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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节

2874-爱是最冰冷杀人武器-第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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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说没什么就打个电话突然想起你了。她听见他笑。她也只好笑。她觉得自己笑得勉强,就不再笑了,哑口无言地挂了电话。    
    也许什么事都没有,那都是她胡乱猜的。她一直有很好的想像力,她总是觉得自己适合去编故事或者写戏剧。    
    男人在夜里十一点半的时候给罗拉打来电话。罗拉此时正坐在一家热闹喧哗的酒吧里。身边坐着一个刚认识的男孩子。那男孩头发微曲,眼睛细长,看她的时候仿佛总带着温柔的笑。    
    男人在电话里问你还在外面吗?她说唔,喝酒呢。    
    他说是不是醉了,啊?    
    是有点醉。但是她回答说哪有啊没呢,还早,才喝了一点点。    
    从八点半到十一点半,三个小时,慢慢地沉醉。长夜很长,寂寞很深重。    
    我还没醉呢我还能再喝。    
    男人说早点回家吧,小心点。    
    她说唔我知道啦。她转头望向身边的男孩,眼睛细长看她的时候仿佛总带着温柔的笑。如果可以拥抱那就拥抱吧,如果可以,请让你覆盖,请让我舞蹈。如果灯光亮起,如果生命之火被幽幽点亮,如果你怜惜我。    
    罗拉放下电话,她看向男孩的眼睛。美丽优柔的眼睛,但是她并不想在里面看到什么。    
    她独自往住的地方走,往前走,两步,再退后,转身,生命不过是一场圆舞。    
    如果要问他,又怎么开得了口。如果真问了,未必不会失去一些什么。这是冒险的游戏。    
    所以她决定沉默。    
    她沉默的存在,也许能令他爱。    
    凌晨两点,她上网。看见他熟悉的身影。他问这么晚还没有睡吗?    
    她说没有睡怎么睡得安稳?    
    他又问这些天过得好吗?    
    她说还好,上班下班,吃喝玩乐。    
    他就微笑了。


第一部分怀揣了银色匕首(2)

