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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风中之樱-第3节

小说: 风中之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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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拉说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相信他,是因为他那双看上去很忠诚的小眼睛吗?还是他那瘦小的身体里蕴涵着某种予人信任的魔力?或许这是真理,在临危之时,宁愿相信一句听上去是真话的谎言。    

所有的眼睛都在警惕地盯着他们,生怕他们在眼皮底下逃脱,人墙挤得更严实了。“哎呀,你们看那是什么!”那小个子忽然高声叫道,朝着西边的天空一指,众人的视线不由地被他引到了西边。而他自己,敏捷地像个松鼠一样窜到了如风背上,对这两个孩子说:“让这动物朝东边跑!”


《丢梦纪》(7)清道夫奎科

     

     

樱一声令下,如风撒开四蹄载着背上的三个人,越过人墙,朝东方奔去。安吉拉也立刻敏捷地窜到了空中。那个小个子指挥着风的方向,左拐,右拐,左拐,中间的岔路口,再右拐,左拐,简直像在走迷宫。“糟了!”樱惊呼一声。她的小包被强劲的风吹到了空中,一下子从她的肩上滑脱下来,远远地抛到了地上。    

“回去,如风!”樱命令道,全然不顾小个子的阻拦,也不顾追赶的人近在咫尺。如风一个止步,掉转头往回奔去,它好像确切地知道那个包掉在什么地方,没跑几步,就回头朝樱呼噜了两声。樱俯身下去,一个海底捞月,就把那小包的背带牵了起来。    

他们听到了车轮咆哮的声音,一抬头,一辆黑色轿车呼啸追来。    

“往废墟的方向去!”小个子果断地叫着。如风再次掉转方向,没命地朝远处烟雾缭绕的地方狂奔。不知道跑了多久,他们面前呈现了一片废墟,追赶的人被他们远远地甩在了后面。    

“好了,”小个子从如风背上爬了下来,坐在一块大理石台阶上喘着粗气,“现在安全了!”    

这是一片连绵起伏的废墟,比先前看到的废弃建筑规模要大得多。一直,樱都没有开口说过话,她的表情平静,仿佛全然忘记了刚才受的惊吓。她坐在一块石头上,面露喜悦地抚摸着上面漂亮的纹路,“多好看的图案啊,”她说,“这是什么地方,先生?”    

“博物馆废墟,”小个子有些得意地说,“放心,他们早就把这里忘了,除了我,没有人能认识这里迷宫一样的路。”    

“你为什么要帮我们?”毛拉对所有的大人都充满了怀疑。    

“我叫奎科,是一个清道夫,热爱一切美好可爱的东西。如风是一只多么可爱漂亮的动物啊!那些家伙都着了魔,可是巫先生并不能改变我什么。”奎科爱惜地掸了掸自己的衣服,又看了一眼如风:“你知道,他们想把这怪物捉住卖给动物园,它可以卖高价。”    

“每个人想发财都想疯了!”他接着嘟哝了一句,像是自言自语。    

“可是,你为什么不像他们一样?”毛拉问。    

“为什么要像他们一样?我觉得自己生活得很好,”奎科愤愤道,“我热爱自己的职业,当一个清道夫多好!我熟悉这个城市的每一条街道,哪怕是最偏僻的羊肠小道。不管是柏油路,水泥路还是石板路,它们在我眼里都一样,都是我的画布我的天空,我挥舞着笤帚,想象自己是一朵云,在我的画布上作画,想画什么就画什么……”奎科沉浸在他的世界里,陶醉的表情使他看上去像一个顽童。    

“奎科,这个地方和你的画布一样美妙,谢谢你把我们带到这里来。”樱说。她缓缓举起双臂,粉色的长袍被风鼓胀起来,飘扬如一面旗帜。安吉拉悦耳地鸣唱了两声,腾空飞起——    

这时候,浓重的雾气从地下升腾起来,弥漫了整个天地,那些断壁残垣似乎在进行着排列组合,轰隆隆的响声震天动地,仿佛大海的呼啸。接下来,一座恢弘壮观的建筑平地而起,面前有漫长的石阶绵延无尽。毛拉回过头,和奎科面面相觑。    

樱保持着原来的姿势不动。    

在石阶尽头的雾气弥漫中,那座建筑向他们敞开了大门。    

“奇迹!”奎科惊呼一声,对樱说,“它和原来的样子一模一样!”    

