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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节

有关品质-第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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拂的选择又见到李世民后说,“今既有主,住亦何为?”将功名与美女一起卸下,出海云游去了。
  我由此想到:李靖后来功成名就,究竟是他自己的功劳还是红拂的功劳?唐人传奇中记他曾到华山卜卦,看自己有无天子之分,结果两卦都直立于地。他由此愤怒为何阴阳不分,再扔一次,那卦在地盘旋半日,才是个阳卦。按这个故事,他的机缘就在碰到了红拂。李靖字“药师”,最早我在《说唐》中看到,他不仅通兵书、懂医术,还通风鉴,就是他告诉秦叔宝,正月十五彗星过度,有刀兵火盗之灾。他潇洒而来,帮徐茂公破敌,然后潇洒着又走了,好像不是那种孜孜而求功名。但在《红拂记》中,则完全是功成名就的过程,他在唐朝做到兵部尚书,称为“卫公”,在唐时就已神化,笔记中有说他代龙行雨,后来称为“灵显王”。其实李靖功成不仅因为他遇到了红拂,还因为佛教当时正好在大唐通过西域长驱直入,传说中唐明皇求四大天王救安西城之围,在民众中普及了毗沙门天王,使毗沙门天王变成军中保护神。李靖征战四方的过程与毗沙门天王的神功混迹,他就成了“托塔李天王”。在印度佛教中,毗沙门天王“左扼吴钩,左持宝塔,其旨将以摧群魔,护佛事”。塔本是佛所在,但佛教被国产化后,大家都愿意穿战袍气宇轩昂的李靖替代那个三条腿、八颗牙的独眼毗沙门。在明人小说中,李靖手中的塔成为护身象征,在《封神演义》中,又被具体到用以制服他的儿子哪吒。



李靖与红拂(2)



  这样推理,红拂夜奔就为成就他成为“李卫公”又成为“托塔李天王”。李靖后来病死,活了78岁,红拂死时那样被蹂躏显然是王小波多少有点病态心理臆想的。李靖死后成为“托塔李天王”时没有了他那个“李药师”的出身,红拂自然更不见踪迹。此时陈塘关总兵李靖生下金吒、木咤、哪吒的夫人姓“殷”——天王夫人当然不能再有红拂妓这样的出身。



秋声夺人(1)



