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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

大学的精神-第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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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使给我两个大学,一个没有住院生活和导师制度,而只凭考试授予学位的;一个是没有教授和考试,而只聚集着几辈少年,过三四个年头的学院生活的。假使要我选择其一,我毫不犹豫地选后者。    
    


第四部分 大学理念第38节 今日的大学

    今日的大学,如前所述,已经渐渐成为克尔所描写的“综集大学”,那是一个庞大复杂的多元化“城市”。在一个几万,乃至超过十万人的大学,的确更能有网罗师资、发展研究的能力,但要想出现一个有整体性的有机性之文化生活是不可能的。求大求新已是今日大学有力的趋势,这对教学,对师生之关系所造成的坏影响是不能忽视的。其实,就是克尔本人也感到了这问题的严重性,所以他认为,“在大学越来越大之际,如何使大学看来小一些”是一挑战性的问题。在这里,我们不妨提一提牛津经济学者舒美克(E.F.Schumacher)的《小的是美丽的》(Small is Beautiful,London:Abacus 1974)这本风行一时的书。他承认巨型组织在今后是少不了的,而最根本的任务是“在大组织中获求精小”。赫钦士也认为今日大学之为一科层组织(bureaucracy)殆不能免,但如何一方面保有其“大”的好处,一方面能维持一个“小”的范围而使师生多相接触则为上策。他的构想是把大学转为许多小型书院的联合体。当然这就是牛津、剑桥的模型,也是佛兰斯纳大加赞美的模型,今日中文大学亦可说是依此而组织的。今日书院当然已不能小到如诗人米尔顿(J.Milton)论教育中所讲的以一百五十人为度了(剑桥小的书院仍如此,但大的书院则亦逾千人了),但书院的规模毕竟对师生之接触还能提供一个较亲切的环境。    
     我以为规模较小的书院,在师生经常接触的基础上,提供较多的机会,使不同专长的教师间有对话,使师生间有对话,使不同学科的同学间有对话,这种对话是经常的,是较不拘形式的,也因此自然会形成一种知识性、社群性与文化性的沟通,这不但有更多的可能性使书院成为一有机的“学人社会”,且有更多的可能性帮助学生发展其“德育”。我这里所谓之“德育”是指学生的“品性之养成”,而不是指一种狭隘或独断的政治上或宗教上一派一宗的思想或教条的洗礼。    
    近代哲人布勃(Martin Buber)对教育的看法是与中国的传统比较相契的,他说:“真正配称为教育的,主要地是品性的教育(education of character)。”而如何协助年轻人养成其品性则是教育者最大之任务。无可置疑,品性教育之成功不能靠“说教”,而必须靠“身教”,这只有在一个心灵与一个心灵真诚相遇时,才能彼此发生感染力。在道德教育上,教师对学生最有益的帮助不在抽象的不关痛痒的说理,而在如何切己相关的提出他的感受与判断。布勃说:“笼统地口授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不是他(教师)的责任。他的责任是回答具体的问题,回答在一特定的情境下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问题,这,我说过,只有在一种有信赖的气氛下才能发生。”    
