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9-直击中国教育底线-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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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阳(化名)曾是黑龙江省沈阳市沈河区某省级重点高中1999级的理科高考状元,由于种种原因,没被清华大学录取,而是上了另一所名牌大学。因为“只有考上清华大学才能出人头地”的“清华情结”没被满足,情绪失落的赵阳故意屡犯校规,最终被勒令退学。随后,赵阳又把希望寄托在出国留学上。可母亲无力满足他的新愿望。于是,赵阳把母亲看成“毁了他一生的人”,对她说,“如果你不拿钱把我送出国,我就砍死你,然后再自杀……”经医生诊断,赵阳已经成了一位严重精神病患者。(《时代商报》2003年11月18日报道)
赵阳成为“疯子”后,他的母亲说“我是一个有罪的母亲,我这辈子最对不起的人就是我的儿子”。但在赵阳刚成为“状元”时,他的母亲也曾说“我这辈子最骄傲的人就是我的儿子”。从“状元”到“疯子”,赵阳的人生悲剧令人震惊。可为了逼自己的孩子或学生考出好成绩、考上好学校,以便将来出人头地,又有多少家长或教师犯下了类似错误呢?单纯追求所谓的“功成名就”,却忽视了“做健康人,做快乐人”的人性教育的极端重要性,正是犯这种错误的根源。
在一次访谈中,孙云晓曾说:“教育有一句话:‘教育的核心不是传授知识,而是培养健康人格,或者说教会学生做人。’这是一切教育者教书育人的前提和根本目的。”应该说,这是一种常识,人人都可以理解,但可悲的是,在很多情况下,人们恰恰从反面理解了它、强调了它,由此造成了片面追求“知识教育”而忽视人性教育的教育现状和社会风气。在它们的影响和推动下,才发生了虐杀乞丐、踩死同学、杀父弑母、凌辱学生等无视或丧失人性的事情。
基于此,要改变因人性教育缺失造成的种种不正常现象,就必须加大人性教育的力度,使“人性美”“人性善”的培养成为教育的主旋律、社会文明的主旋律。而人性教育,说到底就是对一切生命充分尊重和敬畏的教育。从历史经验和人类文明发展进程的规律看,人类只有彻底摈弃“人是万物的灵长”的人类中心主义,充分尊重一切生命、敬畏一切生命,给一切生命以应有的地位、尊严和权利,才能确保人类文明之树常青、幸福之花常开。
有一个新闻故事最能说明这一点。在2002年年初的澳大利亚网球公开赛上,一只小鸟不小心飞进了赛场,结果,悲剧在瞬间发生:一个高速飞行的网球击中了它,使它当即堕地。与此同时,赛场上出现了感人至深的一幕:击中小鸟的运动员马上停止比赛,快步跑到小鸟面前,双膝跪地,低头忏悔并且祈祷。
当网球击中小鸟时,运动员做出一系列动作的反应之快,完全是在无意识中完成的。唯其是无意识,才弥足珍贵。这说明,在这位运动员心中,花草虫鱼、飞禽走兽,都拥有与人一样神圣的生命尊严,一旦这种尊严受到无端侵犯,对侵犯者来说,都是罪过,因而必须忏悔。面对运动员这感人的一跪,谁能否认没从中深切感受到人性之美、人性之善?
还有一个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新闻故事。据2002年1月21日《羊城晚报》报道:在广州市沙面大街附近,近千只相思鸟因天寒冻饿而死,环卫工人一个早上就能收几箩筐鸟尸。如果气温再降下去,聚集在此地的数千只相思鸟可能会全部死亡。可是,面对鸟儿们的惨剧,附近的居民非但无动于衷,反将其视为世间奇景予以欣赏,而根本没想到应向这些可怜的生灵伸出援助之手——只需搭建一些人工鸟巢、撒一点儿碎米面屑即可!
