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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2874-爱是最冰冷杀人武器-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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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开了,倒一大杯给我,还给自己点了一支烟,由于找不到烟灰缸,她又费神地在我家里进行了第二遍搜索,最后终于以一个青花小瓷碟做了替代。    
    我说,你不应该抽烟的,知道吗?我找了一张医学书里的吸烟患者的肺部胸透照片给她看,我说,你看你的肺,就是这样,上面有小黑点。    
    她问,那是什么?是不是癌?    
    我的病人不理会我对她抽烟的批评,她喝酒喝得脸蛋红彤彤,她问我,你什么时候离婚呢,我等你呀。    
    我说,丫头,你跟我贫什么呢?    
    我的病人说,我说过的呀,你等我啊,你不等我,那我只好来等你了。    
    我说大人的事,小孩子不要插嘴,好不好?    
    我的病人坐在地板上,伸长了四肢,说,你看,我已经长大了。    
    我们坐在地毯上喝酒的时候,我当时的妻子从外面回来,她站在房门口,冷冷地朝我们看了一眼,或者,她连看我们一眼的兴致都没有,就脱了她的高跟鞋转身进她自己的房间,然后“砰”的一声,房门关了。    
    留下我和我的病人,安静地面对面坐着,我对着面前的一只空碗,碗里还有一些残余的面汤,而我的病人则看着自己手里的杯子,她平静地喝着杯里的啤酒,还对我笑了笑。冷静地,没有声音地,笑了。那一刻我在想也许她的确长大了,不再是从前那个敲得钢琴叮咚响的小女孩了。那天她穿一条膝盖上有一个大破洞的牛仔裤,头发卷卷地堆在脸的两侧,酒精让她的双眼像夜空中的星在遥远地闪烁。那一天是那一年的2月14日。那一整天阴云密布,天空飘落雨雪。早春的冷风从敞开的大厅落地窗吹进来,呜咽地经过每个人的身体和脸,地板上有碎纸片在哗哗作响,黑色钢琴上那瓶银柳的花苞在冷风下纷纷坠落像漫天飞絮。我的病人在那晚临走的时候,再一次跟我提到,她小腹的疼痛。    
    我曾经跟她介绍过我熟识的几个外科和妇科医生,我说你可以去检查一下,如果有什么潜伏的早期疾病,要及时医治。她也给过我电话,说她都检查了,没有什么问题。    
    十年后我在这家江边的小旅馆门口。我站在这个地方,向左右张望。这个旅馆没有名字,只用粗黑的毛笔在一块木板上写:旅馆。就两个字。木板挂在旅馆门前一棵棕树的树枝上,一有风吹过来,这家旅馆的招牌就在风里自行招摇。我的病人就曾经住在这个旅馆的一楼,一个小房间里,房间的玻璃窗碎掉一块,现在用一块木板钉在那里补缺,木板上有模糊的浅蓝粉笔字的痕迹,显然已经有人用抹布擦过了,我的病人独自住在这里,一边给自己熬中药喝,一边记着一些散乱的日记,另外,就是给我写信。    
    她的信没有称呼,也没有落款,全文只有,你,我。她写,你还好吗?我很好。就是这样开头。她在信里仔细描述了这个旅馆的一切,门口的草地,那家只有白菜和西红柿的小饭馆,胖姑娘,胖姑娘的信封和邮票,还有钉子和木板,被风吹坏的玻璃窗,暴烈的阳光,和肆虐的风,她把这一切都告诉我—如果,她信里的这个“你”,就是“我”的话。我可以假设她要写信给一个男人,她把写给这个男人的信转寄给了我,又或者,她写信的对象就是我,我成了她假想中的恋人,在她的信里可以看到大段的抒情文字。这后一种假设让我不可置信。她说到了春天,我就回来看你—你家楼下的杜鹃花一定红红白白地开了,春天的湿润天气最适合画水彩画。    
    这些信的信封上写了我的名字和我家的门牌号码,丁香树街7号201,被投递到我家楼下的邮箱里,通过邮戳上的记录,我们最终找到她。    
    如果让我写一份病例,那就是这样的:    
