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抗日战争史-第2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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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民选。
1941年1月,根据地中心太行区的村选运动逐步展开。许多村庄的投票人数达到村民总数的80%以上,有的高达90%至95%以上。许多地方为新当选的村长披红戴花,举行各种庆祝会,庆祝民主政治的胜利。
华北的抗战形势和巩固抗日根据地的要求,急需在“冀太联办”的基础上正式建立边区的政权领导机构。为此,中共中央北方局提议成立晋冀豫边区临时参议会,选举产生边区政府。1941年3月16日,邓小平在“冀太联办”第二次行政会议上提出:在抗战四周年时,召开临时参议会第一次会议,按照“三三制”原则选举临参会议员,成立边区政府。从4月开始,选举参议员的工作全面展开。选举采用竞选方式,各党派、各界、各团体均提出自己的候选人和各自的政纲参加竞选。候选人的比例严格按照“三三制”的原则提出,共产党员人数都控制在1/3以内。7月7日,晋冀豫边区临时参议会第一次会议开幕。由于将鲁西33县划入,临参会遂改名为晋冀鲁豫边区临参会。参加大会的参议员共133人,其中共产党员参议员46人,占1/3。选出临参会驻会委员14名和正副议长,八路军参议员申伯纯当选为议长,国民党参议员宋维周、邢肇棠为副议长;选出了边区政府委员15名,其中共产党员占1/3强一点。
晋冀鲁豫临时参议会以后,边区政府抓紧在各级政权中贯彻落实“三三制”建政原则。边区临参会参议员返回各县,宣传实行“三三制”政权的意义,介绍临参会上发扬民主、自由讨论的情况,动员广大人民积极参加基层政权的民主建设运动。在根据地的腹心区的辽县、黎城、武乡、和顺、榆社、平顺、偏城、邢台等县,经过村选,建立起真正符合“三三制”原则的村政权。如3专区武乡、榆社、襄垣3县598个村政委员中,贫雇农占35。1%,中农占43%,富农占15。4%,地主占6。5%。这种普遍的“三三制”政权,从政治上调整了各阶级的关系,使根据地的民主政权具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
1940年3月中共中央关于《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的指示发出后,11月12日,中共山东分局在总结前一时期政权工作的基础上,对今后的民主建政工作提出了要求:“我们要确认今天的抗日民主政权是抗日统一战线的政权。”在政权建设上“贯彻民主政治,实行‘三三制’,是党对统一战线政权最具体的真实政策。”“我们今后检查各地党领导政权工作之正确与否,主要的尺度之一,就是看你们是否正确的实现‘三三制’政策。”'中共山东省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山东抗日根据地》(资料丛书),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9年版,第59~62页。'
1941年7月4日,中共山东分局为进一步巩固根据地,提出在山东根据地开展十大建设运动,其中第一项就是“建设真正进步民主的抗日政权”。为此,山东分局要求:普遍实行自下而上的定期的民主选举运动,健全村政权,广泛动员选民参加选举;候选人名单要经选民详细讨论;候选名单与选举结果必须符合真正的“三三制”原则等。山东分局十大建设的号召发出以后,山东各地普遍掀起民主建政的热潮,通过选举对各级政权进行了改造,完善了山东根据地的民主政权系统。这一时期,按照“三三制”原则,在胶东建立了8个县政权及西海专署、胶东主署;鲁中建立了7个县政权及沂蒙专署;滨海建立了4个县政权及滨海专署;清河建立了2个县政权及清东、清西、清中3个专署和清河主署;冀鲁边建立了齐河县政权及2个专署;鲁南建立了1个县政权;湖西也建立了专署。合计建立县政权23个,专署9个,主署2个,使山东根据地的民主政权建设出现了一个新的高潮。
