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不偷-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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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F〗记得我们的故事吗?谁会记得!在遥远得不能再遥远的地方,在生命的终结处,在 无名的十字路口,我们的相逢,是造物主的安排,我们的分离,早己写进宿命的密码。犹如 微风,在尘世最清澈的尘埃中,我和你,并排躺在永不腐烂的泥土里,并且微笑。你知道吗 ?因为你,我什么也不害怕。因为你,我偏要跟命运抗争到底。因为你,我相信,每个人都 为一个奇迹而生,而死亡,只是连接另一个奇迹的开始。
献给爱情
第一部分第一章 湘 湘
再次遇到小鱼儿的时候,湘湘才清楚地明白,原来自己就是个小偷儿,虽然做案手段相当 原始而且不上档次。
湘湘住在北京北三环边上的一幢公寓里,穿着光鲜制服的看门人会为她开电梯。健身房, 游泳池,公共会客室,美容院,大型超市无所不有;随时伺候。从这里出入的人们组成一幅 有钱人的风景,这风景里有湘湘,湘湘常为此躲在被子里一起一伏地偷笑。
湘湘住在这里,不是因为有钱,是因为那户主是一个和她有关系的男人。在她的父母和 朋友们面前,他是湘湘的男朋友。在公司里,他是老板,湘湘是他的秘书。而在他的世界里 ,湘湘是他不为人知的秘密。他,名字叫伤,一个结了婚的男人。
伤比湘湘大十五岁,从哈佛商学院毕业后,直接飞回了北京。一晃五年,成就了现在的 事业。有一次搬东西,在他的旧相册里,看见一张发黄的照片,照片里他二十来岁,笑容灿 烂,腰板笔直,身上的衣服像借来的,大出很多。湘湘看了好笑,从来没有想到伤还会有年 轻 得冒泡的时候。
湘湘有副容易让人轻信的干净面孔,是个眼线细长的单眼皮,眼珠总是不安分地四下乱转 ,笑起来要呛出眼泪才罢休,身体纤细。只喝冰牛奶,手指柔软冰凉,爱写些酸倒牙的小文 字,迷信血型和星座。声音好听,嘴甜,小心眼儿转得飞快,所以从不吃亏。湘湘不懂道德 ,也不分对错,只听凭欲望的指引。从生下来的那天起,湘湘就已熟知命运的游戏规则,除 了默默忍受以外,想不出什么更好的办法。
湘湘是我给自己起的名字。自从出生,我就不喜欢别人强加的东西。
我的身体里一定有架时间机器,它会倾听我的声音,只一瞬间,便将我带离尘世。只一 弹指,我就会变成女超人,我穿着鲜艳的紧身衣,穿越夜色,飞临城市上空,眼前只有时间 滑翔的痕迹。
喜欢就这样,飞回过去时光。
第一部分第2章 从十三岁讲起和刘大妈一家(1)
爱对我来说是个奢侈的字眼。从记事起,爸妈就恶语相向。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把我生 出来。生了不喜欢可以送人或者干脆掐死。我是他们的包袱,没有我,他们也许早就离婚了 。爸爸搬出去那天我十岁,站在门口,劝他们离婚,理由是〃我已经够大了〃。我有三个家 ,爸爸家,妈妈家,和街道居委会主任刘大妈家。那个叫爸爸的男人住在四室一厅的大房子 里,家里的东西一尘不染。偶尔会有不同的阿姨出没,她们都待我像公主。其实我知道,那 是个样子而已,有时候会忍不住劝她们别费劲了,我不可能给她们带来什么好处。爸