    女,27岁,单身,精神抑郁,有酗酒倾向,酒后神志模糊,狂躁易怒,伤及男友,之后离家出走数日,最后于南方某地找到患者,当时患者欲自杀,在医院抢救的过程里发现患者自行服食中药以至堕胎,大量失血。体检:T38。2度,P116次/min,R18次/min,BPl36/76mmHg。昏迷状态,瞳孔直径2。0mm,对光反射消失,口唇紫绀。双肺可闻及大量痰鸣音。心率116次/min,律齐,各瓣膜听诊区未闻及病理性杂音。肠鸣音正常。全身肌紧张,腱反射亢进。巴宾斯基征(+),奥本汉姆征(+)。血常规WBC 24。5x x10 /L,GR86。2,LY6。0,HB139g/L。肝功正常。心电图示:窦性心动过速,心率120次/min。诊断:1、药物和酒精中毒  2、精神分裂症。


第一部分医生(4)

    我去探视过那个被我的病人打伤的年轻男人,他头上缠了纱布坐在医院的走廊里。    
    他说,我跟她说了一百次了。这个长相颇英俊的年轻人说。我叫她不要喝了,不要喝那么多酒,她就是不听,死也要喝,抱着个酒瓶就不放,只要有个理由她一定会不要命地喝。我跟她说,等我做完我手里的这单工程,我们就结婚,我就带她去见我爸妈。她非要说我找借口,她说我心里其实就看不起她,不是真的要跟她在一起,她一边喝酒一边哭,说我根本不爱她,我哪儿不爱她了,她说我工作的时候不接她的电话,我忙嘛,她说我对别的女人态度都比对她好,问题是别的女人只是普通朋友啊,她是我女朋友啊,她要喝酒我说不喝了,我说要喝你自己喝吧我出去走走,我没想到她站起来拿瓶子就往我头上砸,她喝酒以后那力气大哟,十头牛都拉不动,你看,我缝了十五针呐。他歪了头给我看。他脖子上有淤血和青紫。    
    他说,我不要再见到她。    
    她太可怕。    
    我的病人在七瓶啤酒以及半瓶二锅头的酒精冲击下,从坐着的沙发上站起来,朝正在往门口方向走的年轻男人走过去,她用极快的速度走到他的身后,她手里拎一只喝到一半的瓶子,她左手扯住男人的衣服后领,右手将瓶子朝着男人的后脑勺砸过去,男人用手护着自己的后脑,后脑有血,血开始渗过头皮往手指间涌,我的病人又在这个时候用穿着皮靴的脚猛踢这个男人的下身,男人抱着头蹲下来,我的病人说,你要走是不是,你不爱我是不是,你为什么不爱我,你还要骗我—每说一句,她手里的瓶子就落到他的头上,肩上,后颈上,瓶子已经碎成了半截,割着她自己的手,我的病人牢牢握着这残缺的半截玻璃,她哭泣着,声泪俱下,浑身颤抖,瓶子落在地板上,她用两只手掐男人的脖子,你不爱我了?她的手也在淌血但是她却没有知觉,她反复地问,你不爱我?    
    我跟这个年轻男人说,你怎么还不出院,还坐这儿干什么?回去休息,一周后来医院拆线。    
    如果我还是那个当年的精神病科门诊部的医生,我会下一张转院证明,要求将我的女病人转送到郊区那间风光秀丽的精神病疗养院。但现在她已经不是我的病人了。或者,她从来都不是我的,病人?我在那个大风的江边找到她,并且找人把她从江水里打捞上来,她当时已经完全昏迷,肺部大量积水,如果不是由于这年冬天南方干旱的天气,导致江河的水位低,水流缓慢,可能这个时候的她已经变成了一条绿色的美人鱼游到深海里去了。我们直接把她送到了当地就近的医院里。现在她的身边,应该有别的医生。    
    我在她留在旅馆的日记里,看到她给自己开的中药配方,她还反复提到一个叫莫尼的女人,她写,莫尼又喝酒了,她写,莫尼不听话,不肯吃药,她写莫尼就要死了。如果,如果根本没有一个叫莫尼的人,那么,她很明显患有精神分裂,产生了幻听,和幻觉。在我的临床经验中,半数以上的病人有幻觉,其中最主要的具有特征性的是命令性幻听、评论性幻听、争论性幻听,声音重复病人思想即思维鸣响(又称思维化声)。这样的幻听会直接影响病人的情绪和行为,它可构成被害妄想的基础,使病人采取自卫或攻击行为。表现在精神、躯体和现实人格解体方面的感知障碍,如无头感、飘浮感,活动时不感肢体存在或多肢感,或丧失了完整“我”的感觉,将“我”分裂成两个或三个,自己是其中的一个,自己只能支配部分精神活动和肉体活动。那么,“莫尼”这个称呼,即是我的病人在发生人格障碍的时候产生的一个—幻觉?她说,莫尼死了,我跟她说,你不能要那个孩子,她不听。她用可导致堕胎的中草药,麝香,冰片,大黄,黄芩,苏合香,青木香,逐渐增加用量,杀掉幻觉中的“莫尼”以及她自己肚里的孩子,出走的时候,她已经有了五十天的身孕。她说莫尼说我还杀了她的男人,他死了吗难道他不是永远活在你的心中。她自问自答。我整理我的病人的日记,以及她在那个旅馆期间写到我家邮箱来的信,就看到这么多。    
