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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鞋子,女人简简单单的恋-第2节

小说: 鞋子,女人简简单单的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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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可能不全是上述“胶靴事件”引起的,而是因为我有一个酷爱鞋子的老妈,一切都因为受了她的影响。


第一章拜倒在FernandoPensato脚下的老妈(4)

  我老妈有个柜子,她所有的宝贝鞋子都放在里面。另外,在地下室里还有两个藤编的大圆篮,一个装的是马铃薯(我一点也不感兴趣的东西),另一个则放着穿坏的旧鞋子。那些旧鞋子我爱怎么摆弄就怎么摆弄,老妈从不干涉。但偶尔她也会让我玩一下那些放在衣柜里的宝贝,也就是她平常穿在脚上的那些漂亮鞋子。哇,那说起来可美妙多了:名牌的金色真皮凉鞋,鞋身带着银色和铜色的绣花;蓝色鹿皮的木屐;白色棱形跟的深蓝色长统靴,鞋带一直系到小腿肚子;天蓝色绑带子镶有橄榄绿花边的矮跟凉鞋,以及其他好多好多……  “妈咪、妈咪,我们可以玩‘换衣服’游戏吗?”对小女孩来说,穿上妈妈的衣服是向“大女人”迈进的第一步,而最重要的课程,就是学习如何让自己身上的衣服完美搭配脚上的鞋子。我和表妹碧妮有一张合照,两人大概都是五岁左右,碧妮脚上穿的就是前面提到过的那双蓝色鹿皮木屐,身上穿着我妈妈的一件蓝色洋装,而我则是脚踏一双黄色牛仔布高跟凉鞋,身上穿着同色的风衣,头上戴着同色的帽子,一身鲜黄,活像夏天里灿烂的阳光。照片中的两个小娃娃,头上顶着夸张的发型,嘴巴涂着鲜艳的口红,神气活现,十足的小女人模样。但只有当事人自己最清楚,其实让我们真正觉得意兴风发、不可一世的,是我们脚底下的那双鞋。那双高跟鞋让我们觉得伟大,觉得骄傲,让我们长高了不只是10公分而已。  在我妈众多的鞋中,我最喜欢的是一双有着四寸高跟、系鞋带、出自大师FernandoPensato之手的高跟鞋。它不仅是我的最爱,也是它的鞋主的最受。如果你们搞不清楚我在说什么的话,去看看JilSander的冬鞋款式中,就有和当年一模一样的设计。颜色则包括热闹的黄、耀眼的白、土耳其蓝和青蛙绿。当我在汉堡一家高级专卖鞋店的橱窗中,看到那些再度流行的复古款式时,激动得几乎要掉下泪来。  是的,正是这位FernandoPensato先生,设计了许多让我和老妈爱不释“脚”的鞋子。他是个意大利人,我想你一看名字就可以知道。但很抱歉,我对他的认识也就仅止于此了。我始终无缘认识这位大师,连他是否还活在世上都无从知道。但是,如果他还依然健在,而且又刚巧看到我写的这一段话……  嗯,不是不可能喔?天底下就会有这么巧的事。也许我们这位Pensato老先生目前正在意大利北部一家豪华舒适的养老院中安享余年。他老人家总是喜欢眯着眼睛,紧盯着院中看护小姐的双腿,结果一名不明就里、临时在院中帮忙的年轻护士看不过去,语带责备地埋怨他:“都这把年纪了,怎么还这么失礼地盯着小姐的腿看呢?”老先生伸手拍拍护士小姐的胳臂,和颜悦色地说:“孩子,我不是在看腿,是在看鞋子。我年轻的时候是设计鞋子的。不知道你是否听说过,我叫FernandoPensato。”这下该轮到年轻的女护士紧紧盯着老先生看了:“什么,您是Pensato?那位鼎鼎大名的Pensato?”她随即转身,匆匆冲回她的阁楼小屋。等她再度出现在房间里时,手中紧紧握着一本书,也就是我写的这一本啦。“天啊,怎么会这么巧!竟然是Pensato先生!”。然后她翻开书,念了一句话给老先生听,当然同时翻译成了意大利文,因为我们总不能奢望这位设计大师到了晚年还学了德文吧?  被引述的那句话是:“FernandoPensato先生,您是女鞋之王!”  呃,用这句话来形容一位老绅士,会不会太粗俗了一点儿?  那这样吧:“Pensato先生,您设计的鞋子是全世界最漂亮的!”  不好,太没创意了,一点感情也没有。再来一个。  “FernandoPensato大师,我妈咪曾全心拜倒在您的脚下,因为您设计的鞋子全穿在她的脚上!”  没错!就这么说!  也许FenandoPensato先生早就不在人世了,或者他根本从来就没有存在过,只是一家公司的名称罢了。没关系,一点都没关系,因为他的作品存在,他的设计存在,它们永远都在我的心中。  最近,我从老妈的鞋柜中“救”回一双Pensato的鞋子:蓝色、真皮、软木塞底,一双在我小时候一点也不觉得漂亮的鞋子。因为在大脚指的地方破了一个小小的洞,所以它差点被老妈丢进垃圾桶。我把它救了回来,送去修补。现在,这双鞋又重新摆在我的鞋柜里,又重新被我穿在了脚上,满世界跑。  这则故事到底要告诉我们什么呢?嗯,我也不知道。是儿时经验的影响,还是遗传因子的关系,会迫使女人不由自主地对某些事情上瘾?不知道,真的不知道。不过我想,不知道也没多大关系吧?


