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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节

错缘 作者:更科-第6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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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我的是一位三十几岁的女子,一看面容便知道她肯定已经身患重症,却依然显得那般的沈稳和端庄。 

她笑道:‘有什麽事就对我说吧,你可以骗过她们,可骗不过我。’ 

‘我想要见鸣焱,然後带他回去。’我开门见山的道。 

‘那孩子现在根本就不想回去,你们何必逼他不开心呢?’ 

‘他在这里就开心了。’我很有些发怒。 

‘不是你想的那种开心,虽然他已经到年龄了。。。。我只是说他在这里更自在一些。给他一些时间,让他自己选择好了,你知道鸣焱肯定是会回去的,我只是希望你们不要强逼他。放心,他在这里很好,有我看著。’ 

‘可这里。。。。’ 

她笑了一笑,‘如果你是怕来这里的人三教九流,把鸣焱教坏了,又或者,’她瞟了我一眼,‘有什麽人想打鸣焱不好的主意的话。。。。我可以向你担保。。。。’ 

‘我怎麽知道你可不可以相信?’ 

‘看著我的眼睛,你就会知道了。’她道,‘从鸣焱初来这里的时候,我就把他当作了自己的儿子。’她顿了一顿,叹道,‘如果我的儿子没有死,也该是鸣焱这个年纪的。所以,我决不会害他,只不过你们要真是为了他好,就不要把他困在你们那里,让他多见一些事情对他来说会更好一些。’ 

‘可在这里,他练武。。。’ 

‘至於这点,他说他不想再习什麽武功了,我不知道发生了什麽事,可他说有些事情即便你有再高的功夫也没用,反而。。。他的脾气我想你也很清楚,所以。。。。我想他大概只是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去面对吧。’ 

我考虑了很久,其实她说的有些也不无道理,而且,我相信我的眼光,她绝对是能信任的人,‘既然这样,那,鸣焱就拜托你照顾了,这里是他爹给他的一封信。’ 

‘我会交给他的,如果他看了之後要走,我也一定会送他离开。’ 

‘还有这些银两。’我递过去。 

‘不用,我想我还是能养得起我的儿子,请你给我这样一个机会。’ 

‘那。。。’看著琴姐那毫无波澜却很坚定的眼睛,我叹了口气,只得收了回来,‘那我这就告辞了。’ 

可我并没有走,而是悄悄藏身於屋顶之上。在天快黑的时候,我终於看到了鸣焱。 

才一年多,竟长高了不少了,我欣慰的想到。 

‘琴姐。’他快步跑进屋中。 

‘今天有人来看你了。’ 

‘我听说了,是不是有什麽急事?’ 

‘没什麽,这是带给你的信。’ 

‘我爹写给我的?’我轻跃下来,透过窗户看著他那稍有些慌乱的表情。 

就著烛光,他很快的一页页读过,沈默了下来。 

‘怎麽了,鸣焱?’ 

‘没什麽。’他靠进琴姐的怀里。 

琴姐抚摸著他的头发,淡淡地笑道:‘是想回去了吗,鸣焱?’ 

鸣焱没有答话。 

‘其实,鸣焱,这世上有些事情是很简单的,想做什麽就去做好了,人就这一辈子,可没有太多的时间去让你犹豫和後悔的。’ 

‘可。。。’他又静了下来。 

‘算了,不要想太多了,做人,就是要开开心心的。因为这世上很多事情都没得选,而我们唯一可选的,就是不管怎样,自己都能快快乐乐的活下去,知道吗?’ 

‘。。。。’ 

‘好了,拿著信回自己的房间去吧,好好睡上一觉,你就知道该怎麽做了。’ 

‘知道了,秦姐。’ 

看著鸣焱从我的视线中消失,我心中虽暗暗祈祷鸣焱能早点回来,但,回想刚才的那一幕,我突然想到,其实从小到大,师父和师娘几乎很少如此慈爱的抱过鸣焱,鸣焱应该很希望能被师父师娘宠爱的吧,毕竟这些都不是别的什麽能够代替得了的。 

鸣焱并没有当即回来,此後我又去过几次,又送了几封信,而他则是一直守到琴姐去世後才最终返回了重剑门。 

想不到,这麽多年後的今天,他竟又一次的离开了。 

我呆坐在桌旁,看著那柄剑。 

这次,他又要多久才回来,我又能到哪里去找他呢。 

一阵脚步声跑过,不久又跑了回来。 

‘鸣焱呢?’ 

