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长达半天的欢乐-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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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回来。我的包里还有500块钱,完全可以付房费。
晚上我去那个第一次上网的地方上网,一直上到大概11点。想起第二天还要坐火车,就回去了。想起张洋最后一次和我做爱时说的话,他问我有没有非常棒的做爱经历,就像火一样,像火一样。是什么像火一样,是热情?还是被遗忘了的感觉?
我第二天就走了。张洋他们可能早已经到了云南昆明过他们的美好生活了。哈哈!老子坐上回北京的车了,老子还没死!老子又回到首都了!还成,今天早上差点误了火车,怎叫一个刺激!
我发现我再也想不起力波的样子,他像影子一样高贵而淡漠地消失了。而我不想让他走,可是……
第二章听到了留言 (1)
我要的比多还多 比好还好
比痛苦还痛苦
……
这一个抽烟的晚上
每一个如此这般的晚上
就这么一首歌就唱了过去
—— 春树 · 《写一首新诗》
一
我和李小枪又泡在了一起。每天我在睡梦中,会被楼下临院的军营里的解放军唱歌、喊口号的声音吵醒,睡到中午,我起床,去找李小枪或李小枪来找我。如果是去找李小枪,我就在他那里看张片子,出去溜达。我们天天无所事事,虚度着青春。我很少去李小枪家过夜,只喜欢自己的小屋,那里有我熟悉的气息。墙上贴满了海报,我经常躺在床上看书、听音乐。有时候爬起来在电脑上写诗。一天之中,除了和李小枪以及我们共同认识的朋友在一起,我基本就是半躺在小床上度过。
写诗成了我的新乐趣。我经常和李小枪交流一下我对某首诗的感觉或给他读读新写的诗。说实话,那时我还没上网,我的周围除了他也没别人会纵容我读诗了。慢慢地,李小枪也适应了,他已经和我一样把诗提高到神圣的高度了。就比如我说,我今天写了一首新诗,前几句叫“我要的比多还多,比少还少……”李小枪就迅速接下半句:“结果你就比痛苦还痛苦。”我发现,在语言方面,他真是一个天才。我们坐公共汽车时还会玩这样的游戏:看着长安街路边上的路况警句,先严肃地读出来,再把它们解构一番。有一句叫做:“争抢,抢出飞来横祸/退让,让出海阔天空。”我们就读:“前进一步海阔天空,后退一步飞来横祸。”这些标语中,最傻的一句叫做:“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有一次我奇怪地问李小枪为什么这些标语这么傻?听说还是一个著名作家写的。他的脸上洋溢着像秋天一样幸福温和的笑容:“这你都不懂,因为要押韵啊!”我二话没说,立刻为之折服。
我还差点没当了兵。那时我刚丢了工作,也没上学,我妈就鼓动我干脆当兵得了,被我当即否决。现在想想,也许应该去当兵。我一直长在军队大院里,当兵会让我有个感性认识,何况我一直对军人有种好感,也许以后嫁人也会选择个军官。我是一个头脑很晕的人,虽然聪明,但一直丢三落四,价值观和一般的人都不一样。就比如,我现在都会被老电影感动得唏里哗啦,我所说的老电影,就真的是老电影,《苦菜花》、《小兵张嘎》什么的。深夜里盘腿坐在沙发上,我更希望看这种老式的爱国电影,而不是什么法国或意大利的什么后现代、新浪潮。
第一次上“诗江湖”网站是大约7月份,我在那里除了沈浩波、阿斐、阿丝和蛮蛮外几乎谁都不认识。是阿斐带我去的阿丝家,他说有一个诗写得很好的女孩蛮蛮也在。她看起来很娇小,红色的长发,衣服颜色鲜艳。阿丝戴着眼镜,看上去很高贵,有种和年龄不相称的成熟。阿斐则留着小平头,他刚从理工大学毕业不到一个月。我一进阿丝家就跑去上厕所,当时蛮蛮和阿丝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我没来得及和他们打招呼。后来我和阿丝、蛮蛮都成了好朋友,蛮蛮说刚看到我,觉得像英国女孩,阿丝则说我那天穿着的白色圆领套头衫和宽大的牛仔裤像个男孩。我听着他们谈论诗,觉得很新奇。
“你是李旗以前的女朋友吗?”蛮蛮突然开口问道。我有些尴尬:“也不算是吧。怎么了?”她说她现在是李旗的女朋友,听说我和李旗交往过,本来不想告诉我,但现在很喜欢我,她问我李旗是个什么样的人。
“鸟人。”我说。蛮蛮立刻笑起来,“你真可爱。”我问:“你真的在和李旗交朋友吗?他有女朋友,你知道吗?”