一只小鸟的意外死亡,即能让紧张比赛中的运动员双膝下跪,而数千只鸟儿的生命竟无人挂心甚至还被当作奇景把玩。两相对比之下,人们对待生命的态度一目了然。佛典中说:“慈悲不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这种尊重生命、敬畏生命的价值观很值得发扬光大,因为它实际上正是人性教育的良好范式。试想,如果一个人连“蝼蚁命”都不忍伤、“飞蛾命”都不忍害,那么,他可能会将暴力施加给自己的同类,尤其是处于弱势或至亲至爱的同类吗?他可能会对同类见死不救、遇难不帮甚至落井下石吗?反之,如果一个人以摧残生命,包括动物的生命为快乐,或者对生命严重缺乏尊重和敬畏意识,对生命的消亡采取麻木不仁甚至看客的态度,那么,他将暴力的屠刀指向同类,也就自然而然了。
2003年10月31日,法学家皮艺军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说:“暴力的基础就是对生命的极端漠视。表达暴力的方式有很多,包括言语、刀枪、拳头等。我国的青少年实施暴力犯罪时绝大多数不会用枪支,因为不可能获得。但其残忍程度比起美国的校园暴力有过之而无不及。从视觉和心理感受来说,用刀子、斧头之类的冷兵器,与受害者近距离接触,见血见肉地砍杀,比起用现代武器的攻击更恐怖更野蛮,这只能意味着实施者更冷酷更残忍。有些青少年暴力犯罪之所以这么残忍,主要是因为我们的教育缺少对个体、对生命、对死亡的观照。”
由此,我们迫切需要在青少年中进行关于爱和生命的教育,为他们开设“生命课”,引导其思考生命和死亡。比如为什么要尊重和敬畏生命、如何应对变化和生存、探讨个体生命与社会的关系,等等。对青少年来说,认识生命的价值和存在的意义非常重要。当青少年意识到这些时,就意味着他们已经开始觉醒,进入到了理性世界中,从而促使他们对自己、对他人的身体和生命给予必需的尊重和敬畏。过去,我们总是在告诉青少年什么叫理想主义、什么叫英雄主义,却没有告诉他们作为人应该有哪些最基本的情感,比如同情之心、怜悯之心和对生命的尊重及敬畏之心。这就造成了人性教育的缺失,也由此酿造了无数悲剧。
事实上,“人性化服务”“人性化管理”“人性化关爱”等呼声如今已越来越响。在此情况下,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弥补人性教育的缺失,加快人性教育的步伐,努力恢复并且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人性善”“人性美”的传统,使社会更文明、人民更幸福,正是顺应时代、顺应科学的适时之举、明智之举。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为实现培养人性这一教育的终极目标努力奋斗。
第2章 反省4 不堪入目的凌辱—他们为什么不敢说“不”
奴才犯了错,不等主人开口,就跪下自赏嘴巴。这是封建专制社会中最典型的奴才心态。这种心态一旦传染到现在的学生身上,后果不堪设想。它意味着学生独立人格的丧失,而没有独立人格的人,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成长为真正的栋梁。要知道,虽然校纪班规及学生守则对管理和教育学生必不可少,但也必须明白,不管什么样的规矩,都必须建立在民主、平等、公正的基础上,没有了这个基础,所有的规矩都是不合理的,因而也都是可以说“不”,进而应该打破的。
在欧洲中古时期的基督教教会中有一种特殊职业,叫“魔鬼的辩护士”。那时的基督教神学者,只要提出一种新理论,就必须按照教会的要求,另外请一个人站在自己的敌对立场上,对新理论提出针锋相对的反驳。建立新理论的人只有通过与“敌手”的反复辩驳,回答“敌手”提出的各种各样的质疑和挑剔,直到确实无懈可击,其理论才告最终完成。这种有意魔高一尺的做法,目的并不在消除新理论,而在于使其从一开始就能避免潜在的谬误和不足,具有接受各种挑战和驳诘的力量,最终达到道高一丈的境界。这位提出反驳的“敌手”,形式上是站在神的对立面,即“魔鬼”的立场上讲话,所以被称为“魔鬼的辩护士”。