我看著那一脸紧张的朱瞻景,‘他走了。’我道,声音出奇的平静。 

我想,鸣焱离开这里,对他自己来说应该是最好的选择,毕竟面对著这些熟悉的东西,我都不知道他还能强撑得住多久。 

‘他到什麽地方去了?’朱瞻景急急的问。 

我丢给他鸣焱写的那张纸和那柄剑。 

鸣焱是个很恩怨分明与理智的人,所以他不会因为他爹的关系迁怒於朱瞻景,可就是这种不会迁怒,这种理智,才会把鸣焱自己伤得那麽深。 

我也可谓是个恩怨分明的人,但不管朱瞻景怎麽补偿,因为鸣焱,所以我还是不喜欢他,可。。。 

他看著那张纸条发呆了好久,半天之後,他重新回过神来,转身就走。 

可,他是鸣焱喜欢的第一个人,也是第一个无法完全放下的人,而且,我看著他,或许他也能给鸣焱真正想要的东西。 

‘你要怎麽办?’我忍不住问道。 

‘找他,等他,直到找到、等到为止,我是不会放弃的。’他道。 

我无奈的笑笑,‘他若要走,谁都拦不住,你又要到哪里去找他呢?’ 

他顿了顿,轻轻的说了句,‘也许,他会去那个地方。’ 

我愣了愣,在朱瞻景跨出门口的时候,我突然道:‘如果你真的能找到他,请好好待他,好好爱他。’ 

他不哭,并不意味著他不会痛;他漫不经心,也只因为他会怕受到伤害;可,即便他再用怎样多的笑容来强装坚强,但仍旧还是一颗肉做的心,承担不了太多的沈重和无奈,所以。。。 

‘我会的。’ 

看著朱瞻景转身离去的背影,所以,我在心中道,如果你真的能找到他,请好好爱他,珍惜他,给他一个可以永久安心休憩无忧无虑的地方。 

而我,则要留在这里,因为这里始终都是他的家,正如那时候他回来了一样,我想,这次他也一定会回来,而我要做得,也只能做的,便是给他一个可以回来的家。 

第六十七章 (鸣焱篇) 

一条长长绸带般的清澈河水闪烁著夕阳的金光缓缓地流向远方,而那个在河边辛勤劳作干著体力活但依然英俊潇洒风度不凡的快乐大夥计,就是鄙人我了。 

此时,正可谓绿水潺潺,金鳞闪闪,再加上坐在河边哼了小曲卷了裤腿愉悦的洗著盘子的我,真真好一幅让人陶醉的水墨乡情画阿。 

我感叹著,冷不防,‘啪’ 

‘还偷懒?就这麽几个盘子你竟洗了一个下午?’和贵摇著头在旁边蹲下,啃了一根甘蔗。 

这颗凭空跳出来破坏气氛的老鼠屎。。。。唉,世界上美好的事物大多会遇到此种下场。 

我看向他,道,‘喂,喂,老兄,你刚刚不是用这个打我的头吧?我不就洗得仔细一点,干净一点,所以花的时间稍稍长了那麽一点,至於这麽深仇大恨的吗?打傻了可怎麽办呢?’ 

‘切,这可是我要吃的,打你?我嫌脏。再说了,真把你个小子打傻了,你也就不会干活偷懒了。’ 

‘打傻了还能记著给你干活?你还真是尽想好事。’ 

‘那就直接扔出去喂狗好了。’ 

‘呃?喂狗?拜托,有点基本的善根好不好?我这个国家未来之栋梁,社会发展之希望,担负了实现上上下下多少口人所憧憬的美好生活的重大责任,就我这麽颗冉冉升起的灿烂新星,被你这个剥削阶级残酷的压榨著,不得不在这里刷盘子,没想到最後你还要喝我的血,吃我的肉?’ 

‘嗤,还栋梁呢?’他吐著长舌头拌了个鬼脸,‘就你这样的,夥三,夥三,就冲你这名字也只有给人打下手的份,还谎称读书人,我先警告你,你可别想像那个什麽什麽的,跟我老妹来个什麽什麽花田月下,小心我打断你的腿。’ 

哇,这不摆明是在侮辱我吗?我看起来像那麽饥不择食的人?你那老妹,我都怀疑到底是不是个真的女的。虽说我不知道我是否能喜欢女的,对男的也敬而远之(那滋味,简直不是人干的,不仅感觉十分的怪异,还疼得要命。),但也不至於就此娶个不男不女的吧。於是我拍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的道:‘关於这点,你尽可以放一千万个心。’ 

他开始皱著眉头看著我道,‘哼,你不要,是你有自知之明,哼,哼,算你还有那麽点自知之明。’ 

