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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3349-深圳,你让我泪流满面-第1节

小说: 3349-深圳,你让我泪流满面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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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可以说,我是个饱经沧桑的人了,所有和青春沾边儿的东西,都早就远离我而去。我过去不知道,男人老起来,也是土崩瓦解的,转眼间就成了蜷缩在边缘的人物,只能听任不断成长起来的少男少女在舞台中心张扬。    
    沮丧是条虫,咬啮着我的心。    
    可是,在十五年前,我也曾飞扬过。领带打得整齐,西装没有皱,皮鞋是玻璃一样地亮。从写字楼走出来,天新地迥,太阳都在喝彩。一切就在十五年间消逝了,时间是我惟一无法战胜的敌人。    
    现在我到街上去,人家叫我“老师傅”,上下公车时,动作稍迟缓一点儿,就要招人白眼。年轻人仿佛永远不老似的跟我傲慢地讲话。他们想不到,就在十五年前,我也曾经年轻。当然,与今天有些不同。那时的年轻人,还不太痞,走南闯北碰到一起,热心相助的多。那时的人,都渴望新生活,把明天想像得比较有激情,于是,生活中就时时飘浮着金色的颗粒。那时候,我愿意听迈克尔·杰克逊,因为他的那种唱法,就像生活的大脉搏在鼓动。噗——噗!那是个仿佛很近、但又非常遥远的岁月。    
    那时候,我闯过深圳,在那里度过了三个年头。此后好长的时间里,杰克逊那尖锐的歌声,曾不止一次地把我拽回到那些时日里。    
    一切都恍如昨日。五月的某一天,是我的生日。我和我的女朋友坐在蛇口海滨的栏杆上,面对海湾。对面有青山,那就是香港的新界,近得几步就能走到的样子。暮色中,山是墨绿墨绿的,厚重、宁静。海风吹得厉害,风里面夹着海腥味儿。    
    我们身后,有一片矮矮的荔枝树。树后,是一排联体别墅。别墅静悄悄,好像没人住。其实是有人住的,除了老外,就是八十年代末先富起来的那些人。黄昏,有几个落地窗亮起了灯,窗上拉着纱帘,朦朦胧胧,就更让穷人垂涎不止。海滨的这条路,平时黄昏里人比较多,打工者、外地游客,都比较喜欢来。夜再深一点儿,就只剩下情侣了,所以这路就有个名字叫“情人路”。那天是星期天,情人路不知为什么人不多。我和女朋友小清——我那时戏称她“小情人”——在水泥栏杆上坐着,她的裙子不断被海风鼓起,像个大蘑菇。每鼓起一次,她就不好意思地冲我笑笑,用胖乎乎的小手把裙子使劲压下去。周而复始,她一点儿不嫌烦。    
    那时候我们谈什么来着?想起来了,是在谈将来的归宿,打工打到什么时候是个头儿。这话题,是深圳打工者们永远谈不够的话题。那个年月,我们心里多少还有些很热切的东西,不光是想钱,主要是想,怎么来享受新生活。我决想不到,我今天会生活在远离深圳的地方,如此寞落。后来,我辗转地知道了,小清最终也离开了深圳。命运就这么无情,它惯于碾碎年轻人的梦想,就像踩破一些没人要的汽球。可是在当时,我们都以为,那种充满南国气息的、海风拂面的好日子,完全可能一辈子属于我们所有。    
    至今我的案头,还放着一个相框,里边嵌着小清的照片。相框是港货,那年头内地还没有这么精美的东西。椭圆形的画框里,小清靠在海边栏杆上微笑,呼之欲出。十多年来,我搬了好些地方,从南到北,这相框已磨损得毫无光彩了,但我始终没扔。我舍不得,从那个年代里带过来的东西已经不多了。离开小清,我就一直是个单身汉,无论在哪个单身汉房间里,这个微笑都能给满屋的寒酸之气带来一种光辉。这是我和深圳之间割不断的血缘啊。我的“小情人”,我不能想像,你有可能是中年妇人的模样了,我所记得的,只有你永远的青春。深圳的骄阳晒着你,你身上散发出九里香的气息。那时,我拥有你,冷酷的海还未曾冻僵我们的心。    
    深圳啊,长夜的记忆里,就这样,你让我泪流满面。    
    回忆小清,后来是我孤独生涯的一种享受。在深圳,我所看到的她,是一个女人如花的年华。她用这年华来陪伴了我。应该说,她不算美女,但却是我一生中所遇到的最美的女人。小清是湖南人,娇小玲珑,不像北方女孩那样人高马大。有时候我看她,的确就像古人所形容的那样——“纤腰一握”,纤细得让人心疼。而且关键不在这个,而在于她善良。我这样来评价她,在眼下已然熟透了的这个时代,大概是有些迂腐了。年轻的读者们,有的也许要将门齿笑掉了。可是,我还是要说一遍,那时的青年是从一种古典的气氛中走出来的。人的善良,在那时并不罕见。那时的深圳,聚集了好多这样的青年,他们为新生活而来,投身商界,苦苦熬日子,却不乏纯洁与浪漫。于是,我记忆中的深圳,就永远有长天寥阔,碧草如茵,永远有耿耿不灭的灯。那是一个当时的中国人能活着走进的天堂。


