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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偷,不偷-第1节

小说: 偷,不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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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F〗记得我们的故事吗?谁会记得!在遥远得不能再遥远的地方,在生命的终结处,在 无名的十字路口,我们的相逢,是造物主的安排,我们的分离,早己写进宿命的密码。犹如 微风,在尘世最清澈的尘埃中,我和你,并排躺在永不腐烂的泥土里,并且微笑。你知道吗 ?因为你,我什么也不害怕。因为你,我偏要跟命运抗争到底。因为你,我相信,每个人都 为一个奇迹而生,而死亡,只是连接另一个奇迹的开始。    
         
      献给爱情    
    


第一部分第一章 湘 湘

    再次遇到小鱼儿的时候,湘湘才清楚地明白,原来自己就是个小偷儿,虽然做案手段相当 原始而且不上档次。    
      湘湘住在北京北三环边上的一幢公寓里,穿着光鲜制服的看门人会为她开电梯。健身房, 游泳池,公共会客室,美容院,大型超市无所不有;随时伺候。从这里出入的人们组成一幅 有钱人的风景,这风景里有湘湘,湘湘常为此躲在被子里一起一伏地偷笑。    
         
      湘湘住在这里,不是因为有钱,是因为那户主是一个和她有关系的男人。在她的父母和 朋友们面前,他是湘湘的男朋友。在公司里,他是老板,湘湘是他的秘书。而在他的世界里 ,湘湘是他不为人知的秘密。他,名字叫伤,一个结了婚的男人。    
      伤比湘湘大十五岁,从哈佛商学院毕业后,直接飞回了北京。一晃五年,成就了现在的 事业。有一次搬东西,在他的旧相册里,看见一张发黄的照片,照片里他二十来岁,笑容灿 烂,腰板笔直,身上的衣服像借来的,大出很多。湘湘看了好笑,从来没有想到伤还会有年 轻 得冒泡的时候。    
      湘湘有副容易让人轻信的干净面孔,是个眼线细长的单眼皮,眼珠总是不安分地四下乱转 ,笑起来要呛出眼泪才罢休,身体纤细。只喝冰牛奶,手指柔软冰凉,爱写些酸倒牙的小文 字,迷信血型和星座。声音好听,嘴甜,小心眼儿转得飞快,所以从不吃亏。湘湘不懂道德 ,也不分对错,只听凭欲望的指引。从生下来的那天起,湘湘就已熟知命运的游戏规则,除 了默默忍受以外,想不出什么更好的办法。    
      湘湘是我给自己起的名字。自从出生,我就不喜欢别人强加的东西。    
      我的身体里一定有架时间机器,它会倾听我的声音,只一瞬间,便将我带离尘世。只一 弹指,我就会变成女超人,我穿着鲜艳的紧身衣,穿越夜色,飞临城市上空,眼前只有时间 滑翔的痕迹。    
      喜欢就这样,飞回过去时光。    
    


第一部分第2章 从十三岁讲起和刘大妈一家(1)

