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尸房的哭声 文 千寻千寻-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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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型,尤其是那双眼睛,目光炯炯,非常吸引人。
“你好!”他向我伸出了手。
“你好!”我也把手伸向他。他握住我手的一刹那有点颤动,“你很冷,手这么凉!”他笑着说,露出一口好看的白牙。
“还好,我天生就是这么冷。”我坐下,也笑。
“难怪叫水犹寒。”
“是的。”
他看着我,目光始终停留在我脸上,我知道他很好奇,就淡淡的说:“不好意思,我的脸……可能不太方便露出来,因为……”
“没关系,你这样肯定有你的原因,不用跟我解释,”他很善解人意,给人以很温暖的感觉,全无他文字中的犀利尖锐,他说,“你蒙着纱巾的样子也蛮好看的,很美,象个从古埃及金字塔里走出来的女神……”
我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心里却在想,如果你看到我真实的脸,恐怕就不会有这种美感了。但这是我生平第一次被异性赞美,心情还是抑制不住的激动。
“秦先生,谢谢你的帮助,要不我真不知道这事怎么处理,还是你有主见,帮我解了围。”我把话题转移到正事上。这也是我主动见他的原因。
“不必客气,我们能认识是缘分,能帮到你也是我的荣幸。”秦川说。
“是缘分,你是我第一个主动见的人。”
“是吗,那我更荣幸了!”他呵呵地笑起来,笑的样子真是很好看,让坐他对面的人感觉如沐春风,他说,“刚才进来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认定你就是书的作者,你的气质,你的眼神,跟小说中的人物如出一辙……”
“可小说毕竟只是小说啊。”
“可文如其人,人如其文,没听说过吗?”
“也许吧。”我点点头。
“我就生活在这座城市,真希望以后可以经常看到你。”
“不可能了。”
“为什么?”
“因为我马上就要离开这里。”
“离开?”
“是的,我要走了,今天来见你也是了却一桩心愿,你不知道,你很想见我,其实我也很想见你,因为迄今为止,能读透我小说的人也就只有你,我很想看看这个读透我小说的人是个什么样……”
秦川的脸上呈现出巨大的失落和悲伤,半天说不出话。
“为什么,为什么我们才见面就分手,”他摇着头,好象不能接受这个事实,“我不能再见到你了吗?不能吗?”
“原则上是这样。”
“你去哪?不回来了吗?”
“这个,很抱歉,我不太方便告诉你,但是……”
“但是什么?”
“我会记住你的。”
“记住?”他眼神中一阵绞痛,“仅仅是记住吗?”
我看着他,不知道怎么回答。
“我不能接受,真的不能接受!”他痛苦地埋下头。
“别这样,如果真有缘,我们还会见面的。”我试图安慰他。
“可缘分是转瞬即逝的东西,错过了,就很难再抓住。”
“那就表示没有缘分了。”
“可我,很想再见你……”他双手抱着头,幽幽的抬眼看我,“告诉我,我们还有可能再见面的对吧?”
“秦川……”
他朝我摆摆手,示意我别再说下去。
他知道没有希望了,就很聪明地转移话题。“你还会写小说吗?”
“当然会。”
“什么时候可以看到你的下一部作品?”
“一定可以看到的。”
“是部什么样的作品,讲的一个什么样的故事,能透露点吗?”
“一个谋杀的故事。”
“什么?”
“谋杀的故事。”我笑着答。
天色有点晚了。跟秦川分手后,我没有回殡仪馆,而是去了梓园。明天我就要离开这座城市,我想再看看那座庄园。还是一样的抄小道,一样的站在围墙外久久凝望,没有言语,无法表达,十年了,我都是这么看着这座庄园,里面的一草一木都见证了我的悲伤、我的恨、我的痛,十年生不如死,十年人不人鬼不鬼,让我认定要义无反顾地在这条路上走下去,哪怕前方是悬崖峭壁,哪怕走下去是地狱,我也决不会放弃!我只是暂时离开的,要在一个全新的地方积蓄能量,因为我已经被发现,在我还没有积蓄足够的能量前,我不能被发现!等着吧,我会回来的,总有一天,我会要你们偿还这一切!