第一部分它不相信眼泪(2)

    可惜,这一切已不复存在了。虽然深圳到今天仍旧生机勃勃,深南大道仍然红尘万丈;深圳街头的小伙子还是习惯于西装革履,打扮得像个新郎倌,但内在里已经不同了。生活的底色,在十几年间早已被悄悄置换掉,新生活迅速蜕化为急功近利的生活。写字楼越来越显出了机器的本色。轰轰作响的市声,就是资本的马达在轰鸣,一声声,只在呼唤着一个字——钱!我的小清,我的那个深圳,早已经陈旧了。当年的高楼大厦,在后起的高楼大厦面前,简直渺小不堪。但是我,依然珍惜埋藏在我心底的那个深圳。1995年,深圳发生过一次可怕的危险品仓库大爆炸,险些就要掀掉大半个深圳城。那时我在报纸上读到了消息,内心曾被深深地震撼。深圳终究不灭。这就是天意啊,天意!我当时想,如果深圳不幸被夷为平地,那就让我也跟着毁灭吧。那个城不在了,那些岁月也就不在了。如此的话,生命还有什么可留恋的呢?    
    当年我在告别深圳时,就已经悲哀地意识到,有一扇大门在我身后关上了。人生中的五色斑斓,被隔在了另一边。我的小清,我的深圳,还有那蛇口怒放的洋紫荆花,深南大道流星似的车灯,就在那样一瞬间,凝固了。今后的日子,将是一副失去鲜血的躯壳,我就像蜗牛,要慢慢地来度完残生。在深圳的那些欢笑,不时在清夜里刺痛我——人最初所期待的归宿,为何与实际上发生的相距如此之远?    
    五月的那一天,我们在夜幕下,走到了那排别墅旁。别墅的窗子很大,透过纱帘,里面的豪华隐约可见。这是家,但不是绝大多数中国人的家。比如其中的一栋,就是某著名大腕儿演员的家。在那个年代,谁能如此快乐而自由?就是他们。而我们的明天,会怎么样,真的能比蜜还甜吗?我和小清,望着那铁栅栏后的草坪和檐廊下如雾的灯光,有一种无言的压抑。我们的心灵生活很美好,我们的世俗生活却很糟糕。我当时想,就是把深圳大地都盖满了别墅,是否就能轮到我们住上一栋呢?    
    那天,小清走累了,站在海滨小路上,扶着长矛似的别墅铁栅栏歇气。一向比较务实的她,忽然向我提了个很玄虚的问题:“这么累,活着是为什么呀?”她目光晶莹,里面有一丝凄迷。    
    我的小清,这问题那时我回答不了,现在就更没法儿找到答案了。多少年来,我一直就是这样浑浑噩噩混过来的。这世界,所有的花儿,都是要谢的;所有的财富,都是要散尽的;那么,到底什么才是值得留恋的呢?是时光、青春、活力?可是,我除了眼睁睁地看着时间像多米诺骨牌那样倒下去而无能为力之外,还能干什么?回想起在深圳打工的那些激情岁月,直如两世为人!    
    这是衰老带来的尴尬:那些曾与你朝夕相伴的人,现在仍活在这世界上,可是你却不知道他们的下落,无从揣想他们的景况。他们活得风光还是痛苦,都与你无关了。对你来说,这些往日的朋友与死去了无异。人之悲哀,有什么比这个更大的?我一向认为,人活一世,是个什么基调,与他周围的人大有关系,尤其是可称为朋友的那些人。他们与你的喜怒哀乐,共同构成了一些值得眷恋的生活。朋友一旦零落,就等于你自己的一大部分生命也枯萎了。人到自然死亡的那一天,最可怕的就是:在世界上一个老朋友都没有了。    
    因此,我的这本书,实际上是要写我在深圳的几个朋友。他们或多或少都有些浪漫,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那个时代相得益彰。正因为有了他们,我的深圳生活,才使我意醉情迷、不能自拔。现在想来,当年的深圳,是拥有“现代中的古典优雅”的城市。    
    我平生最厌恶的就是“办公室政治”。鸡肠狗肚,是我们这个民族一万年也切不去的毒瘤,它是毁坏一切崇高之美的恶性基因。因此我的这本回忆小说,有意回避了那一方面。我以为,如果有谁还没被“办公室谋略”折磨够,还要把它写成小说,供人欣赏,那他的脑子基本就算是坏掉了。以我的所知范围,惟一写这种书而脑子又免于坏掉的作家,是我的朋友慕容雪村先生。他的一本描写深圳的小说现在正在网上连载,可以看做是对我这本书回避掉的那些事所做的补充。我奉劝那些因我的迂腐而笑掉了门齿的年轻朋友,不妨径直去读他的那本小说,就不必在这里浪费时间了。