  欧阳修有《秋声赋》,“草拂之而色变,木遭之而叶脱”,“声在树间”,描写的是风中的萧杀之气。更早时间,庾信有“树树秋声、山山寒色”之句,这声还在树间——都是晚秋景象。晚秋之时木叶摇落,我以为最美的是秋水——所谓“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晚秋的好处是“纤尘不动天如水,一色无痕月共霜”。秋光清浅、秋明空旷,此时那水让天滤得净透,净透后那样成熟的恬淡,任何色彩都恬静地包容在他清潋的微笑之中。杜甫因此而有诗“秋水为神玉为骨”。
  但如果将秋作为一个过程,秋的美丽其实不在这种清朗与逐渐的清静、清瘦与清寥,我不喜欢这过程中的秋风生哀、花落悲心。我喜欢夺人的秋声在早秋那种清高与清锐中的秋声浩荡。贾岛有诗句“一点新萤报秋信”,意思是说,秋天是随萤火虫出现而始。萤火虫三月出幼虫,没有翅膀的幼虫要经六蜕成蛹,雄虫蛹羽化后才漫天飞舞。按《汲冢周书》的说法,“大暑之日腐草化为萤”,我却一直以为秋实际是从夏至就开始了——夏至阴阳会聚,阳气盛到至极,阴气就开始产生。秋是阴气开始逐渐弥漫的季节,又是秋虫们用歌声一点点呼唤再一点点送走的季节。《诗经·七月》中有“五月鸣蜩”、“五月斯螽动股”,蝉就是蜩,斯螽就是螽斯。《诗经·周南》中专有一首有名的《螽斯》:“螽斯羽,诜诜兮”,这个“斯”在最早使用中我怀疑是助词,后来才与“螽”合成一个名词。大自然的事情处处耐人寻味——夏至后蝉在高处树干上歌颂夏天,螽斯则在低处草浪中呼唤秋天。夏至后过一个月才是大暑。
  螽斯是靠翅膀振动来鸣秋、使秋素得迷人的虫的统称。我在一本植物书中读到,光我国的螽斯就有300多种。其中我所喜欢者,一为金铃子,另一为纺织娘,而蝈蝈我总觉得因为在日光中聒噪,叫声廉价并无清雅之声。古人原来称蝈蝈是“日虫”,其实它在夜里也叫。但金铃子与纺织娘是“夜虫”,白天一般是不叫的。金铃子我未见古人有特殊的名称,我喜欢它是因为它的娇嫩——身体是绿成近乎透明的那种嫩绿,鸣声因其脆弱在清悄、清微中充满清淡与素净。纺织娘相比要个大,其绿比金铃子深厚,鸣声也比金铃子清亮。其鸣的好处是上下交织那种节律的丰富性,在清俐中显出清质。这纺织娘古人称它为“莎鸡”——《诗经·七月》:“六月莎鸡振羽”,也叫“梭鸡”与“络纬”。
  我喜欢立秋前旷野里那种浩荡着的秋声夺人。童年中郊外的夏夜是晴透得中间没有一丝阻隔,黑成那样纯厚的透,萤火虫在那样纯正的夜幕中真可谓“飞光千点”。古人说萤火虫是因腐草与竹根间本身的光感湿热之气变成,所以那漫天的忽明忽暗给人一种清袅,也可谓清气入肌。但各种各样螽斯在这清袅里清舒、清晶、清亮、清越的鸣又组合成一种极强劲生命的力,反过来将那漫天本来阴气氤氲的荧光装饰得那样壮丽。那时身在旷野中,这鸣声真构成一种向你撞来的声浪,千错万织无边无沿,千百万鸣声集在一起好像都在争着一个清高,使你不由自主就会被这庄严感动——千百万的虫一次次地蜕,历尽艰辛羽化后就为通过这声光召唤传种接代。萤火虫雌虫不飞行,雄虫漫天飞舞地呼唤它们,找到伴侣后它们会有淋漓尽致到数小时的交尾,然后雄虫使命完成,过一两天就死了。雌虫找到合适的土缝、石缝产卵,目的也为迎接勇敢的死。雄螽斯同样用鸣声呼唤雌螽斯,不断急促的鸣声是为不断获得新伙伴——因此它只要还有气力,就希望有尽量多的伴侣、尽量多的子孙,这种古人称为的“螽斯之德”后来被喻为后妃妻妾间互不嫉妒的妇德。雄螽斯们是明知自己用多了气力会加速死亡,也要穷尽自己生命之力欢乐地歌唱与交尾,等它们力气用尽,它们也就死了。
  在童年记忆中,我们捡冰糕棍,集在一起将它们编成笼子,抓来的纺织娘与金铃子都挂在檐下,萤火虫则都在瓶子里。躺在蚊帐里草席上,月光将窗外一堵粉墙映出坚硬的檐角的影子,萤火虫的光在瓶子里一暗一明地交错,纺织娘与金铃子则也会在笼子里委屈地鸣。它们知道在笼里唤不来它们伴侣的温馨,因此在月光下的鸣没有旷野里那种清媚,却带着一种清悲,这清悲给童年带来清籁。它们最喜好的食物是丝瓜花,我们会冒着被主人发现训斥的风险帮它们去采花,它们感动后在月光下也会在我们的注视下抖开双翅使鸣声变成清婉。但大人们一出现,它们的歌声马上戛然而止,它们不喜欢大人。而白天看那些萤火虫,它们会抖动精巧的黑黑翅膀,它们的肚子圆鼓鼓好像包着一肚子的黄蜡。
  立秋后,但凡美丽的萤火虫与螽斯们大约都在享受过短暂的欢娱、产过卵在这世界上留下过印迹后一批又一批地死去。这时唱主角的就成了蟋蟀。蟋蟀也有很多品种,鸣声中最好听的其实是油葫芦,好的油葫芦的个大,色泽如油,鸣声婉转,声颤而长,据说叫声拖得最长能至13次婉转,但我实在觉得那鸣声太过幽怨。与螽斯不一样,旷野草地中的蟋蟀是没有力量的,越钻在重石中的鸣声越为低沉与雄浑。童年中捉蟋蟀用的是竹筒,蟋蟀怕水,在石缝那一端滋一泡尿,这端就用竹筒候着。但能自觉跳出来的还是少数,那就几个人鼓足了劲也要将石板翻起来。抓住的蟋蟀作比较,真正能留下养到蟋蟀罐中的是少数。蟋蟀养在罐里,那罐事先须洇过水。蟋蟀草伸进去,它开牙,翅膀抖动起来就鸣叫,好蟋蟀的鸣应该有金属声。甲骨文的“夏”是蝉的象形,“秋”是蟋蟀的象形,《淮南子》里所谓“春女思,秋士悲”,“悲”是“物过盛而当杀”,所以蟋蟀之鸣其实更秋声。孟浩然诗“何以发秋兴,阴虫鸣夜阶”,孟郊诗“一床空月色,四壁秋蛩声”,只是我自己不喜欢那种清哀中的悲秋感觉罢了。蟋蟀之鸣在一般意义上总是低沉的对即将逝去的无奈,但在我感觉中,它们也有那样的激情夺人——白露前后,午夜时分,从家里的小木楼下到天井,那是一个清明月圆之夜,一天井厚厚的月光如同凝脂,粘得四处晶亮。那时满天井竟会是鸣声沸腾景象,实在也如“波涛夜惊,风雨骤至”之感。钻在各种缝隙中蟋蟀、油葫芦好像全都拼尽了力气在这月色中比鸣,这好像就是最后的悲促沸腾歌唱,那比拼着的鸣甚至都要达到快撕裂的感觉。那不是庄严,真正变成一种悲壮。那沸腾是在一个空间里放大了的那种旷野的感觉,月色凉阶的凄全部变成辉煌的耀亮。



