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侠达伦·山传奇-第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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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本很旧的书上读到过,实际上我就是在那本书上找到封·霍斯顿的照片的。其他书里都没有提到手指的事,所以我还以为这又是一个关于吸血鬼的神话。可是当我仔细打量你的手指,我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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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停住话头,偏过脑袋。我这才发现我已经听不见掘土的声音了。一时间四下里一片寂静。然后暮先生压低了的声音从墓地那头传来。
“达伦,你在哪儿?”他喊道,“达伦?”
斯蒂夫吓得脸色完全变了。我可以看见他的心在怦怦乱跳,看见大滴的汗珠顺着他的面颊滚落下来。他吓傻了,不知道该怎么办。他没有考虑到这样的情况。
“我很好。”我喊道,吓得斯蒂夫惊跳起来。
“你在哪儿?”暮先生问道。
“在这儿。”我回答道,一边站了起来,毫不理会斯蒂夫的木桩。“我的腿没有力气,所以躺下来歇了一会儿。”
“你没事吧?”他问道。
“我挺好的,”我说,“我再休息一会儿,然后起来走走试试。你准备好了就叫我一声。”
我重新蹲下来,面对着斯蒂夫。他看上去不像刚才那样勇敢了。木桩的尖头指着地面,不再对我构成威胁。他的整个身体都可怜兮兮地耷拉着,我感到很同情他。
“你为什么到这里来,斯蒂夫?”我问。
“为了杀死你。”他说。
“杀死我?天哪,为什么?”我问。
“你是个吸血鬼,”他说,“还需要别的理由吗?”
“可你对吸血鬼不反感,”我提醒他,“你自己还想成为吸血鬼呢。”
“是啊。”他恶狠狠地吼道,“我本来是有这个想法,可最后变成吸血鬼的是你。这一切都是你计划好的,是不是?你对他说我是邪恶的。你让他拒绝我,这样你就可以——”
“你完全是胡说,”我叹着气说,“我根本不想成为吸血鬼。我之所以答应加入他一伙,是为了救你的命啊。如果我不当他的助手,你就死了。”
“编得跟真的似的。”他轻蔑地说,“想想吧,我以前还相信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呢。哈哈!”
“我是你的朋友!”我喊道,“斯蒂夫,你不明白。我绝不会做什么事来伤害你。我真讨厌我遭遇的这些事。我这么做只是为了——”
“别再给我编这些哭哭啼啼的伤心故事了。”他哼着鼻子说,“你策划这件事有多久了?你一定是在怪物马戏表演的那天夜里就去找他了。你就是那样弄到八脚夫人的,是不是?你做他的助手,他就把蜘蛛送给了你。”
“不是的,斯蒂夫,不是那样的。你千万不能那样想。”可是他不相信。
我从他眼睛里看得出来。不管我说什么,都无法改变他的想法。在他看来,是我背叛了他。我偷走了他觉得本来应该属于他的生活。他永远也不会原谅我。
“我要走了。”他说着准备往远处爬去,“我以为我今天夜里能把你杀死的,可是我错了。我年纪还太小,身体不够强壮,胆子也不够大。
“可是请你留神,达伦·山。我会长大的。我会变得更成熟更强壮更勇敢。我要把我的全部生命都用来训练我的身体和意志,当那一天到来时……当我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当我有了足够的力量和勇气……
“我就要找到你,杀死你。”他发着誓,“我要成为世界上最优秀的吸血鬼杀手,不管你躲到什么洞|穴里,我同样都找得到。不管是洞|穴,是岩石,还是地窖,我都找得到!”
“如有必要,我要追踪你到世界的尽头。”他脸上闪着疯狂的光,“你和你的师傅。我找到你们后,就用带钢尖的木桩刺穿你们的心脏,然后砍下你们的脑袋,往里面塞满大蒜。然后我还要把你们烧成灰,撒进流动的河水里。我不会留下一点后患。我要保证你再也不会从坟墓里爬出来!”