    她在这头就想,他的笑有几分真的?他的话又有几分真的?他的心呢?    
    罗拉看不到他的心,只能掀开窗帘看见他微明微暗的窗口。    
    她继续住在他的对面。她统计他的生活:星期一下午5点,他穿黑色的衬衣出门,目光坚定,头也不回;星期二下午3点,他手里拎着一袋东西,看上去是去洗衣店,二十分钟之后他空着手回来,5点半的时候他再次出现在门口;星期三的晚上他给罗拉打了一个电话,他问她这两天睡得安稳了吗,他说他一切还好,偶尔有点无聊,偶尔想起她,想起她于是给她打电话;星期四罗拉再次看见一个年轻的女孩与他走进大楼,这一次这个是短头发,染了棕色,头发蓬蓬松松,露出长长的颈;星期五,罗拉想,接下来应该怎样呢?    
    然而睁不开两眼看命运降临,然后天空又再涌起密云。    
    然而未知的总归要好些。    
    罗拉想就这样离开不如留下来。    
    晚上她给那个眼睛细长的男孩打了电话,她说,出来喝酒吧。    
    出来喝酒吧,让我们不醉不归吧,让我们在月光下面彼此发现然后彼此忘却吧。    
    那晚她触到男孩细致光滑的脸,她将自己的脸凑到男孩面前,请你记住我,不,还是忘了好些。她在午夜起身,穿上衣服,薄而轻透的衣服,像生命的脆薄随时褪下随时坠落随时只剩下一具躯壳。她带上门,不要送我,不要问我去哪里,因为我不会告诉你,因为你并不会真的来找我,即使你找我那也不能证明什么。因为迟早我们都会失去记忆。一片空白。    
    因为说不上谁跟谁曾几何时真的爱过。    
    她再次缓缓走在无人的深夜的街,一些车子从她身边飞快驶过,一些街灯亮一亮又熄了。她一直往前走,如果可以飞,如果给她双翼,她也不想留在原地。但是她一直走到一个地方,她抬起头,仰望。如果他知道,如果他此时开窗,如果他也看见她,他是把手放口袋里,还是把她拥在怀里?    
    她想起那些年轻的女子。长发的或是短发的,黑的或是棕色的。    
    也许什么都不是,她们只是他的好朋友。    
    罗拉在信箱里给他留言:我辞职了,也许我会来看你。    
    很快她收到回复:真的吗,你真的会来吗?    
    罗拉说:是真的,如果你想我。    
    他回答:我想你。    
    那么那些长发或是短发的女子并不是真的,她们是她的幻觉。她并不曾真的见过。    
    他只是真的见过她一面,那一次他在她原来的城市停留了两天,那天罗拉曾经牵着他的手说,我带你去这个城中最高的那栋楼,那里的天台可以触摸到天空。那天他们坐车到了那栋最高的楼,他们又乘电梯一直到达顶楼,到了顶楼的时候他们被告知,顶楼暂停开放,在维修。他们又乘电梯往下走,电梯往下降的时候,他用塞尔维亚语对她说了一句话,她问,什么意思。他说就是,我爱你。    
    如果是真的,何至于她就住在他的对面而她不敢见他。    
    罗拉在深夜的房间开着音乐,唱歌的女子又在细细地倾诉,当我忍不住又想起你只能在原地静静闭上眼睛,她闭上眼睛,当她的声音在心底轻轻响起,当他听不到她遥远的耳语,当他不知道她就近在咫尺,她觉得他比天涯还远一千倍的距离。    
    罗拉又在房间里一个人跳舞。她往前两步,又往后退,再转身。她的电话响了。    
    眼睛细长的男孩在问,你在哪里呢?我想见你。    
    罗拉说你不要见我了见我也没有什么意思。    
    男孩问那么什么才有意思。    
    没有意思,就是没有意思。没有这个意思,也没有那个意思。所有的意思到最后都是没有意思。    
    男孩沉默了,仿佛要哭泣。但她知道他不会真的哭了,也许他会红一红眼睛,温柔妩媚的眼睛。她知道他挂了电话之后会一个人去一个什么地方,会喝一点什么,然后在那个地方会遇见一个什么人,那个人会望着他,直到他的眼睛又笑了。他不会记得她。她是昨夜之花。    
    那么他呢,住在对面的那个男人,她想他会不会一直记得她?    
    如果再见一面,是不是就好忘记了。    
    她给他打了个电话,她说我现在过来见你。他说好啊,你飞过来吧。    
    罗拉说不用飞,我乘坐时光穿梭机。    
    罗拉站在窗户边上,对面的窗帘一直紧紧闭着,她不能肯定他此时是正在房间里,还是正行走在大街上,或许他正在购物,他挑选了一些唱片,他正在试听,也许他正坐在某一个咖啡店里,摩卡咖啡的香气郁郁沉沉,他的对面刚好坐了一个她想像中的年轻女子,黑发如墨,肤如雪。    
    她不能肯定。    
    她害怕面对她不想见到的任何事实。    
    十分钟以后,罗拉站在对面楼的门口。她抬头,仰望,沉凝。这个时候一个年轻的女子正从大楼的正门出来,她与她撞个正面,然后年轻的那个侧了侧身,仿佛轻轻一跳,她跳到外面的阳光下面去,然后在光影里消失了。罗拉回头望了望,她什么也没有看到。    
    现在她相信自己确实有了幻觉。所以她用右手扶着楼梯,缓缓地她往楼上走去,到了二楼的那个房间,她按响了门铃。    
    如果再见一面,是不是就好忘记了?    
    


第一部分爱杀(1)

