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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寻找成吉思汗-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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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古牧民可不在意。他们对简陋的生活习以为常,早期到过蒙古的旅行家就感叹过这一点。“他们没有蔬菜、药草,什么东西都没有,有的就是肉,能吃的很少,别族的人靠这么点食物,大概早饿死了。”这是卡庇尼的感想,别忘了,他是修道士,早就习惯俭朴的生活,隔三差五还要斋戒,但是,连他也受不了蒙古的食物,而且还嫌蒙古的卫生环境很差:    
    他们不用餐巾,没有桌布……两只手脏得要命,都是动物的油脂,胡乱往绑腿上擦,或是抓把青草一抹……他们从不洗盘子,顶多就是用肉汁冲一下,里面的残肉还会流回锅里。偶尔他们也会想到要洗洗锅子、调羹或是其他厨具,但仍是这种漫不经心的态度。    
    普热杰瓦斯基对蒙古人煮茶的方法也很反感,提起来就犯恶心。“煮茶的过程可怕极了,”他是这么写的:    
    煮茶的壶从来没有洗过,顶多就是用干马粪、牛粪擦一擦。煮茶通常用盐水,找不到盐水,他们就在水里加点盐。先用刀从茶砖上砍一块下来,放进臼中捣一捣,接着把茶叶倒到滚水中,加几碗牛奶。茶砖硬得像石头一样,为了让它能软一点,蒙古人会把茶砖放在新鲜的马粪或牛粪中,吸点湿气,但是,粪便的味道也就沾染在茶砖上了。这还是第一阶段,如果看开点,本质上和我们煮咖啡或巧克力的方法一样,没有多少差别。但是,蒙古人还会把切成块状的肉及炒过的粟米放在碗中,以便增添风味,最后,他们还要放进一团牛油,或把油腻腻的羊尾巴油脂放进茶中。读者现在可以想像这一碗脏兮兮的东西,对外国人来说,有多难接受了,但是,蒙古人一喝就喝一大缸!    
    普热杰瓦斯基说,一般蒙古人喝个二三十碗,不算稀奇。蒙古有钱人用的碗,精雕细琢,镶金包银,喇嘛用的是人头饮器,头颅切成一半,再镶上银座。    
    保罗和我一人分到一个小铜碗,传统造型,却是现代产品。我们也高兴地发现,蒙古的卫生状况比起普热杰瓦斯基时代改善多了。我们饿得要命,一整天没吃东西了,什么东西放在面前,大概都会风卷残云,一扫而空。但我们很快就发现,打从普热杰瓦斯基那时开始,有一件事情倒是一点也没有变:蒙古人煮菜的方法还是那一套,煮开一锅水,把食物往里面一扔就完了。接下来的几个月,我发现蒙古人根本懒得去炙烤,就算有油,他们也不会炒一炒。我听到的理由是:蒙古牧民讲求效率,没有时间做顿好吃的,但是,就算他们回到蒙古包,还是用这种方法填饱肚子。我的亲身经验却不是如此,尤其在这漫长无聊的傍晚,我的感受特别强烈, 我觉得蒙古人就是喜欢吃煮的东西,其他做法都勾不起他们的食欲。我们那位爱钓鱼的“大夫”,有一次一口气钓到十来条看起来很像鳟鱼的鱼,但是,他们的做法依旧没变:先把内脏掏出来,该砍的砍,该剁的剁,然后往滚水里一扔,煮熟的鱼一点鲜味都没有了。    
    队里有几个人对“大夫”钓上来的鱼有点猜疑,他们比较喜欢——事实上,只要有机会,他们一定会吃——羊肉,对别的肉类没半点兴趣。虽然根据卡庇尼的记载,那个时候的蒙古人还喜欢吃狗、狼、狐狸、马,甚至于体虱。“虱子吃我孩子的肉,喝我孩子的血,我为什么不能吃它?”卡庇尼冷酷地记载道,“我看过他们吃老鼠。”


第一部分羊肉与茶

