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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9节

中国抗日战争史-第19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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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兵力部署及其运用,日军改变了以前采用的分散部署原则,改行集中部署。认为“有更加集中的可能和必要”,“可以将小兵力的分散部署逐渐加以集中,使掌握具有灵活性的战斗力。”实际上,由于抗日武装力量的发展较快,作战主动,经常以兵力小的日军据点为进攻对象,分散部署的日军难于对付这种攻击。该肃正计划还就占领区的傀儡政权建设、伪军的任务及其训练、促进农村自治自卫,关于模范占领区工作的目标,新民会等文化团体作用,对抗日根据地的经济封锁、日军资源补给的就地“自给”等等问题,都作了详细规定。'〔日〕防卫厅防卫研修所战史室:《华北治安战》(1),朝云新闻社,1968年版,第467~471页。'
(二)推行“治安强化运动”与“清乡”
为了以综合力量全面对抗占领区的抵抗力量,实行以军事“扫荡”、“清剿”力主的总力战,日军对华北、华中等抗日根据地和占领区分别推行了“治安强化运动”与“清乡”。
华北地区的“治安强化运动”自1941年春季开始,到1942年底连续推行5次大规模的所谓治安强化运动。日军发动的“治安强化运动”,由日军制定出详尽计划并直接加以推行。其方针是:“使华北全体官民在新生华北的感召下,积极主动地从事强化治安工作。”目的是:“加强华北政务委员会的政治统治力量,以期扩大华北政务机关的政治统治范围。……摧毁敌战区和亲敌地区民众的斗志,促进敌性第三国的反省。”'〔日〕防卫厅防卫研修所战史室:《华北治安战》(1),第495页。'
日本的治安强化运动同治安肃正作战的最高目标,是在华北地区建立巩固的殖民统治秩序,据1941年夏制定的《肃正建设三年计划》,对未来三年逐年应达之治安指标作出了具体规定。
日军决定在不同的区域采取不同的治安肃正手段:
第一、在治安地区,在使华北伪行政机构代行管理,且由伪警力量承担治安工作,日军则可以早日撤出,转向准治安区推进。
第二、在准治安地区,部署固定的日军主力,在其指导、支援下建立并加强县警备队及保安团等,以图控制县政。加强搜索和“扫荡”抗战力量,扼制其活动。要逐渐提高伪政权的政治军事力量,要使准治安区向治安区过渡。
第三、未治安区是中共的根据地。要不断对其进行有计划的讨伐作战,并拆毁其设施和军需品,使中共抗战力量不能安身和进行建设,或不能重建。日军可根据情况进驻、作分散部署,使未治安区向准治安区过渡。
在华中地区,日本通过操纵汪伪政权,推行“清乡”。其基本办法是,由日军和伪军、伪政权力量结合,军事手段和政治、经济、文化各种手段相结合,将日占区分割为若干片区,首先以日军为主力在伪军的协助下,对各片区内抗战力量实施军事打击,通过伪政权在政治、经济、文化各领域建立巩固的统治,其后逐渐协调日军转用其他方向,而将占领区内维持统治的事项交付伪政权担负,成为日本所描绘的“模范的新中国和平地区”。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建立“大东亚战争兵站基地”的愿望更加迫切,除军事上加强治安肃正作战之外,对华北、华中等占领区的政略目标也更为集中。
在经济领域,日本侵略者认为有五大问题需要解决,
(一)确立“治安民生”条件,
(二)增加重要国防资源生产和输送,
(三)强化驻军在各地的自给率,
(四)安定金融经济,
(五)解决粮食问题。
而解决上述问题的基本办法是,对抗战力量实施严格经济封锁并加强在占领区的殖民生产和掠夺。华北方面军确定的经济战略方针是:“尽快确立军、政、民的自给自足经济,以确保民生,并在减轻我国经营华北的负担的同时,尽最大努力,供应我国所需要的战争资源”。强调必须建立“飞跃的战时经济体制。”'〔日〕防卫厅防卫研修所战史室:《华北治安战》(2),朝云新闻社,1971年版,第78页。'对粮食的控制又是最基本一环。其主要手段是通过作战掠取,加强重点配给制,严格实行对消费的控制等。这就决定了日本必将对各占领地区实行更加残暴的掠夺政策。
