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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人贱人不爱-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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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心里仍不停地懊悔那天答应郎坤入社。

我心中直骂自己犯贱,禁不住别人的吹捧,只几句就被人牵上了贼船。由此而看名利之于一个人的诱惑真的是难以抗拒的。单就我被郎坤忽悠上套儿这件事而言,我似乎可以理解了周岩松的陈灵为什么要傍款,而曲铃为什么要和洋鬼子在一起的原因。我其实不需要去理解别人,我只要理解自己就明白了一切,生命是如此的短暂而又匆匆,谁不想让生命过得丰富多彩一些,追求什么选择何种方式生活是每个人的权利,每个人都可以决定自己以哪种方式来完成对生命的诠释。

我心中不停地盘算明天看郎坤的聚会上会遇到些什么人,我又该以什么方式做自己的开场白,最好能像乔峰那样一出场就把岳老二扔进湖里,威震群雄,那就牛了。但想到了以前在高中时学校成立的文学社立刻意兴索然,我心中开始打鼓,也许真的是BH大第一个明目张胆挂牌的婚姻介绍所诞生了,我敢保证BH大的搅屎棍子是决不会放过这次千载难逢的机会。

 人贱人不爱(24)

 周六的早上我醒来之时,淫五和周岩松还在酣睡,我要不是因为去参加这个聚会,我也会睡他一上午,双休日对于BH大的一大批人来说是有工作的人突然失业的感觉,平时有课可以混着打发日子,这些课是不必用心去学的,当他是消遣就可以了,考前一个月死记硬背也就混过去了。双休日等于是突然抽掉了一大批人混日子的凭借,因此在这批人心中留下了一个真空,他们以各种方式试图弥补这个真空,这就是BH大奇闻轶事不断的原因,饥渴的兄弟姐妹们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填补他们空虚的生活的机会,文学社又岂能成为漏网之鱼。

我洗漱完毕,到食堂喝了一碗粥,吃了两个包子,回寝室磨蹭了一会儿,等差不多到了和朗坤约好的聚会时间方慢吞吞地下了楼。

一路上不知为什么我总感觉不自在,我不时的朝四周看,好像没发现什么敌情。但背后仍像长疮似的不舒服,总感觉有什么不对,可能是这么长时间不在公众前露面,突然出席公开的场合有些不适应吧。

郎坤约我见面的地点是教学楼五楼最边上的一个教室。我记得那原来好像是体育器材室,郎坤倒是蛮有面子的,能把体育器材室从系里要出来做为文学社的活动基地,我估计这婚姻介绍所他是办定了。

到体育器材室门口的时候,我仔细地整理了一下衣服、头型。第一次和BH大的文学青年们相见,我好歹得注重一下礼仪,这其中没准还能碰见几个PLMM,由此发生一段董永和七仙女般轰轰烈烈的爱情也说不定。断不能因为一点小小的倏忽在七仙女面前失了风度,想到这儿,我抛却先前吊二郎当的样子提起了精神敲了几下门。

开门的人我不认识,不过我想告诉她,她吓着我了。这位长得跟这世界有仇似的,但这并不是她的错,可是开门来吓我就是她的错。

开门的恐龙妹让我如冷水泼头,本来高涨的情绪立时跌到了深谷,我感觉自己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瘪了下去,我心中开始佩服起郎坤来,我估计他是为了让文学社免遭成为婚姻介绍所的劫难特意找来这位大妈级的人物守门的。如果文学社内有几位如此重量级的人物,我敢保证文学社会是BH大最纯的净土。

早知如此我就不来了。

我硬着头皮问:“郎坤在不在?”

恐龙妹闪身把我让进了里边,我进了屋中,屋中四周坐了大约十多个人,我原以为会人满为患,这倒出乎了我的意料。郎坤就坐在我的对面,见我进来,郎坤起身和我打招呼道:“老兄,就等你了。”让恐龙妹在他的边上替我安插了个座位。

郎坤还没等我坐稳,就当着众人介绍起我来。

“这位就是常在校报上署名壬水的秦峰,大家一定不会陌生。”

郎坤的话音刚落,就有人笑出声来,而且笑的不只一个人,我想我这“天下第一”之名早已盖过我校报上壬水的笔名了,我心中暗恨正要看看是哪个兔崽子刚嘲笑老子之时,郎坤已经带头鼓起了掌,对我的到来表示欢迎。

我只好暂时压下心中的怒火,郎坤鼓完掌手转而给我介绍其他人。看来我真的是来晚了,好像在场的所有人已经彼此相互认识了。

我趁郎坤给我介绍的机会,扫了周围一下,性别构成上,我还是比较满意的,基本上是女的多男的少,除了我边上的女生因为不好意思转头没看清外,其余的都姿色平庸,其实,在BH大只要不象开门的那位恐龙妹瞧着让人想要搞阶级斗争就算让人满意了。

最后郎坤给我介绍边上的那个女生,我终于有机会一睹芳容了,但我转过身来的时候,那个女生着实让我吓了一跳,我的反应比见了开门的恐龙妹更加剧烈。

我就说过这个婚姻介绍所是不能来的,这下好,活见鬼了!