神学理论在我们有些人看来,也许是无稽之谈。可又有谁知道,神学家曾经对自己的理论报以如此严谨的态度和采取如此严格的辩驳论证方法,使其更具说服力?由此生发开来,如果连神学家都有勇气故意为自己“树敌”,都敢接受来自“魔鬼”的反驳和挑战,那么,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原则的我们的教育事业,又为什么不敢从与“魔鬼”力量的抗衡中汲取生机与活力,直面一切真理与谬误呢?要知道,如果连神学理论都可以经此途径变得颇具蛊惑力,那么,比神学理论更具不朽价值的教育事业,就更具以其灿烂的文明之光普照芸芸众生的无穷魅力了。
我之所以由此开始这一章节,缘于长期以来在中小学教育中存在一种不正常的现象:学生集体丧失了说“不”的勇气。
据《焦点访谈》报道,淮南矿业集团新庄孜矿第三小学六年级学生石雅云等九名孩子,因在放学后偷听老师的演讲比赛,被班主任喝令站到讲台上,用自带的刀具刮脸,并被告知必须刮出血来才算过关,否则,将被锁在教室里不准回家。面对班主任的威逼,九名孩子只好用刀刮脸,直至鲜血流出,整个刮脸过程持续了约两个小时。在此期间,无论是刮脸的孩子,还是看刮脸的孩子,始终无人抗议老师的暴行,即集体丧失了说“不”的勇气。
在此之前,我还见到了不少类似性质的新闻。
如贵州湄潭县抄乐乡中心小学五年级班主任罗某强迫违犯“谁敢在上课时转过身去与后排的同学说话,后排同学要吐10次口水给谁”的“班规”的学生冯航吃屎。当时,冯航不但没敢反抗,反而含泪把屎硬吞了下去,而看到这个场面的全班同学同样无人抗议教师的暴行,唯一的集体表态是都趴在课桌上哭了,事后也无人告诉家长。
再如郑州市某小学教师牛某,为了能吃上羊杂碎,竟在一位家长从事屠宰生意的名叫刘英的学生的胳膊上写字威胁:“5点5分拿羊肺,拿不来,格杀勿论……5点10分拿不来挖左眼,6点10分挖右眼。”当刘英偶尔没有给牛某拿羊杂碎时,牛某就对她施以体罚,如揪耳朵、打脸等。对此,刘英始终没有反抗,而知道此事的其他同学也都无一例外保持了沉默。
对这些教师体罚及侮辱学生的极不正常的行为,我一直在思考:究竟是什么原因,使这些教师做出了如此泯灭师德的事?又究竟出于什么样的心理,使这些身心健康及人格尊严等受到严重伤害的学生以及他们的同学,丧失了对某些泯灭师德的教师的暴力行为,大喊一声“不”的勇气?
行文至此,我想起了这样一种现象:在农村,家长给孩子报名上学时,总忘不了郑重地向老师交代:“孩子这就交给您了,要是不听话,该打打,该骂骂,我绝不护犊子。”这时,如果老师回答:“你放心,要是他(她)真不听话,肯定少不了挨揍。”家长一准喜气洋洋,而孩子却恐慌不已。如果老师回答:“孩子不听话也正常,教育教育就好了,打骂不顶事。”家长不但不高兴,还会从此怀疑老师的爱心和教学水平,脾气大的甚至立即给孩子换老师,可孩子却满面红光。据了解,以第二种方式应答家长的老师并不多,因为他们一怕驳了家长面子,二怕被家长看低了水平。
家长与老师的这种对话,实际上是在给孩子上入学第一课,其性质类似于封建教育传统中的入塾先拜孔夫子,旨在让孩子在正式上学之前先明白师生间地位的差异是:老师高高在上,有用打骂的形式任意处罚学生的权力,而这种权力是学生家长赋予的;学生黯然在下,有承担被老师用打骂的形式任意处罚的“义务”,而这种“义务”是父母规定的。在此情况下,学生当然不敢对老师的任何行为说“不”了。
我认为,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农村的部分家长和老师的民主意识、平等观念及现代法制思想的缺失,是封建专制思想和等级观念长时间对民众麻木与毒害的结果。因此,如果要让学生面对他们认为不合理的现象有勇气说出“不”字,就必须认清民主教育是“破茧而出”的基础。
考察当前的教师体罚及侮辱学生现象,有一点必须承认,即民主意识、平等观念及现代法制思想教育长期缺失。这一点,无论是在上述农村学校还是城市学校,都普遍存在。虽然我们一直在强调师生关系平等的重要性,但实际上,相当一部分师生关系依然比较紧张。如江西南昌市某中学的十几名高一学生,因未完成某李姓老师头一天留下的六道作业,便遭到每道抄写1000遍的体罚;陕西西安雁塔区某小学二年级肖姓老师惩罚未完成作业的12名学生(七男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