第二章黄鞋人生(1)

  苏菲亚    我承认有时候我很喜欢黄色。和其他的颜色相比,它不能算特殊,不过就是一种普通的颜色罢了。但是,它却也是一种常常会让人(包括我自己)在内感觉有点“恶心”的颜色。说起来,这种情况并非偶然。因为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明确一点说就是在八十年代,黄色是非常非常流行的颜色。(许多当年流行的东西,最近又要再度出现了!)  那时,甚至有一家服饰公司,在我看来根本就是在毫无节制地滥用黄色布料和金色钮扣,再将其堆砌到全身金光闪闪的女士们身上,大赚其钱。特别是在慕尼黑一带的服装店,放眼望去几乎全是这种色系的衣服。当然,有了这类黄色缀着金扭扣的高级洋装,就需要同色系的鞋子来搭配。(黄色鞋身,鞋尖和后跟贴着黑皮;或是相反的设计,黑色鞋身,鞋尖和后跟贴着黄皮。)当然啦,鞋面上也缀着一颗金色钮扣,正好和帽子上的那一颗相映成趣!至于前面提到的那家服饰公司,它的女老板全身上下却只穿粉红色和鲜粉色。  黄色很少让人觉得好看。不过却有两个例外:一是已经有二十年历史的甲壳虫小轿车(我的,当然!);其二就是我的两位好友路慈和汉斯—迪特里希·根舍的黄色毛衣。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外界一直怀疑这两位先生是不是经常彼此互借套头毛衣穿?当他们两位都还位居官职,经常出现在公共场合的时候,我对黄色、尤其是对他们身上的黄色,觉得异常刺眼。但后来,当路慈和根舍相继退出政坛一段时间之后,他们两人穿着黄色毛衣的身影(我要在此补充一句,他们两人绝对各自拥有至少一件),却俨然成为他们在德国政坛史上的象征。当然,让人记得他们的原因并不在于毛衣,当时任何人都穿会一件套头毛衣,而且最流行的颜色是酒红色,波尔多酒红色。但有一点还是要提一下:路慈总喜欢打一条酒红色的领带来搭配他的黄色毛衣。黄色是一种具有高度“再次被认出”颜色的物质。也就是说,谁一旦穿上或穿过黄色的衣服,总是会很轻易地又被人认出来,即使后来他可能穿的是黑色衣服:“咦,他不就是最近穿黄裤子的那个谁谁谁吗?”没错,对极了,穿上黄色就像贴上了标签一样!  说到这儿,又让我想起一件事:当路慈和根舍穿着黄色套头毛衣,大搞他们的政治外交秀时,还有一位我的朋友则老爱穿一件紧身的黄色牛仔裤,一个同样要以“想当年”来“凭吊”的朋友。这个家伙的黄裤子让人记忆深刻,倒不是因为上述原因,不是因为偶尔穿一次给人留下的“惊艳”印象。因为他是个非常害羞的人,生怕只穿一次会太引人注目,所以他就天天都穿。真的,天天都穿。至少穿了整整一学年,也许只有半年左右,但真的是天天都穿,而且是同一条!    

