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蓝 席绢-第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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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我是罗蓝!」她欢喜的叫。
「嗨,蓝。你有事吗?」
有事才能打给你吗?突然意兴阑珊起来。「没事。你在忙?」
「我们还有四分钟。」
「如果我的话超过四分钟呢?」话筒抓得好紧。
「那我将赶不上那班即将飞往墨西哥的飞机。」
「你忙,再见。」挂掉。
后来他抵达墨西哥后马上打电话给她,两人没聊多久,而他的助理却已敲了他房门无数次加以催促,知道他得马上出门,他的行程满到根本没有私己的时间去儿女情长,他们连说话的时间都是勉强挤出来的。
虽然有点遗憾,但她很谅解。他对事业有远大的野心,早就说过接下来数年他将不会有自己的时间,怎麽可能因为现在多了一个爱人便改变主意去「从此君王不早朝」起来呢?他不是这种男人,至少现在不是,他有凌云壮志正待施展。
他给她很大的自由,完全支持她的理想,放弃要她守在他身边的念头。而在第一通电话之后,她也领悟到了自己必须为这段感情付出什麽!体谅他永远都在忙,就算常常找不到他,还得相信这样的爱情可以继续下去。
可是,关於爱情……
这是一场没有胜算的爱情吧?直到这个时候,她才深深明白想经营这段感情有多艰难。莫靖远可能打一开始就全盘考虑过了,所以才说继续交往下去是唯一解决掉这个困境的方法,而她却后知后觉到打过电话才知道——继续,是为了求取一个真正的结束。若是有梦幻的结局,反而是一种意外。
爱情,是一场耗磨的过程吧?相爱了之后,等的就是谁先不再爱谁。虽然口口声声说著天长地久,但实情就是这样,就只是在等待不爱了的那天到来而已。
他一直在等这天是吧?也许她也是。所以复合。
与其分手分得不乾不脆、藕断丝连、牵牵念念,还不如交往到底,至少会有结束的一天。
相爱,是因为著迷於对方的优点;不爱,就是把对方的所有缺点都看透,并且不再忍受。
以前她不会想那麽多,只要纯粹的想他就够了。但现在一想起他,感受却是复杂万般,不知道以后会怎麽收拾。
给他打电话、给他写信,是觉得情侣间应该是这样的吧?虽然不确定,但因为思念他,就做了。但后来发现如果这种事做得太频繁,只是给彼此找麻烦罢了。找不到人的一方,与被找的一方,若是时间没法配合,简直是找气受了。
所以当她结束了南非这边的工作,因为家里要求,所以打算回台湾一阵子时,心里同时也重新定位好她与莫靖远之间的分寸。黏腻或许适合每一对恋人,但肯定不适合他们;她也不要让自己沦为那样的女人,为了成就一份爱情而自暴自弃,只会成天对男人的行踪态度斤斤计较。所以,就算他们是恋人,也不要改变生活方式。写信或打电话的事,都不必刻意,想到再做就好了。
飞离南非的前一天,她给他寄了封信,信里只提及南非的工作已经结束,会先回家一趟。除此之外,没有其它的话了,连思念也不说。她再度像只飞走的鸟,回到她最爱的天空。不过这次不只给了自己自由,也给他自由。
以他们现在的情况,这是最好的方式。她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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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昙,未来一个月之内,我有没有空档?」莫靖远盯著电脑萤幕,公事交代到一半,突然对一旁正在做速记的特助问道。
「你没有。」那名姓瞿昙的男子想也不必想,直接回答他。
「台湾那边有没有什麽需要我回去办的事?」
生性机智的瞿昙特助马上知道主子的意思,而且拜先前被主子数次脱轨演出的惊吓之赐,他已经愈来愈处变不惊了。回身找来行事历,十秒后回答莫靖远:
「十一月二十七日,令尊五十五岁生日。」回台藉口一,孝亲。
莫靖远面无表情。
