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的愉悦-第4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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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的侵入和渗透的严肃斗争。”
于是,卖淫嫖娼被坚决定性为许多罪恶之中的一种,这些罪恶中除了封建迷信活动外,全都被归结为受到了外国的、资本主义的、资产阶级的、腐蚀革命的势力的影响。那个时期《人民日报》的一篇专栏故事说学生运动领袖吾尔凯西曾嫖妓并大肆吹嘘,此事恐怕并非偶然。总之,六四之后,那种要通过毛式群众运动拯救中国、不遭资本主义毁灭的说法大行其道,卖淫嫖娼又被扯进了这一话语中。
中央政府宣布要开展除六害运动,几乎与此同时,各地省政府也开始宣传自己的清扫行动。江西省委和省政府宣布要进行四个月的除害运动,并敦促违犯者向公安机关自首。省委副书记回到了神圣的毛泽东思想,强调群众路线的重要性(依靠群众提出并执行党的政策,党是最终的权威),号召“发动群众对社会六大害展开全面的战争”。上海和江西的做法不同,上海市公安局决定采用分别解决的方针,在1月1日以前先集中对付卖淫嫖娼和制售淫秽物品问题,元月到春节前后集中打击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广东提出了除七害而不是六害的超标口号。有些省份举行记者招待会将除害行动公之于众,还有些省份建立了专门的办公室监督行动的进程。甚至解放军也动员起来了。广州军区副政委宣布要查禁部队单位的宾馆和招待所中的卖淫嫖娼,这等于承认在部队办的企业中也有性工作人员在活动。几周之内,大多数省市纷纷宣布行动告捷,抓获数百甚至数千名犯罪分子。因为“六害”并论,所以究竟有多少人因卖淫嫖娼被捕并不清楚。在许多地区,特别是内地,看来因聚众赌博和其他过失被捕的人数远远超过因卖淫嫖娼被捕的人数。行动搞了两个月后,中国的报刊上就基本没有这方面的消息了。不到一年后,又出现各地政府的声明,表示卖淫嫖娼和其他几害及严重罪行正在继续蔓延,并且这些都不是能从速解决的问题。
然而,20世纪90年代,运动的方式和用语仍不时地造成声势。1991年5月,负责公安、商贸、公共卫生、文化和旅游的政府部门开始联手努力打击卖淫嫖娼,全国共拘捕29315人(其中10655人为卖淫者)。1992年4月,深圳又一次发动除“七害”运动,由市公安局下设的“除七害”办公室协调指挥。到6月中,该办公室主任周理强在报告中说已经拘留卖淫者935人、嫖宿者707人、拉皮条客105人,有28个卖淫团伙被曝光。周提到有四成嫖客是香港、澳门人,并宣布自那时起包括外国人在内的所有嫖娼者至少拘留半年,进行强制教育;拘留期间要学习法律和政府关于除七害的决议,安排一般的劳动,伙食费自理。1992年秋天,北京也进行了类似的围捕;12月,广东省重申将境外嫖娼者遣送劳改营的决定;1993年春夏,上海又进行了一次严打。1993年7月,中共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在北京举行了严厉打击卖淫嫖娼活动座谈会,重申将卖淫嫖娼者送进监狱而不仅仅是处罚款的严厉规定。1993年10月底,政府宣布再次进行严打,并将禁赌黄嫖的范围扩大到非法进行赌博、卖淫嫖娼活动的舞厅和卡拉OK厅。1995年,在北京召开联合国世界妇女大会前的几个月内,政府部门拘捕了数百名涉及卖淫嫖娼活动的人;大会前夕,北京市委宣传部的负责人号召狠狠打击卖淫嫖娼。看来,卖淫嫖娼迅速增殖,名目繁多,而谴责卖淫嫖娼的会议也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需要进行始终不懈的严打行动。一种资料不点名地引用一位公安人员的话说,卖淫女人“像韭菜,割了一茬又一茬,硬是断不了根”。