‘切,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不定哪天我还真考了个状元回来,到时你可要後悔莫及了。’ 

‘哼,我可一点都不担心,你能考状元,母猪都能上树了,哼,连本书都没有。’ 

‘我不告诉过你我被抢劫了嘛。’ 

‘还被劫色了吧。’ 

‘呃?’我一下噎住,脸腾的就红了,‘你这家夥。。。’ 

‘嘿,大老爷们的,这脸红个什麽劲啊,又没有亏什麽,命能捡回来才是最重要的,就当是被狗咬了一口好了。(作者:瞻景乖乖,莫生气,不是我说的,是他个大老粗说的,你先把剑从我脖子上挪开点啊。。。。)当时看到你淋著雨躺在泥里,浑身烫得能烤熟一只鸡。。。’ 

‘你真试过?’ 

‘屁,你那时浑身是泥,而且我讨厌吃叫花鸡。’他皱皱眉头,‘不过,我真以为你这家夥肯定是死定了,刚想把你给扔掉,没想到你在昏了六天後竟然还给醒了,真是命硬阿,可是,’他上下打量了我一眼,‘有一件事我还是一直没想通,你说你个大老爷们的,怎麽也能遇到这种事情?难不成是外面的女的越来越少了?’ 

我瞪看著他,开始很想吐血。 

‘那你看我要不要把我老妹带出去转转?她这样老嫁不出去也不是办法啊,著急啊。’ 

我沈默半天後道:‘你别看我,对你的这个建设性意见你可不要期待我会说出什麽肯定和积极的答案,这种违心的话我可说不出来,但是,作为你手下唯一一个,又是极富有责任心的雇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我还是得给你提个醒,在你下决心之前,是不是先把我这半年多的工钱给算一算?’ 

‘阿,工钱?呃,呃,说到工钱,你看你看,我这下又被你小子浪费了这麽多时间胡扯,你还好意思向我提工钱?呀,呀,这可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阿,你还不快点给我干活,快点,真是的。。。’他一边用叫人插不进嘴的速度唠叨著,一边抱了洗干净的盘子飞快的起身。 

‘喂,我说,你别一提到这个话题又想跑。。。。’我吼了一声,可惜他这家夥已经窜不见人影了。 

‘跑得还真快,’我摇著头有些疑惑,‘这就是所谓的动力?’ 

不过,从怀里摸出一小把铜板,幸好还有小费可捞,我笑著想到,嘿嘿,等哪天我筹够了路费,就可以去我的神仙洞当我的世外一高人罗。 

一个个接住被我高高抛起的那些制钱,我数著,‘一,二,三,。。。。’ 

又是一个好美的夕阳,我想。 

第六十八章 (朱瞻景篇) 

我以为我第一次见他,是在那条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小路上。虽然偶而不经意的一眼,我心中竟隐隐有种说不出的熟悉,但,随著他站出来的那一个风轻云淡的微笑,我想我不认识他;在他说他是瑞华的情人的时候,我想他真是个地地道道的混蛋;而在他扔了我一身石灰粉後,我就认定他是个卑鄙无耻道貌悍然的奸诈小人了。 

所以,当再次在申明亭见到他,我很有些沮丧,我今年怎麽就这麽背运,好不容易从皇城中偷得闲出来,还不得不面对他这个灾星。不明白为什麽,他总是能轻而易举的挑起我从来都能收放自如的情绪。而我则常常像小孩子一样被他气到哑口无言,却还毫无办法,也不能动硬的。 

我告诉我自己,他是瑞华的师弟,所以我忍。 

於是这样忍的时间久了,我就发觉其实与他相处,还不算那麽难过,真正的他活泼乐观,也很细心,无论怎麽,从来都会在触及底线之前适可而止。 

而这样相处的久了,在我的眼里,他还会稍稍有那麽一点点的可爱,即便在他扮著怪相把我气到半死。。。 

再接著,我便有些惊慌,曾几何时,我的视线中竟满满的都是他的身影了,瑞华呢? 

我想,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得把这个搞怪的家夥从我和瑞华身边踢得越远越好。 

但在看到他偷偷冲我一吐舌头,笑著趴在瑞华身上离开去蜀王府的北院时,我极为无奈。盯著瑞华扶在他腰间的手,我一边不受控制的想,他的腰还蛮纤细的,一边又对他怒火冲天。 

而第二天,我在一旁作画,他却在另一旁跟那个极有可能是我此趟要解决的危险对象的儿子那麽亲近,我更是奇怪的气不打一处来。 

‘怎麽样?’当他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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