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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醉红尘-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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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上游人如织,店铺林立,不愧是京城,一片繁华景色,我东摸摸,西看看,脚步倒也越来越轻快。
  “哇,好多的古人啊!”
  “哇,好破的车子啊!”
  “哇,好老的婆婆啊!”
  “哇,好旧的面碗啊!”
  “哇,好弱的书生啊!”
  ……
  我一路惊叹,某人轻笑着跟在后面。
  “哇,好精致的瓷器啊!”我蹲下来。如果带回现代那就是价值连城的古董了啊,我吞吞口水,把不切实际的发财梦吞回肚里。
  某人在旁边贼兮兮地笑。
  真讨厌。
  我把他拖到一边,抓住他的胳膊甩了甩,笑嘻嘻地道:“王爷,您贵人事忙,您不用跟着我了,我自己会小心的。”
  “不行!”某人一本正经,“你爹把你托付给我,我一定要安全地把你送回家。”
  安全?跟你在一起才叫不安全呢。
  我收回笑脸:“你可以去喝酒可以去青楼你那么多地方可以去你天天可以去我好不容易出来一次你那么讨人厌你不要在我旁边晃来晃去了行不行?”
  他眨眨眼,委屈地道:“我有那么讨人厌吗?”
  不会吧,他好象不是那么容易受打击的人呀,我捏捏大腿,千万不要被他的假象所迷惑了。
  我板起脸:“是的,你真的很讨厌。”
  “你就那么不愿意看到我?”
  “是。”
  “你真的不需要我保护?”
  “是。”
  “万一等会你出了事,你会不会怪我?”
  “不会。”
  “真的不会?”
  “真的不会。”
  “绝对不会?”
  “绝对不会。”
  他叹了口气:“既然这样,我愿意听你的话,以后只当你我是陌生人。”
  呵呵呵,他还挺明白事理的嘛。
  但不能表现的太得意,我哀痛地拍拍他的肩:“你真是太好了。再见~~~不,是永不再见。”
  
  真没想到事情竟会如此容易啊~~~
  我转过街角忍不住呵呵地笑,真该庆祝一番哪。
  聚仙楼?
  好,就这里了,我开开心心地走进去,开开心心地走上楼,点了几个招牌菜,开开心心地吃起来。
  聚仙楼不仅位子好,菜做得好,服务态度也好。小二眼明手快,我一使眼色,他马上嗒嗒嗒嗒地跑了过来。
  “小姐,结帐?”
  我笑眯眯地点头,把手伸到荷包处。
  荷包~~~~我摸东,没有。
  荷包~~~~我摸西,还是没有。
  荷包不见了!
  我努力回想,出门的时候小梅仔仔细细地把荷包系在我身上,荷包满满的,我刚才在街上用的银子是一两还不到,荷包怎么就不见了呢?
  真没想到,世风日古,古人的治安状况比现代还乱,亏电视中的古人都那么厚道。
  “小姐,五两六钱银子。”
  “小二,你确定我刚才吃的是荷包蛋,不是荷包?”
  小二的笑凝住:“不管你吃的是荷包还是荷包蛋,总之五两六钱银子少一个子儿都不行。”
  我正气凛然:“你看我像吃白食的人么?”
  “像。”
  他的手指勾了勾,两个大汉“biu~~~”的一声出现在楼梯口。
  两个大汉牛高马大,光个子就比我高两个头。
  没想到聚仙楼的保安状况也那么好。
  我眨眨眼:“我觉得浪费食物有点可惜,我决定再吃一会儿。”
  “浪费?”
  我低头一看,六个盘子里就剩一块鸡骨头。
  我慢慢地夹起最后的鸡骨头,边在桌子下运了运腿。可怎么看我也不是那两个大汉的对手。
  江老头的魔音依稀在耳边响起:“我们江家富甲一方,你竟然给我在外面吃霸王餐!”
  不要啊~~~~~
  我一哆嗦,鸡骨头掉在了地上,完了!
  正在最后一块鸡骨头阵亡之际,一个人慢慢地走上楼来。
  宁王!
  激动啊~~~我连忙向他挥挥手。
  他面无表情,笔直地走过我身边,走到我旁边一桌坐下。
  我走到他对面,笑盈盈地打招呼:“嗨~~”
  他说:“小二,照旧。”
  我走到他左边:“王爷,您常来这儿?”
  他目不斜视,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我跑到他右边坐下:“王爷。”
  他夹起菜放入嘴里,还是目不斜视。
  怒啊,我啪地一拍桌子:“你到底什么意思!”