在华中地区。1940年12月,中共中央就建设和巩固华中抗日根据地问题发出指示,强调:“根据地的建立政权问题,是有第一等重要意义。应实行三三制政权,把原来的大地主阶级专政的旧政权改造成为几个革命阶级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权。”'鄂豫边区革命史编辑部编:《鄂豫边区抗日根据地历史资料》第7辑,政权建设专辑(2),第1页。'
华中地区各抗日根据地遵照中共中央指示,纷纷展开民主建政工作。在苏中抗日根据地,经1941年的政权建设,已有了一定基础。
1942年,苏中区按照军政党委员会扩大会关于政权建设的决议和苏中行署第一次县长会议的精神,进一步争取团结各阶层人士,健全“三三制”政权。苏中行政区和各专区在参议会、行政委员会及专署中,广泛吸收党外人士参加工作,如海安的韩国钩、黄桥的朱履先等人。共产党员只占1/3。至当年底,苏中已有半数以上的县及3O 个区成立了参议会。在苏北的淮海区,1942年5月召开了第二届参议会,在选聘的229名参议员中,包括了各阶层的人士,其中:军队25人,地主士绅48人,工商业主15人,教师22人,青、妇、工人48人,农民40人,其他31人。工农成份、进步分子、中间分子,大体依照“三三制”分配。在淮南抗日根据地,1941年1月,津浦路东召开第一届临时参议会,到会议员130名,内有士绅50名。
1941年9月,津浦路西召开第一届临时参议会,井于翌年5月一届二次临时参议会上通过了政权工作的各项法令和决议,深入贯彻“三三制”,县、区、乡的政权均通过群众民主选举产生。鄂豫边区为推动各县的民主政权的建立,1941年4月,召开了第二次军政代表大会,出席代表67人,共产党员占32人,大半为士绅中间人士,大会根据人民的公意和实际斗争的需要,选举成立了边区统一的行政领导的最高机关——边区行政公署,通过了组织参议会,召开县代表大会民选县政权等重要的民主建政议案。同年10月25日,鄂豫边区党委关于政权工作的总结报告中总结了“三三制”政权建设的执行情况:边区行署3名主席副主席中,共产党员1人,占1/3;执行委员21人中,非共产党员为18人;县级政权中,科长以上干部党员1/3多一些,科长以下干部中实现了“三三制”比例。1942羊3月22日,为进一步发展与巩固边区的抗日民主根据地,鄂豫边区召开了首届民选的抗日人民代表大会。这是经过3次基层选举,再由边区总选举产生的边区最高民意机关。到会的正式代表126人中,兵产党员47人,占37。3%,其余都是国民党员、知识分子、开明士绅、资本家以及工、农、青、妇代表。通过的《豫鄂边区施政纲领》中规定:“彻底实行民主政治,扩大抗日民主运动,健全各级民主政权机构,实行普选及村代表制,并实行中国共产党提出之‘三三制’。
为保证共产党员参加各级竞选之候选人名单中及政府机关中不超过三分之一起见,同意共产党员如超过三分之一时,其超过者自行退出。”华中其他抗日根据地也按不同情况,对各地乡村基层政权自下而上地进行选举,实行民主改选,废除封建保甲制度,吸收抗日分子参加政权。在县以上召开参议会,按“三三制”原则建立抗日的各级民主政权。
抗日根据地普遍实行的“三三制”政策,是中国共产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基本方针在政权问题上的具体体现,这一政策从政治上调节了根据地各阶级、各党派的相互关系,巩固和发展了根据地人民的抗日团结,促进了全国抗日民主运动的发展,为敌后抗战渡过极端艰苦的阶段奠定了重要的政治基础。
二、精兵简政
“精兵简政”政策是抗日根据地面临严重的物质困难的情况下,为减轻人民负担,切实爱护节省根据地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战争资源,巩固抗日根据地,坚持长期抗战的一项重要政策。“精兵简政”是党外人士李鼎铭先生于1941年11月在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参议会第一次会议上首先倡议的。李鼎铭等的提案指出:“军事政治之建立,必须以经济力量为基础。在今日人民困苦,资源薄弱之状况下,欲求不因经济枯竭而限制军政发展,亦不因军政发展而伤害经济命脉;惟有政府彻底计划经济,实行槽兵简政主义”,“在财政经济力量范围内和在不妨碍抗故力量条件下,对于军事应实行精兵主义加强战斗力,以兵皆能战,战必能胜为原则,避免老弱残废滥竽充数等现象。对于政府应实行简政主义,充实政府机构,以人少事精,胜任职责为原则,避免机关庞大,冗员充塞,浪费人力、财力等现象。”'西北五省区编纂领导小组、中央档案馆:《陕甘宁边区抗日民主根据地》文献卷(下)、中央党史资料出版社,1990年版。第100页。'