这个女生就是我在江边见到的那个女鬼!

“女鬼”依然是脸部白嫩清秀,“女鬼”朝我点头问好,我暗自用牙齿咬了一下舌头,确实很痛,我自己不是做梦,也不是在老阎同志的府上,不过咬得有点过力,可能中午饭没法吃了。

我哆嗦着挤出一句:“你是人是鬼?”旁边所有人都齐声哄笑。这笑声让我清楚的知道我确定是阳光明媚的白天。

既然她不是鬼,那天干嘛装神弄鬼吓我。如今又让我在众位文学爱好者面前丢尽颜面,这次事件的后果我估计比上次醉酒的后果更严重。酒后狂言乱了德行,尚可理解,人喝醉了,谁没做出点出格的事,李白同志还斗酒诗百篇呢,楚狂陆哥多喝点小酒在孔老二面前凤兮凤兮的乱叫,还是名留青史,多年以后我成名之时此段历史可以被写成狂放不羁而被写进史书中,但是当着美女大白天的问人家是人是鬼分明是神经错乱的标志,尤其是当着这么多的文学青年,真要是有一天这些文学青年中的哪一个成名了把我写进书中,我就遗臭万年了。“口诛”不足惧,风头一缓也就过去了,但是“笔伐”却是要传世的,我不希望我的儿子有一天拿着写有我这种形象的书问我:

“爸爸,你认识这个贱人吗?……”

周围所有人的哄笑让我如梦而醒,脸一下红到了脖子根儿,我差点就推门而去,郎坤马上插话打圆场:“这位漂亮的女士,你一定不会陌生,夜雨铃就是她。芳名孟繁影……”

原来是她!文如其人,总算没让人失望,想到前一阵子在BH大的论坛上我们曾唇枪舌剑来着,心中也就没了陌生的感觉。

我坐下来时又偷瞟了孟繁影几眼,心开始跳了起来。有一大堆的想法开始在我心中蠢蠢欲动。

郎坤在我边上讲什么我压根就没听,我不停盘算着该以何种方式同孟繁影搭上话,把关系拉近。

就在我绞尽脑汁、苦思冥想之时,一只纤纤素手伸了过来,手上还夹着一个纸条,我的心忍不住狂跳起来。人长得帅真是没有办法,原来这么久以来我低估了自己的魅力!

 人贱人不爱(25)

 早知道事情这么简单,我也不必在一旁想得差点吐血了。月下的老伯伯终于醒了,他牵去了原来不属于我的,又用红线把一个真正值得我期待的人拽到了我的身边,姓丘的小乖孩儿也终于出脚了,把一个梦想中的美女踹到了我面前。感谢伟大的造物主啊!我差点想要起身唱起赞美诗。

我美滋滋的接过纸条,我估计肯定是要约我在某个地方见面,等会儿聚会散了,我要走快点,这么动人的美女都为我的文采倾倒,何况其他人,若是所有人都找我约会,我一天赶好几场也应付不来啊,任他天下溺水三千,我也只能取一瓢饮了。叶雨铃、孟繁影啊!为了你一人,我注定要放弃整片森林啊!为了你一人我还要退出11月11日联盟,告别逍遥的日子,但是我愿意背上这甜蜜的负担。

我心潮澎湃,满怀悲壮之情,心中浮起了易水送别的两句诗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慢慢地,我打开了那张纸条,纸条上只有六个娟秀的字:“你的鞋穿错了。”

六个小字无异晴天的一个霹雳,差点没把我霹桌子下边去,我说怎么来的时候总感觉有什么地方不对呢?我当初还以为是国家安全局的人要来查我。

我心中把周岩松这烂人骂了一千遍一万遍,干嘛要买和我颜色相似的鞋子,现在回去这厮还要赖我拐走他一只鞋子,倒霉还要背上个罪名,要不是昨天晚上他喝醉了酒睡在了我床上,这种事情也不会发生。

