孙浩笑道:“想寻求心理平衡是吧?只怕没有童男会上你的当!”  李苹说:“那可不一定,现在这社会是笑贫不笑娼。只要我有了钱,还怕找不到满意的男人?不信,你就等着瞧吧。”  接下来,高阳连着和了六把牌,但几乎把把都是林燕放炮,他明白林燕是特意顾着他。他心里很感激她,但更多的却是羞愧和不安,堂堂一个男子汉受一个女人的恩惠,真有点儿不是滋味。  黄昏时分,林燕的手机响了,是华艺集团的董事长于通打来的,于通想约她出去吃饭。林燕对两个手下说:“不打了,晚上于董请我们吃饭,然后去夜总会玩。”  孙浩和李苹欢呼起来,然后帮着收拾好麻将和牌桌。清理战果时,高阳发现自己反败为胜,赢了700多元。  高阳换了件衣服,和林燕、孙浩、李苹出了公寓,分别上了两辆车,开到了南洋大酒店。远远地,高阳便看到一个五十多岁的男子,正西装革履地在酒店门口等着他们。他就是于通,华艺集团董事长。  林燕将高阳介绍给了于通,她仍然说高阳是她的表弟。对于林燕这善意的谎言高阳坦然接受,如果不这么说将会给他和林燕都带来尴尬。试想,如果不是亲戚,一个单身女人怎么会将一个陌生男子接到自己家中,除非这男子是她的男朋友或者情人。而他,既不是她的男朋友,更不是她的情人,那么只有说是她的亲戚最为合情合理了。  于通一边礼节性地和高阳握手,一边用怪异的目光打量着他。高阳被他充满审视和敌意的目光看得有些不舒服,便抽出了被他用力握住的手。于通似乎也感觉到了自己的失态,不自然地笑了笑,带头进了酒店。  几个人在气势恢弘的中餐厅落座,于通发扬民主作风,将菜单递给每个人,让每个人都点了一两道自己喜欢吃的菜,然后他自己点了几道主菜和一瓶洋酒。  刚开始时饭局上气氛有些庄重,林燕还好,孙浩和李苹有些放不开,毕竟是跟董事长一起吃饭。于通看出来了,便说:“现在不是工作时间,大家随意一点,别把我当老板,也别把我当做一个不合群的老头子。你们最好把我当做朋友,这样我们才能打成一片嘛!”  于是气氛很快活跃起来,几个人推杯换盏,有说有笑,不过大多是几个属下向于通敬酒。于通倒也豪爽,酒来必干。  酒过三巡,高阳发现于通看林燕的眼神特别炽热。他隐约觉得这个五十多岁、长得虽不是很英俊但却高大魁梧的男人和林燕之间有些不太寻常的关系。  吃过晚餐,他们又一同进了附近的一家夜总会,喝酒唱歌,打情骂俏,直玩到深夜才打道回府。  因为喝了不少酒的缘故,当晚,高阳躺在床上,迷迷糊糊就睡着了。睡梦中,有一双脚丫子一直在他脑海里晃荡。  2  高阳刚进飞天广告公司时,有些不太适应。倒不是因为工作繁忙、琐碎,而是因为公司同事对他似乎有种与生俱来的敌意,这敌意或许带着某种忌妒的成分。因为高阳不但年轻英俊,而且是公司里学历最高的人,他是中文系本科毕业生,而且获得了中国现代文学研究和古典文学研究双学士学位。  同事们不但不愿接近高阳,甚至还经常捉弄他,用高阳听不懂的粤语笑他、骂他,并以此为乐。高阳对这些行为极其厌恶和鄙视,但很少流露出来。他的表情,除了漠然,还是漠然。  一个月试用期很快过去了,飞天广告公司老板唐东见高阳吃苦耐劳又有扎实的文字功底,正式聘用了他。为了表示对他的赏识,唐东还破例从公司里腾出了个带卫生间的小套间给他居住,而公司的其他职员根本享受不到这种待遇。他们要么挤在四人一间的集体宿舍,要么自己掏钱租房子。



第一章 初来乍到(5)






