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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福尔摩斯7-恐怖谷-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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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尔逊警官,有什么新情况吗?〃怀特·梅森问道。 
  “没有,先生。” 
  “那么,你可以回去了。你已经够辛苦的了。假如有需要你的地方,我们再派人去请你。管家最好在门外等着。让他通知塞西尔·巴克先生、道格拉斯太太和女管家,我们现在有些话要问他们。先生们,现在请允许我先把我的看法告诉你们,然后你们将得出自己的看法。” 
  这个乡镇专家给我留下的印象很深。他着着实实地掌握着事实,他有冷静、清楚的头脑和丰富的常识。就凭这些,在他的本行事业里,他就应当是很有发展的。福尔摩斯专心致志地听他讲话,丝毫没有这位官方解说人经常流露出来的那种不耐烦的样子。 
  “我们现在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这案子究竟是自杀还是他杀?先生们,对吗?假如说是自杀,那么我们不得不相信,这个人开始先把结婚戒指摘下藏起来,然后他穿着睡衣,走到这里,在窗帘后面的墙角上踩上泥印,以便使人产生印象:有人曾在这里等候他,打开窗户,把血迹弄到……” 
  “我们决不会这样想的,〃麦克唐纳说道。 
  “所以我想,决不会是自杀。那么必然是他杀了。我们所要决定的就是,凶手是外来人呢,还是庄园里面的人?” 
  “好,让我们听听你的高论。” 
  “这两种可能要下结论都相当困难,可是两者必居其一。我们先假定是庄园内部的一个或几个人作案。在万籁俱寂、但人们还没就寝的时候,他们在这里抓到了这个道格拉斯,然后用这种世上最古怪而声音最响的武器去作案,以便搞得尽人皆知发生了什么事,而武器又是庄园内从没见过的。这个理由看来不是那么令人信服,对吗?” 
  “是啊,不会是这样的。” 
  “好,那么,这里的人都说,在听到枪声以后,至多不过一分钟,住宅里所有的人都到了现场。虽然塞西尔·巴克先生自称是第一个赶到的,但艾姆斯和所有的仆人也都到了。您难道能说,在那段时间,罪犯竟能做出在墙角留脚印、打开窗户、在窗台上留血迹、从死者手指上取结婚戒指等等那许多事么?这是不可能的!” 
  “你分析得很透彻,我倒有点同意你的见解。〃福尔摩斯说道。 
  “好,那么,我们回过头来说,这是外来的人作案。可是我们仍然面对许多大难题。不过,无论如何,不是那么不可能的了。这个人是在四点半到六点钟之间进入庄园的,也就是说,是在黄昏和吊桥吊起之间这段时间里。曾经来过一些客人,房门是打开的,所以这个人没有遇到什么阻碍,就溜了进来。他可能只是一般的盗窃犯,也许他和道格拉斯先生有什么私怨。既然道格拉斯先生大半生都住在美洲,而这支猎枪又象是一种美国武器,那么,看来出于私怨是最有可能的了。他溜进了这间屋子,因为他首先看到了它。他藏到窗帘后面,一直藏到夜晚十一点以后。这时,道格拉斯先生进到屋里。交谈时间很短——如果真地交谈过的话——因为道格拉斯太太说,她丈夫离开她没有几分钟,她就听到枪声了。” 
  “那支蜡烛,可以说明这一点。〃福尔摩斯说道。 
  “不错,这支蜡烛是新的,烧了还不到半英寸。道格拉斯先生一定是先把蜡烛放在桌上,然后才遭到袭击的。否则,他一跌倒,蜡烛一定会掉在地上。这说明在他刚走进屋时没有遭到袭击。巴克先生到这里时,把灯点上,把蜡烛熄灭了。” 
  “这一点很清楚。” 