    我们的蒙古朋友说,他们也喜欢吃牛肉和骆驼肉,实在没东西吃了,他们也会吃马肉。但是,羊肉始终是他们的最爱,一有机会,他们就会向客人展示“正确”的宰杀和烹煮羊的方法,观者的胃一定要很强韧,才不会吐出来。宰羊之前,要先把羊翻过来,用膝盖抵住这只可怜的动物,像是摔跤手制服对手一般,然后用利刃飞快地在羊腹上剖一刀,在羊还没死透之前,伸手进去,一直伸到心脏的大动脉附近,用力一揪,把心脏揪下来。死掉的羊还会颤抖好一阵子,整个过程没看到多少血溅出来。羊皮很快就被剥掉了,胃里还没消化完的草料,被扔到一旁,其他部分——内脏、头颅、肉、骨头——全都可以吃,迟早也都扔到大锅子里。在如此严酷贫瘠的游牧世界中,只要能放进口中——也许羊耳朵例外——都不能浪费。卡庇尼说得好:“不管是吃的,还是喝的,没有好好利用,就是罪过,连骨髓都要吸出来,才能赏给狗吃。”卡庇尼的观察相当透彻。几个星期之后,我们一群人坐在帐棚里,分食煮得半熟的羊内脏,羊尸体就放在帐棚中间的地上。大伙儿吃饱了之后,有人把剩下的内脏往帐棚外扔,给两只一直在帐棚外打转的狗吃,但我发现,狗不怎么想吃羊的内脏。    
    好吧,就算有人觉得吃两顿羊内脏没什么,他大概也没有办法忍受千篇一律的菜单。一般来说,暮春时节牧民只吃两样东西:羊肉和茶。你可以先来一块煮羊肉,再来一碗油腻腻的奶茶;也可以先来一碗奶茶,再吃一块羊肉。有一次早餐,我有意外的惊喜,丹比多尔扎竟把一个羊头往火堆里一掼,我想,这次可有烤羊头当早餐了。别高兴得太早,他只是想把羊毛烧掉而已。稍后,他用树枝把这颗焦黑的羊头从火堆里夹了出来,用刀剔出羊头上的碎肉和脑髓,往微温的茶里一扔。    
    肉的调料只有盐,没有胡椒,顶多在锅里放一把没半点味道的中国挂面。保罗可惨了,因为他吃素,可是这里一点蔬菜也没有。几百年前,卡庇尼就已经警告过了,但是,蒙古官方印行的手册却不肯说实话,还一直吹嘘“我国蔬菜生产丰沛充足”,这当然只是官样文章,乡间的蒙古牧民根本没有吃青菜的机会。温暖的气候太短,绿色植物来不及成长,蒙古人居无定所,没法在周边开垦菜圃。更何况,放牧惯了的豪爽男儿也不屑下田耕种。    
    理论上,营养这么不均衡,又缺乏维他命,蒙古人不生病才怪,但是,蒙古人却活得好好的,健康情形好得不得了,经常看到九十多岁的老人家还健步如飞,一点也不显老态。巴雅尔是个好例子,他究竟有多少岁,谁也说不准。一般来说,蒙古人要比外貌看起来,老上个十到十五岁。后来我才知道,盛夏季节,他们经常饮酒作乐,吃大量含胆固醇的食物。这些会致命的成分,在他们身体里一点影响也没有,真有点不可思议。惟一的解释大概是游牧生活的运动量极大,跟他们饲养的马匹一样,只有适者才能生存。    
    生活环境的严苛,没有身临其境的人,很难想像。上路的第一天,保罗戴着安地斯山(Andean)产的羊毛帽,我戴的是以前在军队用的毛帽,还尽量把它拉得很低。刺骨的寒风吹来,还是吹绽了我生冻疮的耳朵,鲜血一滴一滴地滴了下来。我们的蒙古朋友却说,这是暮春最舒服的时候。牧民身上的蒙古袍有着超长的袖子,距离他们的指尖起码有六英寸,放下来就成了手套,不过,他们已经把袖子卷了起来。头上也很简单,不是羊毛帽,顶多就是传统的尖帽,耳后根也没半点遮掩。傍晚,我和保罗都要架起高山帐棚,还拿出双层睡袋,才能勉强过夜。葛瑞尔、阿乌博德和其他的艺术家、志愿者挤一顶破破烂烂的帆布帐棚。但是,牧民们就胡乱找株低矮没几片树叶的柳树,在树后把马鞍排成一列,权充避风处,摊开马鞍上面的褥子,就这么睡下了。他们一个挨着一个,或许也能维持点体温吧。入夜之后,气温降到零下十二度,加上吹来的寒风,身处旷野,酷寒可知,但是,牧民照样好端端的,也没看到谁因为体温过低而被冻死。    
    距离营地大约四分之一英里处,是所谓的“成吉思汗陵”。在一处低矮的圆形青草冢上,有一具由四面石板砌成的石棺,体积巨大,看起来有相当的历史。第五块石板,也就是棺盖,早就不见了,石棺的两侧有些扭曲变形。这不大可能是成吉思汗的石棺,太过寒酸是一个理由,更重要的是:这具石棺与成吉思汗不属于同一个年代,是后世丧葬的用品,应该是后来某蒙古族长的葬身之地。从石棺材质来看,他的地位可能也不太高。替他选择墓地的人,倒颇有些眼光,说不定还是他一生最明智的决定。石棺放在开阔谷地一端,缓缓向南倾斜的斜坡,异常壮观,放眼远眺,视野为之一开,又正对着太阳升起的东方,暖意融融,衬着鲜绿的牧草,丰沛的水源,以绵亘的开阔峡谷为邻,可以安心俯视他们的马群。这里庄严神圣,对于游牧民族来说,我想不到更适当的长眠之地。


