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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

危险的愉悦-第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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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会进步有积极影响”。在20世纪60、70年代,西方国家的“性解放”运动提高了妇女的社会地位,抨击了传统的男权社会。但是西方的“性解放”也带有“消极的一面”:    

它片面强调个人情欲的充分满足和绝对自由行为准则的极端个人主义与虚无主义,并导致了资本主义社会腐朽性表现的派生物:试婚、暂时婚、连续多偶制、婚姻俱乐部以及大量婚外性关系。在我国,由于旧文化传统与习惯势力的影响,长期以来对性问题讳莫如深,视为万恶之首。事实上回避绝对自然的东西就意味着加强,而且以最病态最愚蠢的形式加强对它的兴趣。    

因此,性解放的观念并非本质上就是坏的,只是在它与中国特殊的历史语境相互作用下产生了危害性,那就是“动摇人的性观念”,致使“淫秽宣传品”大量产生。这些淫秽品    

强调性满足的极端性,将婚姻、生育、情爱与性行为彻底割裂开,把性享乐视为性行为的最高目的,宣传性问题方面的无社会性、无责任性,将性欲的满足超越社会规范的约束。这些淫秽宣传品提供了各种不良行为模式,并激活、强化了个体的性欲求。由于受到淫秽宣传而导致性越轨的案例是很多的。


第十章 改革者寻找根本原因(3)

对于王行娟这样的观察者来说,问题并不在于西方的性解放观念,或甚至也不是能否“向人提供具有科学性、美学欣赏性或专业研究作用的性知识”。研究性学的人员也很乐于见到人们“从传统思想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能去寻找“真正的爱情、满意的婚姻和健康和谐的性生活”。然而随着这些欲望而来的是一系列问题,如中学生的“早恋”,婚前和婚外性行为的上升,性犯罪,卖淫嫖娼,性传播疾病,黄色流毒,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问题,性观念混乱,封建的、资产阶级的和“健康合理”的成分混杂在一起。学者专家除了用心理学和社会群体性行为理论解释卖淫嫖娼问题外,还对经济学的解释投以相当的关注,他/她们使用了一套经济学的语汇,如供应、需求、商品化等等。许多分析者认为,在就业、住房、教育等诸多领域的性别歧视,是造成卖淫妇女人数激增的一个重要原因。虽然经济改革为妇女提供了致富的新机遇,但很多工作单位不愿雇用妇女,企业亏损时,首先下岗的也是妇女。卖淫妇女告诉社会工作者陈一筠说,除了在性行业,妇女在哪儿都受歧视。另一些观察者对问题的提法有所不同,他/她们认为女性的性吸引力已商品化、进入了商品交易,而卖淫嫖娼是这个进程的一部分。在越来越多的情况下,美貌已成为女人找工作的必要条件,成为招徕生意的手段。工作场所的女性已成为“供人们视觉欣赏的装饰品”。一份华侨的报纸转引《纽约时报》的故事说,在1993年的上海交易会上,一家企业在宴请后雇了50名化妆得漂漂亮亮的年轻女人陪客人跳舞。文章提到,在北方的洛阳,包年轻女人一个月花一千元,当地人管一千元叫“一槽”。(“槽”与“操”谐音,这可能说明问题,也可能不说明什么。)有些著述指出,在非色情行业中,发生性关系也是女性工作中必须做的事。“一些集体、个体服务行业的老板,招收年轻美貌的女青年做招待员、服务员,以招徕客人。他们以解雇作威胁,逼迫这些女子卖淫。”一个深圳女秘书在谈到中国最令人羡慕的女性职业时,口气平平地描述职业文化说:“在深圳,如果哪个女秘书没跟她的经理睡过觉,那经理一定是阳痿或同性恋。”从事社会学和妇女研究的学者也担负起解释的任务,对改革时期有社会性别特征的、情欲化了的新职业环境作出解释。他/她们中有的人论证说,中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这意味着国内劳动力资源虽然丰富,但个人的“素质”却比较低,“在以男性为主体的社会中,存在着事实上的男女不平等,在职业活动中存在着性别歧视。”在“素质低”的人口中有许多农村青年妇女,“她们大多数文化程度低,缺乏现代科技知识和一技之长。”她们来到城市激烈的竞争环境中找工作,“大多只能干些帮工、保姆之类的辅助性工作。”论者视她们为“涉世未深”、“最易受到欺侮、最易堕落的社会群体”。对于那些“想挣大钱,厌恶农村的物质贫困、精神贫困”的人来说,“卖淫是实现这个梦想的捷径”。一些城市妇女也一样,她们受到更为隐蔽的经济压力的驱使,也将卖淫当作捷径。张一全指出,改革时期人们的生活水平总的来说虽然有所改善,但有些地区先富裕起来了。现在的妇女并不像1949年以前,因为绝对贫穷,被逼无奈去卖淫,而是想通过卖淫摆脱相对贫穷:    