    至于一个精神病人的发病成因,这是个十分复杂的问题。    
    有一个我一直想要回避的事实是,我的女朋友,就是我现在的未婚妻,她的名字叫莫尼。我打算跟她结婚,如果顺利的话,我希望我能重新拥有一个安宁正常的婚姻生活,我已经四十多岁了,我渴望平静的单纯的日子。    
    我的病人在三个月前的一个上午来找过我,那时候我并不知道她已经严重酗酒。那一天她精神很好的样子,穿一件纯白色的毛衣,脸色红扑扑的提一大兜水果走来敲我的门,是莫尼给她开的门,我走过去给她介绍,我说:这是,莫尼。


第一部分完美杀人计划(1)

    完美杀人计划:    
    在他家楼下五十米的地方,租一个十平方米的铺面,开一家早餐店,专卖豆浆烧饼和油条。他每天上班一定会经过这家惟一的早餐店,他会顺手给自己买早餐,于是我在他喝的那杯豆浆里不知不觉地下毒,当然我要乔装改扮成一个普通的店员的模样,可以将脸涂黑,或者去整容,把鼻子弄塌,把双眼皮变成单眼皮,把脸型也改了,头发染成红色,当然他可能只是经过就买一杯豆浆,他不见得会抬头望我一眼,所以我只需要,冷静地把放了慢性毒药的豆浆递给他,一定要慢性的,每天喝一点,否则,人家一下就把我查出来了。    
    在他楼下的花圃旁边,有一个下水道的入口,平时上面有一块水泥板,由于时间过长,水泥板上面已经生了杂草,找个时间去把那块板抽掉,虚掩一些杂草在那里,春夏季节的时候,他喜欢打理花圃的花草,这样,总有一天,在一个春光明媚的清早,或是凉风习习的傍晚,他一个翻身就掉下去了。    
    给他写信,信封里装一些炭疽热的粉末,他一打开信封,就感染病毒了。不过炭疽热这个东西哪里有卖,这是个问题。    
    装扮成送水工人,在他家的蒸馏水里投毒,连投三个月,必定成功。    
    偷偷上他家去,把他的热水器的关键零件下掉两个,这样当他打开热水器的时候,煤气开始泄漏,等他发现的时候已经头晕脚软,喊都来不及。但是,去哪里弄他家的钥匙?    
    他经过一条窄巷子的时候,我站在巷子旁一个屋顶的天台上,将一个巨大的花盆对着他的头顶扔下去,记住一定要算好时间差,要不偏不倚地,刚好,落在他的头上。还要掌握好天气,那天一定要刮着8级台风,要让整件事做得天衣无缝好像天灾人祸。    
    他去登山的时候,一直尾随在他的身后,趁他对着远山眺望风景,趁他站在某个悬崖边上,从后面对着他的背部用力一推,他一定粉身碎骨。    
    去郊外放风筝,将一条拉得很直飞得很高的风筝线故意绕过他的面前,狂风呼呼地吹,风筝线扑上来对着他的脖子,轻轻一舔。    
    他去游泳池游泳,我悄悄地潜入水底,用刀子在他的动脉上割上一刀,他发现的时候鲜血已经流了一池子,趁着人多混乱,我刚好一走了之。可是,我不会游泳,更不会闭气。    
    在带着面具的化装舞会上,我扮成一个滑稽的小丑样子,慢慢向他靠近,在他正与别人谈笑风生的时候,从背后给他一刀子。但是这一刀如果插得不对,如果插在屁股上,他也不会死。    
    最好有一把手枪,小口径的,英式,枪柄上还镶着一粒粒小颗的碎钻石,在人群中我向他迎面走来,我戴一顶压得很低的帽子,他不可能认出我来,等走得近了,我把我的钻石小手枪从口袋里掏出来,对着他的胸口,射击,如果他没有立刻毙命,我再对着他的头部,补上一枪。    
    如果我没有胆量开枪,可以去雇一个杀手,他动起手来一定又快又狠,干净利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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