  有了栖身之处,高阳决定从林燕的公寓里搬出去。虽然林燕的房子宽敞舒适,配套设施一应俱全,但高阳觉得孤男寡女独处,毕竟有些不妥。  高阳搬走时,林燕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默默目送着他提着皮箱走出她的房子,走出她的视线。  高阳进了电梯,下了楼,钻进了出租车。这时,一种异样的感觉促使他抬头望了一眼八楼那扇窗口,他看到林燕还站在窗口默默目送。直到车子远去,他的脊背仍然保留着一种被人默默注视的感觉。  这种感觉既是关怀,也是爱。这种感觉令高阳莫名地感动和不安起来,因为带给他这种感觉的是一个年轻美丽、令男人难以抗拒的女子,而且这女子又是他初恋女友的表姐。  不知怎么的,高阳心里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总觉得自己会和林燕发生点儿什么。他害怕这种预感,却又有些企盼这种预感会变成现实。  他的内心充满了矛盾。  从林燕那里搬出去后,因为工作忙,也因为害怕会发生点儿什么,整整一个月,高阳一直没有和林燕联系,连电话也没有给她打一个。工作之余,他把自己的所有时间都交给了写字桌上那盏昏黄的台灯和那一叠叠越来越矮的空白稿纸,还有越来越高的小说手稿。  深圳鼎盛商贸公司离飞天广告公司并不远,徐若冰经常会来跟高阳聚一聚,一起聊聊天、谈论谈论时事新闻、品评品评文学潮流,或天南地北地说些风凉话。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徐若冰变得喜欢附庸风雅了,常常会带几首诗来,叫高阳给他评定评定、润色润色。有六七首经过高阳修改的诗还破天荒地在《诗刊》和《深圳晚报》上发表了。于是徐若冰就越发不可收拾了。  某个周末,徐若冰又在《诗刊》上发表了一组诗,请高阳吃饭。席间,他得意地告诉高阳:“小阳,知道我为什么心血来潮也玩诗歌吗?因为我喜欢上了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不,不能简单地以‘漂亮’来形容她,而应该以‘非常飘逸’、‘非常有灵气’来形容她。这女孩叫许萍,江西萍乡人,高雅得像不染人间烟尘似的。我问她工作之余有些什么爱好,她告诉我说她喜欢听听歌、写点短诗什么的。哇,你不知道,她发表了好多诗歌,是个大才女呢!”  高阳笑道:“所以你为了追求她,就临阵磨枪,逼着自己附庸风雅写起诗来了?”  徐若冰笑道:“追求这样的女孩子一定得费点儿心思。许萍不是那种对金钱有狂热追求的女孩,她喜欢文学、喜欢诗歌、喜欢音乐。想想看,这样的女孩子如果要选择男朋友,一定会选择那种有共同爱好、年轻帅气而且有前途的男生。呃……不好意思,本人正是这样的男生!”  高阳忍不住笑了起来:“我还没见过天下有比你脸皮还厚的男生!”  徐若冰认真地说:“小阳,你可别打击我。比你嘛,我是差了点儿,不过我还算是不错的嘛。这是我第一次对一个女孩子动心,在学校时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唉,完了完了,真个是情难自禁了!”  高阳说:“好好好,我不打击你。祝你得偿所愿!”  徐若冰接着自我陶醉地说:“下个月我跟许萍要一同去风景秀丽的九寨沟参加一个诗会。哇,机会来了!我们一同去一同回来,这中间肯定有许多单独交流的机会,我一定得好好把握。小阳,你给我多改几首诗,要不到时我心里没底啊!”  高阳笑道:“行。为朋友两肋插刀、义不容辞!要不我把我最近写的十几首还没拿去发表的诗给你,你选几首看得上眼的拿去哄哄许大美女?”  徐若冰欣喜若狂:“好啊好啊!只要能把许萍追上,我一定请你到深圳最豪华的大酒店吃一顿生猛海鲜。”  高阳笑了:“好啊,祝你旗开得胜、马到成功!”  在徐若冰对许萍展开猛烈的爱情攻势的同时,高阳耐住特区都市的喧嚣、寂寞和对辛月以及心中另外一个影子的相思,在一个多月内完成了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都市情殇》。



第一章 初来乍到(6)