博物馆的穹顶华美无比,巨幅油画随着屋顶绵延起伏,阳光透过彩色玻璃映射进来,照在那些沉静迷幻的色彩上,那么安静,仿佛听得到画面下色彩的河流流淌的声音。悠长的走廊里,悬挂着数不清的名画,当你走过它们,每幅画都发出声音来招引你。是的,它们都是有声响的。无论画面上是人物肖像,还是繁密的星、月、花、森林,还是街面上从水沼里闪出的一粒白色纽扣,它们都具有了画家赋予它们的秘密灵魂,好似被演奏着的提琴,从它们旁边走过,你就听到了芳香的颜色。不管年代有多久远,那声响一样的清晰动人,那或柔软或坚硬的色彩,犹如提琴上的弦,画家通过每一次拉弓把心灵的颤动奏出乐音。于是,无论过了多少年,看画的人都能听到。


《丢梦纪》(8)神秘的大书和地图

     

     

他们就这么听着美妙的韵律一路走过去,走到了海湾边。站在海边,建筑物清晰的轮廓的倒影,咖啡座的露天陈设,上下辉映,构成了一幅迷人的图画。    

“这些是真的吗?”毛拉一边问,一边观察走在前面的樱。    

“当然不可能是真的。”奎科自作聪明道。他永远无法忘却那幕场景,当恶之花开遍了城市的每个角落,似乎在一夜之间,这个城市里最美好的所在——博物馆、美术馆、剧院等等在经历了长久的寂寞后都轰然倒塌了,他们的倒塌似乎并没有引起人们的震动,就像一棵树忽然倒下了,或者是一株花因干渴而死。    

樱沉默着往前走,仔细地欣赏那些美轮美奂的盆钵鼎碗,玉器和青铜……她走进了一间乳白色的轩敞的厅堂。厅堂里摆放着中世纪的家具,房间里还有数不清的门,樱推开其中的一扇,走了进去,对他们说:“这是我们临时的家了。”    

那里有三张软榻,上面铺着雪狐的毛皮,壁炉里正燃着五光十色的火。阳光透过彩色玻璃窗照射在一张桦皮矮桌上,上面放着一篮面包、一盘鲜果。    

毛拉顿时觉得饥肠辘辘起来,他已经饿得太久了。    

“樱,你哪里来这么神奇的本领?”奎科咬着面包问樱。    

樱却已经睡着了,她躺在雪白的皮毛上,被粉色的长袍裹着,安然如摇篮里的婴儿。毛拉注意到她身上的那只鹿皮小包,即便睡着了,手也下意识地按在上面。他想起刚才惊险夺包的一幕,更是对那只小包充满好奇。这么轻巧的一个东西,里面究竟藏了什么?    

见樱没有反应,奎科转过来对毛拉说话:“你看这壁炉里的火苗,很多年前,有人告诉过我,粉红色是爱的光,蓝色是医治心灵的光,橙色是智慧的光。知道吗?孩子,遇到你们我真是高兴!可是你们这是要去哪里呢?”    

“我要去找回我的名字,在路上遇上了她。”毛拉朝仍然睡着的樱努了努嘴唇。    

“可以带上我吗?我可以给你们画画、讲故事。”奎科挥了挥手里的笤帚说。    

“那当然好啊,奎科。”樱不知什么时候醒了过来,揉了揉惺忪的睡眼,抓起一只苹果咬了一口。“我们会走很长的路,也不知道路上会遇见什么,有你和我们在一起,就能增加一份胆量了!”    

樱的话给了奎科信心,他虽然还没弄懂眼前这个神秘女孩的来历,也没弄懂这华丽无比的博物馆怎么会在一片废墟上重现,但这似乎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那颗嘭嘭跳动的心正告诉他,他这么做,将很愉快、很值得。    

夜幕渐渐降临,窗外开始飘雪。雪落在苍白的广场上,寂寥无比,也落在恶之花肥硕的花瓣上,但看上去毫无美感,犹如裱着奶油的臃肿的花形蛋糕。奎科不可遏止地怀念起过去那些飘雪的景色,那种无法描述的美丽和心情已经是很久远的记忆了。    

从远处看,这里仍然是一片连绵的废墟,雪纷纷扬扬地落下,很快将废墟覆盖了。不久,困意袭来,他们分别睡去。深夜里,毛拉再次被噩梦惊醒,右手腕的伤疤隐隐作痛,他下意识地用左手揉了揉那里,朦胧中感觉到眼前有亮光晃动。睁开眼,看见樱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起来,合衣坐在窗前。    

窗前悬挂着一只油皮纸的灯,那光亮来自灯罩里无数的萤火虫的微光。樱拉过身前的鹿皮包,从里面取出巴掌大的书本样的东西,那东西到了她手上,瞬间就变成了足有一千页的辞典一样的厚书。樱翻开那本书,在油灯下读起来。    

樱一边读,一边朝窗外张望。不知过了多久,门轻微响动,昏暗中晃过安吉拉的影子,它轻轻落在案几上,将口里衔着的一卷羊皮纸交给樱。那是一张地图,上面除了标有路线,还有数十只红色的小灯闪闪烁烁。    