起风了。我走在铺满落叶的林荫道上,长发在风中翻飞,丝巾也随风飘扬,脸还是蒙着的,心却没有被蒙住,我的心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透亮,尽管前面看不到方向。我知道这个时候我不能哭,可是为什么,泪水还是在不经意间粘湿了我的丝巾,路在前面延伸,泪眼朦胧中,我仿佛又看到了十年前的那个傍晚,一个心碎的母亲牵着她的小女儿,焦急地去寻找另一个女儿,她边走边喊,孩子,我的好孩子,千万别害怕,无论发生什么,妈妈都在你的身边,永远都在你身边……
妈妈,我可怜的妈妈,您在哪啊,如果您看得见我,请给我力量吧,您的女儿现在就走在十年前的那条路上,一样的心碎绝望,一样的渺茫,您可别忘了您说过的话,无论发生什么,您都在女儿的身旁!
我直直地看着前方,脚步零乱,难以抑制的悲伤。
突然,视线里走进一个人,是个男人,穿着米色风衣,系着方格围巾,步履潇洒地从如画的秋色中朝我走来,暮色苍茫,他就象是画中走出来,走出来……
不可能是他!刹那间我被钉住了般动弹不得,怎么能够在这遇到他,决不可以!但是我不能跑,也没有力量跑,无处可逃,活生生地被他的目光捕捉。
他看到了我,毫无疑问,他也看到了我,停住了脚步,满脸惊讶。距离不过十米。我在发抖,绝对在发抖,感觉天地万物都在旋转。
“你是谁?你怎么在这?怎么进来的?”他走近我几步,目光扫视着我的脸,一连串地问道。
我没有回答,看着他,脑子飞快地冷静下来,快跑,快跑,可是我动不了,脚象被粘住了似的一步也动不了。
他离我更近了,我几乎可以闻到他身上好闻的味道,神秘悠远,拨动着我的心弦。“小姐,我没有见过你,你怎么会进来的?”他看着我问,样子很温柔。
我后退几步。
“但是我觉得你很眼熟,可以认识你吗?”他居然笑了,满脸喜悦。
没有选择了!我飞也似的从他身边跑开,没命地跑开,等他反应过来时,我已经跑到他身后几十米了。“小姐,请留步……”他在后面喊。
我没理他,不顾一切地狂奔。
“小姐,站住,我没有恶意的……”他的声音离我有点远了。
“喂,小姐,你是叫幼幼吗?是吗……”他的声音已经很远了。
第一部 双面人 第三章
与生俱来的疲惫(一)
这是个谋杀的故事。
这又不仅仅是个谋杀的故事。
这也是个爱情故事。
这又不仅仅是个爱情故事。
他就是这起事件的被谋杀者(当然,他自己肯定不知道)。他首先是个绅士,非常富有,他的富有源于他的父辈,据说早在民国初年,他的曾祖父就是个大豪绅,以贩卖军火起家的。也就是发的国难财。但他的祖父却是个聪明人,很爱国,解放战争时期,曾资助、解救过地下党,所以解放后除了部分财产被充公外,仍保留了大部分家业。而他祖父最明智的选择莫过于文革前,将家眷和财产全部转移到国外,从而躲过了一场空前绝后的浩劫。文革结束后,一直到八十年代末,他们家才渐渐将产业发展到国内,凭借雄厚的资本,很快东山再起,占据了很多领域的重要位置。他们这家人好象天生就具备了经商的本领,生意越做越大,钱也越赚越多,恐怕连他们自己也搞不清到底有多少家底。但不知道怎么回事,朱道枫作为这家人的次孙,却完全没有继承父辈们经商的天赋,出生在国外,从小喜欢艺术,大学后更迷上了旅游,一个人背着画夹周游世界,今天在维也那,明天在巴黎,看歌剧,听音乐,逍遥自在得连他的家人也常常抓不到他的踪迹,所以别人一个大学只读四年,他却读了近八年才勉强毕业。毕业后名义上是帮父亲在国外打理生意,其实他把生意都交个自己几个嫡亲在做,自己仍然在外面逍遥快活。
