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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我的音乐江山-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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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跟写诗,跟写我那种现代诗,是多么不同啊,我只需要灵感,只需要对事物高度的概括,幻想,总结,构造,而他呢,则不急不徐,向读者讲述了这件事物的来龙去脉,附带一点演绎,缥缈而神秘,又充满悬念,令人回味。    
    我突然想,我的诗虽然好评如潮,但节奏却有些焦虑,仓促,内容也只有唯美,而缺少一种沉淀,凝重。美丽就是一切吗,梦幻就是我追求的文学终极吗,我开始思考这个问题。    
    这次过后,韩剑成了我最好的朋友之一。    
    那时候的北大,还没有奔驰宝马每天晚上停在35楼36楼下,等着把漂亮姑娘接走。那时候争夺女孩最重要的,除了前途,就是才华。    
    韩剑班上过元旦,也叫我去参加。其间有个漂亮的女孩,穿着雪白的长裙,在晚会上跳芭蕾舞。她一看就没经过什么专业训练,但份儿很正,跳得非常投入。她跳完舞,就一直坐在我身边。我问她是不是听说过我,她点点头,不敢看我的眼睛。我心头暖洋洋的,就吆喝韩剑,一起唱出租车,唱梦的星球,唱得满座彩声不绝。她还是不看我,只是看着自己颀长的手指,或者灰色的地面。我告诉她,我很忙,还要到英语系去赶场子唱约翰丹佛,她点点头,说,你去吧,你肯定能唱得很好。    
    你丫别跟人家来劲啊,回403以后,韩剑说。    
    不会的,我一无所有,配不上她,我说。    
    离开北大后,我主动给她写信,要求成为笔友。她马上就回信,看得出来很关心我的近况,并且对自己毕业后的出路感到迷茫,要我给她出主意。我当时在汽车厂当工人,每个月150块钱工资,但还是气吞山河,说我非常好,一切顺利,然后要她跟着感觉走自己喜欢的路。我感觉自己爱上了她,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爱,或许只是为了找到寄托,找到连接北大的一条纽带。我们通过很多信,她是北大的教工子弟,父母是教授。通了七八封的时候,我在信中说,我喜欢你,我愿意为了你重回北京,你如果同意,就回我这一封信,如果不同意,就别回了。    
    她就消失了。    
    她姓刘,我现在还保存着她的照片,是她那天晚上的舞姿。很奇怪的是,我明明记得她穿的是雪白的长裙,照片上的她却是淡紫色,笼罩在一片白亮的闪光灯里。她双手高高扬起,在头上汇聚成一个类似天使的造型。我还能记得起来的是,当时我跟韩剑都喜欢她挑选的伴奏音乐,那是胡利奥的一首歌,很巧,中文名叫做《聚光灯》。    
    三月是新叶一样的月份。三月的南桥布满集市,红藤缓缓溢上老墙,溢到白天去。而草地不是我们居住过的。只认为三月,我们的确在一个城市,一个都市;    
    粉红和粉黄的衬衫挂在手上。阳光清香而耀目。一切都清香而耀目。一切都走过集市,是在三月,树林和森林的藤蔓,茂密的三月,的同一个树林;    
                 
    我是愿意在集市上化装成一只猛兽,比如花豹,悠扬地穿过灰楼,菜地,以及你的三月。三月你把新叶放在额上。飘动的三月衣衫飞落。我从后面看见你隐向踪迹。我是愿意我们在同一个城市,找得到你,找不到也能等到的一个城市;    
    直到三月。粉红或粉黄的光闪上面颊。当你又一次生长后,我就像一只猛兽冲进树林。南桥的人充满记忆。他们从山上下来,使我认为什么都是欢乐。    
    ——《三月,1986。1》


《我的音乐江山》 天才及疯狂的冷漠游戏人间的快乐(4)