    爱对我来说是个奢侈的字眼。从记事起,爸妈就恶语相向。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把我生 出来。生了不喜欢可以送人或者干脆掐死。我是他们的包袱,没有我,他们也许早就离婚了 。爸爸搬出去那天我十岁,站在门口,劝他们离婚,理由是〃我已经够大了〃。我有三个家 ,爸爸家,妈妈家,和街道居委会主任刘大妈家。那个叫爸爸的男人住在四室一厅的大房子 里,家里的东西一尘不染。偶尔会有不同的阿姨出没,她们都待我像公主。其实我知道,那 是个样子而已,有时候会忍不住劝她们别费劲了,我不可能给她们带来什么好处。爸      
    爸年纪 轻轻就当上了局长,主管对外技术考察和审批,常出国。家里没人的时候我便搬过去住。我 有自己的房间,里面的东西很简单,像是旅馆的陈设。十三岁时,我躲在里面吸烟差点把床 单点着,那支皱皱巴巴的国产烟是从男同学那儿要来的,叫春城,那是我的第一次。那一年 有很多第一次:第一次接吻,第一次在超市偷东西,第一次在公共汽车上逃票,第一次来月 经,第一次留长发,第一次用偷来的化妆品把脸涂成小鬼,第一次爱上镜子这个东西,第一 次在下学的路上被一个露阴癖男人堵在小胡同里,第一次因上课看杜拉斯的《情人》被老师 勒令请家长,第一次被妈妈打得手心肿胀,从此也和妈妈决裂。有天晚上,模模糊糊,意识 到自己已是个女人,和妈妈一样,是个没什么力量的小女人。意识到这一点,发出了一生的 第一声叹息。在那间没有太阳光临的房间里,我只需要一张床,我想念睡眠如同想念情人, 在没知没觉的旅程中,可以不耽心被遗弃在大街上。    
      妈妈还住在老楼里,我想他们没离婚的原因大概是怕失去现在的房子。房子虽老,宽敞 明亮得不是现在的新楼比得了的。妈妈养了一只狗狗〃西施〃,它会两只腿互相磕绊着走路 ,成心 做出一副摇摇晃晃的傻样子。它睡觉时呼噜打得山响,做梦还会有口水流出来。它很挑食, 带骨头的肉不吃,带刺的鱼不吃,带皮的水果不吃,更是见不得耗子,那会把它吓出心脏病 。它浑身雪白,穿着妈妈缝的红马甲,系着小领结,人模狗样的。狗狗极没良心,妈妈对它 无比溺爱,百依百顺,可我一回来,它就会当别人不存在,跟屁虫一样时刻缠着我。它总用 小身体挨着我,小鼻子一耸一耸地闻着我,耳朵竖得长长的,捕捉着我的脚步声。眼睛水汪 汪的满是谄媚地望着我。它讨好我的本事一流,撅着肥屁股把头藏在枕头下,和我玩捉迷藏 的小把戏,或是四脚朝天地趴在地板上装可爱。每次回来我都要给它带用五颜六色糖纸包裹 的巧克力,我们一人一口,公平合理。它的胃口也被惯得越来越刁,小鼻子只认〃德芙〃。 睡觉时它也会往我的床上挤,胖屁股枕在我的肩膀上,不管那边妈妈怎么呼唤,它全然没听 见。    
      


第一部分第2章 从十三岁讲起和刘大妈一家(2)

    妈也有她的秘密,有一个叔叔阴魂不散一样老出现在她左右。我只知道叔叔是她的大学同 学,似乎两人谈过一段不短的恋爱,后来各自有家,但仍保持着不咸不淡的来往。书面语言 里,那叫暧昧。    
      大人的事我怎么也搞不懂,十岁前希望他们离婚,停止争吵。十岁后希望他们当我不存在 。高中毕业后我没再考大学,我想有自己的窝来实现我的四大理想:可以吃成吨的巧克力不 挨骂,可以躺在床上抽烟,可以把脚指甲涂得闪闪发亮,可以把音乐放得山响。    
      刘大妈是个热心的大嗓门,大院里的每个坏孩子都被她领回过家。刘大爷是个温和的老男 人,一个老式的小皮包,一辆笨重的自行车,一顶滑稽无比的窄沿帽,一个家具二十年没换 的旧房子,一个不像个女人的女人,和一个五毒俱全的败家子儿子,伴他过了大半生的岁月 。    
      那天被妈打后,我发疯似的从衣柜里敛了两条仔裤,几件内衣,三件T恤。拿了我名下 的 压岁钱存折,头也不回地冲出家门。还没到院门口,便和一堵墙似的刘大妈撞个正着。刘大 妈真是做人事工作的天才,我不伦不类的大包袱和满脸的悲愤引起了她的注意,她一把拽住 我,犀利的小眼睛只在我脸上扫了两个来回,我就心惊胆颤地扑倒在她怀里,放声痛哭起来 。那天我死活不肯回家,最终磨没了妈的脾气,送来了我平时睡的小被子,一步三回头地留 下了我。夜里和刘大妈挤在一张床上,她吹口哨一样的呼噜声叫我欲睡不能,半夜里我每上 一次厕所都会引起她一阵惊天动地的咳嗽。我一动也不敢动地蒙在被子里,算计着明天从这 里怎么逃出去。后来精疲力尽地睡着了,在支离破碎的梦中,爬到一座空无一人的高楼上, 打开十四层的阳台门,却一脚踩空,直摔下来,在落地前的一秒钟,带着冷汗和晕眩醒了过 来,睁开眼睛,大妈正研究标本一样看着我,油条豆浆已摆在桌子上。这天早上我没上学, 也没有逃到任何地方。再过几天竟然习惯了刘大妈睡觉的动静,听不到沉重的呼吸声倒像缺 了点什么似的睡不着了。    
      刘大妈的儿子小哲是个天生的坏种。二十出头的人了,整天在院子里找人搓麻将,既不上 学也不上班。自从我住进了他家,他好像倒不怎么出去了。我开始不爱搭理他,因为他的眼 睛老贼溜溜地盯着我刚刚发育的乳房。每当有风吹起我的短裙,他的目光就会像探照灯一样 准确无误地扫过我的大腿,不放过任何看到内裤的可能性。不过,公平地说,小哲并不太难 看,甚至还能半生不熟地唱几句刘德华的情歌,说话经常能逗得我前仰后合,在没有人管的 日子里,他是我最亲近的玩伴。刘大妈看我把小哲能收在家里,对我越发喜欢。张嘴闭嘴地 叫我干女儿,变着法地做好吃的东西满足我的贪婪的小胃口,而我因为一下子没有了老妈的 管教,请家长时刘大妈也可以代劳,也就乐得顺手推舟地赖在那里。    
    