和立法讨论的情形一样,除六害及其后续行动的综合治理报告对卖淫妇女的提法举棋不定,有时将她们说成是(人贩子的)受害者,有时则说成是(社会秩序的)危害者,但总的说来,运动的重点并不是卖淫者本身,而是将卖淫嫖娼当作社会腐败堕落的许多征候中的一种。运动将卖淫嫖娼列为罪害,这意味着权力部门视之为一种恶习,以为可以通过学习教育加上高压根除这种恶习。但是早在1986年,政府官员就在私下里表示过对围捕行动、罚款、拘留和收容教养的保留态度,而且90年代中这种怀疑越来越普遍。有些执法部门表示,既然无法根除卖淫嫖娼,中国还不如仿效一些西欧国家的做法,设立红灯区,也好控制卖淫活动和性传播疾病的蔓延。虽说舆论从未公开说是哪些官员的意思,但诸如此类的提议还是引发了反对卖淫合法化的人士的阵阵反击。例如,1993年2月,海南省公安厅的一位官员指责“一小撮人”阴谋以卖淫嫖娼合法化作为吸引外资、改善经济形势的手段。他气愤地说,中国有足以吸引外国人的特色和品质,如“引人入胜的自然景观和辉煌的人文景观”,他表示外国人是为了经营或旅游来中国的,他们不是“来寻找肉体享受、从事淫秽活动的”。1993年7月,由中共中央召集的北京会议也谴责了那种认为发展色情行业有利于第三产业的发展和改善投资环境的论调。一个多月后,北京市的官员批评一些党和国家的干部口头说要取缔卖淫嫖娼,实际上却不闻不问。会议提到有些干部甚至认为禁娼会破坏投资环境。作为对这种论调的回答,与会者猛烈抨击了“无娼不兴、无娼不富”的言论——看来这种思想在官场中挥之不去,相当有市场。1995年,这一论调继续受到抨击,一个妇联的高层领导批评了那些“对卖淫嫖娼问题采取放任态度”的干部。
20世纪末参与娼妓问题论辩的人似乎完全没有意识到1949年以前中国在管制、发放执照和禁娼方面所作的各种尝试。各方提到的不是自己的国家历史上的事情,而是“现代化”的西方城市的做法。在80和90年代惟一被提及的在管制卖淫业方面的本地历史就是50年代的禁娼行动。80年代末,尽管在许多做法上已经不再是社会主义了,但那时出版的大量的回忆录和其他类型的叙述仍对50年代的禁娼成就大加赞扬。正如许多人在私下所说,50年代那种国家全面介入、群众一心支持所获得的禁娼成功已不可能再现了。》
第十章 改革者学者与性工作
改革时期,随着娼妓问题的日益显化,社会上也涌现出一批以系统地表述社会问题和解决问题为己任的专业人士;甚至可以说,部分地是因为有了这些人,卖淫嫖娼才作为问题凸现出来。这个专业群体中有社会学、法学、犯罪学、妇女研究等领域的专家学者、社会工作者和性学学者。他/她们虽然隶属不同的单位,如各所大学和妇联等,但现在却在全新的条件下界定自己的身份和工作性质。有些人从事的学科长期以来受压制,被政府扣上“资产阶级”的帽子;他/她们是在学科重建和对本专业的重新界定中,形成了自己对娼妓问题的分析论述。另一些人,尤其是重点研究社会性别关系的妇女学学者和社会工作者,则认为自己在从事新兴的专业工作,其合法性和功能在中国尚未得到界定。他/她们在各种学术刊物和普及型刊物上发表自己对娼妓问题的分析研究。尽管上述专业人士并没有统一的切入点和方法,但作为一个群体来看,他/她们已从几个方面背离了政府对卖淫嫖娼问题的提法。他/她们更倾向于研究因果关系,既注意作为个体的妓女的动机,也关注社会大语境。国家当局将卖淫嫖娼定为“问题”,几乎所有的学者在这点上与国家的立场一致。他/她们花了很大的精力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他/她们在将妓女确立为社会科学研究的合法对象的同时,也造就了自己作为社会评论者的合法身份。这么说的意思并不是将他/她们的著作仅看作是自我的放大,而是希望将注意力引向各种关系的交会处,关于娼妓问题的知识就是在这种关系网络中产生的。学术评论者不是中立的观察者;他/她们自身就处于具体的权力与依存的关系之中。
第十章 改革者寻找根本原因(1)
第十章 改革者寻找根本原因(2)