    我出走的那天空气清凉有微温的花香,白兰花树下细小花瓣洒了满地,重重叠叠铺了一里长,阳光干净透明穿过树叶与树叶之间的缝隙,投下淡蓝的影。    
    淡蓝的影一直照着我的脸和睫毛,我抬头,有蓝色光晕。    
    我在飞机上狠狠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机舱外面照进来的是丽江炽热的阳光,我的右边脸颊感觉疼痛的烫。传说这里四季如春,永远明媚,冰川不化,雪山不融,传说中这里可以看见天长地久。不过天长地久也许是一朵花开的时间,谁知道。    
    我知道一些不知道一些,不过也无所谓。    
    如果我已经是这样的无所谓的态度,那么当我遇见齐,齐便不应该这样不遗余力地爱上我。    
    我在下午三点走进齐的酒吧,我说,你们老板在吗?    
    齐就从一堆乱七八糟的褐色黑色橙色的皮革下面钻出来,他手里扬起一把巨大剪刀,他说,老板,就是我。    
    我说,我想在你这里唱歌,你要不要请我。    
    我拍拍我的吉他。我看着他。齐站起来,身体高我一个半头,他眼睛深黑,望我。    
    我不怕爱,我就是怕爱让人感到冷,或者其他。比如,我想到伤害。    
    我在齐的酒吧唱歌,酒吧的名字叫“昨天今天明天”,我在每晚十点开始唱,我自己弹琴唱情歌,闭上眼睛。都是被人唱了快一百年的歌了罢,恐怕。唱来唱去,我都在重复唱着:爱,心脏,破碎,难过,痛,回忆,想起,记得,离开,不爱……都是这些老掉牙的东西,不过一百年以后也许仍有人在唱,那是另一个女子,不是我。不是我的女子,但是与我应该没有什么不同,她应该一样在暗夜时分张开了嘴巴,闭上了眼睛,唱爱或不爱。    
    然后,想起一些往事,偶尔。    
    但是往事请不要来,来也没有用。    
    所以我跟齐说,你不要爱我。    
    他问为什么。客人都走了,那些都是游客,他们来了又去了,喝酒打架听歌摔烂杯子鼓掌谈短暂的爱情然后离开,没有人还会记得我。天亮的时候谁也不会记得谁。但是齐坚持问我,你说不要爱,为什么。    
    我不想回答,我说如果你继续问那么我明天就走。    
    我用手握了握我的木质的吉他,琴弦上有无调的低音响起。没有呜咽,没有人哭,在曲终人散以后,绝对不该有人独自哭。但是我在离开的时候转身的刹那,我看到齐隐忍的喉咙。    
    不要哭。    
    哭也没有用。    
    如果你不知道,你终会知道。就是不要问我。    
    我走的时候带了齐送给我的黑色牛皮吉他袋,接口都是手工缝的,一针针线很粗,檀香的味道很浓,有皮的厚实,还有齐手心的汗,斑斑点点。我背了这样一个大而宽的袋不觉得沉,我还向后望,齐没有站在窗口。他说我不送你了,你知道车站该怎么走,我会一直记着你。我的心也不觉得重。    
    无法再重。    
    剩下的就可以很轻,像时光的经过,你怎么还要记得我。    
    我回头望,我看见丽江这个小城在阳光下的美,有一条河流终年流淌经过这个城市的每条小街小巷每个窗户,窗户下面有或许没有一张脸孔,日子那样轻,如浮尘,如路边的野花轻轻掠过的香,淡紫脆弱火红暴烈,转瞬却什么都没有。开了就谢了,还有满地烂叶子,绿色深绿黄色焦黄。四季不变,满街的酒吧满街的啤酒味道像一条不变的河,八元钱一大杯鲜榨啤酒,如果我坐下就有温和像艺术家模样的男子问,姑娘,我请你喝杯啤酒。我有时喝,有时不,说谢谢。啤酒的味道都那样淡像春天阳光的颜色在杯子里留下影子,淡淡黄色的影子,花随地乱开,人随处醉了,醉了再醒,慨叹好花不常开好春不常来。身体都那样轻,生命更轻,轻轻地都那样过去了,仿佛没有昨天今天明天。    
    没有,昨天,今天,明天。没有。    
    我如何还能记得你?    
    我是个无职业的女子,我爸妈都不能容忍我,说我不思进取游手好闲。他们说你都二十五了你还没有工作,这是个真实的世界而你怎能没有工作,等我们都老了死了你吃什么,我们只有一套房子和这一屋子不值钱的家具,你会唱歌这不证明什么,你能唱多少年呢如果你唱歌又出不了名,你拿什么来养活你自己。    
    我唱,因为除了唱,我并不知道我能做什么。    
    我有声音,我总是觉得唱歌比说话容易得多。唱出来的一定比说出来的动听,悦耳,可以记得很久很久。    
    可以记得,可以。只要你愿意。    
    所以我并不爱说话,不声辩,不解释,不问,可以知道也可以,不晓得。    
    如果你一定要,我可以唱歌给你听。


第一部分爱杀(2)

    离开丽江以后我就坐了三天两夜的火车到了上海唱歌。有一家酒吧在淮海路中央,叫棉花糖,生意很好,好多外国人晚晚来这里买醉或是调情。我就在棉花糖唱。    
    我用英文唱爵士,还是那些爱或不爱,疼痛或伤害。我把头发留得很长,唱歌的时候我还是闭上眼睛我让头发覆盖我的肩膀遮住我半个身体,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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