人们通过不同的途径摆脱这种相对贫穷的状况。有的人靠劳动,有的依靠科学技术。但有些妇女好逸恶劳,一心想发财,在一定条件下,她们就去卖淫,以实现自己的目标。    

在这类论述中,卖淫既不是罪恶也不是犯罪,而是妇女为达到一定的经济和心理目标所采取的策略。王行娟相信,“这也就是现在我们低收入的国家既有发展中国家‘为了糊口’那种类型的卖淫,又有发达国家‘为了生活得更好’的那种卖淫的原因。”上述评论者还认为,对卖淫的需求同样是经济改革和性权力商品化的产物。王行娟写道:“从总体上讲,嫖客群体代表了非生活必要资金的占有者,他们将可能用于其他消费的金钱通过嫖娼转移到卖淫者手中,成为后者赡养家庭、储蓄、出嫁、出国或享乐的费用。”她很失望地指出,卖淫者根本不觉得自己被当成了商品是一种屈辱,反而热情地参与到这一市场行为中来:    

商品意识的这种错位移植在一部分卖淫者中被认为你嫖我卖,是公平合理的原则。在沿海省市多次发生因嫖客未付足钱,被卖淫者拉到派出所打官司的事件,企图借助法律来解决“经济纠纷”。    

社会科学工作者强烈反对将卖淫者与嫖客的关系说成是公平交易。他/她们在著作中反复提到,妇女是因为缺损才卖淫的——她们缺乏金钱、缺乏教育、缺乏机会或失去了心理平衡。卖淫人员因为“素质低”(体力弱、脑力差、道德观念不牢固),无法适应改革阶段的新挑战。从这些著述中可看到,卖淫者缺这缺那,惟一不缺的是爱慕虚荣、好逸恶劳。学者们虽然承认劳动力市场的条件使大多数妇女只能得到“低薪的待遇、清苦的岗位”,但他/她们仍用贬斥的词语谈卖淫问题。他/她们认为,“在很短时期内不付出劳动而获得大量财富的卖淫,对少数虚荣心强的女性有吸引力。”谈到嫖客则相反,嫖客的特点不是缺损而是富有:他们有钱,有走动的机会,有艳遇的条件。王行娟论道,卖淫者和嫖客之间地位的差异最明显地表现在卖淫女在社会上永远被当作卖淫女,而且也只当作卖淫女,也就是说,她们只是用商业化的性行为加以界定的人,然而嫖客一旦结束了商品性交易,就回到了别的社会位置上,不可能只单独分出来作为一种人对待。许多学者解释说,卖淫者和嫖娼者之间的不对称性是性别歧视的后果,但他/她们提出的解决办法不是消灭性别歧视,而是通过持续的社会改造来提高“主体的素质”。


第十章 改革者寻求彻底整治的办法

学者和其他的社会评论者希望在改革时期成为受过良好训练的、有真知灼见的专业人士,能指出社会问题并提出有权威性的解决方案。即便像妇联的研究人员这样的处于国家机器边缘部位的人士,也多少认为自己独立于党和政府,可以通过公众讨论的方式对国家政策的制定产生影响。这些新生的专业人士虽然觉得卖淫嫖娼是特定历史阶段必不可免的产物,但仍然和政府部门一样,将卖淫嫖娼定性为社会问题,是需要改造的病态现象。当然,他/她们和制定国家政策的人不同,主张进行长期的、昂贵的、宏观的改造工作,而不是采用短期性的突击扫荡的办法。这些评论者论证道,只有在中国达到高度发达、能为人民提供丰富的经济和社会选择的时候,卖淫嫖娼才会最终消失。王行娟在重申那个被批判的“文革”时期的平均主义口号时,描绘出消灭了卖淫嫖娼现象后的未来景象:    