结语的调子虽然勉强还算乐观,但是对人的极其有限的可塑性已有清醒的、迥异于毛泽东时代的估计。另一些分析将个体心理与社会群体的性行为结合起来,将卖淫嫖娼的泛滥归为改革引起的性道德观念失控。社会学学者张一全(音)认为1949年前的娼妓业和改革时期的卖淫嫖娼有很大的不同:早年的妓女“被迫进入了这一行……而今天,大部分的卖淫女子却是自愿卖淫的”。张在文章的开头认为有两个因素导致了现在自愿卖淫的情况:一是卖淫妇女挣钱的欲望,二是对性的态度在变化,人们不再像以前那样看重女性的贞洁了。但是张的整个分析更复杂些,甚至与他开始提出的意见相左。一方面,中国社会正在“破除性的禁区”,这就使“人们的原始性欲”浮现出来。但与之矛盾的是,这种“原始的”性欲却又是被诸多现代因素所塑造出来的东西,如“教会人们什么是性的新潮理论、电影、电视、杂志及其他媒体”,还有“改进了计划生育药品和方法的现代技术”。心理学者将卖淫女子刻画为失去心理平衡的个体;同样,张认为在“对传统观念矫枉过正的思潮”的冲击下,整个中国社会失去了平衡,结果出现了“贪得无厌的肉欲”,而“妇女一旦克服了心理阴影,不再顾虑社会后果,便会无所畏惧或担忧地追求性的享乐”。同20世纪初描写现代城市中险象的文章一样,张也将城市中心定位为激起情欲的枢纽:
城市中不仅有现代文明的辉煌,而且也有龌龊的角落和夹缝。城市欣欣向荣的文明和经济繁荣的表面之下是鱼龙混杂的局面。对于离开家乡来到城市的人,城里的一切无疑都那么富有“性刺激”。从性感的衣服到黄色书刊,从在大庭广众中接吻的情侣到一切淫秽事物的走俏,从欢快的酒吧到腐朽的夜生活,所有的一切都在刺激人们的性欲,增加他们的性渴求。这一切如雪上加霜般进一步逼迫着离开家乡、本来就已经忍受着“性饥渴”的人,卖淫嫖娼的泛滥几乎是不可避免的。
其他评论者也谈到越来越庞大的男性流动人口之“匿名性和边缘性”,这些长期离家又身处刺激中枢的男人很可能成为嫖妓宿娼者。虽说城市有助于生成性行为变化的氛围,张一全(音)却相信男人和女人对这种氛围的感受是有区别的。妇女仍深受传统的双重道德标准的影响,在这种标准下,男人有性特权,可以去找妓女,而“女人一步不慎就可能踏上不归路,一举不当就可能毁了终身”。据估计中国有60%的婚姻是出于经济考虑而不是爱情,张所说的这种中国婚姻制度中持续的缺陷对男人和女人都有影响。张的论点是,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可能给人以性满足的,因此性生活受挫折的男人会去嫖妓。另一些分析者走得更远,他/她们说随着社会的发展,性生活的首要目的已从传宗接代转为追求感情和肉体的愉快。他/她们指出婚姻内因只限于一个性伙伴而造成性兴趣的丧失,并假定婚姻外的性关系是一夫一妻制的产物。他/她们说,结果就是对性生活不满意的男人转而嫖妓,而至少有些对婚姻丧失希望的妇女会通过卖淫寻求性的满足。作家陆星儿分析说,“许多男人都喜欢卖淫女。他们要找的是女人,不是好工人。很多男人的性生活很糟糕。”1989—1990年,按照金西博士报告的模式设计的一项全国的性调查发现,在128个已婚的卖淫妇女中,不到四分之一的人说她们的婚姻“融洽和谐”(虽然有38%的人在“过得去”一栏打了钩)。105人回答了婚内性生活满意程度的问题,只有6。7%答“很满意”(虽然另有42%的人答“满意”)。事实上,这些数字低于已婚的其他女性性罪错分子自诉的对婚姻和性生活的满意度。隐含在张和其他人的分析论述中的意思是,男人和女人倾向性钱交易并不全是因为受到了外国的影响,而是两种力量相互作用的结果:一种是点燃原始情欲的“现代”风气,另一种是挫伤原始情欲的“传统”婚姻。虽然很多作者以批评的眼光,使用“腐化”、“腐蚀”等字眼描述西方性观念的影响,但也有一些分析家认为应该用历史的眼光,仔细地辨别和理解西方的性观念及其在中国产生的影响。王行娟说,在西方,“性解放”这个词起初是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出现的,那时是对封建神学和禁欲主义的挑战,“对社会进步有积极影响”。在20世纪60、70年代,西方国家的“性解放”运动提高了妇女的社会地位,抨击了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