他停住了,掏出一把小刀,在左手心里划了一个小小的十字。他举起手,我看见鲜血从伤口里流了出来。
“我凭着这血起誓!”他宣布道,然后转身跑了,几秒钟后就消失在黑夜的阴影中。
我完全可以顺着血迹去追他。如果我喊来暮先生,我们就能追到他,让斯蒂夫·豹子连同他的威胁统统完蛋。这样做应该是明智的。
可是我没有。我做不到。他是我的朋友啊……
第三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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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来时,暮先生正在把土堆弄平。我在一旁看着他干活。铁锹又大又重,但在他手里仿佛是纸片做的。真不知道他到底有多大力气,'福#哇@小&說下^載'也不知道我将来会有多大力气。
我考虑要不要把斯蒂夫的事告诉他,但又害怕他会去追他。斯蒂夫受的磨难已经够多了。而且,他的威胁也只是嘴上说说而已。过不了几个星期,他的注意力被新鲜事吸引过去后,他会忘记我和暮先生。我希望这样。
暮先生抬头一看,皱起眉头。“你真的没事吗?你看上去很紧张。”
“你在棺材里待一天试试看。”我回答道。
他大声笑了起来。“山少爷,我在棺材里待的时间比许多真正的死人还多呢!”他最后使劲儿拍了一下坟墓,然后把铁锹捏成碎片,扔得远远的。
“僵硬的感觉是不是没有了?”他接着问道。
“比刚才好一些,”我扭动着我的胳膊和腰肢,“我可不想经常装死。”
“不会了,”他沉思地说,“唉,多半不会再有这个必要了。这是挺危险的一招。许多环节都有可能出问题。”
我瞪着他。“你对我说过我会非常安全的。”我说。
“我没有说实话。有时那种药水会使患者朝死亡的方向走得太远,他们就再也醒不过来了。而且我也拿不准他们会不会给你做尸体解剖。还有……你想要我全告诉你吗?”他问。
“不想。”我厌恶地说,“我不想听。”我气愤地挥拳朝他打去,他很轻松地躲过了,一边躲一边哈哈大笑。
“你说这是很安全的!”我喊道,“你撒谎!”
“我只能那么说,”他说,“没有别的办法。”
“如果我真的死了呢?”我生气地问。
他耸耸肩膀。“那我就少了一个助手。不算什么大的损失。我肯定能再找到一个。”
“你……你……哦!”我狠狠地踢着地面。我可以用许多话来骂他,但我不想在死人面前说粗话。我准备以后再把我对他这套诡计的看法告诉他。
“准备走了吗?”他问。
“再等一分钟。”我说。
我跳到一个较高的墓碑上,四下环顾着这座镇子。我从这里看不到多少景物,但我生在这里,长在这里,这是我对这个地方的最后一瞥,所以我尽情地看着,把每一条漆黑的小巷都看做时髦的街道,每一个破旧的平房都看做酋长的宫殿,每一座两层楼房都看做摩天大楼。
“过一段时间,你就会对离开一个地方习以为常了。”暮先生说。
他站在我身后的石头上,双脚像踏在空气上一般。他的脸色很阴沉。“吸血鬼总是在告别。我们从来不在任何地方待很长时间。我们永远都要连根拔起,迁移到新的牧场。这就是我们的生活方式。”他又说道。
“第一次是不是最难受?”我问。
“是的,”他点点头说道,“但这滋味总是不太好受。”
“我多长时间才能习惯它?”我真想知道。
“大概再过几十年。”他说,“也许更长时间。”
几十年。听他的口气就像在说几个月。
“我们永远不能有朋友?”我问,“我们永远不能有家,有妻子和孩子?”
“不能。”他叹了口气,“永远不能。”
“那不是很孤独吗?”我问。
“孤独极了。”他承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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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悲哀地点点头。至少他现在说的是实话。我以前说过,我情愿听实话——不管实话多么让人难受,也不愿意别人用假话骗我。只有听了实话,你才清楚自己的处境。
“好吧,”我说,从墓碑上跳了下来,“咱们走吧。”我拿起我的包,掸去沾在上面的一些墓地的泥土。
“你如果愿意,可以骑在我的背上。”暮先生提出。
“不用了,谢谢。也许过一会儿会骑,但现在我想活动活动僵硬的腿脚。”
“也好。”他说。
我揉揉肚子,听着它咕咕叫。“从周日到现在,我什么也没吃,我饿了。”