  “好,现在我们可以照此设想当时的情形。道格拉斯先生走进屋来,把蜡烛放下。一个人从窗帘后面走出来,手中拿着这支火枪。他向他要这只结婚戒指——天知道这是为什么,不过一定是这样。道格拉斯先生把戒指给他了。然后道格拉斯先生就被那人残忍地、或是在一场搏斗的过程中,以如此可怕的方式开枪打死了。期间,道格拉斯可能拿起过后来我们在地毯上找到的那只铁锤。事后,凶手丢下枪,大概还有这张奇怪的写着〃V.V.341〃的卡片——不管它代表什么意思——然后从这扇窗户逃出去,并在塞西尔·巴克先生发现罪案的时候,蹚过护城河逃跑了。福尔摩斯先生,这么说你看怎么样?”“你说得非常有趣,可就是有点不能令人信服。”“老兄,这简直是一派胡言,没有比这更不近情理的了。”麦克唐纳大声喊道,“有人杀害了道格拉斯,不管这个人是谁,我也可以向你们清楚地证明,他是用 其它办法作的案。他让他逃跑的退路被那样地切断,那是什么意思啊?寂静无声是他逃跑的一个好条件,那么,他使用火枪作案,又是什么意思啊?喂,福尔摩斯先生,既然你说怀特·梅森先生的推论不能令人信服,那你就应该指点指点我们了。” 
  在整个漫长的讨论过程里,福尔摩斯都坐在那儿聚精会神地倾听着,不放过他们所说的每一个字眼儿,他那一双敏锐的眼睛东看看,西瞧瞧,双眉紧蹙,沉思不语。 
  “麦克先生,我想再找些事实,然后才能进行推论,〃福尔摩斯跪到死尸旁边,说道,“哎呀!这伤处确实骇人啊。能不能把管家找来一下?……艾姆斯,我听说你常看到道格拉斯先生前臂上有一个奇怪的标记,一个圆圈里套着三角形的烙印,对吗?” 
  “先生,我经常看到。” 
  “你从未听说有人推测过这个烙印的意思吗?” 
  “没听说过,先生。” 
  “这一定是火烙的标记,烙的时候,一定要受很大痛苦。艾姆斯,我注意到道格拉斯先生下巴后部有一小块药膏。在他活着的时候,你注意到了吗?” 
  “是的,先生,他昨天早晨刮脸时刮破的。” 
  “以前你见过他刮破脸吗?” 
  “先生,很久没有见过了。” 
  福尔摩斯说道:“这倒值得研究!当然,这也可能是巧合,然而,这也可能说明他有点紧张,说明他预知有危险存在。艾姆斯,昨天你发现主人有反常情况吗?” 
  “先生,我有一种感觉,他好象有点坐立不安,情绪激动。” 
  “哈!看来这次袭击不是完全意料不到的。我们已经有些进展了,对吗?麦克先生,或许你还有些什么问题?” 
  “没有,福尔摩斯先生,你到底是个经验丰富的人。” 
  “好,那么我们可以研究这张写着〃V.V.341〃的卡片了。这是一张粗纸硬卡片。在你们庄园里有这样的卡片吗?” 
  “我想没有。” 
  福尔摩斯走到写字台前,从每一个墨水瓶里蘸些墨水洒到吸墨纸上。 
  “这张卡片不是在这里写的,〃福尔摩斯说道,“这是黑墨水,而那张卡片上的字却略带紫色,写时用的是粗笔尖,而这些笔尖都是细的。我认为,这是在别的地方写的。艾姆斯,你能解释这上面的字义吗?” 
  “不能,先生,一点也不能解释。” 
  “麦克先生,你的意见呢?” 
  “我觉得象是某种秘密团体的名称,和前臂上标记的意义一样。” 
  “我也是这样想的,〃怀特·梅森说道。 
  “好,我们可以把它当作一个合理的假设吧。由此出发,看一看我们的疑难究竟能解决多少。那个团体派来的一个人设法钻进庄园,守候着道格拉斯先生,用这支火枪几乎打掉了他的脑袋,然后蹚过护城河逃跑了。他所以要在死者身旁留下一张卡片,无非为了一个目的,报纸上一登出来,那个团体的其他党徒就能知道:仇已报了。这些事情都是连贯在一起的。可是,武器有的是,他为什么单单要用这种火枪呢?” 
  “是啊。” 
  “还有,丢失的戒指又是怎么回事呢?” 
  “对呀。” 
  “现在已经两点多了,为什么还没有拿获凶手呢?我认为肯定从天亮以后,方圆四十英里内,每一个警察都在搜寻一个浑身湿淋淋的外来人。” 
  “福尔摩斯先生,正是这样。” 
  “好,除非他在附近有个藏身之处,或者事先准备好一套替换的衣服,他们是不会让他溜掉的。但现在他们不是已经把他放过了吗?〃福尔摩斯走到窗旁,用他的放大镜察看窗台上的血迹,说道,“很显然这是一个鞋印,很宽——大概是八字脚。真怪呀,不管是谁到这沾满泥污的墙角来察看脚印,他都会说这个鞋底式样倒不错。可是,当然了,很不清楚。旁边这桌子底下是什么呢?” 