在政治领域,日军对华北地区政务指导要纲所规定的目的是:“通过方面军以坚决态度和必胜信念制定的积极措施,防止民心动摇,更加坚定中国各机关依从于皇军的信念,使之向日华一体确保境内治安的方向迈进。同时要使之成为东亚自给自足势力范围之一环,协助开发和取得资源。”'〔日〕防卫厅防卫研修所战史室:《华北治安战》(2),朝云新闻社,1971年版,第53页。'
在行政手段上重视“间接统治”,充分发挥各种伪组织的自治自卫能力。还试图增加汪伪政权名义上的独立性,将华北地区所属苏北、皖北及豫北部分地区从华北政务委员会手中移交汪政权,以满足汪所要求的统一全部占领区的欲望。期望以这些手段,既增加傀儡政权的吸引力,又可以弥补自身兵力不足之矛盾,达到一石二鸟的作用。
在思想文化领域,日军竭力通过蛊惑人心的欺骗宣传和美化法西斯侵略的说教,妄图达到其提出的如下目的:
“(一)对于思想上站在抗日阵营的中国人,特别是有识之士,应强调指出,继续抗日完全是英美的走狗,……应采取相应措施使之转向和平阵营。
(二)对于亲日阵营内的中国人,要强调皇国的兴衰乃大东亚兴废之关键,使之理解日华不可分离的命运,特别是使之认识到华北是日华合作的模范地区,担负着完成大东亚战争兵站基地的任务。
(三)应明确认识,此次战争并非白色人种与有色人种之间的斗争,而是驱逐近百年来侵略东亚的美英势力以解放东亚的圣战。要注意粉碎敌方离间日德意轴心国的阴谋。”'〔日〕防卫厅防卫研修所战史室:《华北治安战》(2),朝云新闻社,1971年版第34页。'强调加强新民会等外围组织,加强电影、报纸、书刊的管理和发行,在教育方面又将燕京大学、协和医学院、济南的齐鲁大学等日本认为抗日思想浓厚的学校加以关闭,保留学校则统一使用由日本或由伪政权炮制的课本,加强奴化教育。
日本侵略者企图通过上述所谓新政策,挽救其在华注定失败的命运。
第五编 渡过难关(1941。1~1943。6)
第二十七章 敌后抗日根据地军民的艰苦抗战
 第一节 敌后抗日根据地困难时期的形势和任务
1941、1942年是第二次世界大战规模进一步扩大,世界法西斯势力极为猖獗的时期,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敌后抗战极为困难的时期。1943年,华北敌后军民渡过困难,进入恢复和再发展的新阶段,而这一年华中敌后军民仍处于十分困难之中。
1941年12月8日,日本继德国于6月22日发动侵苏战争之后,发动了太平洋战争。日本为了放手南进,发动太平洋战争,1940年底以后对侵华策略陆续进行调整。核心是尽可能在发动太平洋战争之前解决“中国事变”,压服中国:如若不然,只有转入“持久态势”,控制已有占领区,将中国占领区变为日本称霸世界的“兵站基地”,掠夺物资,为其所用。
1941年1月16日,日军大本营陆军部会议通过了《对华长期作战指导计划》。其要点是:在1941年秋季前,应毫不松懈地继续对华施加压力,在此期间,竭尽一切手段,尤其利用国际局势变化,谋求“中国事变”的解决; 1941年秋后转入持久态势,并在数年后确立在华50万兵力体制;作战目的是以维持治安、肃正占领区为主,不进行大规模进攻作战,必要时可发动速战速决的奇袭战,但以返回原驻地、不扩大占领区为原则。'〔日〕防卫厅防卫研修所战史室:《华北治安战》(1),朝云新闻社,1984年版,第453页。'
日军中国派遣军1940年底拥有兵力72。8万人,另有航空兵20个中队。按照大本营1940年7月提出的《更改军备充实计划》,将逐渐减少中国派遣军兵力,即1941年减到65万人,1942年减到55万人,l943年减到50万人。中国派遣军总司令部决心趁兵力削减计划实施之前,利用1941年(尤其是夏秋季),无论如何务必“于本年度在歼灭敌人有生力量方面取得显著效果”;并根据占领区的治安现状,即华北最差,其次为武汉地区、长江三角洲、蒙疆,确定了进行治安肃正的计划:1941年度巩固华北,为此,由华中抽调两个师(第17、第33师)增援华北,以期彻底整顿治安;在武汉地区则对长江以南进行收缩性的整顿。
