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外来文明-第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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荡在突厥本土的北方边缘地区。黠戛斯人将是回鹘亡国的祸根,他们被描述为身材长大、皙面、绿瞳、赤发的人64。在七世纪后半叶和八世纪前半叶,黠戛斯努力使他们的马通过敌对的地区,顺利地送到唐朝的边境65。从唐朝的玉门关到咸海地区,横断整个中亚地区的是西突厥和臣属于西突厥的亚利安种居民。他们也将本地的马送到了唐朝庞大的马厩之中66。 来自河中地区的辽阔平原、富庶的城市及其附近山区的马,都具有近乎纯正的阿拉伯马的血统,这些地区的马主要是在八世纪时,即那充满活力的唐玄宗统治时期引入唐朝的。康国67、安国68、拔汗那国69、吐火罗国70、石国71、史国72、曹国73、米国74以及骨咄国75等国都曾向唐朝贡马。 在唐代,蒙古种吐谷浑人先前值得骄傲的地位已经大大衰落了,永徽三年(652)吐谷浑从吐蕃边界地区向唐朝贡马76,两年之后,吐蕃人自己也为唐朝朝廷送来了一百匹马77。但只是在九世纪的最初几十年间,即受挫于回鹘之后,吐蕃马才成了唐朝马的一个比较重要的供给来源78,而且即使是在这一时期,由吐蕃贡献的马与傲慢的回鹘人相比,也是微乎其微的。 西域城郭诸国也是向唐贡献良种马的地区之一。其中龟兹曾几次贡马79,于阗也至少贡献过一次良马80。在七世纪后期,胜利的大食人也曾经有一次向唐朝贡献他们的第一流的骏马81,正如我们在上文中提到的,八世纪初期,大食又献过一次名马。在唐玄宗统治的黄金时代,大食人特意几次遣使来朝献马82。宾国(即古代的Gandhqra)位于印度西北边疆地区,这里适宜于热带稻米的生长,盛产大象;佛法非常兴盛但却处在突厥的统治之下。在君临天下的天可汗(T。ngriQaghan)唐太宗在位期间,甚至连遥远的宾国也在贞观十一年(637)遣使贡献名马83。地处唐朝西南边疆,正在兴起的南诏国,也在贞元十一年(795)遣使向朝廷贡献了六十匹品种不详的马84。 开元十五年(727),唐朝政权准许在政府官方的监督之下,在鄂尔多斯地区边界设立“互市”,互市的设置,将唐朝与北方游牧民族之间的重要的马匹贸易制度化了。互市政策的目的,是要增加唐朝马的数量,并且通过与合乎需要的胡马的杂交来改进“国马的品种85。设立互市的一个直接原因,是唐玄宗收到了突厥毗伽可汗贡献的三十匹名马的友好贡礼,与此同时,毗伽可汗还送来了一封吐蕃君主写给他本人的信件。吐蕃人在信中怂恿毗伽可汗与吐蕃一起入寇唐朝边境,但是毗伽可汗却派使臣将信送给了唐玄宗。玄宗对毗伽可汗的友好举动非常赞赏,于是下诏: ……仍许于朔方军西受降城为互市之所,每年赍帛数十万匹,就边以遗之86。 这样一来,西受降城就成了北方部落的马匹进入唐朝的固定地点。此后,我们就可以在唐史中见到如下的记述:“令西受降城使印而纳之”87—这段文字是附在九姓、坚昆以及室韦在天宝六载十二月(748)献马六十四匹的呈文之后的。开元廿九年(729),唐朝政府又在与吐蕃交界的赤岭地区设立了类似的贸易机构88。 在政府允许的范围以外,在唐朝边界地区也存在着活跃的私人贸易活动。尤其是居住在唐朝西北边疆地区的党项居民,他们就是因为从事私人贸易而致富的。在九世纪初年,党项人“以部落繁富,时远近商贾,赍缯货入贸羊马”89。可是这种繁荣是很不稳定的,就在九世纪三十年代,党项人因为贪暴的唐朝官吏的巧取豪夺而被迫反抗,“藩镇统领无绪,恣其贪婪,不顾危亡,或强市其羊马,不酬其直,以是部落苦之,遂相率为盗,灵、盐之路小梗”90。 在由政府管理的,大规模的边疆贸易集散地,马和骆驼、驴、羊等牲畜都是由政府主管人进行接收、检查和登记工作,然后送往特定的牧场或朝廷的马厩。在由边疆递送往内地的路途上,每十匹马分为一组,每组由一个牧人单独管理91。从启程时起,这些马就受到政府的精心照料,政府最为关心的是要使这些马尽可能少的受到伤害,避免丢失或者被盗。无论在什么时候,管理政府马匹的人员都要对他管理的马的安全和健康负责。马若不死尚可,如果要是死了马的话,管理马的人就得提供死亡的确切证据,报告使用马的人应负多少责任等等。按照规定,要尽可能详细地履行这一套程序,哪怕是最细微的情节也不能遗漏。例如,如果长行马(即用于长途旅程的马,长行马与用于固定路途的驿马不同)死在途中的话,就得将马肉卖掉,而马皮则要送回政府的仓库。但是如果马是死在沙漠里,而且附近又没有买马肉的人的话,骑马人只需带回马身上那块烙有政府印记的马皮(如果他本人还能够回来的话)就可以了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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