  “是道格拉斯先生的哑铃,〃艾姆斯说道。 
  “哑铃?这里只有一个。另外那个哑铃在哪儿呢?” 
  “我不知道,福尔摩斯先生。也可能本来就只有一只。我有好几个月没看到这东西了。” 
  “一只哑铃……〃福尔摩斯严肃地说,可是话还没说完,就被一阵急剧的敲门声打断了。一个身材高大、晒得黝黑、外表精干、脸刮得精光的人探头看着我们。我一下子就猜出来了,这就是我听人讲过的塞西尔·巴克。他用傲慢的疑问目光迅速扫视了大家一眼。 
  “对不起,打断了你们的谈话,〃巴克说道,“不过,诸位应该听听最新的情况了。” 
  “逮着凶手了吗?” 
  “没有这样的好事。不过人们已经找到他的自行车了。这家伙把他的自行车扔下了。请你们来看看,放在大厅门外一百码的地方。” 
  我们看到三四个仆人和几个闲汉站在马车道上查看那辆自行车,车子原是藏在常青树丛里,后来才被拖出来的。这是一辆用得很旧的拉奇·惠特沃思牌的自行车。车上溅着不少泥浆,好象骑过相当远的路。车座后面有一个工具袋,里面有扳子和油壶,可是究竟车主是谁,却没有什么线索。 
  “如果这些东西都曾登记、编号,对警方就很有帮助了,”警官说道,“不过咱们能得到这些东西,也就应该感激不尽了。即使我们弄不清他到什么地方去了,至少我们很可能弄清他是从哪儿来的了。不过,这个家伙究竟为什么要丢下这辆车子呢?这倒是件怪事。他不汽车子,又是怎么走的呢?福尔摩斯先生,我们这件案子似乎还看不出一点眉目来呢。” 
  “真看不出一点眉目来吗?〃我的朋友若有所思地答道,“我看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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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恐怖谷 

  
  
(五)剧中人
    我们重新回到屋里时,怀特·梅森问道:“你们对书房要检查的地方,都检查完了吗?” 
  “暂时就算完了,〃警官麦克唐纳回答道,福尔摩斯也点了点头。 
  “那么,现在你们愿意听听庄园里一些人的证词吗?我们就利用这间餐室吧,艾姆斯,请你先来把你所知道的事情告诉我们。” 
  管家的叙述简单、明了,给人一种诚实可靠的印象。他还是在五年前道格拉斯先生刚到伯尔斯通时受雇的。他知道道格拉斯先生是一个很有钱的绅士,是在美洲致富的。道格拉斯先生是一位和蔼可亲、善于体贴人的主人——或许艾姆斯对这个不完全习惯,不过,一个人不能事事具备。他从来没见过道格拉斯先生有过什么惊恐的迹象,相反,道格拉斯先生是他所见过的最大胆的人。道格拉斯先生之所以叫人每晚把吊桥拉起,只是因为这是古老庄园的古老的习俗,道格拉斯先生喜欢把这种古老的习俗保持下去。道格拉斯先生很少到伦敦去,也难得离开村子,不过,在被害的头一天,曾到滕布里奇韦尔斯市去买过东西。那天,艾姆斯发现道格拉斯先生有些坐卧不安,情绪激动,看来他是一反往常,变得性情急躁,容易发火。发案那天晚上,艾姆斯还没有就寝,正在房后面的餐具室里收拾银器,忽然听到铃声大作。他没有听到枪声,因为餐具室和厨房在庄园的最后面,中间还隔着几重关着的门和一条长廊,所以确实很难听到。艾伦太太也因为听到急促的铃声,赶忙跑出来,他们就一起跑到前厅。他们跑到楼下时,艾姆斯看到道格拉斯太太正从楼梯上走下来。不,她走得并不急,艾姆斯觉得,道格拉斯太太并不显得特别惊慌。她一到楼下,巴克先生就从书房里冲了出来,他极力阻拦道格拉斯太太,央求她回到楼上去。 
  “看在上帝面上,你快回自己房里去吧!〃巴克先生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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