秋声夺人(2)



  我将这耀亮凝滞成一种秋的告别。白露之后,梧桐树叶飘零,月色变浅,蟋蟀的鸣声变成越来越痛苦疲惫的清虚悲咽应答,生物们有声有色的一年也就又过去了。



迟到的唐鲁孙(1)



  唐鲁孙的书本来早就应该在三联书店出版的,也不知怎么三叉五差,拖至今日就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了全套的11本。唐先生六十多岁开始在台北写他30年前在大陆的寻吃生涯,直到1985年77岁时去世,留下百十万文字中有百分之七十是垂唾欲滴地“梦”吃。他在内地的逐步普及,我想应该感激沈昌文先生。上世纪80年代末记得《读书》还在北京朝内大街166号办公,沈先生自己办公室里每天都飘着亲切的咖啡香味,还备有各等小吃。那时他就称他每天工作就是吃吃喝喝,到各胡同旮旯去找新开张的特色饭铺。沈先生对吃有许多趣味评论,比如我至今记忆深刻的是他说最代表男人的菜是蚝油牛肉,最代表女人的菜是麻婆豆腐。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知道唐鲁孙就因为他的推荐,他手里的几本唐鲁孙书当时成为大家争相传阅的对象。大家读完只能感叹一番——唐鲁孙在那时实在对我们构成了味觉启蒙。
  我至今忘不了初读到那种对吃兴致淋漓文字的兴奋。我还记得当初最吸引我的,一是所记扬州盐商为吃到春天最新鲜的竹笋炖小蹄膀,专门派人到黄山挖笋,然后以挑子,两头各置小炭炉,上放瓦钵,从黄山到扬州十里一站,从黄山上取笋入钵,调味,燃上炭基下山,到扬州立即上桌。二是所记最好吃的鹅掌与猪肉——鹅在铁笼中下置炭火,笼中放酱油,被炭火烤得团团转,边喝酱油边挣扎,最后死去,全身脂膏都集中到掌上,掌于是成为珍品。猪肉也是,用棍棒狠击背部,猪会将全身力集中于所击处,然后这一块肉就鲜嫩至极。三是记广州的“三蛇大会”,说三种毒蛇——过树榕、金甲带与饭匙头一定要加一条贯中蛇,才能将上中下三焦豁然贯通,所以吃完蛇宴要请洗澡,因为风湿都从汗水里给逼出来,腋下、腿弯都会有黄色汗渍。现在想想,也就是这种夸张吃的传奇才引人注目。我后来在徐珂编著《清稗类钞》豪侈类里读到,唐先生所记鹅掌、猪肉的吃法,其实是当时治河南督所为。这则笔记中记,治河南督一年经手的费用达“五六百万金”,“大小官吏常干没其十之九”,这些钱就用于“骄奢”。其中所记比唐先生所记更残酷:屠夫要边击猪背上一个部位边赶着它跑,直到它力竭而毙,从背上挖下一块肉,整猪弃之不用,“死五十余,始足供一席之用。”而那鹅在急剧运动中,掌“厚可数寸,而余肉悉不堪食矣”。这则笔记中还记有吃驼峰者,将壮健骆驼拴在柱子上,以滚烫的水浇在驼峰上,骆驼“立死,精华皆在一峰,一席所需恒三四驼”。还有记猴脑的吃法,均残酷至极。《清稗类钞》豪侈类还有记扬州盐商黄某每天早食燕窝、参汤加两个鸡蛋。一天看账本,见鸡蛋下记每个纹银一两,诧异:“蛋值即昂,未必如此之巨”,由此责怪厨子。厨子说,你每天所吃之蛋非市上所购者相比,所以每个一两一点不贵,你不信就换一个厨子试试。黄某换了厨子,果然鸡蛋的味道不对,不断换,怎么也找不到原来味道,只能再把那厨子找回来。第二天,味道果然回来,就问他:“汝果操何术而使味美若此?”厨子说,“小人家中畜母鸡百余头,所饲之食皆参术等物,研末掺入,其味乃若是之美。”
  写好吃其实极不易。一则,没经过广泛吃,吃到一点就必大惊小怪,不可能真正“胸有城府”。要各等吃食都如过眼烟云,非有雄厚经济实力不可,雄厚到任怎么吃都可以不动声色。二则,即使吃遍天下也还要不厌其烦,因为再好的东西吃多必腻,腻了也就会毁掉味蕾。各等吃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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