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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1085-维以不永伤-第1节

小说: 1085-维以不永伤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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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80后作者中,蒋峰绝对是个“异数”。其传奇性的经历,对外国小说的痴迷阅读,铸就蒋峰小说的独特魅力。写出最出色的华语小说是蒋峰的志向。《维以不永伤》是他20岁完成的作品,是他献给大家的最好礼物,充满了人文关怀,充分体现了他的艺术追求,是80后作者作品中少有的重磅之作。敬请赏鉴。    
    序:Never end,never hurt    
    一位在北京上学的朋友有意将《维以不永伤》翻译成英文,为消磨他剩下的一年无聊的大学生活。借用《诗经》中的一句“维以不永怀”为题他对本书及作者写下了几千字的评论。通篇的溢美之词,使得他唯一的忠实读者成为《维以不永伤》的作者蒋峰本人。有时候阴天下雨我就对着电脑上的这篇文字发呆。他说看第一部的第一句就明白,蒋峰在翻译一部没有原著的作品,假如硬要从中找出我要翻译什么的话,“他所孜孜以求的,是翻译自己的天才,以及忧伤。”本书全本出版之前大概有十几个读者,或许只有他看出“起初是那个打奶的女人发现的”和“In the beginning; God created the sky and the earth”之间的关系。然而使我静默无语的并不是这句话,他说:“蒋峰有足够的理由来享有《维以不永伤》出版前的宁静。”是的,我没有看错,他说的是这个词——宁静。    
    《维以不永伤》起笔于二○○二年十二月,虽然在这之前我已经有两次试着去写第一部,还写了一些与此有关的短篇,但是真正动笔的时候,第一次写长篇的各种痛楚及疲惫依然如夜色中的乌云在我的上方挥之不散。完成的字迹分别留在四个城市,最后于二○○三年五月初在长春定稿。我后来又写了一个长篇和若干短篇,但已没有哪一次的记忆能比这次的更为深刻。写作的过程中我常常在幻想,在结束的那一天我会以怎样的兴奋来庆祝这刚刚走过的漫长之旅。然而四月底的SARS打乱了我所有的计划。我离开自己的学校,偷偷地分别躲进两个朋友所在的大学,写了第四部的第九章到第十二章,之后接连被那里的保安赶了出来。回到长春的第一夜我完成了最后一章——第十三章。然后我双手摊在桌上,看着前方的壁钟,呆呆的,什么感觉也没有,仿佛我的感情已被此书点点吞蚀掉。看着秒针一圈圈地滑过,我在想,现实的,虚幻的,哪一个世界离我更近一点。天亮之前我给学校的朋友打了个电话。我说我写完了。他们都是我最好的朋友,他们不会说祝贺和但愿成功一类的话,他们会在我想沉默的时候品味两个人的无语。一段时间过去他有些落寞地说:“蒋峰,你真好,你可以靠这本书出去。我们没有别的本事,我们还要继续忍受三年。”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于是我将话筒在双手之间传来传去。“然后你打算怎么办?”他问我。“不知道,”我想起小时候玩儿的“泥锅泥碗你滚蛋”的游戏,话筒最终落在了左手,“等出版吧。”    
    后来那位在北京就学的朋友从一些网站的转帖中读到这本书,他还有一年就要毕业,他不打算继续考研,他说:“蒋峰有足够的理由来享有《维以不永伤》出版前的宁静。”他把这篇文章贴到我的网站。我第一次看到这张帖的时候,激动地哭了。我在后面的回复中说:“在写完后和出版前的一年里,我如RESERVOIR DOGS一般奔走了十多个城市,我经历了两次刻骨铭心的恋爱,爱上了一个永远也不会爱我的女孩儿,在多次自杀的想法冒出来之后使得我有两次自杀未遂。如果这就是我应享有的宁静,那么我宁愿祈盼那份属于我的喧哗,我的骚动。”    