“现在我们在达摩,”樱指着第一盏灯对安吉拉说,“还有那么长的路要走……”安吉拉啁啾几声,以示回应。    

毛拉屏息假寐,脑海中浮出一幅幅匪夷所思的过往画面。短短几天,樱给了他太多的奇迹,那些奇迹如幻形的花层层叠叠地凌空绽放,他用眼睛捕捉到,也用手触摸到了,那么它们还是幻影吗?樱究竟是谁?她来自哪里?她又会将他带往何方?毛拉看着窗外的雪凝重纷扬地落下,觉得自己就是那漫天大雪里的一片雪花。


《丢梦纪》(9)“小混帐”海豚的身世

     

     

当海豚瘫坐在博物馆废墟附近的一道矮墙上的时候,他已经离家五个小时了。由于拖着个大箱子,他累得气喘吁吁。他把手拢进羽绒衣的袖管里,打着哆嗦,因为冷,也因为余怒未消,他的心脏还在砰砰地跳动。    

海豚从懂事起,就寄养在姑妈家。他的父母在他两岁时出车祸死了,他是那次车祸的幸存者。那年夏天,海子夫妇带着他们两岁的儿子海豚在梭利峡谷愉快地度过了三天,为海豚留下了在彩虹瀑布前的美丽留影。回程的时候,海豚的妈妈想起自己的项链落在了酒店的房间里,于是,只能半路返程。当他们重新上路的时候,天气突变,下起了暴雨。他们的车在半路失控,撞上了路边的山崖……    

也许是母性的本能,车子撞山的那一刻,母亲佝住身子,紧紧抱住了怀中的海豚。夫妇两人同时丧命,海豚却奇迹般的生还。从此,海豚被姑妈收养,和姑妈、姑父以及堂姐莎莎住在一起。    

尽管失去了亲身父母,海豚的童年依然是幸福的。姑父在一家糖果公司做销售经理,姑妈是幼儿园的老师。她把家里的每个人当作幼儿园里的小孩照顾,从吃饭到尿尿,管得很细致,尽管有些罗嗦,但这并不影响你领受她的好意。至于堂姐莎莎,她是个有些脾气的小姑娘,不过她和海豚还是能友好相处。在上小学以前,他们曾经同住一间屋子,共用一套玩具。上小学后,莎莎总是亲热地向她的同学介绍海豚:“这是我的弟弟,我的小跟屁虫!”    

可是,自从他们家来过了不速之客——巫先生后,这个小跟屁虫变成了小倒霉蛋。在一个晦涩的星期四的早晨,海豚在睡梦中紧张地四处找厕所。他隐约听到水声,又仿佛感觉自己摸到了厕所,于是下身一阵轻松。等他反应过来,觉得自己的床褥上已经暖烘烘湿漉漉了。当然是莎莎第一个发现了他的丑事,她悄悄推门进来,灵敏地嗅到了空气里的异样。她几乎是欢呼着跳了出去:“这家伙尿床了!”她幸灾乐祸地躲到母亲身后,等着看海豚的笑话。    

姑妈冲进了他的房间,抖起他的被褥,利索地晾到了院子里。一边晾一边唠叨:“让全世界的人都看看你的图画‘作品’!这个小混帐!”至于后面的这个称呼,海豚并不陌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这几个字已经代替了他的名字。    

这天晚上,海豚被撵出了和莎莎同住的房间,搬到了阴湿潮冷的储藏室里。莎莎叫嚷着不愿和一只臭猪同住,把他的被褥扔了出来。从此他在储藏室里一住就是好些年,学会洗自己的衣服和床单,学会做姑妈一家子的煎蛋早餐,还学会在院子里用锈掉的割草机除草……姑妈警告他,如果不学会做这些,将要受到邻居们的耻笑。    

但事实是,尽管他卖力地学会了这些,还是没有得到很好的回报。在莎莎十岁生日宴上,这小姑娘被她的父亲挑唆,野蛮地将他压在屁股底下,作为对自己生日的庆祝,理由是,海豚不小心打翻了她的葡萄酒杯;以后每个新年,莎莎都能收到父母送的新衣服或者新鞋,海豚得到的是新年前夜洗不完的餐盘。最近的一次新年,姑父把家里所有吃剩的粘乎乎的糖果倒在了海豚的藤箱子里,说是给他一个丰收的新年,莎莎靠着门框尖笑,像一只骄横的母鸭子。    

姑妈早就怨天怨地,抱怨自己的兄弟早死,把这个小包袱扔给了她,想甩也甩不掉。那些邻居总是当着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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