  他终于看到了我:“小姐,你和我说话?”
  废话,我不和你说难道和桌子说吗。我忍住心头的怒气,仔细打量旁边的人,难道我认错人了?
  没理由啊,鼻子还是一样挺,眼睛还是一样亮,眉毛也是一样浓,连穿在身上的衣服都是一样的,总之看来看去还是一样讨厌,嗯,是宁王这个小人没错。
  我眯起眼:“你葫芦里到底卖什么药?”
  他低下头:“是你说我们以后要行同陌路。”
  “我有说过吗?”
  “你还说你很讨厌我,希望我们永不再见。”
  “这个~~~~~”好象是我说的,“我仔细想了一下,觉得你是一个很好的人,而且相见便是有缘,人与人在茫茫人海中相识是多么难得啊,所以我觉得还是应该珍惜我们的友谊。”
  “你~~~~~不讨厌我?”
  我绽开笑脸,替他倒了杯酒:“你人长得那么帅,又乐于助人,我怎么会讨厌你呢?”最好酒呛死你。
  他呵呵地笑:“我有那么好吗?”
  我肯定地点头:“你简直比我说的还要好上十倍,不,一百倍。”
  “听你这么一说,我也觉得自己真的很不错呢。”
  这个自恋狂,但现在还不是批判的时候,我笑得更甜:“那我们还是好朋友了?”
  “当然。”
  “那好朋友是不是应该互相帮助?”
  “当然。”
  “那你借我十两银子!”
  “不行。”
  “为什么?”
  “因为你欠我东西总不还。”
  “我有欠过你东西吗?”
  “有啊。”
  我想了想,这个小气鬼,不就是忘了还他衣服么,幸亏没被我扔掉,小梅不知道藏得有多好。
  “我记起来了,下次你提醒我,我一定还你。”
  “哦,那好吧。”
  他掏呀掏,掏出一只荷包,从里面拿出十两银子给我。
  银子啊~~~~~~~~等等,这只荷包怎么那么熟悉,蓝色的丝线,白色的镶边,这不是小梅帮我绣的荷包么?
  荷包在我眼前晃动,我伸手拉过:“是我的没错。”
  “对啊。”他呵呵地笑,“你在街上看瓷器的时候掉的,我们是好朋友嘛,所以我帮你保管着。”
  我直愣愣地盯住荷包,抬头,怒火熊熊~~~~~~~~
  “小~~人~~~~~~”我恶狠狠地从牙齿缝里挤出字,一拳挥过去。
  他大笑,闪开。

第3章

  啊~~~~~我更加杀气腾腾地冲回老窝。
  “小姐,你又怎么了?”
  “奸贼~~~”我握紧拳头。
  小梅转转眼珠:“是不是宁王他~~~~~”
  我咬牙切齿:“不是他还有谁?”
  “怎么了呀?”
  为博得同情巩固阵线,我把发生的情形细细向小梅汇报。
  “本来我可以舒舒服服一个人去逛街的,他偏要和我一起去,这不是存心和我作对么?”
  “小姐,这就是你的不是了,没有王爷帮你你能出去吗,再说了,你一个人出去多危险哪!”
  “就算这样吧,那他捡到了我的荷包也应该给我还!”
  “小姐,这也是你的不对。王爷他是好心帮你保管呢,他不是还你了嘛,你应该谢他才是。对了小姐,王爷喜不喜欢荷包的式样?”
  “可是他故意装作不认识我套我的话!”
  “小姐,这还是你的不对,是你说的王爷才会这样做的!王爷真是言而有信。”
  我悲哀地看她:“小梅~~~~我终于明白什么叫吃里爬外了~~~~~~~”
  小梅噘起嘴:“小姐,我真不明白你为什么那么讨厌王爷。”
  “他没有一处不讨厌!”
  “他长得不好?”
  这个~~~~我想了想,从头顶想到脚底还是没想出他长得对不起人民大众的地方,简直是想昧着良心说他长得不好都不行。可气啊~~~
  “他家世不好?”
  家世?说真的这个古人的问题我从来没想过,但他是当今皇上的弟弟,想差也差不到哪儿去。这个小人,不仅长得好,连家庭条件都那么好,可恨哪~~~应该让他去讨饭。
  “大家都说宁王勤政爱民,年少有为。而且宁王也从不像其他的皇亲国戚三妻四妾,处处风流,王爷到现在还未娶妻呢!”小梅一脸憧憬。
  哼,那肯定是因为他不想为一棵树而放弃整片森林。
  “小姐,那你喜欢什么样的人啊!”小梅红着脸问。
  什么样的人?我支起下巴:“我不喜欢西门吹雪陆小凤,我喜欢花满楼。
  “花满楼?什么呀!”