只有当社会消灭了城乡差别、工农差别、体脑差别,社会的物质财富达到了极大的丰富,人们的文化素养与认识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妇女不必为了金钱而去出卖自己。特别是人们在与异性的关系上,有了更大的选择余地,他们可以在同阶层的异性中,得到情爱的满足,也就没有人会再光顾妓女,也没有妇女愿意为娼了。这是我们的社会理想。    

具体说来,王行娟认为目前“性交的经济价值和劳动严重地不相等。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妇女不可避免地会以自己的身体作为商品去换取较高的经济价值”。她认为最根本的是发展经济,只有经济上去了,妇女的劳动价值才会提高。学者提出,在中国达到高度发展的经济水平之前,国家和社会工作者都应努力缩小卖淫活动的范围,限制其危害程度。他/她们建议,管教单位在对大多数卖淫者进行短期的收容教育后即可释放,以便集中力量改造重点卖淫人员,即“屡教不改、几进宫者”,“自己卖淫同时介绍卖淫或容留卖淫者”,以及“涉外的卖淫者”。最后一类是重中之重,因为“向国外人员卖淫,有损国家形象,导致各种性病包括艾滋病的传入,而且不利国家机密的保守”。娼妓就这样和国家有着两重关联:中国经济的高度发达会带领她们脱离卖淫生涯,但是在达到这一目标之前的危险阶段内,对娼妓肉体的蹂躏则危及国家的肌体健康和政治安全。分析者所提出的机构改造方案大部分都很昂贵,规模很大。有的希望由国家税收和司法罚款中出资建立一个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公安、司法、卫生、妇联、共青团等各有关部门的收容教育和性病防治行动。他/她们提议,应允许公安和司法部门留下所收缴的卖淫嫖娼的罚款,而不是如数上交到别的政府部门,这样“专款专用”,可以用来添置和改进设备,改善改造人员的工作环境。检查和治疗性传播疾病也急需资金。研究人员建议对广大的人群进行检查:不只检查抓获的卖淫嫖娼人员,而且“要严格对入境、招工、招干人员及结婚登记者、孕妇进行性病检查”。他/她们还提议对青少年实行“隔离保护”,不让他/她们接触不适当的性知识,这里包括对出版物进行分级处理和实施青少年保护法。这些社会评论家和五四时期的改革者一样,他/她们都寄希望于教育。教育既是促使经济发展的手段,也是人们从经济的发展中能得到的好处。教育能使家庭稳定,使个人能选到更理想的配偶,使家长能更严格更恰当地教育自己的女儿;教育能使妓女学会自尊自爱,调节自身。教育会改善整个社会环境,性行为也会为性科学所规范。1989—1990年进行全国性调查的研究者将科学的性知识和国家命运联系起来,为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树立了令人肃然起敬的谱系:    

马克思说过,一门学科的发展程度,取决于社会对它的需要程度。如今,人们日益深切地认识到,社会需要性科学。由此看来,一切都是历史的必然:中国的社会发展是历史的必然;在发展前进的过程中出现了那么多性问题是历史的必然;在这种情况下开展性科学研究是历史的必然;为了更好地进行性科学研究而进行这么大规模的性调查,也是历史的必然。    

当然,只有在性教育的形式下流通的性知识才是有用的知识。这时,金西教授的中国后裔来了诗兴,他们引了一段女作家伊妮写娼妓问题的文字:    

哦,太阳在哪里?在有思想的地方;寒冷在哪里?在愚昧长驻的地方。在苍白的土地上,野蛮和愚昧的种子最容易发芽。我们的社会忽视了性教育,于是,时间报复了我们,还将继续报复我们!因为人类向文明前进的每一次疏忽,都不可避免地伴随着一场历史性的报应。这不是危言耸听,更不是宿命论。不讲性,不启迪人类的性感情,不正确引导人们去追求精神和肉体的统一,不去引导和调节已婚夫妻间的性生活的平衡,便会更促进人们去追求原始的性欲,使他们只玩着生活的玩具,尤其是性爱的玩具,因而迷失了作为文明的人的自身。    

学者和社会科学工作者都声称担负着文明化的使命。他/她们要以教育和科学分析为武器,去铲除使卖淫嫖娼得以产生和延续的条件。他/她们要在同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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