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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危险的愉悦-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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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某的关系维持得长一些。薛于一次大战期间投机颜料买卖发了横财,沪上人称“颜料大王”。传说薛在与林黛玉谋面之前就已经决定要娶她。他追求林可谓锲而不舍,林起初冷漠(薛年逾花甲;林认为高级职员才能提供更稳定的财源),及至薛提出馈赠三十万金供其养老,才回心转意。尽管薛富可敌国,但他家中显然有个比他更有权势的人物——他的太太。她听说薛林订亲后,就将他关在家中,林便中止了婚约。1919年的中秋节,薛露面了,整个秋冬都紧追林不放,在法租界为其租居屋,并择定1920年开春后结婚的日子。但婚后别说薛答应过的养老金根本没有兑现,几个月后连每月几百块的生活费也停止了。1921年他再次冒了出来,林斥其爽约,他重又销声匿迹。林愤怒已极,威胁要告他。薛害怕这种官司必损毁自己的声誉,求太太给他留点面子,让他做该做的事。最后他从太太手中拿到5500元。(作者将这个场景描写得十分有趣,一五一十地编写出夫妻对话,富商恳求太太可怜可怜无辜的林黛玉。)这笔钱就充当了给林的散伙费。林黛玉再次挂牌复出,但这时娼妓业的大环境和她本人的身体都大不如前了。1920年,工部局已开始在公共租界实施禁娼令,林只好借用尚未被禁的妓院的招牌。1921年她突然右半身偏瘫。生病前林结交了生平最后一位男友、经商的王某。王到处为林寻医问药,勇气可嘉。这段故事自成一章,与林黛玉生平事略并置,指南书以“林黛玉病中捕鬼”为题讲述了下面这个年迈体衰和因果报应的惨痛故事。林黛玉瘫痪了,中医西医都束手无策。最后她请了个很有名气的仙姑。那女人穿上道袍,嘴里念念有词。她说房间里有九个厉鬼,她还没遇到过这样凶恶的鬼魅,它们不只要林的性命,还要取她的命啊。林恳求大仙捕鬼,女人又开始小声念咒语。突然一道黑影开口说话了,自称是拉胡琴的二狗,曾与林相好,在林弃他而昵戏子龙小云后,他就死了。仙姑追鬼,鬼说了句两年后回来报仇就消失了,林大哭起来。翌日,林已能活动胳膊腿脚,嘴巴也不歪了。后来林黛玉病情再次恶化,丈夫又请了个仙姑来驱邪,但她再也没有痊愈。生命将尽时,林大把大把地丢医药费和鸦片钱。她因右臂无知觉,雇了个曾在鸦片馆做侍应的为她点烟。她不时失眠,妓馆也关闭了,只好变卖珠宝首饰。谣传说她丈夫人累垮了,家资耗尽,也准备离开她。穷困潦倒、病魔缠身的林黛玉于60岁死去。这段记事与同一作家为林黛玉所作的传略唱的是一个调子,都是谴责林过去背信弃义的恶迹。在记叙她晚年的这篇中,林的一生被描绘为耍阴谋诡计、机关算尽的一生,有头有脸的男人因有钱财而被她攫获,因林同下等人勾搭私通而遭遇背叛和屈辱,又在林认为他们不再有用的时候遭她抛弃。这种犯规越界的行为使她得到了应有的报应,那就是老来孤独脆弱,没有良家妇女在晚年所能得到的家人的保护和社会的尊敬。但是,所谓咎由自取的叙述中却还织缝着别的东西,那就是对旧世界的怀恋之情——世纪之交名妓一个个去世,他们所熟悉的那个世界也随之远去了。