「十一月十五日,单家二房十九岁的三子结婚兼长女满月之喜。二房全家都致电请你务必要拨冗回去参加。」可用藉口二,敦亲。
莫靖远还是面无表情。
「十一月六日,也就是后天,勉强可以为你排出三天假。虽然令妹先前一直来电要求我这麽做,但我不认为你会同意,也就没放在行程表里,但现在似乎有此必要。」
「十一月六日,为什麽?」
「因为那天是你的生日。」瞿昙还是一副公事公办的表情。
莫靖远平淡道:「我从不过生日。」母亲过世后,他便不再过生日了。
瞿昙特助推了推鼻子上的金框眼镜,「当然。」他很了解的说,然后谦恭地探询:「订明天晚上十一点的飞机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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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莫靖远回到台湾。
十一月六日那天,下飞机后没有休息,立即到妹妹就读的学校去接她出来吃饭。原本只打算两兄妹好好相聚,但因为晓晨坚持,所以连异母妹妹单夜茴也一同带著了。他这妹妹总是希望把夜茴拉进他们共享的世界里,但夜茴的抗拒力道之强,不是这种亲情的力量可以破解。若她自己想不开,别人为她做什麽都没有用,偏偏晓晨就是不肯放弃,也只好随她了。
各自的人生得各自面对,谁也帮不了谁。这两个女孩正在成长,有一天终会了解这个道理。
与妹妹们聚完餐后,接下来他的时间便不再是他的了。父亲那边的单家亲戚与母亲这边的亲戚,很快知道他回台湾,都在最快的时间之内竞相找他相聚,说要庆生、说要接风洗尘的,名目五花八门,电话一通一通催,甚至直接派司机过来载人,简直可以说是在抢人了。
从他去美国读大学至今六年,他只回过台湾四次,每次回来停留的时间从不超过半个月。这次难得回来,又听说只回来两天,大家当然会抢成一团。
先别说他是莫、单两家大老最看重的下一代企业接班人,光是他从母亲那边继承到的巨大财富,就足以让他成为两大家族里,说话最有份量的人之一。
他到底多富有?也许没几个人弄得清楚,可是光是知道每年年终,莫氏企业与单氏企业所有的营利分红至少有一成五以上会汇进莫靖远的户头里,就足够让人吓得张口结舌了,哪还有力气去想他是否还有其它转投资的收入。
就算莫靖远日后没有成为这两大集团的继承人,他也有足够的权力去左右这两家企业体未来的发展。所以打一出生起,莫靖远就是莫单两家的宠儿,钻石镶出来的人儿都没有他来得尊贵。
每个人都想巴结他,想跟他保持良好关系,却又觉得他虽然客气有礼却难以捉摸。即使如此,他们还是用尽方法占去他的时间,为了让他印象深刻,以后能前途更加光明;攀住他,就是攀住未来荣华富贵的保证。
「听说我凌晨两点要回美国?」
深夜十一点,他刚从爷爷家的饯别宴里脱身。被敬了太多杯酒,虽然有人帮他挡去大半,但还是有推不掉的,所以他喝得有点醉。闭上眼,头往后靠,开口问著前面开车的贴身特助。
「每一个人都这麽以为没错。」特助这麽回答他。
莫靖远笑了,可能是酒精的关系,让他少了一些老成矜持,比较像个二十五、六岁的正常年轻人。「真有你的。」
瞿昙特助只微微一笑,很快又扳回一本正经的原样,专心开车。他跟在莫靖远身边已有六年,一路陪他上大学、上研究所,而今正式进入莫氏效力。莫靖远身边有许多功能不同的助理,但他还是莫靖远身边最不可或缺的助手。他的能力好、反应快,当然是受重用的原因之一,但却不是不可或缺的主因;对莫靖远来说,他这特助最大的优点是——聪明、体贴、对主子的隐私完全尊重不探问。
莫靖远很重隐私,虽然他的私领域少得可怜,但当他需要私己的时间时,就必须有个善体人意的帮手代他调整时间,做适当的掩护,并且那个人最好不要试图打探分享主子的隐私,就算只是为了满足单纯的好奇心也不行,那是莫靖远的大忌。
瞿昙特助——其实他的全名是瞿昙逸达,虽然常常很多人都不知道,以为他就姓瞿名昙,不过他也懒得为此做解释了。此刻瞿昙特助将车暂停在人来人往的市中心路边,问主子道:
「莫少,现在送你回公寓吗?」
莫靖远睁开略显疲倦的眼,想了一下道:「不了,你直接开车去机场。我在这里下车。」美国那边还有好多事得处理,每件事都在喊急,所以瞿昙必须先回去。