1942年度设法肃正襄(襄河,即汉水下游)西地区及长江三角洲。
1943年底彻底肃正占领区内部;情况许可时,打通平汉线以沟通华北、华中(如若不行,则在1944年以后进行)。'〔日〕防卫厅防卫研修所战史室:《华北治安战》(1),朝云新闻社,1984年版,第451、454、452页。'
1941年3月1日,烟俊六接替西尾寿造任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7月5日原华南方面军(大本营直辖)司令官后宫淳接替板垣征四郎任中国派遣军总参谋长。
1941年11月5日,日本御前会议决定对美、英、荷开战。为此,日军大本营从中国派遣军抽出相当大的兵力,对中国派遣军的基本任务也作出相应的调整。11月7日,第5、第18、第21、第33和第48师被指定调往太平洋战场。
11月8日第4师改归大本营直辖,同日,第3飞行集团被指定转进太平洋战场,新建第1飞行团(飞机70架)和第23集团军飞行队(飞机45架)接替在华北、华中、华南的空中作战任务。
12月3日,大本营以“大陆命第575号”明确了中国派遣军的新的基本任务。新任务主要不同点在于更加强调对中国抗战大后方、敌后抗日根据地的封锁,更加强调掠夺中国的重要资源及中国派遣军的“就地自给”。
在下达中国派遣军基本任务的同一天,1941年12月3日,日军大本营以“大陆指第1042号”专门就此作出具体指示:在占领区适当构成切断线,严禁物资流通;在占领区内主要城市,严格取缔物资对外流通;确保占领区内重要资源地区,使之便于开发及取得,并加强就地自给的方针,积极取得、利用占领区内外之资源,尽力增强战力。
1941年至1943年,日军只对正面战场进行了若干次战役进攻,将主要力量用于巩固占领区的治安作战,在华北实行“治安强化运动”,在华中进行“清乡”。国民党军在敌后的阵地,如中条山、太南豫北、鲁中、苏北,在日军的打击和诱降瓦解下纷纷垮台。其中成批的国民党军投敌成为伪军。
中国共产党在日占区建立与发展起来的抗日根据地,由于日伪不断的“扫荡”、“蚕食”、“清乡”,以及严重的自然灾害,处境非常困难。面对新的形势,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对武装力量建设、对敌斗争策略等方面作出新的部署。
1941年1月中央军委发出《关于交通战的指示》,指出:敌人确实控制其占领区之交通线为其既定方针,在其主要交通线上我军破袭愈多,敌人守备也愈强,结果我之交通联络亦愈不便,破坏后因敌技术优越,甚易修复,我军动员民众破路,敌人强迫民众修路,无休无止,“致人民昼修夜破,不免疲劳”。为坚持敌后长期抗战计,军委指示:“道路不可不破亦不可太破,凡与我太有害而于敌非心争者(如插入我根据地内之公路)必须彻底破袭;凡在敌为必争,在我无力控制者(如正太路、平汉路北)不可因破袭引起敌之守备加严”,“凡我方所需要之交通线通过之道路不可破坏以免敌之注意,而应加紧当地之伪军伪组织内工作以求交通便利”,“破路应尽量节省民力,多用火药爆破”。'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3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35页。'
在武装力量建设方面,1941年11月7日,中央军委发出《关于抗日根据地军事建设的指示》,指出:“敌寇对我抗日根据地的残酷‘扫荡’,我军人力、物力、财力及地区之消耗,使敌后抗日根据地的敌我斗争,进入新的更加激烈的阶段”,“在这一新阶段中,我之方针应当是熬时间的长期斗争,分散的游击战争,采取一切斗争方式(从最激烈的武装斗争方式到最和平的革命两面派方式)与敌人周旋。”根据地的军事建设,必须适应新的环境。为此,每个根据地的军事机构均应包含主力军、地方军、人民武装(即不脱离生产的自卫队及民兵),“目前军事建设的中心注意力,应放在地方军及人民武装的扩大与巩固上,而这方面恰恰是我们的弱点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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