中共中央非常重视这个倡议。12月17日,中共中央在给各根据地的工作指示申要求:“为进行长期斗争,准备将来反攻,必须普遍的实行‘精兵简政’。敌后抗战能否长期坚持的最重要条件,就是这些根据地居民是否能养活我们,能维持居民的抗日积极性,敌后抗日根据地的民力财富一般的说已经很大减弱,因此:‘精兵简政’,节省民力,是目前迫切的重要的任务。”
指示具体要求各根据地的党、政和民众团体的全部脱产人数应力求不超过甚至少于居民总数的3%。'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3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264~265页。'
在此之前,中共中央军委己就根据地军事建设中应当贯彻精兵主义向各根据地发出指示,军委指出:“敌寇对我抗日根据地的残酷‘扫荡’,我军人力、物力、财力及地区之消耗,使敌后抗日根据地的敌我斗争,进入新的更激烈的阶段。”“在这一新阶段中,我之方针应当是熬时间的长期斗争,分散的游击战争”。军委认为:在前一段根据地建立时期,主要着眼于主力军的扩大与巩固是正确的,但在目前新的环境中,军事建设的中心应放在地方军及人民武装的扩大与巩固上;主力军应采取适当的精兵主义,着重提高其政治军事的质量,进行缩编和充实编制。主力军与地方军在山区根据地一般以二与一之比为原则;在平原根据地以一与一之比为原则;在特别困难的地区主力军全部地方比。同时,大力加强不脱产的人民武装,其数量应超过地方军与主力军的全部。'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3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212~213页。'
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的指示下达后,敌后各根据地先后对党政军各部门进行了“精兵简政”。
晋察冀边区在1941至1942年间,由于日军残酷的“扫荡”和“蚕食”,边区的面积、人口急剧减少。1941年底,北岳、平西、冀中3个基本区的人口已降至800余万人,其中巩固区人口减少了一半多,只有近500万人。当时边区的主力部队和脱产的党政民干部加起来,约占根据地总人口的5%。
边区人民1941年税收负担平均较1940年增长5%以上。在这种情况下,如不采取果断措施,就会出现根据地民力、物力资源逐渐枯竭的现象,影响根据地在敌后的长期坚持和发展。因此,边区从1942年初开始厉行“精兵简政”。边区八路军本着精简主力军,加强地方军,紧缩机关,充实连队,加强地方性的原则,使主力军精简了5000余人,地方军由占边区武装部队总数的14。3%上升到20%,总兵力精简了8。3%。边区的党政民脱产人员精简了24%,减少8000余人。但精简后的边区脱产人员总数仍超过中共中央关于占人口总数3%的比例。
1943年和1944年,晋察冀边区又进行了第二和第三次大规模的“精兵简政”。党政民机关本着精简上层,充实基层,裁撤重迭机构,加强一元化统一集中领导,加强第一线,特别是游击区、边缘区基层政权和组织独立斗争能力等原则进行了大规模的精简整顿。边区政府的脱产人员由1942年的2000余人减至500余人,精简了75%。边区各级政权人员结构比例变为:边区政府17。07%,专署14。33%,县32。73%,区35。87%。克服了“头重脚轻”的现象,大大充实了区、县两级基层政权。边区的农、工、妇、青以及“文救”、“学联”、“抗敌后援会”等群众组织也统一归并为边区“各界抗日救国联合会”,从而使边区党政民机关脱产人员的总数大幅度减少。晋察冀边区的部队在1943年12月再次进行精简整编,将大团(3营12连制甲种团,编制名额2770人)一律改为小团,每个团辖5个步兵连、1个特务连和1个侦察连;撤销第12军分区,所属部队分别划入第11和第13军分区;撤销冀中军区领导机关(8月撤销),其所属5个军分区直属晋察冀军区领导。此外,还撤销了一些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