    大学生不是中学生,大学对他(她)不再、也不应提供保姆式的照顾,他应该也必然会自我寻求生命之意义和人生之目标。在最后的意义上说,人之成长(包括自我形象与自我认同之形成)是要靠他(她)自己的。人是不能永远没有孤独的时刻的,人需要孤独以创造思想,以体认人生,但人之为人,人之成长需要靠头脑与头脑,心灵与心灵之相遇和对话。一个书院之可贵就在于许多头脑,许多心灵可以不时的相遇和对话。就在这种不经心的,习以为常的师生之接触下,假如年轻人能够对伟大的重要的价值有所体悟,有所执著,那么他(她)的优异的品性就在不知不觉间发展出来了。我十分欣赏怀特黑德(A.Whitehead)所说“除开对伟大的事物有自自然然的洞察力(habitual vision of greatness)之外,道德教育是无可能的”一句话。这也可以说惟能见乎大,立乎大,然后才能有狂有狷,才能有格调(style,怀特黑德所用字),也才不会沉耽于追逐短暂与微细的事物。书院的理念,诚如邱白勒(E.Trueblood)所说,是为年轻人“提供一个可以获得整个生命的最大可能的快速成长的情境”。    
     8.象牙塔与服务站    
    古时大学或书院大约都好建造于深山白云之乡,以期远离尘俗,即使坐落在大都名城,亦是高门危墙,自成一天地。牛津、剑桥的一个个书院,其门墙之内外,有如两个世界。昔时确系以高门危墙象征灵俗两界之隔。中古时候,大学有所谓“学袍”(gown)与“市镇”(town)之争斗,学袍者象征学府,市镇者指社会之权力。大学与社会似乎始终存在着一距离。而大学亦给人一种崖岸自高,遗世独立的感觉,我不知从几时开始大学有被称为“象牙之塔”者。所谓象牙之塔,其义与丁尼生(Tennyson)所倡“艺术之宫”一词同(此指为艺术而艺术,无视社会痛苦而言),大约指大学只为知识而知识,并不关心大学外面的民生社会之问题。如大学之被称为象牙塔确系指其“为知识而知识”而言,则历来许多伟大的大学确是“象牙塔”。而许多论大学之理念如耶士培者,亦均认为大学应只以追求真理为鹄的,且不管其对社会之影响为如何。持此种看法者,都认为惟如此,学术始得发展,真理始能渐现,而知识之金庙始能建立,而大学对一时一地虽或无所贡献,但持之恒久,必能增进人类之智慧与社会之福祉。在某个意义上说,大学之为象牙塔的确有些知识的贵族感,也的确有意地在与社会保有一心智上的距离,而大学亦以此而自成为一独立的“学人之社会”。但到了现代,教育在民主化、平民化与社会化的意理冲激与压力下,大学的“象牙塔”形象已成为批评讥讽的对象,大学的大门已经不能不向大社会敞开,大学已被迫或自动地对社会提供实用而逼切的“知识”,以作为其存在之合法性的基础。自二次大战之后,大学与社会的结合更进一步。至于在“综集大学”的理念下,则大学与社会已结成一片,大学已不再是一独立的“学人之社会”,而成为大社会知识工业的神经中枢。今日,大学之最流行的形象不是“象牙塔”,而是“服务站”了。社会要什么,大学就给什么;政府要什么,大学就给什么;市场要什么,大学就给什么。大学不知不觉地社会化了,政治化了,市场化了。大学与外界间的一道有形或无形之墙已经撤销了。在这种情形下,大学已非一独立研究学问之地,而成为即产即用的知识的工厂,大学与社会间的一个保持清静思维的距离也消失了。诚如芝加哥大学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贝洛(Saul Bellow)所说,大学已不比《时代杂志》更多一些“象牙塔”的情调了,大学像任何地方一样,也似乎出现了他所说的“大喧闹”(great noise)。他认为“大喧闹”是“诗”的大敌,我们也可说“大喧闹”是教育与学术的大敌。    
    