第六章 职业生涯好女人

林黛玉的对立面是能完美地配合男性士大夫理想的名妓。尽管现实生活中不一定如此,但至少在文字表述中,她们均知书达理,文静多思,举止谦恭。“好女人”的故事有个共同特点,就是她们并非因为出身低下或生性淫荡才当了娼妓。她们原本是体面人家人,有的还出身高贵,但时运不济,家道中落,为了葬父或葬母,或为了相帮破产的父亲养家糊口,不得已而沦落风尘。重要的不在于所说的是否真有其事,而在于传略竟如此频繁地提到这些事件,甚至用以概括妓女的人品。小报闲话专栏描写的“好女人”通常喜欢独处、念书,不情愿尽娼妓的职分,没完没了地应酬客人。例如,报上说朱小芳不爱抛头露面,宁可在家焚香、饮龙井茶、画水墨画。又如戴眼镜的醉春通几国洋文、能写会算,因遭遇厄运无奈当了妓女,但她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给家人丢了脸,心里很是难过。陈小凤是妓女所生,父亲是公务员,祖父曾任四川知府;据说她读了许多书,写得一手好文章,会几种洋文,还懂莎士比亚,维持了出身高贵的形象。(这些文章是1919年写的,那时妓女已在使用一些西式的文雅形象来展示自我。)和大多数“好女人”一样,文章中的陈小凤也很渴望从良,嫁个体面的男人。上海比较有名的“好女人”中有个金小宝,她是所谓的“四大金刚”之一(详见本章下面的讨论)。据说她颇具文才,热心教育,工绘兰蕙,“幽秀温婉恂恂如处子”。一部传略说她出身苏州的金家画舫,但另一部传略则说她出身苏州一贫寒的体面家庭,只因时世维艰,家境困难,才做了歌姬。她曾一度白天上学,晚上表演。写她的逸闻中总穿插着她那念台词般的文绉绉的讲话,表达出她向学的心气和高尚的道德操守。据说她得知沪上士大夫在议论兴办女学的事情后,表示愿意赞助。她说:    

以儿飞茵堕溷,飘泊年年,孽海无边,侧身何所。倘会中诸钜公不以青楼贱质,见屏终身,窃愿拼挡钗环,追附骥尾。明知洪流一勺,无补涓埃,聊藉此以忏悔来生,且见苦海沉沦,非儿素志也。    

还有一次,她丢失了一只耳环,一个外号寿头麻子的愚鲁狎客表示,只要她给个“说法”,他就会如数包赔她的损失;也就是说,要她陪睡觉。她冷笑着答道:    

并未敢要大少尽赔。如大少愿赔,自应感激,有何说法?如欲说法,我辈交接阔大少不知几许人,一一皆须说法,我只一身,恐分不开也。    

如前所说,在娼妓的生平故事中,“坏女人”往往无善终,像林黛玉那样,年老体衰,晚境凄楚。与之相反,“好女人”有可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金小宝做了一件与她的美德和学问相称的事情——赞助一位客人东渡日本留学。此人学成回国后娶金为妾。(最近有学者出示此君后来遗弃金的证据,但此事在当时任何一部传略中都未曾提及,否则便不会有大团圆的结局了。)常被称为“诗妓”的李苹香因受过良好教育、精通文墨而成了“好女人”的典范,不过从其艳史和入行途径看,她有失端庄素雅的理想行为标准。李苹香本名黄静仪,可能生于19世纪80年代。史料中有关其籍贯的说法不一,有说嘉兴,有说松江,甚至有说她家原籍安徽的(上海的籍贯等级中,安徽位于嘉、松之下)。据说黄静仪的父亲为苏州一收税人(厘差),家学渊源。他亲自教女儿写诗作文,常对人夸奖女儿的学问,称她是家里的“不栉进士”(即“不挽发髻的进士”;“进士”为通过殿试者,那时妇女当然是不能参加科举考试的)。14岁上,黄静仪被许配给刘家公子,但未及举行婚礼,父亲就去世了,一家人的生活重担都落到母亲肩上。潘家离黄家不远,潘家之子潘青园年纪同静仪不相上下,青梅竹马,两小无猜。青园长得英俊,只是出身寒微;静仪私下同他已有肌肤之亲,不想嫁到刘家。她同母亲论理,据说母亲对她百依百顺,容她同潘继续来往,同时却着手安排与刘家结亲的事宜。婚礼后不足三个月,静仪就借口同母亲一起去进香,与母亲和情人潘青园逃往杭州。小两口在庙里安顿下来,黄氏则给刘公子写信,称女儿突然病殁。刘差人运回她的棺木,葬在天马山。潘与黄留在杭州,并照料母亲起居。不幸的是,潘青园除了长得俊,似乎一无所长,根本没有养家糊口的本领。一家三人流入苏州,靠静仪在扇面上抄录诗词并在街市卖扇度日。1901年春天,他们来到上海。静仪在沪“堕入”淫业,进了幺二妓院,芳名李金莲。(一种传略说她被骗子骗到上海,只字不提她自己决定同所爱的潘逃跑一事。后来有回忆录称是潘将其鬻入勾栏。)过了几个月,有倾慕她的客人了解到她工于诗词,同情其遭遇,遂出面说合,使她转入娼妓业最高档的长三妓院,更名为李苹香。很多客人都知道她会作诗了;她与客人一同吟诗作诗,应和自如,因而声名远播。她还写得一笔好字。李苹香有四首诗常被引用。这些诗的创作年代不详,李对诗的悟性是否受到其娼妓生涯的长足影响亦不清楚。有些传略在谈到她童年的诗才时引用了她的诗作,有的则是在交代她如何沦落风尘之后才引用。这些诗作是如何流传开来的,传略亦未有明确交代。她吟颂自己的诗了?写下来赠与客人了?指南书中刊印的是她的原作吗?抑或我们读到的只是客人凭记忆记录下来的样式?李苹香的崇拜者曾安排出版过她的一部诗集《天韵阁诗》,由文明书局刊印。    