第一部分不儿罕山

    葛瑞尔的计划是登上不儿罕山,也就是萨满精灵之山(Mountain of the Shaman Spirit)的绝顶。这座山位于肯特省境内。根据《蒙古秘史》的记载,不儿罕山是蒙古族的发祥地,从蒙古族的列祖列宗,一直到成吉思汗都住在这座山脚下。我们现在还不大清楚,成吉思汗的祖先跟北美印第安人的传说一样,是真正的动物,还是他们只是用动物作为名字。只知道《秘史》上说,成吉思汗的祖先是苍狼与美丽的白鹿,它们渡海而来,在不儿罕附近的斡难河源头定居下来,生下了第一个孩子——巴塔·赤罕。他们的后裔在森林茂密的不儿罕山脚、绿草如茵的平原上放牧游猎,二十一个世代之后,一个男孩诞生了。他的名字叫铁木真,出生的时候右手握了一个像是髀石般的血块。这是异象,孩子长大之后就是威震四海的成吉思汗。    
    早期蒙古人的生活方式像煞了北美大平原的印第安人,甚至有人觉得英姿勃勃的苏族(Sioux)和波尼族(Pawnee),征服了从阿拉斯加到合恩角(Cape Horn)之间的大片土地,使玛雅人(Mayans)与印加人(Incas)臣服,跟成吉思汗的盖世武功也差可比拟。苏族也是住在帐棚里,居无定所,喜欢劫掠别族的妇人;相信梦的指示;不同的氏族间也是冲突不断,再加上巫师的忘情狂舞,窃马、游猎、世仇,还真的与蒙古的历史传承有些神似。    
    不儿罕山下的传奇    
    成吉思汗的父亲是一族之长,外号“勇士的也速该”。他最著名的事迹——北美印第安人一定觉得这是了不起的成就——是抢得了成吉思汗的母亲,蔑儿乞惕族的绝色美女,当时才刚刚嫁人的诃额仑夫人。也速该在斡难河边放鹰行猎,恰巧看到了坐在马车上的诃额仑,被她的美色吸引,他立刻回家,带着两个兄弟赶上来,联手抢了诃额仑夫人,也改变了这个娇贵妇人的命运。诃额仑被抢之后,放声痛哭,根据《蒙古秘史》的记载:“斡难河被震起了波浪,山谷森林被震出了回音。”但是,也速该的兄弟却不为所动,反而在一旁叫她不要再哭,忘记舍她而去的先生,还率直地唱了一首歌:    
    你所搂抱的人啊,    
    已经越过好些山岭;    
    你所痛哭的人啊,    
    已经渡过好些河川;    
    大声痛哭啊,    
    千山万岭也无法看见你;    
    追寻踪迹啊,    
    足迹已灭也无法跟得上;    
    别哭了吧。    
    虽然一开始心不甘情不愿,但是诃额仑很快爱上了也速该,适应了朴素的生活,每隔两年,她就帮也速该生个孩子,总共生了五个——四男一女。怀第一胎的时候,也速该出门劫掠,逮住了邻族的族长,为了纪念武功,也速该决定用这个族长的名字,替他的孩子命名——铁木真,意思是“铁匠”。铁木真九岁那年,也速该带着他回母舅的部落,想替他定一门亲事。在路上,他碰到了翁吉剌惕族的德·薛禅,这个部落以盛产美女享誉草原。德·薛禅看到也速该牵的那孩子,一副冰雪聪明的模样,很是喜爱,便向也速该提到他最近的异梦。他说,他梦到白海青爪里抓着太阳和月亮,这是一个吉兆,德·薛禅因此认定这就是也速该带着孩子来定亲的暗示。德·薛禅有个十岁的女儿,名叫孛儿帖,于是,他不嫌冒昧,请也速该到他家里去看看。也速该一见到这个女孩,觉得她的容貌态度正合理想,就替铁木真求婚,双方一拍即合。    
    也速该把铁木真留在岳丈家,让小两口熟悉一下,骑马独自回家。也速该在路上又饥又渴,竟然接受了世仇塔塔儿人的款待。根据《蒙古秘史》的记载,塔塔儿人一眼就看出他是敌人也速该,在食物里混了毒药。也速该挣扎了三天,勉强回到自己的帐棚里,自知大限不远。临死前,他把塔塔儿人毒死他的事情说了出来,塔塔儿人做梦也没有想到,轻举妄动的后果,竟为他们招来了灭族之祸。等到铁木真长大,实力渐强之后,举兵消灭了他深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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