    

  我猜他老妈都是趁他晚上睡觉的时候,才赶紧把裤子拿去洗,这样他第二天一早才能继续穿着去上学。就因为裤子老是半湿半干的,所以穿在身上更显出它的紧身和体。黄色穿久了不洗很容易变绿,穿久洗多了又容易变灰,但是半年过去了,那条裤子竟神奇地既没变绿也没变灰。  我们经常可以从卖洗衣粉的电视广告中看到,愁眉苦脸的妈妈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因为她一不小心,把宝贝儿子的那件漂亮的黄黑相间条纹衬衫,洗成了灰条衬衫!因为她没有用“强效艳彩”洗衣粉!而那条黄裤子一直都保持着黄色,尽管那个朋友一天到晚穿着它,尽管他妈妈当时一定没有“强效艳彩”洗衣粉可用。它不但始终保持着原色,而且还保持着紧身的裤形,而且好紧好紧!  对了,我说过那位朋友名叫辛普了吗?一直到今天,只要碰到认识辛普的人,我大概都一定会问:“嘿,你有辛普的消息吗?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住在哪里?结婚了没有?有几个小孩……”我敢打赌,每一个问起辛普的人,脑海中一定马上浮现出他当年穿着那条牛仔裤的身影:紧得要命的一条,最重要的是,颜色很黄很黄!


第二章黄鞋人生(2)

  辛普会和一条裤子如此密切地联在一起,绝不是因为他“老穿同样一条裤子”,或是因为裤管太紧的缘故。因为当时大多数人都有“老穿同样一条裤子”的毛病,而大多数的牛仔裤也都紧得要命。有的人必须坐在床上,屁股扭来扭去好几个钟头,才勉强将自己塞进裤子里。有的人则是穿着已经紧得不能再紧的牛仔裤,先躺进洗澡盆里,让整条裤子透湿,然后笔直地站几个钟头不动(千万不能乱动,不然膝盖的地方会凸起一个包,裤管会起绉褶!),让裤子在身上直接晾干。  那时候所有的年轻女孩都和他们的老妈起过争执,所有的老妈都是同一个想法:裤子太紧了,你的骨盆还在发育!(意思是:我将来还想抱孙子呢!但同时也表示:穿成这样,到时候大着肚子回来,还不是给我找麻烦!)或是:裤了太紧了,小心得膀胱炎!(意思是:我将来还想抱孙子呢!但同时也表示:即使得了膀胱炎,你还是得给我去参加期末考!)或是:裤子太紧了,让邻居看到像什么样?你看起来活像个小妓女,一个养小白脸的小妓女!(意思是:我将来还想抱孙子呢!而且是要能抱去左邻右舍炫耀的,因为他爸爸是律师、是医生、是大学教授!)    

    

  我一直把我的“蓝妹六道石洗牛仔裤”改得紧紧的。这里所谓的“一直”,也就是“不断”的意思。因为裤管实在太紧,所以只要在蹲的时候稍不留神,缝过的地方就会裂开,裤子就又变得松松垮垮的,于是只好从头再缝一次。有时候我懒得动针线,干脆就用胶带把裤子黏紧一点。这样做的效果其实一样,只是闻起来会有点异味,但事后只要用水一洗就掉了。听说也有人就用大头针那么一路别下去,但我没敢尝试。对了,其实没什么好说的,只是顺便提一下,我老妈到现在还没抱孙子,我也还没找到什么律师、医生或教授之类的老公。  好,我们再回到辛普和他的裤子上。我想你们会翻看这本书,是因为你们想对所谓的“恋鞋情结”有所了解。而这一篇要讲的,正是一个关于鞋子伴随人生成长的故事。它算是一段回忆,一段属于我个人的非常特别的回忆。那是当路慈穿着他的套头毛衣、辛普穿着他的紧身牛仔裤的时代(好像他还有一件黄色T恤或是一件带帽子的运动衫搭配),当时所有的东西好象都是黄色的,那种鲜艳的黄。路慈是上半身黄,辛普是下半身黄,而我呢,是脚上黄。没错,就是那样。


第二章黄鞋人生(3)

  我曾经用我自己的钱(这里我一定要郑重强调是我“自己”的钱,因为我老妈虽然是个“购鞋狂”,但她从来不给我买任何被称为“鞋”的东西!),买过一双纯正的黄色鹿皮靴子。那个时候,鹿皮靴子非常流行。当时大多数人都流行穿学生鞋,现在的人称这种鞋叫休闲鞋。  我的靴子可是黄色的,不是那种染得半黄不黄,但都通称为黄色的黄,而是真正的“正黄”色,配上灰色橡胶鞋底,一双名副其实的鹿皮靴。我老妈却被她十七岁女儿所作的决定结结实实地吓了一跳。“买的这是什么鞋?你休想我帮你出一毛钱!”(早知道了,还用得着等她说!)  当我第一眼看到这双靴子的时候,我们好象互相交谈了几句。我不太确定它是否真的值我花那么多钱,因为在我认识的人当中,没有一个人穿类似的靴子。而且我想我多少也有点心理障碍吧,虽然我一直都不肯承认。试想,当我一踏进学校操场,所有人的目光一下子全集中到我的脚上,尖锐的口哨声随之四起,窃笑声不断从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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