尝制选菊诗斜斜整整叶缘枝,一样滋培有等差。纵带容华终免俗,别操鉴赏任嘲痴。空群骏足悬高价,绝代蛾眉压众媸。但惜东篱风骨冷,何人肯采未开时。    

失猫诗画长贪卧乱书对,底事穿云去不回。灯下渐看饥鼠出,花阴疑逐小虫来。深恩易背奴无行,饱食终将不才。恰笑主人痴太甚,临风为汝一徘徊。    

中秋诗一年最好中秋月,强半都从病里看。今夜酒杯浮潋滟,谁家人影照团圆。近霜园果纷盈座,斫雪溪鳞乍上竿。寂寞闺中无伴侣,夜阑吟啸绕花栏。    

哭妹诗芙蓉枯死菊衰零,十一年来一梦醒。苦向绣帏勤笔墨,角渠医药悟参。虚心善解双亲意,妙手常披一卷经。今日从头频忆惜,凄然寒月如疏棂。    

每一首诗都是不同主题的结合,既表现了赏花吟诗等精致的鉴赏力,也在感叹韶光易逝,表达人与人关系中的失缺和思念之苦。虽说敏感的读者从诗歌的选题和程式的运用上可能会听出女人的声音,但如不考虑流传途径及特定的读者群等问题,从这些诗歌本身是看不出娼妓诗的痕迹的。它们在上海那些光顾高等妓院的冶客中流传吟颂,都市中的“才子们”争相博取李苹香的青睐。有些人甚至将李苹香比作宋朝女诗人李清照。据说李苹香选客人趋文避俗,然而响当当的名气也会令她遭罪。她至少有一次受到牵连,陷入难堪,而此事被人揪住,反反复复地说,意思是最有教养的妓女也难免遭受屈辱。话说有个老头迷上了李苹香,但他的儿辈、甚至孙辈也同她过从甚密。一个孙子在李处走动过于勤快了,家人都看出了他的痴迷。于是李苹香被宋氏家长抑或其妻传唤至宋府,罚跪了很长时间。据说苹香异常痛苦,回说既为娼妇,只知对客来者不拒。说府上人外出冶游,怎好怪罪于她?她怎可能对个个来客都去查三代?这个故事成了个笑话,到处流传,据说对她的名誉也稍有影响。李的情人潘青园好吃懒做,完全仰仗她的收入度日。这时他听说有客人想娶李做妾。(另一种说法是至此时潘已染上鸦片瘾。)据说潘因害怕从此失去“摇钱树”,便开始打官司(究竟告李还是其客人不详),以李的父亲或叔伯的身份,反对她的“私情”。法官最终发出指令,不准她回妓院继续为娼。她离开上海去了宁波,因诸事不顺又回到了上海,住在汕头路1号,并在那里开了一家字画店,取名“谢文漪斋”,靠卖自己的字画为生。文人学士梦月生、汪渊若、李云书、王一亭等纷纷慕名而来,买她的字画。1906年,她嫁给一个叫黄秀伯的地区观察员,此后据说住在马立师。这些资料中没有任何责备李苹香不尽妇道、为妻不忠的意思,相反倒是其情人潘青园被描画成了没有责任感的人,没有能力养活她或是不情愿养活她。文字资料中的李苹香对母亲克尽孝道,对潘忠贞不贰,与客人谈诗论文,才华横溢。她在感情上或许并不聪明,但她不像林黛玉,绝非淫荡货色。结果她脱离了淫业,结了一门亲事,看来婚姻关系稳定。然而就在她成婚之前,这些作者也不是按娼妓的标准看待她的。她之所以被奉为典范,完全是因为有文采的关系。她不是用性而是通过诗文与客人交往,对于一个高等妓女而言,能诗会画本身显然足以让她配得上在传略中被描写成“好女人”了。


第六章 职业生涯死女人(1)

在人物传略或是小报的报道中,高等妓女无论好坏,从来没有被说成是上海生活的丑恶、阴暗面。高等妓女始终是显性的存在,她们鲜艳的服饰、每一步行动以及与权势人物的关系等,都是小报闲话专栏最有价值的新闻。公开议论高等妓女等于赋予她们在上海社交场的地位,或干脆已认定她们在社交界占有一席之地。即使她们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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