爸年纪 轻轻就当上了局长,主管对外技术考察和审批,常出国。家里没人的时候我便搬过去住。我 有自己的房间,里面的东西很简单,像是旅馆的陈设。十三岁时,我躲在里面吸烟差点把床 单点着,那支皱皱巴巴的国产烟是从男同学那儿要来的,叫春城,那是我的第一次。那一年 有很多第一次:第一次接吻,第一次在超市偷东西,第一次在公共汽车上逃票,第一次来月 经,第一次留长发,第一次用偷来的化妆品把脸涂成小鬼,第一次爱上镜子这个东西,第一 次在下学的路上被一个露阴癖男人堵在小胡同里,第一次因上课看杜拉斯的《情人》被老师 勒令请家长,第一次被妈妈打得手心肿胀,从此也和妈妈决裂。有天晚上,模模糊糊,意识 到自己已是个女人,和妈妈一样,是个没什么力量的小女人。意识到这一点,发出了一生的 第一声叹息。在那间没有太阳光临的房间里,我只需要一张床,我想念睡眠如同想念情人, 在没知没觉的旅程中,可以不耽心被遗弃在大街上。
妈妈还住在老楼里,我想他们没离婚的原因大概是怕失去现在的房子。房子虽老,宽敞 明亮得不是现在的新楼比得了的。妈妈养了一只狗狗〃西施〃,它会两只腿互相磕绊着走路 ,成心 做出一副摇摇晃晃的傻样子。它睡觉时呼噜打得山响,做梦还会有口水流出来。它很挑食, 带骨头的肉不吃,带刺的鱼不吃,带皮的水果不吃,更是见不得耗子,那会把它吓出心脏病 。它浑身雪白,穿着妈妈缝的红马甲,系着小领结,人模狗样的。狗狗极没良心,妈妈对它 无比溺爱,百依百顺,可我一回来,它就会当别人不存在,跟屁虫一样时刻缠着我。它总用 小身体挨着我,小鼻子一耸一耸地闻着我,耳朵竖得长长的,捕捉着我的脚步声。眼睛水汪 汪的满是谄媚地望着我。它讨好我的本事一流,撅着肥屁股把头藏在枕头下,和我玩捉迷藏 的小把戏,或是四脚朝天地趴在地板上装可爱。每次回来我都要给它带用五颜六色糖纸包裹 的巧克力,我们一人一口,公平合理。它的胃口也被惯得越来越刁,小鼻子只认〃德芙〃。 睡觉时它也会往我的床上挤,胖屁股枕在我的肩膀上,不管那边妈妈怎么呼唤,它全然没听 见。
第一部分第2章 从十三岁讲起和刘大妈一家(2)
妈也有她的秘密,有一个叔叔阴魂不散一样老出现在她左右。我只知道叔叔是她的大学同 学,似乎两人谈过一段不短的恋爱,后来各自有家,但仍保持着不咸不淡的来往。书面语言 里,那叫暧昧。
大人的事我怎么也搞不懂,十岁前希望他们离婚,停止争吵。十岁后希望他们当我不存在 。高中毕业后我没再考大学,我想有自己的窝来实现我的四大理想:可以吃成吨的巧克力不 挨骂,可以躺在床上抽烟,可以把脚指甲涂得闪闪发亮,可以把音乐放得山响。
刘大妈是个热心的大嗓门,大院里的每个坏孩子都被她领回过家。刘大爷是个温和的老男 人,一个老式的小皮包,一辆笨重的自行车,一顶滑稽无比的窄沿帽,一个家具二十年没换 的旧房子,一个不像个女人的女人,和一个五毒俱全的败家子儿子,伴他过了大半生的岁月 。
那天被妈打后,我发疯似的从衣柜里敛了两条仔裤,几件内衣,三件T恤。拿了我名下 的 压岁钱存折,头也不回地冲出家门。还没到院门口,便和一堵墙似的刘大妈撞个正着。刘大 妈真是做人事工作的天才,我不伦不类的大包袱和满脸的悲愤引起了她的注意,她一把拽住 我,犀利的小眼睛只在我脸上扫了两个来回,我就心惊胆颤地扑倒在她怀里,放声痛哭起来 。那天我死活不肯回家,最终磨没了妈的脾气,送来了我平时睡的小被子,一步三回头地留 下了我。夜里和刘大妈挤在一张床上,她吹口哨一样的呼噜声叫我欲睡不能,半夜里我每上 一次厕所都会引起她一阵惊天动地的咳嗽。我一动也不敢动地蒙在被子里,算计着明天从这 里怎么逃出去。后来精疲力尽地睡着了,在支离破碎的梦中,爬到一座空无一人的高楼上, 打开十四层的阳台门,却一脚踩空,直摔下来,在落地前的一秒钟,带着冷汗和晕眩醒了过 来,睁开眼睛,大妈正研究标本一样看着我,油条豆浆已摆在桌子上。这天早上我没上学, 也没有逃到任何地方。再过几天竟然习惯了刘大妈睡觉的动静,听不到沉重的呼吸声倒像缺 了点什么似的睡不着了。