“知道。我就是因为这个经常生气。但李旗说那个女的离不开他,他也不想这样。前一段他女朋友还为此自杀过,她一直想和李旗结婚。”
我说:“你真不应该搅这汪混水,他们估计分不开。那个女的是傻了点,不过也够勇的。”
“你不会因为我爱李旗而李旗又是你的仇人而不高兴吧?”
“不会。另外我要纠正一点,他不是我的仇人,我不恨他了。没必要。另外他的一些诗我挺喜欢的。”
过了一会儿,我问她:“他对你说过‘我爱你'吗?”
“说过啊。”
我愣了一会儿,没有开口。
当时我还不写诗,看到诗江湖上有个“诗人相册”就对阿丝说:“我也贴张我的相片怎么样?”阿丝笑着说:“哈哈,你是谁呀?你又不写诗,凑什么热闹啊?”我听了大受刺激,他的话还真给了我激励和启发,从此我就写诗了。我在诗江湖贴的第一组诗是我一天之内写完的,同时还贴了两个短篇小说。除了沈浩波给我回了帖以外根本没人理我。
第二章听到了留言 (2)
二
有一句很好的歌词叫做“生命不容等待”。我头一次听就爱上了这句话。有点俗的是,这也是我喜欢的一个人对我说的。而且是在他对我说了以后,我就一心一意突然地喜欢上了他。因为我觉得冷不丁说出这么一句有思想的话来的人也不简单。那天我正在跟一个一心一意想要做点儿事的朋友聊天,那个朋友要做中国信息业的老大。听得我也晕头转脑,大有把以后的理想变一变的念头。那个人就呼了我,我一回电话,接线员小姐就说:“刚才那位先生留言说:生命不容等待。”
牛逼呀!我想。既然生命不容等待,那我现在就去找他吧。省得叫生命等待。
我就去了。走的时候我那位要做信息产业的朋友还两眼发直没有回过神来呢,他已经不带喘息地跟我布道了两个钟头,没想到我被人家一句话就叫走了。走的时候我还为自己找理由:去了解一下中国现阶段的年轻人都在想什么。因为这两位一个80年出生一个81年出生,也算“80年代后”了吧。
一见,果然是我喜欢的类型。年轻,有想法,勇敢,就是显得无知了点儿,他的日常生活不离烟、音乐、叶子,有时候和朋友玩滑板。所以也就显得无聊了点儿。不过我当时没有在意,因为他明显属于一种典型,而且是一种“另类”的典型。我得解释一下,在这里我没有任何贬意,他的确另类,那种想死在叶子里的想法就不是人人都能有的。他连生命都能抛弃还有什么吝啬的!而我正处于青黄不接的阶段,我的小说正在谈出版的事儿,但是什么时候出还没谱儿,但我除了诗以外连一个字也写不出来。我喜欢他,这种喜欢是欣赏性的,不是实用类型。我也在挣扎,他与我以后的理想是两个极端,我虽然也想死在青春,但还不了解这个世界……我和他几乎只有周末才能见到一面,他天天在做什么我不知道,但我却找不着他。《格斗俱乐部》里说:“抛弃掉所有希望就是自由。”敖博说过:“真正的绝望是还有那么一点希望在前头。”他的眼睛虚无缥缈地看向某个点。不是那个点并不存在,而是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落入他的眼睛,形成视线。明显我们不在一个时差里。
好吧。我就想,祝他永远年轻,他应该永远活在他的年轻里。
三
夕阳西下,我蹲在《解放军报》的大院外边,听一个人讲新一代年轻人的思想,他给我分析现在的小孩对什么感兴趣,准备针对他们的喜好开拓市场。
“我已经听您讲了40分钟了,小陶,今天饶了我行吗?”