    这个朋友后来发给我《维以不永伤》的第一部的译文,题目直接引用《诗经》英文版的译文——Never end; never hurt。把它直译过来或许会更美一些——永无休止,永无伤痛。    
    希望是这样的,——我们总是抱着美好的愿望,有时甚至是奢望——随着这本书的出版,我们会在伤痛的同时找到这些伤口。然后我们小心翼翼地,试着去愈合。    
    《维以不永伤》第一部去年七月发表在《布老虎青春文学》第一辑中,第二部发表在由媒体所吹捧的“80后实力派五虎将”——听起来这是个莫名其妙的称呼——的一本合集里,第三部去年年底发表在上海的一本各色人的文集中,第四部的前七章发表于今年三月到五月的《萌芽》。去年夏天我为《萌芽》写了点儿类似于阅读提示的导言,我把它略加修改引出来作为自序的结尾:    
    “题目借取于《诗经·卷耳》,原意是那些行军在外的男人只能依靠饮酒来摆脱思念亲人的痛苦。到了这本书里意思变为:只有把这件事写下来,才不至于永远地伤怀。十几个不同性格的人物依次走进小说之中,前后跨度为三十余年,或许还会再久一些。显然一桩命案的发生使第二十年成为本书时间的核心。整部长篇被肢解为五个不同文体的中篇。这样写可以由您所好来选择翻开此书先读哪一部。如果您对情节性强的故事感兴趣,小说的第四部将向您讲述三种让人心酸的爱情;结构纷杂叙述转换稍显频繁的第三部会给您带来领悟小说技巧和体验阅读快感的乐趣;要是您更偏爱侦探小说,当然可以先去阅读第二部的一至十;第二部的1—10应该会给您一种伦理道德上的震撼;然而首先阅读第一部则基于一个不可剥夺的理由,因为这是您了解《维以不永伤》全貌的入口。”    
    蒋 峰        
    二○○四年四月  


第一部第1节 奶油因为比水轻而浮在上面

    开始是那个打奶的女人发现的。七年来她始终宣称奶油因为比水轻而浮在上面,为此每天早晨五点钟她都要赶到花园门口以求买到最浓的牛奶。有时候送奶人未能在天亮之前准时到达,她便沿着送奶人的来路迎去,决不容忍有人在她之前买到奶。同往常一样,送奶人在奶桶顶层舀出一斤奶后,她坚持要再添半斤。然后她走回花园,朝杂草丛生的小道走过去,她将小道称为“牛奶之路”,前后走了七年之久,以至于天色黯淡的时候她也能巧妙地绕过一株株浅色而近乎透明的白杨树,而且从不被野草丛中的连秧缠住。走到中途她觉得自己踩进了泥里,黑暗中她无法看清自己的脚,只是感到双腿怪沉的。她知道雨终于来了,同时想着这是走到哪了。然而不多久她便走了出来,拨开低垂在右眼前的柳枝,跨过齐腿高的铁围栏,看了看身前的那栋楼,还是只有一扇亮着灯的窗户,亮灯的是她自己的房间。    
    她上楼的声音震亮了楼道里的灯,借着光亮顺便看看今天的牛奶浓度如何。进屋的第一件事是打开收音机,随后来到厨房,将牛奶倒在灶上的奶锅里,点上煤气,最后才走回门口脱鞋子。广播上说今天仍没有雨,算上昨夜已经是连续三十七天没降一滴水了。火的外沿将奶锅围成了一圈。她想再没有什么能使这夏天变得凉一些了,除非是秋天提前到来。牛奶开始向上涨,她调小一些火焰,然后又熟练地在牛奶落下去时提升火温等着第二次上涨。昨晚又没下雨,早该下一场的,她望着冒泡的牛奶想着。没下过雨?她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儿,俯下身看看地面,地上满是从她鞋上掉下来的泥。她匆匆跑到门口,把那双拖鞋翻过来仔细盯着。光线有点暗,她看不清什么,只看到鞋底花纹间的空隙塞满了泥。她推开门走下楼梯,发现一路上都是她留下的脚印。她摸不准这是什么颜色的鞋印,但却如此清晰,甚至可以沿着印迹一路走回去。    