可是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随心所欲的事,大学毕业后两年,他同父异母的哥哥突然病逝,几年后弟弟也在一次飞机失事中遇难,仿佛是一夜之间,家族的重担落在了他身上,他想推卸都不可能了。掌管家族生意后,他还是世界各地跑,却再也没了从前的逍遥自在。他疲惫不堪,却又无计可施,所以他经常跟朋友们抱怨说,大概是以前玩得太狠了,现在遭了报应。好在他生性淡泊,赚多赚少并不在意,而且掌管生意几年后他也摸出了一些门道,不遗余力地提拔新人,培养自己的亲信,这样就相应地腾出了时间,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他又快活起来,到处结交朋友,他的朋友遍布世界。他也有家有室有太太,却很少待在家里,除了蜜月期,他待在家里完整的的时间好象没有超过一个月。或者说,他根本搞不清哪里是自己的家,旧金山,纽约,巴黎,东京,香港,柏林,哪里都有房子,每处房子都有女人在等着他。可是他经常犯糊涂,把女友们的生日搞混,有时候清晨醒来,明明身在东京,却以为在香港。他拥有的东西实在太多了,于是上帝剥夺了他的爱,给他有名无实的婚姻,除了婚前的那次绝恋,他没有再恋爱过,或者说没有女人被他爱过。爱他的女人还是很多的,他坦言对不住很多红颜知己(这话好象有个功夫巨星也说过)。真是报应。他又经常这么跟朋友们抱怨。
“威廉,人不能太贪心,你不可能得到世界上所有你想要的东西。”朋友们总是这么告诫他。威廉是他的英文名。
他当然也知道他不可能得到世界上所有他想要的东西,可是外表的风光无法掩饰他内心的寂寞,他很寂寞,朋友甚多,知己甚少,女人甚多,能爱的甚少。很多时候,他会望着家里金碧辉煌的天花板,窗外心旷神怡的花园,床上女人娇媚的身体不知所措,他还是象以前一样的疲倦,好象这种疲倦与生俱来就有,出生在这样一个家庭,荣华富贵享用不尽,却身不由己。
他变得忧郁起来,周围越来越令人窒息的嘈杂开始让他惧怕,此前他完全是开放式的,对于一切他充满好奇和对他同样充满好奇的人或事,他都来者不拒,这样就让他心灵的空间越来越拥挤,再大方的人都有不愿让他人倾犯的神圣领域,他也如此。于是他果断地将自己封闭起来,不再满世界地飞,不再呼朋唤友,不再处处留情,不再疲于奔命地去应付各种他不愿意甚至是另他讨厌的人和事,他变得沉默寡言,对什么都漠不关心,除了生意上的事万不得已需要他去处理,一般情况下他都深居简出,偶尔也会几个特别知心的朋友,或去看看画展,听听音乐会什么的,但他很少再往人多的地方凑了,就象闭门修行一样,浮躁的心渐渐静下来,于是尘埃落定,如吹过原野的清风,如流淌在山间的小溪,不带一点杂质,静静的,轻轻的,让他倍感安祥,无限自在。这个时候,他才恍然大悟,原来真正的自由并非身体的,而是心灵的自由,心自由了,哪怕身处浮华的宴会,灯红酒绿的娱乐城,也会感受别人感受不到的清静自在,看人看事也格外的清晰明智。
他在世界各地拥有很多房产,可是有一个地方是他最喜欢的,停留的时间也最长。这个地方就是梓园。不仅仅因为这里是祖居,太太住在这里,需要他照顾,而是因为这个庄园是他的家人过去生活时间最长的地方,他已故的哥哥和弟弟,都是在这个庄园出生,这里留下了他童年最美好的记忆。他的父亲也很喜欢这里,庄园是由他父亲一手建成,到现在已经有近三十年了,不过最初的规模并没有这么大,后来父亲越来越喜欢这里,就将附近的土地都买了下来,将庄园不断扩建,而为了家人不被打扰,就连通往庄园的一条林荫道也买下了来。这里四处郁郁葱葱,鸟语花香,又封闭又清静,对于以低调著称的父亲来说,再适合不过了。
朱道枫年轻时并不喜欢这,嫌这里静得象座庙,后来他渐渐安定下来,慢慢的也就体会到父亲喜欢这里的原因。只是父亲已经不住在这里,十几年前就出国到现在一次也没回来过,朱道枫不知道原因,也不想知道。他很了解父亲,做事从来不留余地,想做什么或不做什么没有人勉强得了他,想走就走,想留就留。毫无疑问,他继承了父亲的这种个性,也包括头脑和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