“我也饿了。”他牵着我的手,杀气腾腾地朝我咧嘴一笑。“咱们去吃吧。”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努力不去想菜单上会有什么。我紧张地点点头,捏紧了他的手。我们转身离开了墓地。就这样,我们,吸血鬼和他的助手,肩并肩地迈开脚步,走进了夜幕中……
卷一 初变吸血鬼 完
卷二 吸血鬼的助手/马爱新 译
献给
爷爷奶奶——两个老倔头
订一盘血淋淋的肥肠献给:
“追踪者”卡罗琳·保罗
“掠夺者”保罗·利瑟兰
骷髅头若干献给:
比蒂·吉基尔①和利亚姆·海德
“盗墓者”吉利·拉塞尔
哈珀柯林斯出版社那帮阴森恐怖的家伙
以及
(“我们是食尸鬼”里的)艾玛和克里斯
『注:吉基尔是英国小说家R.L.斯蒂文森(1850—1894)所著小说《化身博士》中的一个善良温厚的医生,因服用了自己发明的一种药物变成了一个性情凶残的人。』
引子
我叫达伦·山,是个半吸血鬼。
我并不是生来就这样。我以前挺正常的,跟我爸爸妈妈和妹妹安妮住在一起。我喜欢上学,还有很多朋友。
我喜欢看鬼怪故事和恐怖电影。有一次镇上有怪物表演,我最要好的朋友斯蒂夫·豹子弄到了票,我们便一起去看。表演精彩极了,真是稀奇古怪,恐怖之至。那天晚上过得很刺激。
可是最稀奇的事情发生在表演结束之后。斯蒂夫认出了其中的一个演员——他在一本旧书上见过他的画像,知道他是什么——一个吸血鬼!表演结束后,他就缠着人家要把他也变成吸血鬼。暮先生(那个吸血鬼)本来答应了,可是他发现斯蒂夫的血是邪恶的,于是只好作罢。
本来事情可以到此为止,但当时我也留了下来,要看看斯蒂夫想干什么。
我不想和吸血鬼打交道,可是我一向喜欢蜘蛛——我养过它们,而暮先生有一只表演用的毒蜘蛛,叫八脚夫人,能玩各种有趣的把戏。我把它偷走了,并给吸血鬼留了一张条子,说要是他来抓我,我就揭出他的老底。
长话短说,八脚夫人咬伤了斯蒂夫。他被送进医院,眼看快不行了。于是我去找暮先生,求他救救斯蒂夫。他同意了,但要把我变成半吸血鬼,做他的助手,跟他到处游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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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把我变成半吸血鬼(把他那可怕的血注入了我的身体)之后,我们救活了斯蒂夫。我逃了回来,可是我发现自己想喝血,我担心我在家里会做出可怕的事情(比如咬我的妹妹)。
于是暮先生帮我装死。我被活埋后,他趁深夜没人时把我挖了出来,带我远走他乡。我做正常人的日子结束了,做吸血鬼助手的夜行生活开始了。
第一章
一个温暖干燥的夜晚,斯坦利·科林斯先生参加完童子军会议后决定走回家去。路不太长——不到两公里。尽管天很黑,但这条路他早就走熟了,每一步都像系一个结儿那么容易。
斯坦利是童子军队长。他热爱童子军,小时候当过,成年后还一直保持联系。他把三个儿子都培养成了优秀的童子军,现在他们长大离家了,他就帮助当地的孩子们。
斯坦利走得很快,好使身体暖和一些。他只穿着短裤和T恤,尽管天气很好,他的手臂和腿上很快就起了鸡皮疙瘩。他并不在意,等他到家时,他太太会已为他准备好一杯热乎乎的巧克力牛奶和葡萄干面包等着他。在赶了这么多路之后,他会吃得更香。
路两旁都是树,黑漆漆的,对不熟悉的人来说十分危险。但斯坦利一点也不怕。相反,他喜欢黑夜,他爱听自己的脚踩在深草和荆棘上发出的嘎吱声。
嘎吱,嘎吱,嘎吱。
他笑了。儿子小时候,他带他们回家时,经常骗他们说有怪物躲在树上。他会发出可怕的声音,趁孩子们不注意时摇晃低处的树枝。有时他们会哇哇尖叫,没命地跑回家去。斯坦利跟在后面哈哈大笑。
嘎吱,嘎吱,嘎吱。
夜里睡不着的时候,他就想像自己走在回家路上的脚步声,每次都能安然入梦。
这是世界上最美妙的声音。在斯坦利看来,它比莫扎特和贝多芬的所有音乐都好听。
嘎吱,嘎吱,嘎吱。
啪。
斯坦利站住了,皱了皱眉。好像是一根棍子折断的声音,但怎么可能呢?要是他踩到了树枝,他应该有感觉啊。附近田里也没有牛羊。
他静静地站了半分钟,好奇地聆听着。没有再听到声音,他摇头笑笑。是他的想像跟他开了个玩笑。回家把这事告诉太太,她会和他一起开怀大笑的。
他又向前走去。
嘎吱,嘎吱,嘎吱。
啊,还是熟悉的声音。周围没有别人。要是有的话,他不会只听到一根树枝折断的声音。没有人能偷袭斯坦利·科林斯。他是训练有素的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