第一部分第2章 从十三岁讲起和刘大妈一家(3)

    小哲有时会到学校找我玩,那些平时喜欢欺负女孩的男生只有巴结我的份儿了。我时常把 偷来的巧克力和小哲一起分享,还用我的私房钱帮他还过几笔小小的赌债。有一次,我坐公 共汽车逃票被抓住,是小哲把我从车队领回家,回来路过河边,在一棵死去多年的大柳树下 ,我让躁动不安的他亲了我。他尖利的牙齿把我下嘴唇咬出了血,我什么也没说,算还了他 的人情。此后我和小哲若即若离地保持着距离,玩起了老鼠和猫的游戏。    
         
      关于小哲的回忆很多,他看着我从十三岁的黄毛丫头 抽身而成腰肢纤细的女人,而自己却渐渐失去青春,形单影只,一事无成。    
      不考大学有我自己的道理,我不聪明,数理化一窍不通,课堂里学的更是没一样能听得 进去。当分母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况且,总得有人当吧。    
      对我的决定,他们倒是早有预料,我的心已飞得太高,他们手里的线到了尽头。    
    


第一部分第3章初试身手…小土豆时代和夏小冬(1)

    虽然不爱学习,但我却很爱看书,只要是故事都爱看。我喜欢的作家大多是女怪人,像杜 拉斯、乔治桑、艾米莉·勃朗特、狄金森、阿加沙·克里斯蒂等,男作家里最爱毛姆,还有 就是老司汤达。他们不一定是最好的作家,可我也没什么品味,拿到什么看什么。最怕的小 说是《悲惨世界》,看完做了一个星期满街要饭的恶梦,从此恨上了雨果。杜拉斯是个自恋 的疯子,倒很对我的胃口。我看了她的大部分的书和剧本,三种不同版本的传记,对她在幼 女时代就成为情场老手的细节赞叹不已,当然在我和她有一样的性经历的时候,已      
    经不是幼 女啦。    
      我看书有个特点,就是非要偷偷摸摸地才看得进去。我想大概是中国教育体制在我身上落 下的后遗症。从小学到高中毕业,如果上课不睡觉或和同桌聊天,简直就非要看课外读物( 哪怕是连环画)不可。老师在上面下着〃黄梅雨〃的时候,心里的小虫子就会发疯似的到处 爬啊爬。当然,我并不恨学校,尤其是那些酸倒牙的小纸条让我心神荡漾。对于男生,我喜 欢两类,一类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好出风头会打架。另一类酸文假醋,心地善良,爱写几 首小诗,但面目可憎,发育不全。第一类往往是体育生,或蹲班生。第二类大多是学习委员 ,大队长班干部什么的。总之我喜欢和〃好孩子〃传小条,和〃坏孩子〃鬼混。那段儿时间 我 学会了天真烂漫地讲黄段子,骂人不吐脏字但祖宗八代一个不落,抽烟摆酷,媚眼横飞,耍 刁犯赖,装小可怜。虽然那时的男生还没长成男人,已足以让我神魂颠倒。    
      初一班里转来个新生叫夏小冬,平头,大眼睛,单眼皮,没睫毛,招风耳,精瘦无比。 我 旁边正好没人,于是老师就把他发给了我。才几个小时,我就发现他是个非搞小动作不可的 人,铅笔,橡皮,尺子,眼镜盒每样东西都可以摆弄一堂课。最可笑的是,他被老师带进来 时竟戴了个墨镜扮酷。走到我跟前,简直就像瞎子一样一步一步摸过来的。他跟老师说那是 近视镜,我趁他课间上厕所时用我的近视眼试了试,什么也看不见。我拿出小镜子照了照, 立刻长了十岁,嚼块口香糖马上就变女特务。怪不得他连上课都戴着呢。夏小冬在男生里很 有人缘,班里男生谁惹了祸,只要是他的朋友,他都会一个人承担下来。大概是因为校长是 他爷爷的学生吧,他也总是毫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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