第四部分 大学理念第39节 “象牙塔”的理念辩护

    现在很少人再为大学是“象牙塔”的理念辩护,但却有无数的人为大学是“服务站”的理念而倡导。“服务站”的理念是很吸引人的,它的确为大学带来财富与支持,同时,又有谁能说“服务”不是一高贵的念头?但是,我们确也听到一些少数但却是清亮的声音。佛兰纳就反对服务站的观念,赫钦士就反对服务站的观念!    
    我们以为大学之为“象牙塔”的理念是值得检讨,但却不是毫无价值的。我同意怀海德所说“大学的存在就是为结合老成与少壮以从事创造性之学习,而谋求知识与生命热情的融合”,大学学者与学生不能萧然物外,对社会无萦念,对生命无热情。但假如急急于走出“象牙塔”,则不啻放弃了大学之为学习与创建知识的目标。大学之对社会保有一距离是有必需的,此一距离是维持一观照反省的智慧之客观条件。“象牙塔”如果是,并仅是指此,则“象牙塔”的风格正应保持与维护。同样的,我们以为大学之为“服务站”的理念也应该严肃的检讨。“服务人生”是教育的高贵目标,但怎样服务?如何服务?何时服务?为谁服务?这些问题都必须解答。大学是社会的一个组成,如果大学的特殊知识可对社会有所贡献,并不影响其独立的性格,自应提供“服务”。但如只为政治的,或宗教的一宗一派的需要,而放弃其独立自主,则大学不啻成为政治或其他团体的附属品。这当然与大学之为大学的精神是相违背的。总之大学不能遗世独立,但却应该有它的独立与自主;大学不能自外于人群,但却不能随外界政治风向或社会风尚而盲转、乱转。大学应该是“时代之表征”,它应该反映一个时代之精神,但大学也应该是风向的定针,有所守,有所执著,以烛照社会之方向。    
     9.余  言    
    在本篇中,我就现代大学所面临的问题,略作解析与讨论。当然,这些谈到的远没有能穷尽大学的问题(此篇更未就中文大学而专论之,中大自有别于其他大学之使命与性格)。而我所论述者也是简之又简,语焉不详。同时,我对这些问题更没有能提出妥善的答案。事实上,这些具有挑战性的问题恐怕不可能有简单确切的答案,它们需要更多的研究,更多的讨论,更深的智慧,才能获致较妥善的解决。我写此篇之目的不过在希望引起大家对大学问题之研究与讨论耳。    
    


第四部分 大学理念第40节 学术独立与学术伦理

    1.学术自由与大学之理念    
    学术自由(academic freedom)是自由的一种。它是根源于“思想自由”的一种特殊形式的自由。学术自由的基本意义,是指大学(或其他高等学府)教师有发表、讨论学术意见而免于被除识之恐惧的自由。学术自由与大学之理念或功能有密切的关系。大学的理念是一个“知识性社会”(intellectual community)。它的功能则在发展知识、追求真理。以此,大学必须提供一个为教师自由教研,为学生自由研学的环境。盖非如此,大学之理念固无由彰显,大学之功能也难以发挥。从而,在学术自由的概念下,大学的教师有从事思考、研究、发表和传授其对真理之一见一得的自由。这种自由除了受基于理性方式产生的纯学术行规与权威的制约外,不受其他规制或权威的干涉与控制。所应强调的,学术自由并不是大学教师的特权。大学教师之所以应有学术自由,乃源于大学教师之特殊的性格与功能。剑桥大学的艾雪培爵士说:    
    “在文明的国家里,学术自由已发展为一种受到特别保护之思想自由的角落。它并不是学术界有些人士所宣称的乃个人的特权。学术自由是一种工作的条件。大学教师之所以享有学术自由乃基于一种信念,即这种自由是学者从事传授与探索他所见到的真理之工作所必需的;也因为学术自由的气氛是研究最有效的环境。”    
    蒙罗(G.R.Morrow)指出,一个社会如果相信其安定、繁荣与进步需要依赖知识的创新发展,而又不赋予大学以学术的自由则是显著的矛盾。他说:“学术自由之存在,不是为了大学教师的利益,而是为了他服务的社会的福祉,最终则是为了人类的福祉。”    
    在今天,学术自由的概念,在自由社会已经相当被肯定了。但学术自由,像思想自由一样,是经历了漫长的崎岖险峻之历史而发展出来的。学术自由不是与大学之诞生而俱来的。现代的大学是中古的产物。中古大学是中古世纪里一盏盏的明灯,是西方知识的中心。但不能忘记,中古是宗教当阳称尊、弥天盖地的世界。大学是教会的附属品,大学教师几全为僧侣,学术是受制于宗教教义与权威的。13世纪以后,宗教法庭对异端思想之逼害,史不绝书,学术自由是根本谈不上的。就我所知的剑桥与海德堡这两个中古大学,稍稍翻阅其校史,便感到学术理性在宗教的教条下难以透发的窒息。16世纪宗教改革,有其革命性的意义,也带来无穷新、旧教义与信仰的斗争,使学术依违失措,艰苦备尝。而其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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