    很多哥们都在帮我,但我什么也不想干,除了写诗。朱军帮我找工作,被我拒绝了。许雷的父亲,一位和蔼的长者,愿意资助我考研究生,被我拒绝了。有些朋友介绍我去杂志发表作品,我牛逼烘烘说不爱去。我要成为一个囚徒,要把自己逼到绝境,才能成为一个真正伟大的艺术家。我那时就是这么想的。    
    我写了很多诗,没日没夜地写,写得奇诡绚丽,彻底超现实。工人出版社的高晓岩后来评价我当时的作品是:在提高汉语的美丽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我知道他在挤兑我,他更喜欢有力量,有哲学的作品。但我不能,我想脱离开现实和梦境,却始终被现实桎梏,束手束脚。我想自己造个游戏,或者自己制定一套游戏规则,却被游戏玩得五迷三道,找不着北。    
    我喝酒渐渐成了习惯,一般是每天下午睡醒以后,开始找人喝,喝得有点意思了,就找人写诗,或者找女孩子玩。那时候的玩,除了去跳舞,一般连手都不碰。我却很满足,我还能得到许多女孩的喜爱,这也是件好事。跳完舞了,我就继续喝,喝二锅头,喝高梁酒,总之是一切便宜的东西。喝醉了,吐一阵,发一阵疯,然后就睡着了。醒来以后,接着喝。我有次两个礼拜都这么下来,没有钱吃饭,同乡姜蓓上来看我,发现我很惨,就去给我买了两只烧鸡,我大喜,三下五除二吃下去,却因为饿的时间太长,胃受不了,立刻猛烈地呕吐了。姜蓓眼睁睁看着我吃了多少吐了多少,难过得哭了起来,我却安慰他,无非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一类的话。    
    喝酒归喝酒,荒唐归荒唐,诗还是要写的,日子也还要过。我不断召集燕浪诗社的家伙们来403,一起探讨诗歌,并且尝试组织会议,把持未名湖诗歌朗诵会。我在游戏里扮演着受害者的角色,但在某种跟现实相左的状态下,暂时还是正常的,还是受人尊敬的,还是能发现我自己的能量和用途的。我正朝着壮烈的方向奋勇之前,我对此深信不疑,并充满烈士般的豪情和使命感。    
    我们照过一张照片。我把蜡烛滴在扫帚上,然后站在凳子上,背靠着一片早已画好的血红墙壁,怒目圆睁,满脸惊惶,非常夸张地把扫帚顶在下身,变成一根超级大阳具。我要用这么大的家伙去强奸这个现实,强奸玩弄我的一切。这张照片让西语系的哥们拿去,不知道去哪里洗出来了,给很多人都发了。我在照片上很干瘦,很亢奋,彷佛正在达到高潮。很多年后,我看见它,惊诧得眼珠子差点掉下来。我从没想过,我还有过那么嫩,那么帅的时刻。    
    有力气的时候,我还是喜欢踢球,打羽毛球,也经常跟别人打架。有段时间,韩剑晚自习回来,看见我气喘吁吁,正在给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地方涂药,就问我,我也不爱多说,有时候他问多了,我还冲他发脾气:你丫管这么多干什么?累不累啊,操!    
    今儿这是怎么了?韩剑低着头,四下里瞅着,火药味儿怎么这么大?    
    我有些内疚,但什么也不说。他绝对够哥们,绝对仁至义尽了,我为什么还要折磨他?许多时候,我喝高了,砸酒瓶子,狂叫怒骂,我给墙壁刷得狼藉一片,他也从来不跟我斗嘴,从来不叫我滚蛋,而是在一旁安静地坐着,冷静地抽着烟,一言不发。我目空一切,经常吹牛逼,他也不点破,实在不耐烦了,他就抱起吉他,轻轻地弹唱我们的歌。我干不过社会,就拿他出气,我从来没有这么懦弱。我以为我很强大,具有无与伦比的内心,但却异常神经过敏,鬼迷心窍。我的修炼还差得远。我需要一大把钉子,生生钉进我的心,密密麻麻地钉进去,把它变成一块钢板。但那个时候,我实在做不到这些。我非常任性,恣意伤害无数对我好的人,包括韩剑。他那么回护我,帮助我,我却当一切都是理所当然,因为我是天才,而别人天生就是该为我服务的。这种心理,要到很久以后,我才会发现是多么可笑,多么荒唐。    
    韩剑班上还有个女生喜欢过我。但我并不是很喜欢她,因为她戴眼镜。她常常为了听我侃诗逃课。我一边自豪,一边对她说,你不要像我,你一定要毕业啊,这年头,没有工作,多难受啊。她听进去了,但是又经常不晚自习了,常常在韩剑和张学锋去晚自习的时候,偷偷溜进403,坐在我床前,看着我入睡。我本来没有发觉,但是有一次我昏昏沉沉醒过来,见她眼巴巴坐在我面前,目不转睛瞪着我,着实吓了一大跳。    
    你为什么要这样?我说。    
    我爱你,她说。    
    我要滚蛋的前一天,准备把她弄过来办了,作为对我离开北大的纪念。我把一切都想得很好,但等她过来的时候,我又犹豫起来。我知道她也很喜欢北京,肯定要留在这里,如果我去了,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呢?    
    你今天怎么神神秘秘的,她问。    
    我想上你。    
    你爱我吗?    
    我想了半天,我爱,我要对你好,我去去就回来。    
    我突然感到自己很卑劣。    
    如果你只想跟我来一下,她说,我可以给你,我还是处女;但是,如果你这么说,我不能给你。    
    我有点如释重负,好吧,那你走吧。    
    你不要我了?她说。    
    不,我只不过不想骗你了。我说。    
    她微微叹了一口气,在昏暗的烛光下,慢慢解开了她的外衣,又慢慢解开了她自己。    
    韩剑们后来回宿舍,脸上都挂着一种诡异的笑容。我告诉他们,没什么事,真的没有发生什么。    
    他们还是坏笑。    
    我赌咒发誓,绝对没上。    
    他们的坏笑变成了冷笑。    
    我没办法,只好坐下来,抱起吉他。我们很有一阵没有合作了,都是各玩各的,这次正好有个机会合一下。    
    那天,我们唱了整整一夜。先是那些老歌,李宗盛,罗大佑,李寿全,齐秦,甲壳虫,罗杰斯,然后是几首不成熟的新作,然后是熟得不能再熟的《梦的星球》和《出租车》。韩剑帮我发现了几个很不错的和弦,不和谐的进行中,有种凄切的味道。我急忙用上,果然不错。我想,流行音乐玩的就是味道,和弦好了,味道就更好。很久以后,我更加深刻地体会到这一点的正确性。越通乐理,在音乐上走得越深,就越有发展余地,也越容易带来灵感。许健强说,某个和声,某个音色,都会给他带来一首歌。我也是这样。我想,韩剑也是。    
    韩剑的另一首《童年》,我不太喜欢那个词。说什么回去了,站在爱人坟头,我觉得那太沧桑,而且不真实,我们虽然混得不怎么样,毕竟很年轻,还经历不到那些事情。