  当写完这部作品的结尾,放下笔,看着窗外的七彩霓虹和万家灯火时,他有一种虚脱的感觉。他觉得他整个灵魂都被这篇小说掏空了,他觉得他的心血都被小说中的那些人物耗尽了。  高阳将稿子寄给了一家发表过他两个中篇的大型期刊,然后怀着一份期盼等待着它的音讯。  写完这部长篇,高阳没有接着写稿子的激情和愿望,他要让大脑得到足够的休息和营养。他给自己放了假——工作之余的假,因此下班之后和晚上他又有了一点空闲。  然而闲下来之后他才发现自己其实是个很脆弱的人。他害怕寂寞、害怕空虚,他无法抵抗来自这个特区都市的种种诱惑和侵袭。  于是,他窝在自己的小套间里看书、听歌,或写点儿短诗和杂文,借以打发无聊和寂寞。然而,浅浅的寂寞倒还容易打发,但时日一久,寂寞也似乎与日俱增了。这时候他心里不但有着深深的寂寞,而且还有无边无际的空虚。  在寂寞空虚的日子里,为了寻找一点慰藉,高阳便频频地给家乡的父母亲人写信、打电话,给女友辛月寄快件礼物,给与自己有联系的杂志社或出版社打长途电话查询稿子的处理情况,然后苦苦等待着远方亲人发回的家乡信息;然后苦苦地等待着女友辛月带着唇印的来信;然后苦苦地等待着杂志社、出版社的采稿通知单或合同书。  日子并不因为那么一些或远或近、或深或浅的期待和盼望而变得生动起来,相反却增添了一些苦涩和惘然。  这天上班,老板唐东的秘书接到一个电话,跑到隔壁办公室媚声媚气地叫高阳:“高阳,有你电话。”高阳边出办公室边问:“是谁打来的?”  女秘书说:“不知道,是个女的。”  高阳心想,一定是他认识的某个客户,但当他接过电话时,听筒里传出的却是林燕的声音:“小阳,是我,林燕。你现在怎么样,一切都好吧?”  “还好。”他答,继而问,“你呢?”  “好。”她简短地说,但他听得出她的声音有些干涩。  俩人拿着电话沉默了好一会儿,彼此不知该说些什么。最后林燕鼓起勇气说:“小阳,明天是周末,你到我这边来玩,好吗?”高阳忙说:“明天再说吧。现在是上班时间,我不便跟你多聊,再见!”  高阳挂了电话,他知道这样做对林燕有些不礼貌,甚至有些残忍,但他不得不这么做。他渴望听到她的声音,又害怕听到她的声音。听到她的声音,他就会想起她,想起她的美貌,想起她对自己的种种好。一想起这些,他的心就会发慌,脸就会发烫,夜里就会失眠。为此,他有种犯罪感,觉得自己对不起辛月。  次日是星期六,下午三点二十分左右,高阳正在自己的小套间里跟徐若冰一起研究修改几首徐若冰写的诗。林燕推门走了进来,见徐若冰在,诧异地笑道:“若冰也在啊。”  徐若冰高兴地打招呼:“林姐好!今天周末,我过来陪小阳玩,顺便请他修改一下我写的几首小诗。”  高阳热情地招呼林燕就座:“表姐,请坐。我这地方挺乱的,你别见外。”  林燕随意地问起徐若冰的近况,徐若冰说:“还不错。试用期一过,老板就直接提升我做了广告策划部的经理。”  林燕说:“这说明你有才华嘛。”  徐若冰憨憨地带着点得意的神色笑了笑说:“在试用期内我做了三个广告策划,非常成功。老板比较欣赏我,所以就直接把原来那个能力平庸的部门经理撤下了。”  徐若冰是个善于察言观色的聪明人,他看得出林燕喜欢高阳。在他的猜想中,俩人早就是一对情侣了。他想,林燕今天来找高阳无非是重温旧梦,共度一个美好销魂的周末。  徐若冰可不是那种不识趣的人,在这儿当电灯泡,会让林大美女在心里恨死他的。他狡黠地对高阳眨了眨眼睛,告辞说:“小阳、林姐,你们慢慢聊吧,我还有点儿事要去处理。小阳,这些诗稿你抽空帮我修改一下就行了,我改天过来拿。”



第一章 初来乍到(7)






  林燕正想象征性地挽留一下,不料徐若冰话刚说完抬腿就走。徐若冰走后,高阳给林燕倒了杯可乐,明知故问地说:“表姐,你今天来找我有事吗?”  林燕板起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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