  我闭上眼,花满楼呵~~~~含笑的花满楼,温柔的花满楼……
  
  人生有时候还真像抓牌,你不要什么它偏来什么,你要什么却永远也抓不到。
  当我无数次的地在各个院子里徘徊后,我才突然明白我范了一个致命的错误。这个错误就像你骑了半小时的车去看电影,到了影院门口你发现把票忘在家里了那么大。
  我竟然忘了问他的电话号码。
  不是不是,我转多了,晕头了,应该是没有问他是谁家住何方。但是在现代我不会去问男人的电话号码没理由到了古代却主动起来了呀。
  我~~~~怕丢脸哪。
  我捏捏脸,萧余啊,这张脸又不是你自己的,你要丢也是丢那个江晓谕的脸,你怕什么呢!
  我在草地上坐下。
  我问了他是谁又有什么用,我能找家私家侦探去调查么,我能告诉江老头我喜欢了一个男人而那个男人叫某某某请他帮我想办法么?我知道他家住何方又有什么用呢,我能上门去找他么?
  我甚至不知道他有没有妻室,不知道是不是落花有意而流水无情。我不愿成为别人的妾,不愿别的女人分享我的丈夫,那如果那人是他呢,我该怎么办怎么办……
  这是唐朝呵,这是以男人为天的古代,这不是一千多年后的二十世纪啊。突然见感到身为古代女子的悲哀。
  我苦恼地躺下,我曾经在江府遇上过他两次,说明他跟江府有来往,遇上他的时候他都是独自一人,再加上他说话的语气,他百分之百不是独行杀手,而是和江家较熟。其他的线索,没了~~~
  柯南,福尔模斯,包公,所有的侦破高手都在我脑中盘旋,但想来想去对我的侦探思维还是没有一点促进。
  我站起来,爬上墙头,春末百花争艳,暖风薰来,也带着浓浓的香气,极目四望,入眼尽是花红柳绿,但却独缺一人。风吹过,拂动长发,微微骚动脸庞,我坐在墙头,轻晃我的双脚,低低吟唱。
  你到底在哪里啊,我叹息着闭上眼,上帝,我知道你一直眷顾着我,你就再帮我一次吧!
  睁开眼,繁花入眼,但花丛尽头~~~~~~~
  我捏捏自己的大腿,上帝,你不会这么灵吧?
  月白色的长衫在风中轻轻飘动,我的大腿在隐隐作痛,一切都是真的,我的心狂跳,刚想跑上前看个究竟,就啪地一声摔在地上成了平面纸,等到眼前的金星散去才记起刚才是坐在墙头上。
  真的~~~~好痛啊,我伏低身子,掸掉我身上的泥土。远处长衫晃动,那人微微地侧转头来,竟,不是“他”。
  相若的身影,相若的长衫,但确不是“他”。“他”的侧脸我记得清清楚楚,和这个人不同。这个人——棱角分明,似乎更明亮些,而“他”的柔和是独一无二的。
  淡淡的失望袭来,我揉揉膝盖,一跳一跳地向前。
  那个人并未注意这边,手执一把折扇,轻轻摇动,玉白色的扇面在阳光下隐隐闪动,瞧他的样子,似乎在等什么人。
  花园后墙,单身男人,春天猫叫,哈,莫非~~~要上演才子佳人私会的好戏么?
  我马上来了兴致,脚似乎也不疼了。没有电影版的可看,看看现场版的解解馋也好。
  我伏低身子,拿出军训时的劲头,以一分钟三米的速度匍匐前进,爬了九米,觉得太对不起教官了,爬起来,躲躲闪闪地前进。
  又近了些,更加确信我没有见过此人,我钻进一座假山雕空的洞穴里,透过两个小洞仔细的张望,两个小洞正好对着眼睛,老天,你对我太好了。
  五米远处,折扇上的行书都隐约可见,此人长得挺养眼,但横看竖看不像才子,而是富贵人家出来的公子,出众的相貌加上精致的装扮,难得的是没有一般富家子弟的浪荡气,嗯,古时候手拿折扇的不是风流的就是下流的,不知哪位江家小姐要落入狼手。
  天气实在太好,折扇一摇一摇彷似催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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