瞿昙下车帮他开车门,同时提醒道:
「你的搭机时间是明天晚上九点。」
莫靖远拍拍他的肩表示了解,并说道:「辛苦你了,谢谢。」
瞿昙笑笑的领受,觉得自己确实挺辛苦的没错。
见主子正往最近的公用电话走去,瞿昙特助决定看到这里就好,该去机场了。身为莫靖远最重要、而且可能还是今生最信任的重要特助,他知道如何拿捏分寸——帮主子挪出私人的时间,而不要去猜测这些时间里,主子在做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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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罗蓝从没有对他说过她台湾家里的电话与住址,但这些不必她提,他早就知道了。
当初他会跑去参加波士顿的留学生聚会,目的就是为了把她这个研究生物科技的天才给延揽进自家的生物科技研究所。所以在他还不算认识她之前,就已经看过她所有的生平资料了,那里头的资料详尽且辉煌,甚至有她幼稚园到大学毕业的每一阶段毕业照。照片里的她,很可爱,很漂亮,眼脑明水灵灵地,一点也不像科学怪人该有的样子,让他有点失望……
太吸引人了,不该是这样的。
他现在才愿意对自己承认,那时去见罗蓝,想认识她的意念大过延揽人才的想法。所以见过她之后,其实很抗拒,不想再见到她;为了不要再见到,所以决定她永远不会成为替莫氏效命的员工之一。二舅后来打电话问他吸纳到多少哈佛里的可用人才,还特别问起名单里的那个天才少女的情况时,那时罗蓝正睡在他臂弯中,而他轻浅地回答道:「没有。她不适合当我的员工,我不会再找她。」
后来,他把她的档案从莫氏人才资料库里抽走,表示罗蓝今生不会有机会成为莫氏的员工,不会成为他的下属。她的资料如今安放在他那儿,她在台湾的永久住址与电话,他当然知晓。
他打电话到她家里,虽然知道她人可能在台湾,却不确定她会不会回家,但他也只能碰碰运气了。而他的运气还不错,因为她在,电话很快转到她手中,她先是小小讶异了下他居然知道她家电话,然后大大震惊於他现在人在台湾、在台北、在离她家不到十分钟的地方。这怎麽可能?!所以她跳起来大叫,匆匆问明他的所在位置后,没多久立即飙到他面前来。
好可爱。车可爱,人也可爱。
她开著一辆时下最受女性青睐的流行车种出现在他眼前,这款可爱造型的迷你小车,有个昵称叫做「小march」,它的颜色也是目前最为抢手的粉红色。虽然内装配备不能说很优,坐起来也颠得很,但全台湾的女生却爱死它了。从此何止「march不只是march」,车子也不再只是用来交通的车子,而挤身为流行性消费品之一了。成功的行销莫过於此。
「快上来,这里不能停车太久。」罗蓝打开他这边的车门对他叫著。
莫靖远也很想马上坐进去,但有点困难,因为车子里看得到的地方都被堆满了东西,不是外套就是书,还有一些笔记本与笔杂放,他找不到地方窝进去。
罗蓝终於察觉他的困境,很快把位置清出来,东西全往后头一丢作数。
「这是你的车?」
「嗯。我二十一岁生日时,外公外婆买来送我的。但那时候我在南非,家人觉得我不听话,所以没让我知道有这个生日礼物,这次回来才知道的。」
「我不记得你的房间曾经凌乱过。」所以难以理解她会把车子弄得这麽乱的原因。
罗蓝咭咭一笑,「这样很方便,想要看什麽书随时都有得看。」
「只是这样?」
「还有就是不想让不熟的人说要搭便车。」对,她就是故意的。这习惯在南非就养成了,那时她每次开著杜潘教授的二手普吉车进城去采买东西时,常常就有一些想追她的、又自以为很帅的年轻人问也不问的跳上她的车,说是要搭便车,然后就不肯下去了。后来为了杜绝后患,她开始在车上堆积物品,效果还不错,从此养成习惯。
莫靖远何等聪明,听到她这麽说后,马上知道这是她的经验之谈,而这个经验似乎还在持续累积中,这当然令他心里不快,所以声音凉凉地:
「你回到台湾应该没几天,还不至於已经有这方面的困扰了吧?」
「嘿嘿……」她只是笑,才不回答他。答案当然是有,不过这不重要,比较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