刘大妈的儿子小哲是个天生的坏种。二十出头的人了,整天在院子里找人搓麻将,既不上 学也不上班。自从我住进了他家,他好像倒不怎么出去了。我开始不爱搭理他,因为他的眼 睛老贼溜溜地盯着我刚刚发育的乳房。每当有风吹起我的短裙,他的目光就会像探照灯一样 准确无误地扫过我的大腿,不放过任何看到内裤的可能性。不过,公平地说,小哲并不太难 看,甚至还能半生不熟地唱几句刘德华的情歌,说话经常能逗得我前仰后合,在没有人管的 日子里,他是我最亲近的玩伴。刘大妈看我把小哲能收在家里,对我越发喜欢。张嘴闭嘴地 叫我干女儿,变着法地做好吃的东西满足我的贪婪的小胃口,而我因为一下子没有了老妈的 管教,请家长时刘大妈也可以代劳,也就乐得顺手推舟地赖在那里。
第一部分第2章 从十三岁讲起和刘大妈一家(3)
小哲有时会到学校找我玩,那些平时喜欢欺负女孩的男生只有巴结我的份儿了。我时常把 偷来的巧克力和小哲一起分享,还用我的私房钱帮他还过几笔小小的赌债。有一次,我坐公 共汽车逃票被抓住,是小哲把我从车队领回家,回来路过河边,在一棵死去多年的大柳树下 ,我让躁动不安的他亲了我。他尖利的牙齿把我下嘴唇咬出了血,我什么也没说,算还了他 的人情。此后我和小哲若即若离地保持着距离,玩起了老鼠和猫的游戏。
关于小哲的回忆很多,他看着我从十三岁的黄毛丫头 抽身而成腰肢纤细的女人,而自己却渐渐失去青春,形单影只,一事无成。
不考大学有我自己的道理,我不聪明,数理化一窍不通,课堂里学的更是没一样能听得 进去。当分母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况且,总得有人当吧。
对我的决定,他们倒是早有预料,我的心已飞得太高,他们手里的线到了尽头。
第一部分第3章初试身手…小土豆时代和夏小冬(1)
虽然不爱学习,但我却很爱看书,只要是故事都爱看。我喜欢的作家大多是女怪人,像杜 拉斯、乔治桑、艾米莉·勃朗特、狄金森、阿加沙·克里斯蒂等,男作家里最爱毛姆,还有 就是老司汤达。他们不一定是最好的作家,可我也没什么品味,拿到什么看什么。最怕的小 说是《悲惨世界》,看完做了一个星期满街要饭的恶梦,从此恨上了雨果。杜拉斯是个自恋 的疯子,倒很对我的胃口。我看了她的大部分的书和剧本,三种不同版本的传记,对她在幼 女时代就成为情场老手的细节赞叹不已,当然在我和她有一样的性经历的时候,已
经不是幼 女啦。
我看书有个特点,就是非要偷偷摸摸地才看得进去。我想大概是中国教育体制在我身上落 下的后遗症。从小学到高中毕业,如果上课不睡觉或和同桌聊天,简直就非要看课外读物( 哪怕是连环画)不可。老师在上面下着〃黄梅雨〃的时候,心里的小虫子就会发疯似的到处 爬啊爬。当然,我并不恨学校,尤其是那些酸倒牙的小纸条让我心神荡漾。对于男生,我喜 欢两类,一类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好出风头会打架。另一类酸文假醋,心地善良,爱写几 首小诗,但面目可憎,发育不全。第一类往往是体育生,或蹲班生。第二类大多是学习委员 ,大队长班干部什么的。总之我喜欢和〃好孩子〃传小条,和〃坏孩子〃鬼混。那段儿时间 我 学会了天真烂漫地讲黄段子,骂人不吐脏字但祖宗八代一个不落,抽烟摆酷,媚眼横飞,耍 刁犯赖,装小可怜。虽然那时的男生还没长成男人,已足以让我神魂颠倒。
初一班里转来个新生叫夏小冬,平头,大眼睛,单眼皮,没睫毛,招风耳,精瘦无比。 我 旁边正好没人,于是老师就把他发给了我。才几个小时,我就发现他是个非搞小动作不可的 人,铅笔,橡皮,尺子,眼镜盒每样东西都可以摆弄一堂课。最可笑的是,他被老师带进来 时竟戴了个墨镜扮酷。走到我跟前,简直就像瞎子一样一步一步摸过来的。他跟老师说那是 近视镜,我趁他课间上厕所时用我的近视眼试了试,什么也看不见。我拿出小镜子照了照, 立刻长了十岁,嚼块口香糖马上就变女特务。怪不得他连上课都戴着呢。夏小冬在男生里很 有人缘,班里男生谁惹了祸,只要是他的朋友,他都会一个人承担下来。大概是因为校长是 他爷爷的学生吧,他也总是毫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