我猜想我此时脸色一定和猪肝差不多,我向四外瞧了瞧,好像并没有人注意我,郎坤正在说有关文学社的起名和起草章程,还有办刊酬稿的事,我很不自然地把脚往凳子里边缩了缩,旁边的孟繁影用手捂着嘴,看样子是想笑但人碍于情面不好意思笑出来。脸上白晰的皮肤憋出了少有的晕红,更添妩媚风姿,动人心魄。

郎坤终于结束了他的长篇大论,接下来所有人休息半个小时,算是彼此熟悉一下。然后准备讨论文学社成立的准备事宜,趁这个机会我向郎坤告辞,撒个谎说有非常重要的事要去办,我得赶紧回去把另一只鞋换过来。

郎坤见我这么快就要走,失望地道:“你真的很急吗,还有许多事想和你商量呢。”

我心里苦笑,鬼才想走,但我总不能对郎坤说我鞋穿错了,我要回去换鞋。我胡乱找个理由蒙了过去。

郎坤叮嘱我明天一定要过来,我答应后匆匆忙忙的走了,其实就是郎坤不说我也会过来,现在他想撵我都撵不走了,我突然转变了思想,我感觉就算是文学社真的变成了婚姻介绍所也不错,至少可以解决一大批BH大超龄青年的情感问题,也算是功德无量。

我几乎是小跑着回了寝室,心中的懊恼就不必说了,寝室里淫五和周岩松这两个混帐都在,淫五坐在床上拽着被拿着本他太爷爷传下来的孤本,眼睛都快碰到书皮了。最恨的就是周岩松这王八蛋,坐在床上衣服还没穿瞧着地上两只不一样的鞋发愣,要不是看他那付失魂落魄的德性,我真想过去掐死他!

我脱下穿在脚上的那只周岩松的烂鞋,狠狠摔在地上,把自己的那只穿在脚上。周岩松抬头看了看我,不咸不淡地说道:“咱俩鞋的号一样,你穿我的也不会感到挤脚,一下子穿两双鞋的感觉估计挺爽!”

我没好气地道:“以后你的烂鞋放个地方,别满地瞎扔。”

周岩松和淫五哈哈大笑起来。我要是真和这两王八蛋生气,我就能气死。

我坐在床上生闷气,淫五围着被裹紧了身子道:“花雨来了几次电话找你。”

淫五的话提醒了我,我记得昨天小妍就和我说过花雨有事找我。我问淫五花雨说什么了没有,淫五摇了摇头,告诉我花雨说他晚上会在书吧等我,一会没准儿还能打电话来。

淫五刚说完电话就响了,淫五努努嘴道:“看,说曹操曹操就打电话来了。”

我起身去接,真的是花雨,我刚拿起电话花雨就开始在电话里埋怨我:“明知道我找你有事,干嘛不等我电话,来书吧找我也行啊!”我解释说有事,花雨仍然不依不挠,说我瞧不起她,不把她的事放在心上,我只好不停地跟她道歉。

其实,花雨说的也没错,我是在心里对她有些抵触,我不喜欢和她这种人打交道。她这种人往往是社会上的精英,也是最精于心计的,无论做什么真情的表示,往往都有利益的东西跟在后面,举个最简单的例子,花雨可能会热情地请街边的一个乞丐吃饭以示她的爱心,但事实上花雨在表示的同时,她一定是在这个乞丐身上看到商机和某种价值,她不会做莫名其妙的事情。花雨的本性是善良的,人品也是不错的,这点无可非议,我也从来没有怀疑过,可是她在表达她这种良好的品行之时把它和利益放在了一起,这就是花雨的处世原则。

花雨找我是为了书稿的事,花雨托父亲的关系,自己要出一本有关网络文学方面的书。现在这类书正在热销,她已经和一个书商签了合同,但是因稿件质量的问题,书迟迟不能印刷,先期送去的稿件几乎全军覆没,都被人家否了。花雨曾托父亲的关系找了几个本地文坛的名人,但这些名人都快老掉牙了,对于网络的文学所知无几,写出的东西也不合人家胃口,花雨找我就是想让我帮他撰稿的事。

我问花雨书稿还差多少,花雨说最少也要七万字,而且一周之内就要完成,去掉校稿排版和印刷的时间,实际上撰稿的时间只有三四天。花雨的话让我的头都大了,若只是三万四万字还好办些,我现在存在的稿件,我再努力写点,贪点黑,起点早,顶多耗些心血也就完成了,现在要五六天内一下子赶出七八万字来,而且还没构思,就是把我累得吐血死掉,我也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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