“再呆5分钟吧。”
“好吧……”
我继续蹲下。小陶说了,现在是信息时代,可我连手机还没有呢。他掏出一张新名片,递给我,我看清了上面写着:NNN信息产业贸易有限公司。
这时我的呼机响了。“我回个电话去。”小陶恋恋不舍地看着我走向不远处的IC电话亭,还没从刚才的语境中回过神来。
“你谁呀?”我说。
“我叫五五五。你还吃过我的冰棍呢,你还记得吗?”他那边好像在响着音乐,好像还有别人在。
“你——就是那个什么乐队的——主唱?”
“是我。来找我们玩吧。我家住在五鹿街。我们的贝司手光头磊也在。”
我考虑一下,说:“能玩什么呢?现在都快6点了,估计到他那儿也得8点了。到一个陌生的男人家能玩什么呢?”
“谁呀?”小陶问我。
“没事儿。”我说,“你接着说。”
过了一会我的呼机又响了,这次小陶说:“拿我的手机回吧。”我接过他的手机,拨通服务台,听到了留言:“五五五先生对您说:‘生命不容等待’。”
这句话让我感到震撼。我从来没听过一句如此直接就说出了某种真理的如此好的句子!我被这句话打动了。我爱这句话!它太好了——“生命不容等待”。我坐在那里,半天没动。然后我便打断了小陶:“我要走了。我也想了解新一代的年轻人心里都在想什么。”
我抱着要了解新一代年轻人心里到底在想什么的理由来到了五五五家。心跳急促,他们确实是我不了解的“年轻人”。我坐在地铁车箱里,感到一阵恐慌和兴奋。终于到了五五五家,穿过黑暗中的小胡同、路过黑夜中的树木和爬了几层楼后,我敲开了他的门。我走进他的房间,发现还有一个人在,这让我有点不适应,见一个陌生人对我来说已非易事,何况两个。“这是光头磊。”五五五介绍道,然后接着就低下头不理我。光头磊冲我笑了一下。他看上去比五五五还要瘦,穿着非常紧身的黑色裤子和短夹克,头发中间剃了两道,分成了三部分。五五五也穿的差不多,他们的脚上穿着高帮靴子,我看了看自己,我穿着休闲的白色裤子,棉布T恤,红色的旅游鞋,没错,看上去是两类人。但他们就是我想变成的人!收音机里一直放着Unti…Flag的音乐。我习惯性地看他的墙。墙上没有贴过多的海报,只有一张从外国杂志上撕下来的大麻植物的照片和两张浑身血淋淋的日本男人的照片。五五五的小屋非常简洁,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一个可以放CD和磁带的收音机,和两扇窗。能从窗口看到楼下的梧桐树。只是没有什么书。门口还 有一个小黑板。我走过去,擦掉上面的粉笔字,写上:“The night is always young。 always young。”
“我们一会儿去豪运演出,你也去吧。”五五五说。
他们拿上家伙,很快我们就出发了。我坐在五五五的自行车上,他们的另一个朋友刘葛也在。他又高又瘦,显得很机灵。
那是一场很没意思的演出。人有点杂,气氛也有点没劲。但我还是很兴奋。我看到了五五五和刘葛的乐队,那真是两支很好的乐队。比起五五五,我更喜欢刘葛的舞台风格。他在台上收放自如,显得无比年轻,特有劲儿,特有力量。我听着那样的歌词:“叛逆取代一切!叛逆取代一切!叛逆代表着年轻!”我一遍一遍起鸡皮疙瘩:他的音乐真是太棒了!我像喝了一杯酒,忍不住跟着节奏跳起来。
在现场我还看到了一些我在武汉看到和认识的人,但没和他们过多说话,一想到那次武汉之行我就觉得难受和屈辱——很显然,我没有找到我想要的集体的感觉,他们只是把我当成了“果儿”,和其他大部分女孩没有什么区别。这让我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