《我的音乐江山》 天才及疯狂的冷漠游戏人间的快乐(5)

    亏你还是个诗人,韩剑说,你就不能想象一下吗?    
    想象也要美的东西,不能想得太凄惨。我说。    
    悲剧的美,才是最美的,韩剑很不服气。    
    那也要看是什么地方,我说,你这旋律这么欢乐,悲得起来吗?    
    我想,从那个时候起,我发现了他音乐中的某种平民的快乐。那是天生的,可以解释成他热爱生活,热爱世俗,也可以说明他天生具有某种强大的商业性。比如,我更喜欢罗大佑,而觉得李宗盛有点世俗,他却觉得李宗盛的更能深入人心,不像罗大佑的,还要绕个弯子。我说艺术就是要绕着弯子玩,他却说那只是我崇尚的,而不是广大老百姓喜欢的。我对他的结论不以为然,但也没辙,因为我驳不过他。    
    不过,他虽然俗,却不是恶俗,而是有一种朴素的美,俗得雅致,不动声色。    
    还有一点,他的乐感比我好。我是利用音乐来宣泄内心的灵意,音乐于我来说,只是实现自我的手段之一。而他,天生就是属于音乐的。我的音乐,用来抒解痛苦,而他的音乐,用来展现欢乐。    
    风声渐渐紧起来。快到年底了,校外流氓跟学生打架,出了两个重伤。据说某些学生藏匿了流氓,于是校卫队忙乎起来,每个宿舍都查,当然也查到了荒僻的403。幸好韩剑让戴永沪赶回来通风报信,我急忙闪开,躲过了一劫。    
    几天之后,他们的班主任听说这个楼里收留了一个校外人员,马上过来查看,这一次抓了个正着。我正跟韩剑,还有英语系的高峰枫唱歌,见他来了,也不搭理。班主任是个很不错的小伙子,很义气,听说过我的一些往事,他的同学也曾在那块白布上签过名,所以也不怎么逼我,而是静静地坐着,听我们唱出租车,唱星球,唱爱情小飞蛾,唱罗大佑李宗盛和外语歌。他听了一晚上,叹了口气,什么也没说,走了。    
    我必须离开北大了。我必须回四川,重新修整一下自己,再想办法杀回来。我不会放弃北京,但此刻不能在这种危险中生存下去,我已经不是修炼,而是堕落,这种堕落是身体的,意志的,更是内心的。我决不能让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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