    起初她以为走错路了,可能是记忆的岔口使她无意中发现另一条打奶的捷径。太阳渐渐升起的时候她辨认出这确实是走了七年的小路,不一样的是很明显昨夜有人来过这里,很多树枝被折断,成片的杂草也连根卷起。风过之时飞起一片受惊的昆虫向她扑面滑过。她终于找到了那块最泥泞的地方,蹲下来用手指蘸了蘸草上的湿泥,举到眼前,在晨光中她辨明这就是鞋底泥土的颜色。她再次小心翼翼地将手臂向草丛中探去,仿佛一条蜿蜒前行的蛇那样缓慢移动。她明白自己摸到的是什么,左手将高矮不齐的杂草拨开,她看见有人死在了这里。不是雨,而是死亡。死者的面孔被她长长的玫瑰红色的头发遮住,一双睁着的眼睛由于剧烈肿胀而凸现于头发之上,即使是无家可归的乞丐也不会对那女孩身旁被扯碎的衣服怀有指望。不会再有什么能使她如此恐惧,她起身向后退了半步,长吸了一口气,惊吓得喊了出来,不是因为见到了令人心寒的尸体,不是因为闻到雾气中向四处延伸的血腥味,而是意外地发现那锅不停冒泡的牛奶竟然还在她的手中。牛奶被晨风吹得起伏不定,伴随着树叶的沙沙声滚到她的手指上,烫得她松开双手。奶锅掉到女孩裸露的肚子上,牛奶漫过尸体向身下流去,发出咝咝的热气,将好不容易才凝了的血重新融开。    
    在警察离开之前没有其他人来过这里,早在雾气还未散尽之时,警察便清理了现场。然而消息依然像波涛汹涌的水一般迅速传遍整个社区,我们是最后知晓此事的几个人。那天住在一楼的张爷爷照常在正午十二点一刻拎着一袋烟丝爬到楼上来与我姥爷下棋。从他老伴因肺癌死后的第二年起他就每天都在这个时候找我姥爷下棋,而且总是落败三盘而归。这一次他坚持着要再下一盘,“昨晚睡不着的时候我就想,”他抹着额头上的汗说,“我之所以从没赢过你,是因为我们还没下过第四盘。”我姥爷告诉他本该把第二天的棋当作四、五、六盘的。“把风扇打开吧。”他说,“打从早上一死人,我就明白要有奇迹发生的。”我姥爷端起茶杯,吹着浮在水面之上的碎茶及白沫,细小的水沫仿佛堆在路边的柳絮从一侧飘到另一侧。我姥姥在沙发上坐起来,手里还织着毛衣问他谁死了。张爷爷将象棋摆好,“下棋吧,”他盯着棋盘说,“什么也不比象棋重要。”我表弟把线团从沙发上滚到地上,然后又兴高采烈地缠回。“到底是谁呀?”我姥姥又问了一次。我表弟抱着线团向里屋跑去,他想看看这紫红色的线团究竟有多长,能把他一直带到哪里。“毛毛,对楼住的那孩子。”我姥爷喝了一口吹凉些的茶水,咬着滑进嘴里的茶叶。茶叶散出浓烈的苦涩,他又吐回杯中。而那边的我姥姥则将针抽出来插在没有袖的毛衣上,从花镜上方看着张大爷,同时起身拉开风扇。吐回去的茶叶在杯中缓缓张开,下沉,最后降落至底,消失在深褐色的茶叶之中。“棋收起来吧,”我姥爷点起装满烟丝的烟斗,“给我讲讲到底是怎么回事?”就这样,毛毛的死讯传遍了整个社区。    
    那一年我九岁,或许是十岁,不会更大一些。整个夏天也没有下过一场雨,老人们搜寻了记忆的每一个角落也没找到这么奇怪的天气,此后也一样,哪一年都没能热过那年。我姥姥禁止我们在上午九点后下午五点前出去。前后一个多月里她讲了七次她是怎么看见那个人被一点点晒成水汽的,就好像从一街到七街的每条路上都发生过似的。“我们都是糖捏的,”她在冲橘子粉的时候告诫我们,“像这样,一烫就化掉。”每天早饭后她都要配好各种果味的饮料放到冰箱里。为了抗衡炽热的气温,那台八八年就买来的冰箱时刻都在无力地驱动着充满噪音的发动机。我们封死了所有的窗户以抵挡高温的侵袭。在那一刻烟雾弥漫,风扇和冰箱交替鸣响,透过玻璃我们能看见白云之下热气的流动,就仿佛火焰上方的空气那样凝在一起。他们刚刚开始说话,我姥姥就让我和表弟回屋里午睡。她从充满柠檬味的冰箱里拿出两瓶葡萄汁放到桌子上,“喝完就给我躺到床上去。”之后她抢回我表弟手中越变越小的线团像个放风筝的人那样走遍每个屋子将散落一地的毛线一点点缠回去。“才十六岁的姑娘。”我退出房门的时候张爷爷说。    
    天气热得无法入睡,阳光透过玻璃穿过窗帘将热量一路送到床上。我们躺在凉席上面,全身热乎乎的,我表弟在床上反复转身,倒在我胸口上,汗流不止。每隔十秒就有一股热风被左右摇摆的风扇吹过来。我双手摸着头顶的白墙,汗渍在墙上留下十指微黑的印迹。后来我们在嘶鸣不止的知了声中睡着了。    
    到了晚上八点钟以后,人们陆续走了出来。每一个靠在树下的人都在回想着最后一次遇到毛毛的情形。大多数人早已想不起来,对毛毛的印象同他们对往昔的回忆掺在一起,渐渐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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