第一部分给采花盗柳的勾当提供了温床

    1988年,是我生命中关键的一年。那一年,我的小家庭发生了意外变故,我的人生道路随之逆转。那一年……算了,我就别拽了,再大的耻辱也得生生地把它咽掉。在这儿,我就公开地说了吧,那一年,我老婆把我给甩啦。当我发现苗头不对的时候,生米都快做成熟饭了。她是个记者,见多识广,机遇多,受到的诱惑也多。那时她面相年轻,人又漂亮,气质不凡,为她倾倒的男人车载斗量,据说其中有级别高得惊人的。她随便跟其中的哪一个,我心里恐怕还能平衡一点儿。想不到,最后把她拐走的是个俗到了家的混蛋。那小子也是个记者,小白脸,八面玲珑,生存能力比当时的我强几十倍,惟一的弱项是没有正式文凭。大概有三年的工夫,他可是下了死力来追我的老婆。我老婆的电视台与那小子的报社是兄弟媒体,记者们打伙采访是常有的事儿,这就给某种勾当提供了最便当的温床。我估计,那小子准是对我老婆嘘寒问暖、早接晚送,没少献殷勤。我老婆那人,挺聪明,但和所有的女人一样,在识别男人的问题上几近弱智。几次包藏祸心的呵护,就让她找不着北了。最后,她终于对文凭问题忽略不计了。后来他们一有勾当,就说去“采访”。唉,采访采访,多少采花盗柳的勾当假汝之名而行啊!    
    而我呢,当时是个中学老师。那年头,在中学当“孩子王”社会地位还比较低下。俗人们认为我们是百无一用的知识分子,而真正的知识分子则根本不承认我们是什么知识分子。本来我就低了老婆一头,家庭的稳固性存在着极大的危机,而我偏偏还毫无警觉,基本没用心去增强我的生存能力。结婚六、七年了,只顾埋头写诗,渴望“一举成名天下知”。书买了一大书架,稿纸用了无计其数,连孩子都不想要,一心要做顾城第二。现在应该承认,我的天赋恐怕是有点儿问题。那时候六、七年下来,只在报屁股上发过十来首诗,每年不超过三首,成名之日遥遥无期。但我老婆可不是个红袖添香的主儿,你不行,自有后来人。就这么,我活活被一个女人给甩了,绿帽子是否早就被扣上了,已无法考证。1988年初春,当杨柳没发芽的时候,我被迫离婚。离婚尚属平静。尽管别人不承认,我还是自视为知识分子,绅士风度决不可少。我跟她吵过,哀求过,最后看看覆水难收,就只好给了她充分自由。我们协议离婚,财产我全不要(书除外)。临分手时,我留给我老婆一句话:“那小子能抛妻别子,追你一个半老徐娘,那能是块好饼吗?你能保你十年后不人老珠黄,你能保那家伙从此能收心?对男人的了解,差远了你!”我老婆不服气,反驳我说:“你少污蔑!你根本不了解他,小柳(就是那小子)根本不像你说的那样。”离婚一个月后,她和小柳就一块儿风风火火奔海南、闯九州去了。多年以后,我得知,由于新经济时代重文凭,小柳混得很一般,但却包了个重庆二奶。我老婆(现在应该叫前妻了)是最后一个知道真相的人。尽管她发了雷霆之怒,那重庆二奶与小柳却仍是剪不断、理还乱。这些,都是后话了。在本书里,这个话题就不再提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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